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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部分

寒刀行-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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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飞扬微微一怔,讪讪笑道:“燕公子打算如何查起?”

燕重衣摇摇头,默然不语。此事实在太离奇、太诡异,根本无处着手。

“如果燕公子尚无主意,在下倒还知道一些事情,或许对你有些帮助。”

“宋大侠请说。”

“据在下所知,任我杀失踪之前,最后和他在一起的人是一个叫欧阳情的女孩子,如果找到她,说不定会有任我杀的消息。”

金陵当然一定要去,欧阳情也一定要找,但不是现在。燕重衣觉得,有一个地方,他非去不可,那是友情开始的地方。

从“快乐楼”走出来,燕重衣信步而行,经过一家店铺的时候,他突然停住了脚步。他看见一个女孩子手里拿着一块葱油饼,正在迈开小脚躲避一个小男孩的追捕,可是她跑得没有男孩子快,眼看着就要被追上,谁知她突然使诈,整个人都蹲了下去,等到男孩子从她的身边跑过去,站起来回头就跑。男孩发现上当,嘴里叽里呱啦地说着什么,回头又追。

女孩子急忙往燕重衣身子后面躲,拉住燕重衣的衣角,道:“好叔叔,救救我,他是个小强盗。”

“好叔叔,我不是强盗,”男孩子抢着道,“她是小无赖。”

这两个孩子虽然调皮,却实在很聪明,很可爱,从他们身上,仿佛每一个人都可以看见自已那些一去不返的童年往事。燕重衣也有过自已的童年,但他的童年并不快乐,回忆都是苦涩的。小时候,从来都没有大人给他买过葱油饼吃,如果他实在很想吃,就只有去偷去抢,有一次差点被那凶狠丑陋的老板娘活活打死。那个晚上,他一把火烧掉了那家店子,从此以后,他就发誓再也不吃葱油饼。

两个孩子脸上露出天使般的笑容,突然抢着往他怀里扑过来。

就在这时,燕重衣的脸色却忽然微微一变,他看见两个孩子的笑突然变得就像是毒蛇般的狡猾和诡异,一种无形的杀气直刺得他头皮发麻。

剑光一闪,燕重衣突然拔剑,剑光闪过,两个孩子手里的葱油饼已被削落,散落了一地。两个孩子立刻全都吓哭了,恨恨地看着燕重衣,眼睛里竟仿佛充满了怨毒的仇恨。

燕重衣的剑已入鞘,就像是一座冰山站在那里,脸上连一点表情都没有。

“你吓坏他们了,他们还只是孩子。”这时从店里惊慌失措地跑出来一个丰满圆润、风韵犹存的半老徐娘,不施粉黛,脸色却像三月的桃花般泛红,看到两个孩子哭的鼻涕齐流,忍不住花容失色地乱叫。

“我只吓一种孩子,”燕重衣如刀锋般的目光射向那两个孩子,“杀人的孩子。”’

这时阳光正浓,被削落在地上的葱油饼堆里似有蓝色的光芒闪动,竟是两支如绣花针般粗细的毒针。

“你究竟是什么人?”燕重衣深深吸了一口气,狠狠地盯着那个女人,“我们好像素未谋面,为何要下此毒手?”

“你这个问题问的实在很可笑,”那女人忽然笑了起来,笑得娇媚人骨,“我整个人都站在你的面前,难道你看不出我是个很特别的女人?”

“你知不知道,我有个习惯,”燕重衣脸色一变,沉声道,“我通常是不杀女人的。”

“这是个好习惯,每个女人都会喜欢的。”那女人媚笑更浓。

“但有一种女人,我不能不杀,就是我认为很该死的那一种。”燕重衣沉声道,“你恰巧就是这种女人。”

“你要杀我?我记得你好像刚刚还说过,你不喜欢杀女人。”

“我已经改变了主意,”燕重衣瞧着那两个孩子叹道,“孩子们是纯洁无辜的,你不该利用他们,害了他们的一生。”

“孩子?你说他们还是孩子?他们的年纪加起来都快要一百岁了,你居然说他们还是孩子。”那女人脸上的媚笑突然变成了一种嘲笑,“江湖上传言,‘杀手无情’青龙燕重衣有多么的厉害,却连这一点都会看错。”

这两个看似天真可爱却又歹毒可怕的孩子,竟是已经永远都长不大的侏儒?!

