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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

侵色之城-第20部分

小说: 侵色之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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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吗?”他表示怀疑,“你不是在国外读书吗?难道没有交好的同学?我可以帮你寄国际邮件,举手之劳,但若发往国统区或非沦陷区就不那么容易了。”
  “为什么?”我故作不明白。其实稍稍动动脑子就知道两国交战,邮政交通怎么可能畅行无阻呢?
  “因为日本人怀疑这些信件多半有通敌之嫌,故而控制得格外严格。当然,我们也有我们的秘密邮路,你若有什么隐秘信件我可以帮忙。”他假意大方。
  “既是秘密邮路,一定是被日本人所不容的吧。岂不是很有风险?被日本人察觉会不会坐牢?”我知道他在套我的话。他不是怀疑我是GD分子吗?只是他没想到他的身份早就被我识破了。这么说反而暴露了他急于确认我的身份的目的。
  “为了盈利,有些风险也值得一试。你真的没有信可寄?”他问道。
  “没有,我实在无信可寄。另外,我也无事可做。本以为可以找到象样的工作,但却被你弄来这里,我会闷死的。”
  “我可以给你指条方向,”他狡诈地笑了一下,“如何当好花瓶是眼下你急需要做的事情。日后,大有用得着的地方。”
  他的话若不叫人生气倒是奇怪了。这明摆着是对我人格的侮辱。
  “那你在沦陷区的邮政局当差跟当汉奸差不多了吧?有那么多日本同事,比起当花瓶来是否压力更大呢?”我笑着反问他。
  尔忠国冷笑起来,幽深的眼眸如锥子刺向我。
  他到底懂不懂幽默啊?我害怕的同时很不服气。为何他能讥讽我,我就不能讥讽他呢?这是什么笑容啊,让人汗毛都要倒立了。而且还是捡他高兴的时候说话。若是他不高兴的时候说这些,是不是又要点我的穴,让我整天昏睡呢?
  “可惜邮政只能运邮件和物资,若能邮人,倒不失为一项颇有创意的业务。“他笑罢,又冷幽幽地说道。
  我不明白他话里的意思,想来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不会是好事。
  我向他抗议不准我外出的事情,明确告诉他我不是囚犯,不可以将我整天拴在这小院里。
  他不承认他囚禁我,反而狡辩一番后告诫我外面太乱,一个女人,尤其是年轻女人千万不要单独外出涉险,一定得有人陪着才可以。但后来我发现他所指的“不要外出涉险”是“禁止单独外出”的委婉说法。
  我的人身自由算是没了,只要一出门就都有人跟着。尽管如此,我相信自己可以忍受———比大门都不让出好多了。而且,只要他允许我外出,相信一定能找到逃跑的机会。
  可供外出的范围很有限,仅限于英、法、俄、德租界区。至于汉阳和武昌这些地方,那是想也别想。
  带着些许好奇,我将这个年代的汉口租界区大致看了一遍。除了路名有很多不同,整体给人的感觉也非常不同。租界区看上去“年轻”多了,然而殖民色彩异常浓厚。日伪警宪的出现让这里更染上一抹悲辛、不安定的色彩。
  一场时空之旅让我来到20世纪的汉口。同样的地点,却不见了熟悉的人与事,景与物。
  站在汉口的街头,怅然若失的我真希望这一切只是一场梦。一旦梦醒,眼中看到的还是我所熟悉的那个汉口,心灵感觉到的还是我所热爱的那个汉口——自由的人们带着时代的节奏感穿梭在现代化的街区里。我,尽管如此的沉默,如此的落伍,却很幸运——是他们中的一员。
  可惜,发生的一切不是梦——真实就在眼前——我就站在沦陷了的汉口街头。到处是陌生的人群,陌生的表情,陌生的店面,陌生的气息。这个曾经养育了我二十四年的城市是如此的陌生,再也寻不到我所熟悉的那个汉口。尽管情非所愿,但我——很不幸——已是沦陷区的一员,
  我没能涉足汉口其它地界,但窥一斑足以见全貌。看看行进在大街上的一众老百姓的脸吧,一切便了然了。那一张张愁雾紧锁的脸是沦陷区的生活质量最为显著的标志。

