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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部分

阴仙-第8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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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辰,你总算来了,整整五天功夫,让人担心死了。”竺兰公主说道,表情淡漠,情绪不温不怒的,谁也不知道她心里想的是什么。
陆辰苦笑一声,道:“呵呵,路上出了一点意外,不过不算什么大事,不影响咱们的计划。”
陆辰说着,脑海之中还在猜想着桑屠灵他们三人,会不会继续追踪自己?
这是必然的,陆辰虽然和他们接触不多,但是性格却是第一次见面就了解了。他们现在就是自己的尾巴,远远地吊在后面,随时找机会出击。
不过进到这处庄园,陆辰就放心了,因为他发现这院子里的两个瞭望架,上面的人非常厉害,警觉度非一般人可比,有他们把风,加上手里的弓箭,谁来都得死。
另外,此去大戈壁滩,危机多得是,桑屠灵他们若是见到不可力敌的事情,自然就会退走。
一行人将陆辰迎到庄园里面,进入会客厅,聊了起来。
在聊天之中,陆辰得知这处庄园,是竺兰公主几个月以前便叫人购置好了的,瞭望架也是购置之后才建立的。
真可谓是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活活准备了几个月,也就使用这几天。等明天众人一走,庄园也就荒废掉了。
还有瞭望架上望风的护卫,数量一共有十二个之多,来历更是让陆辰吃了一惊。
居然是涂游冬从玉山国带出来的气功高手,气功修为个个都在天人合一以上,全称熊魔死士,骁勇无比,难怪陆辰在还未进入庄园之时,便感到了不凡。
死士,就是随时准备替主人牺牲掉性命的勇士,主人一般是付出了极高的金钱,或者是反承了对方的人情,才能获得他们的绝对忠心。
他们平时候做事小心翼翼,谨慎又谨慎,关键时刻一到,纯粹就是一群狂徒,不怕痛也不怕死,连命都可以不要,只听从主人的命令。
另外,他们身上的装备也都是极品,之所以要统称为熊魔死士,是因为他们的装备,大多来自熊魔身上。
玉山国的鲁班神岭之中,树海茫茫,全是百丈之高的原始大树。里面自然也少不了一些厉害的猛兽,熊魔就是其中的一种。
熊魔死士身上的皮甲,刀枪不入,乃是采用了熊魔身上最为坚硬部位的皮来制造的,防护程度远远超过中原的黑铁铠甲。
还有他们手里的强弓,竟然也是来自熊魔身上。弓身是采用熊魔的肋骨,弓弦是采用熊魔的后退大筋。
制作过程非常复杂,一般要先晒干,然后用胶汤药水来浸泡,然后再晒干,再浸泡,反复几十道工序。
一般要花几十年功夫,才能制作出一张熊筋弓。这种熊筋弓,韧性好,射程远,而且准星的稳定性,比普通弓箭要高得多。
其实陆辰刚才就算计错了,在他的认知里,中原那些工艺最精湛,而且价格便宜的黑铁弓,搭配马鬃弦,就是天底下最好的弓箭了,可以射出去三四百步远,不会超过五百步。
而实则熊筋弓的射程,可以达到八百步之远,穿透力极为恐怖,连铁板都可以射穿,威力是黑铁弓箭的一倍。
另外,他们背上背着的箭壶,里面那些羽箭的头子,是熊魔牙齿打磨出来的。
熊魔食肉,一生之中不知道要杀死吃掉多少野兽,没吃掉一只,便会有戾气在身上凝聚积累。
所以熊魔的牙齿,天生就附带着极为浓郁的凶戾之气,能够直接克制阴神,倒并非是陆辰所想的,加持了神力和道家的小法术。
这样一只强悍的队伍,不知道和巨夷岛的诛鲨八卫相比战力如何。陆辰如果能够和他们十二人切磋一下,就会知道,因为他早已和诛鲨八卫交过手了。
诛鲨八卫,胜在动作整齐划一,通过高强度的苦练,使得各自的心中,隐隐有一丝心灵相通,所以能够做到进退一致,对敌打斗起来,力量非凡。
至于熊魔死士的特点,陆辰就不得而知了。
众人继续在会客厅里面商议着,陆辰得知,涂游冬确实是要加入前往大戈壁寻找财宝的队伍的一员,陆辰对此没怎么表态,他早已料到了。
另外,竺兰公主这边准备的物资,也已经是妥妥的了。除了必备粮食和饮水,肉干、青稞饼、野韭菜酱等等,最重要的居然是骆驼。
没错,就是骆驼!