就在这时,那两个侏儒突然从那女人的怀里飞了起来,动作敏捷得就像是展翅腾飞的鹰,男的手里握着一把长约一尺的短刀,女的手里握着一把同样长短的利剑,尖刀和利剑在阳光下发出湛蓝的光芒,显然淬有剧毒。

他们的身法好快,燕重衣还来不及眨眼,就已发觉杀气已渗透他的肌肤。他没有闪避,突然拔剑。

第四章 杏花村

 剑光一闪即逝,那两个侏儒就不再动,男的胸膛紧紧贴在女的背脊上,两个人重叠在一起,就像是扯线木偶般吊在空中。这一剑,竟同时刺穿了他们的喉咙。

“苗疆阴婆子的左右护法‘刀剑童子’……原来你是阴婆子。”燕重衣目光落在那女人脸上,一挥手,两具尸体立即被抛飞出去,落在她的脚下。

“你……你居然一剑就杀了我两大高手……”阴婆子为之气结。

“这一剑已便宜了他们,他们不该死得如此舒服。”燕重衣收剑回鞘,冷然说道。

阴婆子门徒众多,真正歹毒可怕的就是她的左右护法“刀剑童子”,死在她们刀剑之下的江湖高手不计其数,而且手段残忍狠毒,或截肢,或阉割,或体无完肤,或身首异处……江湖上如果有人说起这两个人,只怕三天三夜都不能安眠,可是谁都知道,无论他们的手段再如何残酷,也远远不及其主人阴婆子之万分。

阴婆子本身出自勾栏,生性淫荡,工媚术,喜采补,死在她石榴裙下的男人比死在她手上的还多,对于每个男人来说,她既是个令人销魂的尤物,也是个可怕的恶梦,很多人宁愿永远无楚也不愿意梦见这个把男人带上了仙境又推进地狱的美丽女人。

“他们杀人全都是我的主意,你何必杀了他们?”阴婆子叹口气道。

“这是你的主意?为什么?”

“因为我必须阻止你去金陵。”

“你怎么知道我要去金陵?”燕重衣愕然问道。

“我不仅知道你要去金陵,还知道你是去找一个叫欧阳情的女孩子。”

燕重衣脸色微变,沉声道:“你怎么知道这么多?你究竟还知道什么?”

“本来我还觉得你这个人挺可爱的,可是现在才发现,跟你在一起其实很可怕。”阴婆子似乎不想再继续讨论这个话题,苦笑道,“你这副冷冰冰的样子实在让我难过,所以……我想我应该赶快离开这里。”

“不把话说清楚,你休想活着离开。”

阴婆子忽然又轻轻笑了起来,娇嗔道:“你不让我离开?那么你想做什么?”

燕重衣没有回答,手已按住了剑柄。

“既然如此,你为何还不出手?”阴婆子眼波流动,勾魂夺魄,斜睨着一动不动的燕重衣,“是舍不得?还是因为你根本就没有把握留住我?”

燕重衣依然没有回答,按在剑柄上的手却握得更紧。

“‘一剑穿喉,一击必中’,你的剑法虽然可怕,但必须等到敌人先出手,然后抓住对方的破绽之后才能出剑,如果我不出手,你根本就没有出剑的机会,我若出手,却必然避不开你这一剑。”阴婆子笑得就像是抓住了狐狸尾巴的狡猾的猎人,“可是我不出手的话,你是一定不会就这么样让我离开的,看来……我只有出手了。”

她居然真的出手了,却并没有向燕重衣发起攻击,突然将手里的一包糖果砸了出去,狠狠地砸在地上。只听“轰”地一声巨响,尘土飞扬,硝烟四散,还夹杂着点点火星和刺鼻的气味。

燕重衣早有准备,立即凌空翻身,退出两丈,烟硝尘土渐已散时,阴婆子却不见了,地上已然多了一个大洞。

那包糖果里竟藏着江南霹雳堂的火器!

燕重衣呆呆地站在那里,不由得暗暗苦笑。他能活到现在,决不是侥幸。江湖险恶,每个人都必须分外留神,积累一些经验,否则随时都有可能死得不明不白,糊里糊涂。

杀人的方法有很多种,暗杀也是其中一种,而且还是最可怕也最有效的一种。暗杀的法子自然也有很多种,暗器却一定是其中的重中之重。

假如燕重衣大意一些,假如燕重衣经验不够丰富,此刻一定已经是个死人。

一壶老酒,一盏热茶,两种不同的香味纠缠在一起,充斥着这间并不宽敞的屋子。屋子有些阴暗,紧闭的门窗掩住了外面明媚的秋色。

两个人静静地坐在一个阳光照不到的角落里,脸庞都藏在阴暗之中,一个人喝酒,另一个人喝的却是香茗,谁都没有说过一句话,悠然自得。

也不知过了多久,“笃笃”,门外忽然响起两声轻轻的敲门声。

“谁?”喝茶的人淡然问,声音略带低沉。

“是我。”门外传来一个娇媚的女人的声音。

“进来。”

“吱呀”一声轻响,一个体态丰满的半老徐娘闪身而入,竟是阴婆子。

“你一个人回来?”说话的人是喝酒的人,他的声音有些沙哑。

“嗯!”阴婆子气忿忿地回答。

“你的左右护法‘刀剑童子’呢?”喝酒的人问道,“他们是不是已经死在燕重衣的剑下?”

“燕重衣杀死他们,只用了一招,一剑穿喉。”

“一招?”喝茶的人惊叹道,“九个多月之前,燕重衣被川岛二郎的‘绝杀一刀’重创,没想到他的伤这么③üww。сōm快就痊愈了,他的剑竟还是像从前一样快。”

喝酒的人看了阴婆子一眼,叹道:“我不是早就已经告诉过你,千万不要去招惹燕重衣,你为什么就是不相信,现在白白损失了两大高手,岂非于事无补?”

