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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男欢女爱-第4部分

小说: 男欢女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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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他是一个奴隶。他没有名字。他的名字就是没有名字。”   

  她听了我的话大叫起来,她说:“刘二,你他妈的在耍我?!”   

  我轻轻地对她说:“不,我并没有耍你。他没有名字,因为他是个奴隶。”   

  我说的话并不是在骗她。如果你们都学过历史,你们就应该知道那时候奴隶应该都没有姓氏,也没有名字。因此没有名字就是他们的名字。如果我们一定要称呼他们,就只能说是奴甲,奴乙,奴丙等等。当然这样称呼也不好,而且容易和历史上某个朝代君主的名字相混淆,大家都知道他们喜欢把自己的名字刻在一些动物的骨头或者王八的龟甲上,也是某甲某乙某丙这样开始的,据说这和天干地支有着某种神秘的联系。所以,如果我一意孤行一定要这样做,把奴隶们的名字也称作某甲某乙某丙的话,容易发生混淆,历史学家首先就会跳出来不干。他们会从自己散发着腐烂气息的书架上捧出一大堆东西出来,以证明我写的东西都是狗屁,一钱不值。这对于我,显然不是什么好事情。你们已经知道,王小花还指望我这小说可以拿出来卖钱呢。因此,为了更好地讲好这个故事,我们就把即将出场的主人公称作无名吧。 

男人无名穿过二千多年前的黑暗,向着城市的方向前进。   

  这是一个动荡的时刻。   

  夜色渐深,天空像一张巨大的黑幕笼罩着大地。男人无名穿着一身黑色的衣裳,衣服很脏沾染了许多灰尘,植物纤维的色泽已不可辩认,看起来黑不溜秋的就像天空的颜色一样。此时他的一双大脚正在大路上奔跑着。那是两只怎么样的大脚呀,奔跑起来的时候就像是两块巨大的铜板不停地拍打着路面,灰尘浮动不堪,在夜色中弥漫开来。   

  路,是一条泥土大路,穿越大片大片黑瞳瞳的庄稼地,向着不知名的远方延伸。路面很平坦,尘土很丰富,因为有无数双男人的脚女人的脚和牲畜的脚从它上面踩过去,还有奔驰着的车轮从它上面碾过去,已经把大路上的泥土碾得稀巴烂。因为是夏天,空气中很干燥,缺少水份,路面上就覆盖着大量轻浮的尘土,脚踩在上面,细微的尘土就从路面上飘浮起来,及时地进入干燥的空气中。这些微不足道的尘土,进入空中之后再在重力的作用下落下来,落在各种植物的叶子上,落在黑色的大地上。除此之外,空气中还飘荡着各种牲畜粪便的气味,臭哄哄的在夜色中四处飘荡。   

  大路两旁是开阔的庄稼地,草丛里有明明灭灭的虫鸣响起来,此起彼伏。在黑暗之下,庄稼地里应该还隐藏着许多花花草草什么的,但是因为无处不在的黑暗,掩盖了那些花花草草的模样,这些东西虽然存在,但是无名都看不到。而远处黑暗里偶尔闪烁着一些微弱的火光,这是可以看到的,还有三二声狗吠的声音,男人女人呼喊的声音,从黑暗里漫过来,听起来极其真实,很生活化,让人依稀可以想像出隐藏在黑暗里村庄的大体模样。   

  在天空之下,在黑暗的原野之上,无处不在的风,吹过来,又吹过去,带着闷热、燥动和腥咸的气息。这个时候他胸前的衣服被风吹拂着,像一面密不透风的旗帜一样,鼓动起来,跳动起来,他身上靛青色的纹身图案在黑暗里若隐若现。   

  他昂着头,赤着足,身子有点夸张地向前倾着,就像一匹狂奔着的战马一样。一把黑不溜秋的长剑横挂在他后胯上,剑柄向上,指向天空的某一个方向。此时天空里是一片黑暗,只有星星闪烁着,星星点点,呈现出二千多年前星空原始的模样。此时无名只顾自己赶路,对旁边的景物毫不在意。他只顾自己奔跑着。他的背上背着一个巨大的布袋,看起来很是显眼。这是一个多么奇怪的布袋呀!布袋的颜色也是黑色的,布料很粗糙,取材于一种廉价的麻布。麻,这是那个时候最丰富的物品之一。此时麻袋里面胀鼓鼓的,显然装满了不少东西,而且看起来应该是圆鼓鼓的东西,因为他一跑动的时候,那麻袋里面的物体也随着他的身体上下滚动着,像是装了几个大西瓜。   

