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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

我带你回家-第8部分

小说: 我带你回家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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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小梅跟鱼沫说起这事,她说:你没想到吧,一个黑社会头子,做起善事来,倒比平常人体贴太多。

  小事

  車子停在沥川的校门口时,离上课时间已经只差八分钟了。许暮远帮鱼沫解开安全带,“好好玩,中午吃饱点。”
  鱼沫把书包背到肩上,倾身抱了下许暮远,“阿远哥哥,再见。”然后,打开车门下了车。
  许暮远没有马上发动车子,他坐在车里看着鱼沫走了几步又跑回来,遂摇下车窗询问:“鱼沫,怎么啦?”
  “阿远哥哥,晚上会回来吗?”女孩双手扯着垂在腰际两侧的书包带,弯着腰,俯身看着车里的许暮远。
  许暮远把手从车窗里伸出来,摸了摸女孩的头,“恩,回来。”
  女孩听了,嘴角微微扬起,小小的梨涡露出来,朝车里的人做了个“再见”的手势,步子轻快的往学校走去。
  许暮远看着女孩拐进教学楼,再也看不见时,才发动车子。右手握着方向盘,左手掏出手机,拨了个电话给许菟。电话响了几声后,对方才接起。一接通,许暮远便听到从电话那头传来的打斗声,然后是个沙哑中带着妩媚的女声传来:“老大?”
  “恩,是我。你那边出什么事了?”
  “噢,一群不自量力的家伙趁你不在,到祈南的分坛闹事。”女声慢悠悠的回答着,许暮远听到鞭子抽到肉体上的尖啸声。
  “要我过来吗?”
  “嘁,就这群烂鸡仔,哪需要老大亲临啊,我一个人就够了。”话音结束,又是一记鞭子声。
  “我就是客气问一句。”其实许暮远能听得出来女声的轻松,他也相信许菟的实力,至少在S城,除了他,还没人能胜过许菟手上的皮鞭。
  那边的女声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嘟囔一声:“老大,你面瘫就可以了,不用再腹黑的。”
  “好,给你二十分钟,解决完那边的事,我在‘向阳’等你。”说完,也不等女声回应,便挂了电话,驱车离开。
  许菟接完电话,有点莫名。老大从来不逛商场的,连食物和衣物都是她买好,送到别墅的,今儿个倒是稀奇了。许菟笑笑,顺手扬起手里的红色皮鞭抽倒一个想趁她分神接电话而从左面摸来偷袭的男人。看着疼得瘫在地下直打滚的高大男人,许菟轻蔑的摇摇头:“啧啧,你们还剩多少人啊?一起上吧,姑奶奶赶时间。”
  为首的黑衣墨镜男一听便暴走了:“他奶奶个熊的,这娘们敢歧视咱‘白犬帮’!兄弟们,给我上!这娘们美得很,捉了,大家一起爽爽。”
  十分钟后,许菟的七厘米红色高跟鞋踩在刚刚豪言壮语要活抓她“一起爽爽”的男人脸上,皮鞭在地上一挥,鞭尾扫到男人的脸上,立刻见了血,男人疼得直嚎嚎。许菟呸了一口在他脸上:“就你这德性,还想搞我?你还是回家搞充气娃娃吧!”又扫了眼地上躺着的那些捂着身体各个部位直叫唤的男人们,眼神更是轻蔑,“凌云帮你们也敢惹……白犬帮?哈,回去啃你们的骨头吧!”
  抬脚一踢,黑衣墨镜男摔了出去,许菟看了看把皮鞭往腰上一缠,跨上一辆Nightster,就往前冲了出去。
  哈雷的速度虽然不是很快,好在许菟的车技不错,开到‘向阳百货‘时,时间刚刚好。刹了车,便看到商场的门口停了辆maybach 62。
  许菟锁好她的哈雷,走到那辆maybach 62前,敲了敲车窗。便看到一个穿着深蓝色意大利西装的蓝眸高大男人打开车门下来。
  “老大,你到‘向阳‘来干嘛?”许菟并不以为她家老大是突然心血来潮,喊她过来陪他逛街的,“是不是有什么新任务?”
  “跟着走就是。”说完,率先跨入商场。
  许菟摸摸鼻子,跟上。
  然后,许菟惊悚的发现,她家老大还真是来逛街的。先是逛了服装区,许暮远让许菟去挑些女孩子会喜 欢'炫。书。网'的衣服,进去试给他看。许菟挑了一堆衣服进去,换衣服的时候,心里还有点受宠若惊,凌云帮的福利啥咋越来越好了,帮主还亲自陪手下来逛街买衣服。
  不过,她很快就发现自己自作多情了。
  许菟的身材很好,虽然不高,165的个子,但是胜在身材比例好。一双腿长得并不会比170的短,不仅修长,还直。□,皮肤又白,什么衣服往她身上一穿,就如这衣服本就是为她量身定做一般。许菟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满意的转了个圈,店里的导购小姐,也是看呆了眼。
  大家都很满意,除了她的帮主大人。此刻许暮远瞪着她身上的那件刚遮住大腿的长款的豹纹双排扣风衣,眉头皱起,嘴巴里冷冷的蹦出三个字:“太艳俗。”
  “……”许菟翻了个白眼,在心里安慰自己:老大说的是衣服,不是我。转身又拿起一套低胸的蓝色雪纺长裙换上。
  从试衣间出来后,还来不及享受导购小姐们的赞美,便先听到她家老大那句——“不用那么着急向我证明你胸大无脑,我还没打算让你退休。”
  “……”许菟揪裙望天,怎么感觉老大这段时间嘴巴刻薄许多。她有点怀念以前那个面瘫寡言的老大了。
  在许菟又试了几套衣服还是被许暮远打击后,她终于清醒的认识到,这根本不是在帮她买衣服,她以为的员工福利是浮云。
  “好吧,”她叹口气,认命的询问坐在沙发上的男人:“老大,她多高?”
