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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狐色生香-第15部分

小说: 狐色生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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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的速度,丝毫不比刚才的阴水灵慢。

“报应啦,真是报应啦!”花舞月心里苦苦的碎念。但却不敢怠慢,立刻咬破手指,伸进凌玉的嘴中。

花舞月的血,确实是世间极品,才几滴下肚,那毒汁就被新鲜血液汹涌着逼出指尖。

凌玉象是没看见花舞月的嗔怪,还颇享受的含着小妮子的手指,又吃苦不记苦的将手伸进了金丝袋。

不过这次好一点,他总算是记得将灵力裹满指尖,当凌玉将手指伸出来时,在他的两根手指中,正悬浮着一根有两寸长,黑色棍子似的东西,这东西粗看起来象是枯枝,笔直僵硬的悬在灵力中。

凌玉朝着花舞月眨眨眼睛,这小妮子心中顿知少爷又要玩花样了。

果然,凌玉陡然间撤去灵力,两指一夹那枯枝。令人恐怖的情景发生了,那明明如死物的东西,碰到凌玉手指后立刻动弹起来,而且伸出了头尾和百足,居然变作了一根蜈蚣的样子。不止样子恐怖,动作更是快绝,一口就朝凌玉手指咬来。

幸亏凌玉早有准备,灵力再度喷出,将蜈蚣定在两指中的空间里悬浮着。说起奇怪,只要离开人的身体,这蜈蚣又变成僵硬一条,形如枯枝似的。

看凌玉把这蜈蚣也放回金丝袋,花舞月这才大大松了口气,不过这次却不开口问,反而撅着嘴以示对凌玉刚才吓唬人的抗议。

凌玉吐出花舞月的手指,握在掌中抚摩,温存道:“舞儿真是胆小,才这点凶险就花容变色。当初你三个姐姐跟我闯孽妖谷时,那才是惊心动魄呢。”

听着少爷拿自己和三个姐姐比,花舞月顿时又收回小女子态,故作大胆道:“我。。。我才不怕呢,日后有机会,我也要和少爷去。。。去那个孽妖谷。”

说是不怕,可才提起孽妖谷这个名字,花舞月已经从心底里寒出来了。

凌玉却是一笑,也不逗她,拍着金丝袋道:“刚才那只蜈蚣,可比阴水灵还要了不得。它是二品妖兽,妖兽们叫它百毒蚣,是妖山里最被讨厌的妖兽。因为这东西平日里挂在树梢上,藏在草堆里,跟枯枝似的难以分辨,可一旦遇到鲜肉,就立时活过来,并且狠咬几口。百毒蚣的毒液很厉害,能解的方法不多,而且毒液入血,不用一刻钟就能毙命,实在是偷袭人时的最好武器了。”

凌玉用指节蹭着下巴,眼睛咪咪的想着怎么用百毒蚣去阴人,可花舞月已经吓的要死。这个金丝袋里,区区第二格就已经这么厉害,那后面那近百格,还不知道藏着什么骇人听闻的妖兽呢。

花舞月眼见凌玉又准备打开第三个格子,早就已经魂飞魄散,她也顾不得公子责怪,捂住金丝袋道:“公子,有阴水灵和百毒蚣足够对付蛮兵,不要再冒险了。”

凌玉见她紧张,更是作势要打开金丝袋。花舞月急的眼圈都红,缠在凌玉身边道:“公子。。。公子。。。。。。你不疼惜自己,也要疼惜舞儿,疼惜舞儿的手指呀。”

听到这话,凌玉才没了继续开妖兽的念头,不过还趁势一拉,将花舞月扯到自己的怀里,一双魔兽,轻车熟路的伸到花舞月的肚兜中,在那软软的玉团上摁了几摁。凌玉调笑道:“要少爷我不碰金丝袋也可以,不过今天舞儿可要好好的伺候少爷哦。”

花舞月脸色刷的绯红,呢喃道:“少爷,别家的贵公子,都是这么对婢女的么?”

“有风流少爷,当然也有俏婢子。”凌玉的手,在那处温柔的所在象是找着窝般不肯动了,却将花舞月弄的浑身酥软,眼眸里面晶莹的能晃出水来。

第一卷 狐媚子

第十二章 … 妖,不是这么用滴!(下)

“少爷。。。少爷,不要啦。”花舞月急促的喘息着,把头靠在凌玉怀里,哀求道,“少爷答应过舞儿,要等四十九天期满才让舞儿伺候的。”

这话凌玉倒是反驳不得,奇蔓舞月花成人后,都需要七七四十九天时间,才能够变成绝世美人,花舞月自然希望能够在最漂亮的时候再把身子交给心爱的人,所以这段时间,两人才同床而没合体的。

凌玉在做玉鸯仙人的时候,是夜夜都有美姬陪伴的,如今要熬四十九天,他怎么愿意,虽然嘴上说好,可双手还是不停,甚至伸入花舞月的亵裤,在日见丰满的翘臀上狠狠搓揉了几把,让花舞月浑身都湿淋淋,这才算惩罚完毕。

这一主一仆闹腾完后,相拥着躺在软榻上,夜露甚重,凌玉把外衣盖在花舞月的身体上,小婢子用幼鹿般羞怯的眼神看着凌玉,忽然说:“少爷,你。。。好像也越来越俊了,莫不是连你都会蜕变?”