首先,饮水必不可少,尤其是沙漠里面热的四脚朝天,进去之后肉身的水分消耗极快,必须随时准备好足够的清水。
还有肉干,多带几种,牛肉干,羊肉干,猪肉干都要有,可以调节一下胃口。肉干,基本上是**所需能量的主要来源。
吃肉,可以让人拥有使不完的力气。俗话说,食肉者悍勇,说得就是那些草原人,天生就吃肉,和中原人打起仗来,一副不要命的样子,所向披靡,罕逢敌手。
野韭菜酱就有点特殊了,陆辰以前甚至听都没有听说过。但听竺兰公主一介绍,立马就懂了。
这种野韭菜生长在草原上,通过腌制之后,味儿极其的辛辣,可以让人提神。这倒是一个好东西,在沙漠里走得脑袋冒烟,谁去了都会没有精神,抓一把野韭菜酱提提神,这倒是不错的选择。
还有就是骆驼,在沙漠里面赶路,长途跋涉,一般的牲口都吃不消,诸如马儿和骡子,吃粮食太又快,而且容易被累死。
骆驼的胃较为特殊,吃下去的粮食可以吐出来再吃一次,而且耐力极好,如老牛拉车一般,用来在沙漠里面赶路,实在是再合适不过了。


 第一百四十四章 出发

庄园的牧场里,此时就关押着二三十匹大骆驼。
除此之外,最重要的是羊皮卷,上面绘制了前往红月沙漠,白日滩的地图,关键无比。
这个也不用陆辰操心,因为竺兰公主早已和孙子昭的人接了头,并且拿到羊皮卷,妥善保存好了。
孙子昭说能从武功会首脑,公子明手中拿到羊皮卷,现在看来事情果然不假。孙子昭的手段,看来也不是表面上那么简单的,毕竟是皇族后裔,哪儿能没两把刷子。
众人在客厅里面商量了一阵子,集合大家的意见,看看还缺少什么东西。
竺兰公主在安排人筹备物资的时候,是专门找了特巴尔左城镇的专业人士询问过的,所以经过一番讨论,也没有发现缺少什么物资,基本上应有尽有。
如此一来,整个出发前的准备,就已经是做到位了。
天色渐渐黑了下来,由涂游冬安排两个熊魔死士守夜,其他人皆要早早的休息,把精神状态调整到最好,出发日期就定在明天。
之后,陆辰又和竺兰公主单独聊了一会儿,商量一部分细节问题。随即,各自退去。
陆辰沿着客厅里面的木质楼梯,上到庄园的第二层,他的房间早已安排妥当了。
不过他也没什么睡意,只是盘坐在床上打坐冥想,非常随意。
没多久,庄园里面便是静悄悄的了,只有远处的特巴尔左城镇里面,还不时地传来一阵阵喧哗的声音。
半夜无事,直到三更天,特巴尔左城镇传来的声音陡然大增,还有火光闪耀,把庄园这边都照亮了。
陆辰闪到阁楼上,发现竺兰公主已经在那里了,此时她正静静地朝特巴尔左城镇那边眺望。
只见火光冲天,有人的吼叫声,以及兵器碰撞的声音,情况似乎有些混乱。
“怎么回事?”陆辰问了一句。
正在这时,阁楼上又传来轻微地脚步声,陆辰转头一看,发现涂游冬也来了。
“那些人自己干起来了。”竺兰公主淡淡的说了一句。
陆辰闻言,很快明白过来。此番前往大戈壁的势力众多,人员也非常复杂,他们都居住在特巴尔左城内,相互虎视眈眈。
所以还没有等到出发,便是先发生了摩擦,此时正有两股势力在城内火拼。这些人都是想打那批宝藏的主意,狗咬狗,一嘴毛,也由得他们去了。