  但是我们知道,那里面装的可能不是大西瓜。因为我们还看见了一大群苍蝇在后面追逐着他。说准确一点就是追逐那个大麻袋。大家都知道苍蝇是一种嗜血如命的动物,它只对血腥无比的东西感兴趣。而西瓜显而易见不是血腥的东西,因此苍蝇追逐它是没有多少道理的。如果是在大白天里,这显然是一个有趣的事件,但是因为是在夜里,无处不在的黑暗掩盖了人们的视线,所以很少有人发现有一大群苍蝇跟踪着他,甚至根本就没有人发现这一件有趣的事情。只有极少数的人听到了一种极其奇怪的声音,当无名奔跑着从他们身边奔跑过去的时候,那声音嗡嗡嗡地自远而近,又自近而远。这是多么奇怪的声音呀!就仿佛是来自另一世界的声音,奇怪之极,神秘之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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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名在夜晚来临之际穿过二千多年前的黑暗,向着城里的方向狂奔。他赤着的两只大足踏在泥土大道上,发出巨大的声响,而尘土呼啦啦地飘飞开来,就像一辆马车在泥土大路上急驰而过一样。无名奔跑的迅速极快,整个身体向前倾着,整个身体就像飞起来了一样,往城市的方向窜过去。   

  他离城市的距离越来越近了,甚至有火光在前方闪耀着,显然那就是城市之所在。过了一会儿,甚至有声音从炎热的风中传过来了。这是城市喧嚣的声音。他知道自己离城市越来越近了。果然无名又奔跑了约摸一刻钟光景,转眼他就来到了城门前。   

  城门是一座坚固的大门,几尺厚的木头板板上钉满了厚实无比的铜板板,易守难攻,刀枪不入。而城墙是土垒起来的,这是那个时候城墙的特点这一。城墙很高,很雄伟,仰起头往城头上望过去,可以看见城头上面有几个黑黑的人头闪现着,这是守城的士兵。城市的戒备很是森严,看这样子翻墙而入是不可能的了。这个时候天已经完全黑暗,城门正要关上了。按照当时的规定,天一大黑城门就得关上,城门关上之后只能等第二天鸡叫天放大亮之后才能打开,在这一关一开之间就是天皇老子来叫门也不能开,除非有国君的命令。这个国家叫淹国,城叫淹城,大王当然就是淹王了。这条规定很有必要,执行得极其严格,毫不含糊。这是因为春秋时期社会动荡,战乱频繁,国与国之间经常发生战争,偷袭事件层出不穷,防不胜防。因此,国家制定这样的规定完全是出于安全上的需要,由此而给城里的民众进出带来许多不便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无名背上背着那个大麻袋,赤着足往城门冲过去的时候,城门正要往下关上了。这个时候守城的人看见有人没命般地冲过来,就立马叫住了他:“干什么呢,干什么呢?”   

  无名看到有人挡住他的去路,就停下了脚步。他知道自己必须表明自己的身份了,要不就过不去了。这个时候他就把背在背上的大麻袋从背上取下来,咚地一声一把丢在地上。然后他手往后面伸,转眼就从胯部抽出一把乌黑发亮的长剑来。那些守城的人看见无名抽出一枚长剑来,都以为无名是要和他们动武比划比划呢,都呼啦啦地一起往后面闪,然后都亮出自己的兵器,拉开架式准备和无名大干一场。无名见状毫不在意,只是咧开大嘴嘿嘿笑了一笑,亮出自己的长剑在那个大麻袋上划了几个来回,几下就把绑在麻袋口上的麻绳挑开了,这个时候麻袋里面就骨碌碌地滚出几个黑乎乎的人头来。 

 故事进行到这里的时候,我就打住了。对于我讲述的故事,我知道我的朋友王小花肯定会有不同意见了。果然我的朋友王小花听了我讲的故事之后大笑起来。   

  她大笑起来,快乐地说:“什么狗屁人头呀,你胡说八道的吧,你?!”   

  我听了我的朋友王小花的话,半天没作声。我想我才不胡说八道呢。我胡说八道干什么呢?   

  我沉默着从床底下的纸箱子里抽出一本脏兮兮的书来,拍了拍上面弥漫着的些许灰尘,然后慢慢递到她的面前。我说:“我胡说八道干什么呢,书上都白底黑字写着呢。”   

  历史书上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情。公元前550年,以范氏为首的新兴势力联合起来攻打当权的大夫栾盈,栾盈不敌逃到了楚国,不久又逃到齐国,齐国将他偷偷送回到他在晋国的私邑曲沃。栾盈以曲沃为据点,发兵进攻晋国的绛都。新兴势力迅速占领固宫(晋襄公庙),在战斗中,奴隶斐豹提出以解放自身作为效忠的条件,新兴势力当即烧掉了斐豹沦为官奴的文书。在这种背景之下奴隶斐豹因此杀死了栾氏的力士督戎,获得了自由。这是奴隶解放史上的第一个特例。到了公元前493年,赵国的国君赵简子正式颁布发令:“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士田十万,庶人工商遂,人臣隶圉免。”   