  “跟你差不多。”
  “……”这就是你让我二十分钟内赶过来的根本原因吗?翻了个白眼继续问:“胖吗?”
  “太瘦。”
  “白吗?”
  “恩。”
  “多大?”
  “16。”
  “……”老大,几十年不动情,一动就打算啃嫩草吗?不过,这话她只敢在心里腹诽。嘴上很淡定的说了句:“那我们走错店了。”
  从那家高级女装店出来后,许菟带着许暮远直接拐进了对门的某日系的少女服装店。一边挑衣服一边问许暮远:“买裙子还是买什么?”
  “外套。”最近天气好想转冷了。
  “噢,那她喜 欢'炫。书。网'什么颜色?”
  “紫色。”许暮远想了想,又加了句:“浅紫色。”
  “那……就这件吧。”
  许暮远一看,许菟手里拿着一件浅紫色的长款带帽卫衣。帽子上有两只粉色的长耳朵,衣服的正面用灰色线条勾勒了一只咬手指的鱼兔妹,衬着帽子后面的那两只兔耳朵,当真可爱的紧。许暮远已经可以想象得出鱼沫穿上它时的乖巧样子。不由微微扯起嘴角,眼神温柔。
  对面站着的许菟揉了下眼睛,我是不是眼花了,刚刚居然看到老大在笑,这是蒸的馍?揉完眼睛一看,男人还是那副万年K先生脸。好吧,许菟,谁让你早上又不吃早餐,低血糖了吧,眼花了吧。
  许暮远可没又注意到许菟的“这是蒸的馍,还是假的饼”的疑问。他只是用手摸了摸衣服的布料,觉得还蛮绵软的,再一摸里面,居然还加了绒,穿起来应该很舒服,便拿起去柜台结账。
  接着,许暮远又让许菟陪他去挑电脑。许暮远也不知道鱼沫喜 欢'炫。书。网'什么牌子的电脑,对电脑配置有什么要求。许菟说,“就买苹果的吧,外观好看,小女生都喜 欢'炫。书。网'。”于是许暮远便直接拿了两款苹果MacBook Pro去刷了卡。
  买完东西,已近中午,许暮远示意许菟可以走了。许菟很悲催的发现,今天她当了一天义工,老大连顿饭也不管。正打算去克拉格尔慰劳下自己,却听到背后帮主大人叫了一句“等下。”
  她无比期待的回过头来,老大你终于良心发信,打算赏我顿饭吃了吗?
  其实人一生当中自作多情的次数无比多,比如许菟现在。她家帮主大人只是淡淡说了句“把你包上挂着的那玩意给我。”
  “……”好吧,看来老大是打算压榨她到底了。默默的解下她的小手提包上挂着的物事递给许暮远。
  躺在许暮远手里还没半个巴掌大的东西,居然是一把精致的迷你左轮手枪,长不过5。5厘米。玩枪的人一眼就能认出这把枪是SwissMiniGun,瑞士的gunsmith公司出产。用不锈钢打造的,也可以根据客户的要求制造由18K黄金打造的金枪。这个公司每年制造的钢枪不过100支,金枪就更少了,仅仅25支罢了。而躺在许暮远手里的这把,就是金枪。很多国家是禁止购买的,这把还是前些年韩国某个财团的大佬,通过些特殊途径买来讨她欢心的。哪只许菟一看到便嫌这玩意太袖珍娇气,跟她的女王气质不合衬。何况她也用习惯了鞭子。于是,就把那迷你枪挂在包上当装饰。
  许暮远接过后,说了句:“你可以回总部了。”便开着他的maybach 62扬长而去了。
  而留在原地的许菟在思考一个很哲学的问题,她家老大是用惯了伯莱塔的人,怎么会突然对她的SwissMiniGun感兴趣了?她的脑子里突然飘出一幅囧囧有神的画面——她家老大在跟一群人厮杀血拼时,突然从袖子里摸出一把秀气的SwissMiniGun,指着对方BOSS的头,娇蛮的说了句“你讨厌昂~”
  “我的天!”许菟被自己的想象雷的虎躯一震,猛晃了下头,拍了拍自己的脸,嘴里念念有词:“清醒点,清醒点,你只是低血糖!”
  其实,许帮主倒不是真的小气到连请下属吃顿饭都舍不得,而是他真的有很重要的事要做——他要回家给电脑装系统。
  你或许会说,切,找借口还不会找好一点的啊,装系统这种事又不急,吃了饭再回去装也不迟啊。多大点事啊,至于吗?
  是,装系统这种事确实不急,也不是多大的事。可是啊,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她在你心里占了一个很特别的位置。无论什么事,只要是关于她,你就会变得迫不及待;无论是她多小的事,在你心里,都是最重要的事。
  而现在,对于许暮远来说,最重要的事就是回家帮鱼沫装好系统,给电脑连号网,等她放学回来,就可以玩了。
  从电脑城回家的路上会经过一家沃尔玛,许暮远进取买了点菜。路过食品区的时候,突然想起家里的奥利奥只剩一盒了,于是又提了几桶奥利奥放购物车里。去结账时,收银的小姑娘很是热情,“先生,你会做菜啊?”
  “……”先生木有回答。
  小姑娘也没觉尴尬,一个人碎碎的说着,“现在会做菜的男人不多了,您真是难得啊。”
  “……”先生继续木有回答。
  “奥利奥是给家里的小孩买的吧,现在的小孩都爱吃这个。”
  “恩。”
  许暮远点了点头,他家鱼沫确实喜 欢'炫。书。网'吃这个。每次都会先泡杯牛奶,然后拿起一块奥利奥放在牛奶里泡一泡,再一口咬掉半边。鱼沫是不喝牛奶的,说是闻不惯那味儿。每次把饼干啃完了,就眨巴着眼睛看着他,“浪费食物不好。”牙齿被黑色的饼干渍覆盖着,趁着她脸上的表情,就像个还没长牙的婴孩。许暮远是从来不喝那玩意儿的,知识,看着鱼沫那小孩样,他只能端起桌上的牛奶一口喝掉。每次,看到他喝完牛奶后,胡子上沾了一圈白,鱼沫的眼睛里都闪着狡黠的光。他知道她是故意的,但是最后也只能无奈的从纸盒里抽出一张纸巾,帮她擦掉嘴巴上的褐色饼干渣。
  想到这,许暮远的神色温柔起来,带着笑意买了单,提着东西走出超市。所以,他没有听见身后那位收银的小姑娘又啧啧称赞了一句——“看起来很严肃,但是笑起来还蛮慈祥的嘛,也许是个好爸爸哟。”