陆辰,竺兰公主,涂游冬,三人一起站在阁楼上,相互之间并没有说太多话。
渐渐地,特巴尔左城镇那边的火势停歇了,杀喊声也沉寂了下去,太阳光缓缓从东方升起。
众人相继出来,聚集在庄园的院子里,一匹匹骆驼被几个驼夫从牧场里赶了过来。
这些骆驼,加上其背部的两个驼峰的话,就比成年人都还要高大一些。
它们身上的毛色银白偏灰,小眼睛、鸭子嘴、脚掌又宽又大。具有这样的条件,难怪只有它们才适合在沙漠里行走。
竺兰公主也是舍得下本钱,这种骆驼称之为白龙驼,是骆驼之中最好的品种,而且清一色的雄性壮年,可以负重两千斤,在市面上价值二百两白银一匹。
等于这次购买骆驼,就足足花费了几千两白银。不过购买这些骆驼,也有大用,去的时候载人,回来就载金银财宝,一举两得,早已被竺兰公主算计好了。
很快,十来个驼夫装卸了物资,装备完毕,一行人开始出发了。
加上陆辰、老木、连大双,竺兰公主、涂游冬,以及玉山国的十二名熊魔死士,十个照料骆驼的驼夫,以及一名长期出入沙漠的向导,一共是二十八个人。
驼夫很有必要,一般人根本不懂操控骆驼,更不懂得照料。所以二十八匹骆驼,专程配备了十个驼夫,驼夫又兼搬运工,负责装卸物品。
另外,还有一名向导,此人个子矮矮的,短发小眼睛,估计是因为长期在沙漠里走动的原因,他的皮肤呈亮铜色,看上去黝黑发亮。
此人并不像其他草原人那样喜爱沉闷,一对小眼睛转来转去的,说话经常“嘿嘿”直笑,一看就是那种非常圆滑的人。
向导这个角色也非常有必要。这种人经常出没在沙漠里,熟悉地形,羊皮卷上的线路也只有他们才能看得懂。
竺兰公主倒是不怕此人泄露秘密,因为这张羊皮卷也就使用这么一次,全程盯住他,那么就不怕他看了羊皮卷之后,反水逃跑了。
另外,就算他能从陆辰等人的眼皮子底下溜走,拿着羊皮卷找到白日滩,他也带不走那批财宝。如果他敢拿羊皮卷去贩卖,那就有可能步前面几人的后路,直接被灭口。
除了自己人,一共聘请了十一个外人,全部支付了不菲的佣金,算是花钱买踏实了。
准备妥当,一行人出了庄园,朝外面走去。
因为庄园是在城外,所以众人都不用进城了,直接往北而行。
人和人一队,全部一起步行。而骆驼单独一队,骆驼不用人带路,前面那头走哪里,后面的便是鱼贯跟上,很有灵性。
众人准备先步行一段,等走不动的时候再骑乘骆驼,这样可以节省骆驼的体力。
逐渐的,庞大的特巴尔左城镇不见了踪影。而且随着步伐的深入,地上稀稀落落的干草皮,也彻底的没有了,换做茫茫无际的荒漠,万里黄沙,一眼望不见底。
太阳火辣辣的,从天空上照射下来,让人有一种置身烤炉的感觉,仿佛让沙漠变得更加火红了。
地上的沙子一层又一层,踩上去“悉索”作响,隔着厚厚的靴子也能感觉到滚烫的温度。
饶是这样恶劣的环境,沙漠之中却有一种极为强悍的植物可以在里面生长,而且是翠绿翠绿的,长势极好。
这种强悍的植物,有点像人的手掌,表面布满密密麻麻的尖刺,看上去有点恐怖。
根据向导的介绍,它们叫做仙人掌,是沙漠之中唯一一种不怕干旱的植物,只须一小片儿,就能独自在沙砾之中成长变大,颇为神奇。