“难道这样让他追查下去?”阴婆子皱眉道,“你不怕他破坏了我们的计划?”

“他连一点线索都没有,根本什么也查不出来。”喝酒的人淡淡一笑,“我只担心,他会突然放弃,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反而会影响到我们的计划。”

“我不懂你的意思。”

“你应该明白的。”喝酒的人浅浅啜了口酒,“我问你,我们合作的目的是什么?”

“当初你们找我合作,不就是为了完成统一江湖的霸业吗?”

“嗯!这是个漫长又复杂的过程,每一步,我们都必须小心布署,更不能错过每一种机会。”喝酒的人缓缓道,“燕重衣的出现,对于我们,其实就是个很好的机会。”

“我还是不懂。”阴婆子摇头道。

“你现在不需要知道太多,”喝酒的人似乎笑了笑,“我们就翘首以待吧,接下来发生的事一定会越来越有趣。”

“你们不要忘记,曾经答应过我什么,”阴婆子也不再追问,冷冷道,“事成之后,我希望你们不会自食其言,出尔反尔。”

“你放心,该给你的,我们绝不会抵赖。”喝酒的人轻轻放下酒杯,“现在,有一件事需要你去做。听说有一个人一直在飞龙镇附近徘徊不去,我担心他会破坏我们的计划……”

“你的意思……是不是要我去杀了他?”

“不,他现在还不能死,留下他一命对我们还有用处,我要你故意去接近他,得到他的信任。”

“他是谁?”

“一个很好看的男人,他的名字叫做钟涛。”

杏花村是飞龙堡往金陵的必经之路,也是燕重衣和任我杀初次相逢时的地方,在远山前的近山脚下,是在还未被秋色染红的枫林内,是在附近全无人家的小桥流水边。

杏花村其实并无杏花,甚至连一朵花都看不见,但这里有酒,有酒的地方通常都叫酒家,酒家的名字就叫“杏花村”。

杏花村的风物依旧如故,人却已远在天涯,人未断肠,却黯然神伤。

往事如昨,只能徒留一夕回忆。

燕重衣走进枫林,越过小桥,杏花村还在。

杏花村并不是一间普通的酒家,它曾经是一座规模不小的府邸,据说以前住过一位朝廷命官,后来这位大官无端被谪贬流放外域,这座府邸就被人以重金购买,再后来这人家道中落,又以低贱的价格卖出,最后终于沦落成现在这个样子。

燕重衣走进杏花村前庭,却没有看见一个人,连去年那个胖乎乎的、和蔼可亲的老板都已不知去向,里面的家具却仍然纤尘不染,窗明几净,显然经常有人前来打扫,可是现在,为什么连一个人影看不见?

燕重衣开始皱起了眉头,心里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他到这里来,其实只是在找回一种记忆。去年的那个时候,这里有酒,有朋友,现在却已只剩下寂寞和失落,还有歌声,温柔曼妙的歌声。

没有人,哪来的歌声?歌声是从后院传出来的。后院中清雅幽静,却还是看不见人影,一片青翠的桑木林中,歌声正飘扬。这时候歌曲已变了,变得温柔委婉,令人黯然销魂。

林中有三间明轩,门窗都是敞开着的。屋角燃着一炉香,清新怡人,矮几上摆着一柄刀,刀长两尺七寸,华丽的鲨鱼皮刀鞘上,缀满了花花绿绿、耀眼的珠宝。

一个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年轻公子,箕踞在临窗的一张胡木床上,身上披着件绣金的轻裘,腰间系着条银色的缎带,脚上穿的是一双镶满珠宝的皮靴子。一个轻衫高髻的女人坐在他膝上,手捧金杯,正在往他嘴里喂酒,还有一个穿着流云长袖的女人,正在翩翩起舞,曼声低唱。

她们虽然都已不再年轻,却别有一种成熟的妇人风韵。

看见这个人,燕重衣的脸上不禁露出一丝微笑,笑得轻蔑而讥屑。他认识这个年轻公子,但这人并不是他的朋友。

这个人,世袭一等侯,却视功名富贵如尘土,视美酒佳人如生命。你永远也看不到他整天笑嘻嘻的脸上也会有生气的时候,就好像你永远也别想看到他无论到了哪里都是孤伶伶的一个人,他的身边,总是少不了美酒,少不了绝代佳人。不管走到哪里,他都是一个最惹人注目、最让人羡慕的名人。

燕重衣踏着满地落叶,慢慢地走过去。曼舞轻歌的女人回眸看了他一眼,歌声依然如旧,听来却更动人。

那个手捧金杯的女人,目不他顾,轻轻地把酒倒进自己的樱桃小口里面,然后慢慢俯身把含在嘴里的美酒喂给那个年轻公子。

年轻公子脸上带着笑,从这个女人的嘴里啜过美酒,缓缓吞了下去,舔了舔嘴唇,笑道:“好酒,好可爱的美人。”

他竟似没有看见燕重衣这个人,在他眼里,仿佛只有可爱的佳人。

“‘风流公子’百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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