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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部分

窗外雨夹雪-第39部分

小说: 窗外雨夹雪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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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女儿很少和她撒娇,这倒是让林子叶觉得心里一下子填得满满的。
要是妹妹在就更好了。苏以璨心想,可脸上却不敢流露出半点情绪。
姐妹二人总算有一个毕业了,林子叶肩上的担子本来可以放下一些的,但由于妹妹一直音讯全无,仍让以璨和妈妈揪心。
林子叶住在离学校并不远的宾馆里,步行去Y大只有几分钟。
程中谦要给她安排入住丽芳酒店,但是她推辞了,她明白这是他的好意,但是她隐约记得以前以璨说过的话,觉得还是保持距离为好。更何况丽芳离Y大确实太远了,很不方便。
典礼是第二天上午九点在Y大礼堂举行,观礼的家长们都坐在来宾席,当以璨从校长手里接过学位证书的时候,林子叶流下了眼泪。
时光如梭,当年的一个小小的婴儿如今已长成婷婷玉立的少女,这二十多年的辛苦付出只有自己心里清楚,但她从未后悔过,看到身着学士服的女儿灿烂的笑脸,林子叶顿觉所有的辛苦都值了。手这天的傍晚时分,丽芳酒店五楼的中餐厅最大的包房早早就打开了所有的吊灯,将金碧辉煌的大厅映得分外灿烂。
今天晚上准备请客的主人程中谦独自坐在若大的包房里已经等了足足两个小时,此时却脸色铁青地听着黄瑞鑫的电话汇报。
“对不起,程先生,是我没有办好这件事。”黄瑞鑫非常憋屈地自我检讨着。
本来他是要亲自去学校把林子叶接过来的,可是他今天约好和规划局的一位领导谈事情,遇到一些问题一拖就过了时间,眼看时间来不及,便打电话让黄瑞鑫无论如何赶在典礼结束后把她们接过来。不曾想,他被拒绝得这样彻底,苏以璨连他的电话都拒接。
服务小姐悄然走进来低声问他客人什么时间到,何时可以上菜,被他挥手赶走。
“她们现在哪里?”
“在学校后街一条巷子里吃火锅。”黄瑞鑫答道。
“你先守在那里,我赶过去。”他咬着后槽牙说道。

☆、第56章 新章

一个多小时后,当程中谦赶过去的时候,一桌人正围着火锅吃的香。
这桌人除了林子叶和以璨,还有于丹阳和男友,郭玟玟的母亲和邓景浩。
毕业典礼结束后,林子叶说请这些孩子们一起吃个饭,以璨前段时间生病,多亏这几个同学的照顾,她想藉此谢谢这些热心的同学。
以璨知道这时候学校周围餐馆紧张,提前一天订好了十人包间,虽然是大热天的,但是开着空调吃火锅还真的是别有情趣。
“妈妈从生了我以后就没有再回京城了,大概很想念火锅吧。”
“就你精怪。”林子叶笑着看女儿,将涮好的肉递到她的碗里。
这样贴心的女儿让她欣慰,也很骄傲。
“阿姨,您这么年轻,真是没想到,跟以璨像姐妹一样。”郭玟玟的大嗓门儿有着东北口音中特有的大渣子味儿,明知道是夸张的说法还是让林子叶开心的笑了。
屋子里七嘴八舌正说着话,谁也没有留意到有敲门声,直到门被从外面轻轻拉开,两个年轻男人从门外走了进来,大家才惊讶地停住了话向门口看去。
