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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这该死的缘分-第28部分

小说: 这该死的缘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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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丑丫头家里跟我家走得很近,丑丫头的妈妈似乎特别喜欢我,硬是将我认了干儿子。我那时候还小,思想比较简单,考虑到认个干妈就会多出来许多吃的玩的,何乐而不为?因此我相当乖巧地凑上去叫了声干妈,我的干妈那叫个激动啊,抱起我猛亲。我的这个干妈长得很漂亮,丝毫不比我老妈差,但我就是弄不懂了,她的女儿怎么跟丑小鸭似的呢?直到我上了幼儿园以后,才严肃地意识到亲戚是不能随便认的。老妈经常说,你是哥哥要让着妹妹,有人欺负妹妹你要为妹妹出头。我觉得相当麻烦,因为那个丑丫头的确特别容易被人欺负。
  我是万人迷,女同学都喜欢跟我玩儿,一两个还胆子很大地过来强吻我,一般来说长得漂亮的我不会计较。有一次被一个长得跟丑丫头一样丑的女同学偷亲了,我相当生气,这直接造成了日后其他女同学对她的排挤。我的受欢迎程度绝对不止于同学之间,女老师也特别喜欢我,包括我们幼儿园那个五十高龄的老校长。每每见到我总是捏着我的脸不放,然后抱着我猛亲,嘴里还念叨着“好漂亮的宝宝呀,像小姑娘一样。”我个人认为她不加后一句会更好。
  丑丫头长得丑就算了,居然还笨笨的。上图画课的时候把画画得奇丑无比,上音乐课的时候把歌唱得五音不全,上体育课的时候把自己摔了个狗吃屎。苍天啊!我怎么会有这么个蠢兮兮的干妹妹呢?
  我不想承认跟她有任何的关系,可是这个丑丫头怎么老缠着我?受欺负了就知道拉着我的袖子哭,把我的袖子都哭湿了,然后可怜兮兮地抱着我说“佳炜哥哥,陪佳琪玩儿好不好?”我发誓,我真的很想拒绝的!可是。。。她的眼睛太明亮了。
  是的,如果说丑丫头身上有什么地方是称得上漂亮的,那就是她的眼睛,不大却很明亮,很透明,很干净。而我,超级无敌万人迷小朋友就是因为这双眼睛不小心答应了陪她玩儿,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丑丫头已经认定了我这个老大。
  因为我实在太受女生欢迎,这直接造成了男生对我的反感。当然,以我的智慧这种现象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体育课上我以一当十,表现了我高超的投篮技巧,将一个两个挑衅的男同学击败,并且深刻表现了我宽大的胸怀及高尚的人格魅力,我谦虚的说“其实你们打得真的很好,我不过是再比你们好一点点而已。”后面又补充了一句“今天我请大家吃冰激凌!”于是,我的大方奠定了我在男同学中的至高地位。
  刚开始我因为丑丫头这个跟屁虫很不耐烦,但是一方面鉴于老妈和干妈的无形压力,又一方面由于被跟习惯了,索性就由她去。那时候我觉得自己做出了很大的牺牲,并且感动于自己的“献爱心”行为。而很多年以后,我居然不要脸地栽到了丑丫头手里,还哭着喊着求着她不要离开我。
  上了小学以后,我虽然还是嫌弃丑丫头的笨手笨脚,但心底里已经完全接受了她是我干妹妹这样一个不可扭转的悲惨现实。因此,当隔壁班那个不知死活的臭小子把癞蛤蟆丢到她领子里的时候,我怒了!我雷霆般地集结了一帮小伙伴前去算账,那个不知死活的臭小子被我扒光了裤子绑在树上,他居然吓得叫妈妈,我十万分之鄙夷。这件事造成了很大的后果,我那常年在外忙碌的父母被叫到了学校,校长大人对我进行了深刻且严肃的批评。但是由于校长大人是女的,而且我事后态度相当端正,再加上演技逼真的知错悔改的模样,校长温和地教导了几句就完事了。我得以继续一马平川占山为王。
  一直以来丑丫头都很听我话,但十岁之后这种情况发生了改变。她有了自己的朋友,脑袋也渐渐变聪明了,居然也懂得顶撞我,甚至有时候还带讽刺挖苦的。我悲叹,我堂堂玉面小飞龙怎么就养了这么头披着羊皮的狼啊!!并且,我发现了一件神奇的事情,丑丫头居然。。。越长越漂亮了!!老妈说“你懂什么!女大十八变啊!”于是我时不时疑惑地盯着她看。以前皮肤粗粗的,什么时候变这么水嫩啦!以前鼻子塌塌的,什么时候这么秀挺啦!以前个子小小的,什么时候窜这么高啦?!
  女生,真的是很奇异的生物。
  初三那年,我藏起了隔壁班男生给丑丫头的情书,小丫头初三很关键怎么能分心呢?我这个做哥哥的要好好监督她用功学习。我如是想。
  高一那年,跟我一起打球的阿泽告诉我说他喜欢我那个干妹妹,我不动声色地跟他说:“你要赶碰我妹妹咱们就别做朋友了!”然后,这段小小的爱苗被我扼杀在摇篮里。我告诉自己说,小丫头谈什么早恋,被干妈知道了一定扒掉她一层皮!