  好色之徒

  两天后,被尔忠国称作“佟兄”的人如约而来——出现在尔宅的客厅里。只是这次我无论如何不会把他看做“佟兄”——竟然是一个标致的女人。
  要怪只能怪我自己眼拙,当时只顾想着脱身的事情,忽略了对她性别的甄别。如今仔细回想一下,漏洞挺多:在屋里见了长辈不脱帽致礼是其一,容貌太俊秀是其二,二奶奶对她不避嫌是其三。她当时穿着男装,二奶奶毫无顾忌地拉着她的手夸她俊俏这不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吗?而且,耳环痕也是能看得出的。我当时也感觉她奇怪,但是被她的高个头、黑皮肤和粗嗓门蒙蔽了。
  佟鹭娴的出现让尔忠国像换了一个人。他活跃、开朗起来,不但盛情邀请她喝茶,留下用餐,而且闲话、俏皮话多得吓人。
  二人大谈特谈街头巷尾的趣事,不时发出爽朗的笑声。
  他谈笑风生的样子很让人迷惘,疑惑是否有两个他交替出现过,一个阴沉,一个阳光。
  佟鹭娴是尔宅的座上客。不仅如此,尔忠国对她大献殷勤,天天衣着光鲜地跟她结伴出去,参加所谓的上流社交活动。说他大献殷勤是因为他对她的态度既谦和又文雅,像对待一个女皇,对我却是冷若冰霜,不理不睬,好像我这个人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
  不过这样更好,说明他对我/辛凤娇已经死了心。是不是很快就可以跟他提离婚的事情了?毕竟已经是民国了。他若想跟这位女上司百年好合,携手共创美丽人生,还得先跟我离了婚才行。
  放松心情的同时却又感觉有些失落,尤其看他俩在一起我有点泛酸。一个奇怪的念头浮上心头:难道我喜欢他?
  我立即否定这一臆断。这男人不就是长了一副好皮囊么?少花痴了!我柳拾伊自有我的真命天子——怎会是他这个阴险狡诈的狗特务?
  摸着腕上的真爱手镯,我想起莫老先生的话。那个我爱他、他也爱我的人会是谁?会是这个时空里的某个人吗?他会是什么模样?
  想着,却浮起池春树的面容,心里一阵哀痛。他遇到我真是倒霉,被我甩了倒也罢了,竟被卷入这个可怕的时空。
  他曾经的一切梦想都成了虚空,何等惆怅?
  他是否到武汉了?我惦念起他来。那天制定逃跑计划时我跟他提及尔忠国会把我带到汉口,他不会忘了吧。一旦他来到这里,势必四处打探我的消息。但愿他一路上平平安安,不要遇到什么危险才好。
  我比任何时候都挂牵他、依赖他。这个时空里,我太孤独了,举目无亲。而他,算是我的家人了——唯一的家人,我需要他的保护。
  只是,我心里所想的家人与他所期盼的家人不是同一个概念。
  这几日,我借口出去溜达是假,希望撞见池春树是真。
  好希望走在街上,突然就遇见了他,带我逃走,彻底摆脱尔忠国这个狗特务。
  这里不是兴福镇,逃走的成功率还是很高的。而且,我猜测尔忠国想来硬的也没那么容易——以他的特殊身份一定不愿引起日伪警宪的注意。
  来到汉口的第一个星期在茫然和不安中缓慢地渡过。
  我和尔忠国之间还算相安无事,只是他对我的态度让人憎恶——很冷淡,仿佛我只是他从家乡带来的一只家畜,连宠物也算不上。他的热情和笑脸永远只留给他的女上司和英国主子。
  第二个星期到来后,尔忠国异常繁忙起来,除了早餐时能碰着面,几乎看不见人。后来,连晚上也不回来住了。有一天半夜回来了,满身的酒气熏得整个楼道里都滞留了他的浊气,直到第二天方才散尽。
  我并不过问,只求他不来骚扰我即可。每天除了例行的“逛街”,其它时间我尽量待在自己屋里写字,画画,看报纸。我天生就是一个耐得住寂寞的人,为了麻痹周围的人,我必须表现得像一个没有任何思想的本分人。
  我开始习惯尔忠国不出现的日子,甚至快忘记自己是作为他的妻子生活在这个空间的事实了。目前我只惦念着一件事:逃走。
  天气一天天热起来,武汉越来越像一只大蒸笼,没指望用空调的我只得靠增加洗澡的次数去暑热。
  这天接近中午时,我嘱咐中年女人除非我传唤,否则不要进浴室打扰我纳凉。
  我躺进浴池里,手摸到脑后勺的痂,已经不疼了,虽然有点硬硬的,但估计那层痂很快就会剥落。
  除了鼻子露出水面,我将自己整个儿浸在水里。透过水面看去,木格的天花板在我头顶上随着水波晃动,呈现一幅奇异的画面。水面下的我与外面的世界彻底隔绝开来。
  一阵极轻的摩挲声引起了我的注意。我扭头看去,却发现尔忠国不知何时站在了浴帘边上,悄无声息地看着我——我这么灵敏的耳朵居然没察觉!
  我一惊,赶紧冒出水面,胡乱扯来放在一旁的毛巾,遮住身体的敏感部位。
  何等尴尬啊!上次在土匪窝里,好歹是晚上,光线暗淡,还有木桶遮掩着,不至于被看去全部。今天可是大白天,而且是这样的姿势……无端被一个大男人看遍的恼火腾地冒出来。“你站在那里多久了?”我臊着脸充满敌意地问道,有种想捅他一刀的冲动。