此时,眼前是一座高达百丈的沙丘,远远地延伸出去,犹如一条天路。众人沿着陡峭的沙脊往上走。待翻过这座延绵数里的沙丘,时间已经到了响午。
此时,距离特巴尔左城镇,最少也有**十里路程了。放眼四周,除了自己一行人,就真的是连任何活物都看不见了。
众人没有过多停留,因为太阳光的毒辣程度远远超乎想象,根据向导的解释,此时并不适合休息,须得一鼓作气走下去,直到太阳光柔和以后再作打算。
陆辰等人个个都是气功师,体力悠长自不必说,除了闷热无比以外,倒暂时没有其它情况发生。
那个向导不像是有气功在身,但也没有出现叫苦叫累,只是那些驼夫,一个个满头大汗,看神情也都是在强忍着。
他们照看着的骆驼,口中有白沫流出来,在嘴上糊了一圈,看上去有点恶心。
队伍继续前行,在沙地上留下一长串脚印子,这一走下去,果然是挨到了日落时分,太阳西沉,沙漠里逐渐凉爽下来。
众人这才坐在地上开始休息,除了陆辰,个个人都抱起水袋咕噜咕噜的喝着,或抓一把肉干放入口中大肆咀嚼,一副如饥似渴的样子。
就连老木他们,都在拼命的吞吃肉干和清水。他们是气功师,但完全没有达到陆辰这种清尘辟谷的境界,对于能量的需求还是颇为巨大的。
众人补给完毕,十个驼夫不顾一切,躺在地上休息,嘴里打着饱嗝,擦擦汗水,从嘴里哈出热气。
向导则是站在一边,不时的眺望一下远方,或者抬头看看天空,不知道在找什么东西?这引起了陆辰和竺兰公主的警惕,不知不觉的,便是多留了一个心眼防备着他。
少顷,众人休息了一下,随后在向导的催促下,继续爬起来赶路。
因为此时沙漠里退了凉,正是赶路的好时机,于是,众人抓紧上路。
从中午到现在,走下来的路程大概也有八十余里,加上上午走出去的,一共就有一百六七十里了。
这个速度不快,但是也不算慢了。毕竟队伍里面有十来个**凡胎的人,还有骆驼。
尤其是那些骆驼,看上去高高大大的,威猛无比,实则走起路来,速度极慢,比一只踱步的公鸡快不了多少。
众人抓紧时间朝沙漠里面深入,直到天色看不见的时候,这才停了下来,准备扎营休息。
这一天,一共走了两百来里路,相当于从五象门到海宁县城之间,走一个来回的样子。
随着天色变黑,沙漠里的温度,竟然是骤冷下来,如同深秋一般,有一股清冷寂静的气氛。
众人扎好帐篷,同时在里面生了火堆,然后钻进去避寒去了。
向导这个家伙,又睁着一对小眼睛到处打量,不时地朝四周观看情况,以及天色,并在营地周围倾洒一些药粉,说是可以驱赶毒虫和猛蛇。


 第一百四十五章 坐地起价

临到深夜,沙漠里面的气温变得更低,简直跟冬天一样,外面还有风沙在呼嚎,不时吹起沙子击打在帆布帐篷上,“刷拉刷拉”的,犹如雨点一般。
白天还热得如同烤炉,晚上竟然就寒冷到这样的地步。沙漠里面的气候之恶劣,超乎想象。
幸好是有帐篷避风,在里面生一堆火,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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