  唐佳琪,也就是我的丑丫头,人气越来越旺,有那么一丝要赶超她干哥哥我的趋势。于是,我做出了战略性的选择,将对方的朋友变成自己的朋友。后来唐佳琪那个小丫头不无鄙视地跟我说“你就知道勾引我朋友!”我那个冤啊!那个委屈啊!那个纠结啊!我不就想跟你走得近些么?!我这个做哥哥的容易么我?!
  高考结束的那天,我带着佳琪爬上他们小区公寓楼的顶楼喝酒,小丫头喝得那叫个猛啊,看得我眼睛都瞪大了。她歪着脑袋,眼睛在夜色中亮晶晶的如天上耀眼的繁星,软软地问我说:“唐佳炜,你干嘛要报T大?为什么是T大呢?”多年之后再回忆起来,我十万分之后悔当初的回答。如果那时候我告诉她说“是因为你啊佳琪,是因为我离不开你啊佳琪!”那或许后来,她就不会先爱上别人了。而我那时候吊儿郎当地回答她说“哪有那么多为什么?想报就报了呗!”她星光般闪耀的美丽眼眸有那么一瞬间灰暗。
  我真的真的真的没想到这丫头上了大学之后会这么无法无天!先是靠美色混了个“系花”的美名,然后就传出谁谁谁在她宿舍楼下弹吉他求爱,谁谁谁情人节送她九十九朵玫瑰,谁谁谁又在校内上发文表示对她的欣赏,谁谁谁又把她排入D大美女排行榜TOP10中!我时常被她气得牙痒痒的!最可恶的是,小丫头居然还浑然不觉事情的严重性!就连我T大的室友在午夜倾谈的时候也忍不住说起她。
  “唉,唐佳炜,你妹妹好纯啊,像酒井法子!”
  我吼:“哪里你看出来像啦!”
  “唐佳炜,介绍你干妹妹给哥儿们认识认识呀!”
  我吼:“滚!禽兽!”
  “佳炜,商学院有个朋友向我打听你妹,方便给个手机号码不?”
  我吼:“没有!”
  这时候风哥阴森森的飘荡了过来,兴味地打量着我说:“你这么生气这么激动干嘛?又不是调戏你女朋友!”
  我吼:“那是我干妹妹!我从小看到大的妹妹!她天真单纯容易被人骗!”
  风哥别有深意地看了我一眼,叹息一声渐渐飘远。
  唐佳琪是我的唐佳琪,是我的丑丫头,是我的跟屁虫。她会对我露出张狂的小虎牙,她会用那张小包子脸对我做鬼脸,她会在碰到难题时急呵呵地奔过来求救,大喊着“唐佳炜,救命啊!”然后我发挥高尚的情操及至高的品德,将她护在身后,为她撑起一片天。我从来没想过她会对另一个男人撒娇无赖,我从来不敢想她会对另一个男人甜美地露出小虎牙傻笑,我从来没有想到过有一天我的丑丫头会头也不回地离我越来越远。
  为什么会是邱骆!怎么会是邱骆!居然是邱骆!那个数学系第一的才子加穷光蛋!那个一万年冷着一张脸面无表情的穷酸王八蛋!他怎么配!他哪里配得上我的佳琪!我的佳琪天生就该被捧在手心里疼爱,他配得上么?!癞蛤蟆也想吃天鹅肉!
  我怒不可歇!我手足无措!
  这个傻丫头!世界上那么多男人为什么偏偏选他?!他有什么好?!他哪里比我好了?!我不停地安慰自己:傻丫头还是太天真了,她哪里懂感情?过几天就消停了,她娇生惯养的怎么可能忍受得了那个木头一样豪无情调的邱骆!
  可是。。。当我眼睁睁地看着她牵着那个男人的手,当我眼睁睁地看着她扑进那个男人的怀里,当我眼睁睁地看着她踮起脚尖吻他,我居然心痛得无以复加,胸中涌起的怒气似狂风巨浪!
  风哥得瑟着飘过来说:“兄弟,失恋的感觉如何?”
  我愣住了,失恋?谁失恋?我么?拜托!我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佛见佛发呆的宇宙超级无敌玉面小飞龙唐佳炜唉!我怎么可能失恋!我失谁的恋!
  风哥很过来人似地拍拍我的肩,同情地看着我说:“近在咫尺的你居然看不见。”
  事实证明,我才是那个大傻瓜!最傻的傻蛋就是我!我从小细心呵护的宝贝被人抢了!我的佳琪变成别人的佳琪了!那原本是我的佳琪啊!