年轻的男人穿一件看不出牌子的t恤,深色裤子,一张俊帅的不像话的脸笑容谦逊:“林阿姨,知道您在这里吃饭,我和阿鑫过来蹭饭吃了。”
程中谦带着黄瑞鑫颇自来熟的走进来,丝毫没有打扰到别人的歉疚表情。
以璨瞬间拉下了脸,心里烦燥却不敢发作,只能眼皮不抬地捞了一筷子肉也不熏酱,塞到嘴里恶狠狠地嚼着,坐在对面的郭玟玟扫了她一眼,有点毛骨悚然的觉得这丫头怎么像是在吃人肉似的。
林子叶热情地站了起来,扬声招呼着服务员给安排两个位子加两套餐具。
“程先生你们快请坐,怎么不早点来?”然后又叫服务员再加几个菜。
“唉,北京的堵车你知道,这还是闯了几个红灯赶过来的呢。”程中谦口中叹气解释着,扫了一眼将自己当空气的以璨。
以璨坐在那儿一动不动,冷眼看着这两个西装笔挺的男人坐在那里,想象着他们从大锅里捞肉熏酱饕餮的景观。
林子叶请客,坐的是小包间的主位,服务员在她两侧加了两个位子,程中谦正好坐在了林子叶和苏以璨的中间。
以璨在妈妈嗔怪的目光压力下,将屁股下的椅子挪了一下,腾出了一个位置。
程中谦毫不迟疑地坐下,对着林子叶笑容更加谦恭。
以璨觉得,幸亏自己养成了吃饭快的习惯,在这两个人进来前已经吃了半饱了,否则真是白瞎了这顿火锅。
果然如以璨所料,黄瑞鑫大约是今天饿的不轻,拿起筷子便毫无顾虑地吃开了。而程中谦根本没有动筷子,只是装模装样的为林子叶倒了一次饮料,又极自然地将从锅里捞出菜放到以璨碗里。
以璨恨的牙痒,却不想妈妈为她担心,只能客气的道谢。
本来很热烈轻松的气氛因着这两位不速之客而变得诡异,聚餐勉强又撑了半个小时便匆匆结束了,好在他们过来的晚点,不然真是要大家都饿肚子。
林子叶是主人,送走了以璨的同学和家长,便准备去宾馆。以璨瞪着这俩个不识相赖着不走的人,完全无视地拉了拉母亲的手:“妈妈,晚上我陪您住吧。”
“好。”林子叶笑着答应了,又转身客气地和那俩位道谢,“程先生、黄先生,谢谢你们这两天的照顾,天晚了,快回去休息吧。”
程中谦脸上的笑意很浓,根本不在意这一晚上被冷落:“阿姨我先送您回宾馆。”
“不用,宾馆离这里很近,我们走几步就过去了。”林子叶拒绝道。
程中谦无柰,只好陪着这母女二人步行了十几分钟,来到了林子叶住的酒店。
“以璨,我有事情要和你说。”将林子叶送到房间门口,程中谦拉住了以璨。
“对不起。”以璨扯着嘴角微笑,“程先生,今天晚上我要陪妈妈,您有事我们另约时间吧。”
“好。”程中谦见以璨开了口也痛快答应道,又回身递过一个盒子。
以璨没有伸手接,只是用冰冷的目光盯着笑容满面的程中谦。
“毕业礼物。”他温和地说。
“谢谢,我不需要。”
程中谦被这样直接的拒绝似乎在意料之中,他颇为无奈的目光转向林子叶解释道:“这是一部手机,我不小心弄坏了以璨以前的手机,她生气了。”
以璨圆溜溜的眼睛瞪的要滴出血来,却一声不吭由着他编排,眸子中蕴着冷意让程中谦如芒在背。
“以璨。”林子叶当然知道自己女儿的小性子,惹她火了不管是谁都不客气的翻脸,但想着这年轻人和陈晋南的关系,便柔声劝说女儿:“程先生都和你道歉了你就收下,别这样没礼貌。”
以璨抿了下嘴唇,垂下眼帘道:“我那手机不值钱,坏了就坏了,我已经买了新的了,程先生不用这么客气。”
“我弄坏了就一定要赔。”程中谦更是满脸歉意,脸上不安的神情也让林子叶更觉得女儿任性,她轻轻拍了女儿后背一把,以璨无奈地接过了手机盒子。
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也最让她爱恨交加的两个男人都喜欢送她手机。