  “人臣隶圉”就是指奴隶。“免”是在战争中立功者,可以免除奴隶身份。   

  这条法令产生的背景是春秋战国时期,在中国广阔的大地上正进行着一场伟大的革命。国与国之年长年战乱,血流成河,兵力消耗严重,各个国家兵源均出现严重不足的情况,一些诸候国君为了提高自己国家的国防力量,除了招收有自由民身份的国民之外,开始吸收无自由身份的奴隶从军。奴隶在战争中如果立功,就可以豁免自己或亲属奴隶的身份。而奴隶立功大小的标准就是以砍杀敌首的数量来计算,砍敌首越多,功绩越大。这是一条光辉的法令,是奴隶解放史上的一大革命,是几千年来奴隶黑暗历史上呈现出的些许光明之一。在这之前,奴隶是不允许加入国家军队的,他们一般不能改变自己奴隶的身份,只要生为奴隶,生生世世就为奴隶,永世不得翻身。   

  历史到了公元前五世纪的时候,终于出现了这样一条法令,这是有据可查的历史。据我的考证,这种做法在春秋时期应该就普遍出现了。现代文明的发展史及我们积累的社会经验一再地告诉我们,人类社会规章制度的制定大多都滞后于社会发展的现实。我们还可以推测,这种做法出现之后,在国与国之间应该以一种极快的速度发挥着类似的影响。这种影响直到几千年之后,每当我沉浸在黑暗里,我仍然可以清晰地听到那些走投无路的奴隶们磨刀霍霍的声音。他们沉默着,他们用粗糙的卑贱的肮脏的沾满泥土或者血污的手,从奴隶主的手中接过了各种杀人的利器。他们要获得自由,他们要入伍,他们要杀敌人去。   

  我轻轻地说:“我并没有骗你,无名曾经是一个奴隶,他为了解放自己就只有从军,砍敌人的头。这是一条自我解放的道路。当然他们还有另一条出路,就是可以团结起来发动暴动,反抗奴隶主的残酷统治,杀死那些残暴的奴隶主,抢夺他们的土地、牲口和粮食。但是我们学过历史,知道这条道路基本上是行不通的,因为那时候奴隶主还很强大,即使奴隶们全部团结起来也很难打败他们。他们几乎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所以无名只能去上前线,砍敌人的头,走杀敌立功的道路。无名在战场上杀敌人,他立功了,现在他获得了自由,他的战功就是他背上的十颗人头!   

  我们还知道,十颗人头的重量与十颗汁水充足的西瓜的份量相当,不同的是前者可以凭此赎取自己和自己亲属奴隶的身份,我们历史书上说的就是这个事情。”   

  我的女朋友王小花听了我的解释,还是有点不相信。她不相信我也没办法。同时她还认为我要说的故事太残酷了,充满血腥和暴力,读者可能不会喜欢,他们一般来说喜欢轻松搞笑,男欢女爱等等之类的故事,而我的小说中显然看不到更多这样的东西,这就会缺少卖点。   

  对于王小花的批评,我只好默不作声。   

  我也不喜欢血腥和暴力的东西,但是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要讲到古代的历史故事,就必须提到血和暴力。人类前行的历史其实就是与血腥和暴力紧密相联的历史。战争和杀戮,还有那些规模巨大的殉葬坑里的累累白骨,呈现出来的只是血腥和暴力的冰山一角。而血腥和暴力其实是无处不在的。你可以想像在我们这个伟大的国度里,有多么宽广的土地,就有多少这样的坑。大大小小的坑,不同年代,不同土质的坑……这些坑大多都是经过精心挖掘,可以埋葬很多东西。而每一个坑里面无一例外都曾经流淌着某种红色的液体。所有这些红色的液体,都被埋葬在这样的坑里面,最终被尘封在历史的某一个地层里,它们就像地下河一样,在我们脚底下无声无息地流淌。而透过不同的地层,透过历史呈现出来的些许细枝末节,我们依稀可以看到血流成河的样子。而人类前行的历史它显然管不了那么多,它仍然像一条杂种的马驹一样,马不停蹄,一直欢快地向前奔跑着。   

  我说:“这就是他妈的历史,它比我们想象的还要残酷,不管你用什么方法去看,你都会看到血,咱们这个伟大的国度是这样,其他国家也是这样,这也反过来可以解释为什么人类在所有颜色中单单对红Se情有独钟。人类可以忘记所有的颜色,可以漠视一切,但是惟独不会忘记红色,因为红色是人类身体里流动的颜色,它是血液的颜色,它是最生动的,也是最原始的,它可以创造一切,也可以摧毁一切,它暗示着暴力和革命,这就是红色的力量。”   

  我的朋友王小花听了我的解释,就说:“好吧,好吧,就算你的讲述是合理的,可信的,但是读者怎么看,你却并不知道,而读者的意见这才是最重要的,所以你要讲述的故事最好要有趣一点。”   

  我说:“你的意思是要有趣,这是对的,但是你指的有趣是什么东西呢?不同的人对有趣的标准都是不一样的,也许你认为有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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