  萌动

  许暮远看着他刚才倒进篮子里的那一堆蔬菜,有点犯愁。
  他小时候是吃过很多苦,也无人照拂他长大,但他还真不会做菜。
  在他很小的时候,就被林素芬扔一座很偏僻的荒山里,说要训练他胆色。那荒山上的树木多而繁茂,草长得比人还高。由于地偏草木深,山里藏着很多兽类。许暮远被扔进去时,才六岁。林素芬也够狠,这么小的孩子往山里一丢,连足够的食物和水也不给。就扔了一小铜壶和几块大饼子给许暮远,丢了句:“我一年后来接你,是死是活看你造化了。”说完拍拍屁股就走了。而在那一年里,许暮远啃过树皮,吃过草,误吞过有毒的蘑菇,还生食过沾满鲜血的野兽的肉。一年后,林素芬自然没有来接他。在她心里,那贱女人生的野种,早就被大虫撕成很多片了。所以,当许暮远一身伤的出现在许家大宅的前院时,她嘴张的可以吞下一只鸡蛋,以为见到鬼。没有人知道这个才七岁的孩子,是怎么在水尽粮绝的情况下在一座荒山里生存了一年。又是如何从那片座满是猛兽毒虫的荒山里活着出来,并一个人走了回来。林素芬看着当年才七岁大的男孩,满身血污,双脚全是乌青的口子。因为饿了很久,又走了太远的路,脸色惨白,嘴唇干裂,明明是虚弱到了极致,好像用手指轻轻一推,就会摔倒,眼神却亮洌如凶狠的豹子。她突然觉得如芒在背。
  而许暮远从那座荒山回来后,对食物不再有任何挑剔。只要能下嘴,就成了。反正食物于他,不过是可供给身体能量的一种物质。
  少年时期的许暮远很忙,忙着应付林素芬对他的各种刁难,忙着习武,忙着练枪,忙着杀人,忙着让自己强大起来。他没时间吃那么精细的东西,更没时间自己动手去做。而现在许氏集团的产业越来越多,家业也越来越大,凌云帮也早就笑傲整个S城的大小帮派。时间倒是多了起来,每次处理完帮派事务后,他都可以休息一段时间,但吃食的习惯已养成,也觉得自己一个人,随便吃点什么都行。
  所以,各大泡面公司该给许暮远同志颁个什么“最大贡献奖”,再给半个VIP就更好了。
  扯远了,咱转回来。
  许暮远在篮子里挑了半天,终于选中了他认为最“安全“的一种蔬菜——四季豆。
  许暮远把四季豆挑出来,放在盆里洗净,滤过水,装在大碗里。
  点水……架锅……倒油……放菜……盐要放多少呢?放一勺好了……好像少了点油,菜有点烧锅,再加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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