程中谦似乎满意了,他微笑着和林子叶道了再见便离开。
看着那挺拔自信的背影,苏以璨嘴角堆起了一抹冷凝的笑意,却未达眼底。
当三天之后的那个早晨,程中谦将埋在文件堆的头抬起来,看到黄瑞鑫捧着的盒子走进来的模样,心中便浮起了不好的预感。
黄瑞鑫读得懂老板眼中的疑问,简洁的一句话便说明了真相:“她离开了。”
程中谦接过盒子,三两下将外包装拆开,露出了那个手机盒子,他只觉得心底的什么部位被扎了一下,仿佛听到滴血的声音。
这个结果似乎已在他的预料之中,只不过真的走到了这一步让他心有不甘。
他有些烦躁地拉开办公台上的一个抽屉,拿出了一盒烟。
程中谦从来不抽烟,也从不允许属下在这里抽。这一盒烟是最近不久他和黄瑞鑫要的,抽了一支后便顺手扔在那里。
他抽出一支烟点燃,深深吸了一口便又摁死。
“去学校看看吧。”他吩咐道。
“您两点有一个会议。”黄瑞鑫迟疑了一下,仍是提醒他。
“取消。”
跟了老板六年,黄瑞鑫第一次看到程中谦这么沉不住气。他无暇再做多想,忙打电话让阿诺准备车子,心里却明白这快递都已经寄到了,学校怕是早已经人去楼空了。
“你去查一下她那个同学,叫于什么阳的。”
上车前,程中谦忽然这样吩咐黄瑞鑫。
y大之行果然不出黄瑞鑫所料,据隔壁宿舍的同学说,苏以璨早就将行李寄回了b市,毕业典礼第二天就离开了。但程中谦刚打电话问了陈晋南,以璨并没有回家去,他派人只接到了林子叶并送回了家。
这丫头果然在这里等着他。
“那个于丹阳,在本市一家门户网站做编辑。”
黄瑞鑫这个高薪的特助工作效率一流,从学校返回程氏大厦,对老板交待的工作就有了进展。
“盯着她。”
程中谦眼神中掠过一丝锋芒,随即又像是想起了什么,“还有那个画班。”
她费尽心思帮教授办起来的班不会从此放下不管,有机会总会去看的。
黄瑞鑫却觉得老板此时说话的语气,像极了《潜伏》里的那个老奸巨滑的吴站长,阴森森的充满了阴谋的味道,和他那张俊雅的面孔极不相衬,隐隐透出一股杀气。
看到黄瑞鑫点头退出去,程中谦一脸灰白的瘫座在位子上,用右手撑住脑袋,只有出气儿的力气了。
从那个早晨她一声不吭的离开,他就明白自己做了这一生中最愚蠢的一件事,果然报应来了。
他不敢相信,原本那样随性的一个小丫头,一个偶尔会和他发发小脾气、却对他很依赖的小丫头,现在竟然和他终成陌路。
他忽然想起那天妈妈田丽芳的话:“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最大的失望,便是放弃了他。”
他眼前跳出那天早晨,以璨从药店出来吃完药,将喝过的那瓶水抛入垃圾箱的动作,他觉得自己就像那瓶水般被她抛掉了。
莫名的,程中谦出了一身的冷汗。
她一直就不相信他,是因为他一直没有给她安全感,在她炸起全身的毛本能地保护自己的时候,他不仅不信任她,反而狠狠捅了她一刀。他想象着,如果有一天以璨嫁给那个吴明轩或是别的什么男人,只视他如路人甲时自己会不会疯掉。
连他自己都说不清什么时间自己对这个女孩子上了心,开始是陈晋南所托,之后是习惯了照顾她,想当然的把她纳入了自己的势力范围。他是商人,在习惯了商场上的尔虞我诈刀刀见血之余,逗弄一个天真单纯的小妹妹沾沾小便宜是他的小乐趣,可当他发现自己真的喜欢上了这个有些粗糙的女孩子时,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在经历过母亲的婚变,他才明白,家世和美貌都不是婚姻幸福的保证。