这话,说的凌玉哑然失笑,他抚着自己的面庞。虽然才几天的时间,可凌玉对自己这身体却早已经熟悉,而且随着妖术在人体上的运行,也发觉了一些美妙的地方,譬如人身也照样可以长出狐尾,又譬如这张脸蛋虽然是以前身体的,但随着妖术的运转,已经越来越清秀俊朗,甚至眉目间,还带着几分妖气。

如果再这样下去,凌玉的外容,可能与从前的慕容雪鸯靠近了。

花舞月伸出小手,怯怯的抚着凌玉面孔:“少爷,就算女人也比不上你漂亮,这张脸在人族,一定有很多美女喜欢。”

凌玉淡然一笑。

“只是,人家会不会怀疑,朝廷大官的儿子,怎么会长成这么俊俏。”

凌玉抓住花舞月的手,笑道:“傻妮子,你又不是人家,怎知人家不信呢。再说也没那条道理规定,尚书家的儿子,就一定不能英俊的,若都是妖魔鬼怪样,那云朝岂不成了妖国。”

这主仆两人嘻嘻哈哈,竟在这露天的软榻上,安眠了一整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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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天色灰暗阴沉,似乎老天都在为连续的战乱和杀戮不满,阴云始终聚在天空上,大雨却将下不下,这灰色的天气,弄的整个世界都失去了色彩。

从东胜镇往同州走,这一路上原本都是草场,到秋季时,草地虽然没有从前的翠绿,却应该会呈现出金黄、红色等各种诧异色彩。

但触目惊心的,却是一片片焦黑,虽然蛮族军队这次尚没有杀到这里来,但以前日复一日的劫掠,已经让这里的草场变成了荒芜。

兵荒马乱下,就连挑夫和轿子都租不到,幸亏凌玉他们还有一匹马。这马儿是凌玉重生时夺来,一直都没有丢弃过,花舞月更是喜欢健马的雪白,给它取了个名字叫做雪雅。

凌玉当然是不满,雪雅和雪鸯只差一个字,万一别人当他们是兄弟,那就大事不妙了。但历来公子爷都是拗不过俏丫头的,所以雪雅这名字就定了下来。

两人骑马,巨犬破战还是那么酷酷的跟在后面,这个四人妖兽组合看上去还是蛮搭调的。

东胜镇往南二十里便是同州城,而差不多距离,稍微偏东一点,还有个归林镇,是同州府下辖一个县,凌玉他们要去的就是同州,虽然眼见着蛮兵就要攻过去,但他们想能够尽快越过同州,只要进了北疆三卫之内,基本就安全了。

这一上午,走了将近十里地,虽说雪雅马没什么疲惫,可花舞月还是有点心疼,看见路边上有一个不大不小的茶亭,就吵着要歇歇。

凌玉也觉得渴,就下马进了茶亭。

花舞月赶紧用白色的丝缎当抹布,替凌玉擦干净桌面和凳子上的土尘。凌玉坐下时,那副公子哥的模样,倒是一露无遗。

“呀,幸亏有这个茶亭,要不然这路上的人,怕都是渴死了。”花舞月笑嘻嘻的招了老板过来道,“这么兵荒马乱,老板还开着茶亭方便过路人,真是功德无量啊。”

老板身材不高,粗黑壮实,脸上有如刀削斧砍般深刻的皱纹,在北疆讨生活的人,都是这样的面容,反倒是凌玉这种细腻公子哥儿,才会令人诧异。

茶亭老板已经主动沏茶过来,硕大的黑茶壶看上去不起眼,可是倒出来的苦茶,却是香味扑鼻,老板嗯嗯换了两声,请凌玉他们用茶。

花舞月这才知道,原来这茶亭是个哑巴,所以一直闭着嘴,就嗯嗯着回答客人的招呼。

“这样的好人,怎么会是哑巴呢?”花舞月皱眉,轻抿了口茶,“哇,好烫。”

凌玉却没急着喝茶,朝这茶亭里仔细逡巡了一番,虽然是个才四张桌子的小茶亭,可人却不少。

老板是刚才见过的粗黑汉子,似是停不下手来的勤快人,不是给客人蓄水,就是一次一次的擦桌子,眼睛时不时的瞟向另一桌在凌玉他们之前就到了的客人身上。

如此小的茶亭,还有两个伙计,一个很懒散,手臂包着布条,应该是受伤了,却坐在空闲桌子上,也不帮老板干活。另一个伙计闷闷的,坐在地上折树枝烧火,脸色很是不豫,似乎正埋怨只有他干活。