  他不答话,却侵上前来拿手指轻轻触摸着我的唇。我一颤,顺着嘴唇那股惊颤遍及全身——我可是浸在浴缸里呢。他此举意欲何为?
  我想躲,却无处可躲。他缓缓地靠近了,瞄了一眼我的身体,黑亮的眼睛里闪过一丝饥渴。我闻到一股淡淡的奇怪的酒气——他喝了酒,但并非不清醒。
  我缩在浴缸里一动也不敢动,紧张地盯着他。
  “一会儿到我房间来。”他轻声说道,语气却不容置否。我浑身又是一颤。
  他似乎发觉了我的惊恐,嘴角浮起一丝冷笑。那是一种复仇的快感。
  直到他站起身走出浴室很久,我仍然惊魂未定。
  穿好衣服,我将腰带扎了个死结,却不知这么做有何用。我又拿毛巾包好头发,却不知该往哪里走?他的眼神,他的语气让我心里七上八下的,有种立即找个地方藏起来的紧迫感。
  我不愿意他碰我;可我该怎么办?
  门铃声救了我——佟鹭娴来的恰是时候。
  当她身穿一袭玫瑰红的西式长裙出现在我视线内时,第一个反应就是我得救了。
  可是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万一尔忠国仍对我有非分之想怎么办?在他眼里,我是他明媒正娶的妻子,两小无猜的伴侣,有这方面的需求再正常不过,只是,我无法坦然面对。
  对我而言,他只是一个陌生男人,一个狡猾而凶狠的特务。
  我时刻提醒自己辛凤娇才是他合理合法的妻子,我可不能糊里胡涂地让他占了便宜——我要把最美好、最纯洁的一刻留给我的真命天子。
  假如辛凤娇出现了,将他完璧归赵就是——不怕挨人板砖。当然,如果她不情愿接受这位郎君是另一码事。总之,我不可以搅进这淌浑水,也不可以让人家搅了我这淌清水——绝对不可以。
  从窗口看出去,佟鹭娴正在收拾裙摆,力图以最完美的形象展露自己。
  必须说这个女人很有魅力:高挑的身材,西洋人般突出的五官,虽然皮肤不白皙,但赠以黑牡丹的名号是当之无愧的。
  她就守在车旁,没进门,大概等尔忠国出去接她——上司嘛,总要拽一点的。
  我倚靠窗旁,心里冒出一丝妒意——好自在、好优雅的女人!穿得这么招摇,打算当舞会皇后吗?跟她比,我在地上,不,是地底下,泥巴地底下。她,在天上。
  她瞥见了我,冲我嫣然一笑——心情超好的样子。
  尔忠国小跑着迎出门,佟鹭娴立即迎上去亲吻他的面颊。尔忠国竟然不回避,大大方方地回吻了她一下。
  佟鹭娴转身从车内抓了一把绿色植物出来,看着像是艾草。她将艾草插在门上,又抬眼朝我的方向瞄了一眼,当尔忠国递给她胳膊时,她居然踮起脚尖吻上他的唇。
  这个女人,做给我看的吧。我会吃醋吗?错!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
  但更过分的是尔忠国仍不回避,好像很享受她献上的吻。
  他俩的轻浮举动让我很不'炫'舒'书'服'网'——此二人已经超越一般朋友的界限了。要知道,曾经身处21世纪的我和池春树在大庭广众之下也不过是拉拉手,最多彼此拥抱一下,更不会当众“啵啵”在一起——他俩真够开放的。而且看着佟鹭娴那股骚劲儿,二人似乎不止一次这么玩火了。
  我替辛凤娇难过。什么青梅竹马?什么山盟海誓?什么刻骨铭心,都是假的——早让人抛脑后勺去了。
  佟鹭娴和尔忠国这两人一个待字闺中,一个已婚男人,光天化日之下竟敢公然调情,比21世纪的我还开放。简直太放肆!太露骨!太……□!我越想越气,向他俩射出无数鄙夷的目光。
  眼见着尔忠国殷勤地帮佟鹭娴拉开车门,两人跟亲密的小两口一样参加聚会去了。
  贱男! 我心里骂道,原以为他挺正派,今天才知道是个好色之徒!

  端午节

  我暗自庆幸自己不是辛凤娇,相信很快就能跟他说拜拜,逃离这个鬼地方。否则,跟这种人做夫妻,可不吃大亏了?
  汽车很快消失在林荫道里。我叹了一口气,无聊地走回房间跟空气对话。
  中年女人站在房门口客气地问我需不需要艾叶泡澡,她好留给我一些。还递给我一根用青、赤、黄、白、黑五色丝线绞成的细索,说尔先生临走前提醒她把这长命缕送给太太戴上。我想起来刚才佟鹭娴也带来一把艾草,不由问道:“今天是端午节?”中年女人笑答是啊,并说她这两天忙昏了头,忘了今儿过节,早上想起来也迟了——附近的粽子都卖完了——她只买了些艾叶和端午节喝的酒来,好在尔先生带回来十几只粽子,午饭时分给大家尝尝。她说这长命缕也是尔先生带回来的。我跟她说搁我屋里吧,我暂时不想戴。中年女人只说这东西能驱邪,还是戴上的好,而且也是先生的一番心意。
  心意?我想起他潜入浴室的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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