他此时才深刻理解了陈晋南说的,男人如果对喜欢的女人犯下错,最疼入骨髓的反而是自己。
以前他虽然同情这厮,但总觉得这铁腕政客有些矫情,和他的外在形象太不匹配,可此刻当自己四肢百骸被巨疼弥漫的时候,他才明白这种剖心挖肝的疼,滋味儿确实难耐。

☆、第57章 结尾章 1

以璨下了地铁,穿过一个跳蚤市场,快步往住的地方赶去。
这里是这座城市近郊的地方,一片半旧的居楼已经亮起了夜晚的灯光。由于这些楼建得早,并没有现代小区那种门禁,属于开放的居民区,路边停着各种车辆,有占道经营的小贩,也有穿着拖鞋溜湾的大爷大妈,因而显得杂乱不堪。
以璨走到楼门洞前,用力跺了跺脚,门口的感应灯亮了,她掏出门卡刷开了防盗门。
随着轻微的车门声,以璨无意识地回头看了一眼。
离这楼不远处停着一辆普通的黑色轿车,一个身材瘦小的男人正在下车,看到以璨回头,他也往这边看了一眼,然后转身到车子的后面打开了后备箱,似乎在找寻什么东西。
这男人似乎也是住在这栋楼,以璨不只一次看到过他,开着这辆不知道什么牌子的黑色轿车出入。
不知道是不是她敏感,她知道那人神通,留在北京总会有碰到他的那天,她却仍是选择了留下。也许是因为肖教授说的专业,也许是为了别的什么,总之她就在犹豫中留下了。
此时正是晚上八点一刻,住在这里的居民大都吃完了晚饭在家里看电视,而这间半地下室里的主人的生活才刚刚开始。
“以璨,我给你带了饭,快吃吧。”于丹阳看着刚进门的以璨,有些心疼地说道。
以璨身上穿着条七分裤,上衣是半袖t恤,一只手拎着双肩包,甩掉脚上的凉鞋,有些心惊肉跳地坐到小餐桌边的椅子上。
“天太热了,不想吃。”大约正式上班后和实习终有不同,以璨沉静了许多,再加毕业前大病一场,原本鼓起来的脸瘦成了尖下巴,变成了清秀的瓜子脸,连于丹阳都觉得这丫头漂亮得有些扎眼,只是原本的大大咧咧性格没改变多少。
以璨抹了下鼻子尖儿的汗,对于丹阳笑笑:“刘哥还没回来?”
“回来了,已经吃过了呢,这是给你留的一份。”于丹阳说罢,将留给她的饭摆了出来。
这间屋子没有厨房,只有小小的卫生间,由原来住户改造过,将两间屋子前加了一道门,使这两间储藏室独成一户。于丹阳和男友住在隔壁,以璨和另外一个女生租下了这间一起住。从这里赶到地铁站要十分钟,然后坐地铁需要一个多小时,再走十分钟赶到公司,这对漂在城市打工的年轻人来说,已经算是很方便了。
以璨在犹豫了几天后,最终去了师兄的公司,做一个普通的实习设计师。师兄任职的天意公司重组,设计部需要新生力量,通过肖教授对学弟学妹发出邀请,以璨在肖教授的劝说下,放弃了回b市工作的念头。
一直以来以璨都明白,自己这个专业在京上广这类一线城市才会有较大的机会,b市虽然也算是开放的前沿城市,但相对于京城只能说是难以望其项背了。
肖教授说:“如果你就这样回去b市,永远都不会有再闯世界的雄心了。”这老头倒是一句话便说中要害,难怪他能霸着这门与时俱进的专业课领军十年不变。
以璨从小的梦想便是做个最前卫的设计大师,有丰厚的薪水给妈妈养老,肖老头的话一下就说到她心坎了。
她的心,她无忧无虑的青春年华却丢在了这座城市,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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