  傻瓜唐佳炜!你明明爱她,却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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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回家
更新时间2011…3…15 1:31:13  字数:2931

 飞机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起飞,连着我的心也一同悬在了上空。
  在盛夏集团北京总部窝了三年,最后还是要回到那个生我养我的地方。其实,我心内是开心的。一纸调令,伴随着公司内部人员的新换血,我理所当然跟随着我的上司——C市分公司总经理孟寓走马上任。想来倒真是戏剧化,三年前我作为应届生面试盛夏时便是孟寓作为面试官,当时的他是华南地区的销售总监。我在北京参加的实训尚未结束,便在总公司又碰到了他一次,据说他被调任为总公司销售企划部经理。这个人着实是有些手腕的,心性沉稳,谨慎内敛,该对上面逢迎的时候也会逢迎,该对下面端架子的时候也会端架子,却实在是把握得恰到好处,令人难以挑出骨头。何雪爱他,实属难免。
  只是这次的调任。。。说不出的古怪。
  C市分公司分管着华南地区的业务,实际上孟寓是被遣回了原籍,虽名义上是升迁为总经理,却远离了总部的权利中心。不得不令人怀疑,他是在总部的新一轮权利斗争中败下阵来。
  “这回你倒是开心了。”
  我想得正出神,冷不防他这么揶揄一句,一下子没反应过来。眨了眨眼睛,干笑了几声。
  “其实当年你结束实训后,照例说公司该把你分配到原籍,也就是C市分公司任职的,却阴差阳错将你留在了总部。”
  “其实这样也挺好的。”我偷偷瞄了一眼孟寓的神情,却发现他专心致志地读着报纸,瞧不出丝毫要跟我闲聊的迹象。跟在他身边半年,我也习惯了他这副样子,见怪不怪地耸耸肩,继续说道,“这还不是最令我惊讶的。更令人想不到的是,我明明是财务背景,却将我安排到行政部去了。于是半年前台,一年会务安排。原本做得也挺好的,Lori姐又把我安排到办公室去了,这不才碰到您了么?”
  我这个经理助理走马上任不过半载,顶头上司就调任,于是从“经理助理”变成了“总经理助理”,俨然就是“飞跃”啊!
  “你是土生土长的C城人士,到了C城我可就跟你混了。”
  我的这位上司平时总板着脸,其实偶尔也会幽默一把的。比如说现在,他放下了手上无聊到爆的财经新闻,微微掬起一抹算得上柔和的笑容轻轻扫了我一眼。36岁的男人有36岁男人无法掩饰的成熟风度,而这位容貌清隽,身材硕长的孟先生更是其中典范。于是,不可避免的,我想到了何雪。我知道这几年他和何雪的关系一直都维持着,他也清楚何雪不单单是我的校友。对于朋友的私生活我没办法多说什么,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罢了,但到底是看不惯孟寓这样耽误何雪的。也因如此才无法真正从心底里敬重这位顶头上司。
  “没问题!”我拍拍自己的胸脯,“谁叫我是托您的福才回到的故乡呢!”
  两人又说了几句,便均安静了下来。孟寓十分敬业地打开笔记本电脑查看C分过去5年的管报,而我,找了'炫'舒'书'服'网'的坐姿闭眼补眠。
  两个小时后到达C市机场,我跟着孟寓去取行李。之前我帮他寻了一处公寓,付了半年的订金,于是陪他去了公寓入住才匆匆离开。孟寓满意地说小丫头眼光不错,要得到孟总他老人家的赞赏着实不易,我心情顿时大好。
  坐在回家的出租车上,我目不转睛地盯着窗外掠过的城市风景,既陌生又熟悉。刚开始孤身一人来到北京的时候只想着是两个月的实训期,实在没想到稀里糊涂地在皇城待了三年。身边没有一个亲人和朋友,时常孤独得想落泪。我一个地道的南方人也吃不惯北方的食物,着实费了些时日才慢慢习惯。有一次闹肠胃炎,一个人在员工宿舍痛得要人命,鬼使神差般想到了何雪在我临走前给的名片,于是,我认识了何冰。细细想来,那时的初见可真是狼狈,我拨通了电话胡乱地自报家门,流着泪水以“你快来救我”作为结束语。后来才想起完全可以拨打120的,真是脑子糊涂了。何冰是破门而入的,因为那时我蜷缩在床上根本无力开门,其实也没看清他的样子,只知道那个男人抱起我就往外赶,匆匆塞进他的车里急速驶往医院。直到第二天我才看清他的样子,斯斯文文的一人,五官立体明朗,穿着白大褂,长身玉立。哦,敢情他本身就是位医生。我跟何雪谈及我和何冰的初见,她玩味调侃,就跟演电视剧似的啊!我无力地补充一句,剧情甚为狗血。
  很自然与何冰成为了朋友。在漫长的三年岁月中,他着实帮了我不少。想到这里,我微笑着用手机给他发了条短信:“我到达C城了,你下班了么?”
  “没,今天我值班。到家了么?”
  “没,在出租车上。”
  “回家感觉好吧?”
  “很开心O(∩_∩)O”
  “有空来C城找你。”
  “好的。”
  下了车,一眼便瞧见老爸站在小区门口等我。女儿离了家,父母终是异常挂念的。忍不住便红了眼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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