看了这情形,凌玉心中已经了然两分,再闻闻那茶的香味,更是冷笑,只给天生避毒的花舞月倒了一杯,自己却没喝。

另两桌的客人,倒是喝的欢畅。在凌玉进来之前,他们已经坐了一会,这两桌人本是一伙的,都是云朝人打扮,只是三个侍卫仆人样貌的坐一桌,三个主子自己坐了一桌。

凌玉发觉老板一直在看的,就是那三个主子。这三个人长相倒是各有特色,很是有趣。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便是满脸拉杂胡子的粗鲁莽汉,这个人足有六尺高,身形巨大,说话声音犹如洪钟一般,喝茶也是大口大口的灌,丝毫不怕水烫,是个正宗的武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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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狐媚子

第十三章 … 皇家的事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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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两人也都佩着剑,却要斯文许多。其中一个国字脸,不过三十岁而已,脸色虽白,但隐含黑气,宛如心中有所郁结,这个人坐在莽汉的上首,却不时的为莽汉倒茶,显得没什么架子。

坐在首座的,却是个四十岁的中年男子,喝茶看人,都颇有威严,虽然穿着一般老百姓的衣服,但那种官威是隐藏不住的。更重要的是已经垂到胸口的黑色长须,这是云朝中高官的象【炫|书|网】征。

这么小的茶亭,进来两个象凌玉和花舞月这样夺目的人物,就算不想注意都不行。就在凌玉坐下不久,那桌上的莽汉就已经双目直视过来,看了一会,又哈哈大笑,对同桌放肆道:“你们看那边的小哥儿,细皮嫩肉模样长的俊,就连我家娘子,也没这身好皮肉啊。”

有官威的中年男子瞟了凌玉一眼,却对莽汉皱眉,显然对他的粗鲁很是不满。

倒是那个国字脸拦着莽汉道:“铁男兄,轻声轻声,看那两人的打扮,怕也是哪里的贵人,切不能这样说人家。”

“什么贵人。”叫铁男的莽汉嗤之以鼻,“宣府城逃难出来的富家少爷吧,看那手脚纤弱的,怕连只鸡都抓不住。北疆之中,人人习武,除了富家子弟,哪有这么文弱的。”

国字脸看铁男越说越不像话,连忙阻道:“那也是大户人家的公子,我大云朝读书人,向来斯文,就算模样俊俏,那也是人家父母生养的好,铁男兄怎可这样开玩笑。”

说着,国字脸便遥遥的朝凌玉拱拱手致歉。凌玉淡然点头,目光洒向一旁,寂寂草场,似乎孕育着一些不太平的变化。

有官威的长须男子喝了口茶,目光却朝着东胜镇瞟去,担忧道:“东胜离这儿不过十里,此刻应该已被蛮兵攻破,东胜镇一失,同州再无屏障,真是岌岌可危。”

“大人。”国字脸急道。

“沈廉。”被称为大人,有官威的男人似乎不快,“无需慌张。”

国字脸沈廉自知失言,立刻改口道:“御守兄,昨夜宣府城破,蛮兵屠城杀了三万人,剩余二万人和无数钱财被掠夺回草原。如今北疆三卫的鼎足之势被破,蛮兵下一步行动更是诡秘难测。”

其实沈廉称那男人为御守兄,同样是泄露了这个中年男子的身份。如果有蛮族将领在,必然知道这个御守兄就是同州总兵谭盾。

谭盾字御守,名如其人,在北疆三卫里,更是以守城闻名,蛮族数年来从未攻破同州府,大多是谭盾镇守边疆的功劳。

谭盾见沈廉的分析才开头,便点头问道:“沈廉老弟,你觉得蛮兵会有何行动。”

沈廉皱皱眉,又喝了口茶才道:“蛮族年年劫掠北疆,但大多是抢夺财物人口而已。只是今年突然兴起重兵,先是天木堡之难,灭我大云二十万军队,又攻克宣府城,显然并非劫财那么简单,说不定,是对我大云朝有所觊觎。”

谭盾不置可否:“蛮族的黄金家族一门野心颇大,想来也不安于草原劫掠。”

“北疆三卫,是云朝的门户,昔日三足鼎力尚可力撑危局,可惜宣府已失,这势也就破了。如今蛮兵气势正旺,他们尚有两条路可选。其一是攻下同州,三卫去其二,蓟州当然不可能再守,从此北疆就是蛮族的天下。但这条路却不好走。”

“哦?”谭盾捻须。

“同州有御守兄,名将之名自然不是虚得。”沈廉本还想说,可谭盾已经使了眼色,让他切勿再泄露身份,便转言道,“总之,蛮兵要攻下同州,绝不是轻松的事情。但他们还有第二条路,那就是疾出奇兵,弃同州而转攻蓟州,若被他们得逞,蓟州一失,皇都就危 3ǔωω。cōm险了。”

谭盾面色一变,点头沉吟道:“沈廉老弟不愧是饱读兵书,此话有理,看来我们还要联络蓟州总兵,让他小心防范才好。”

听两人嘀咕说半天,那个铁男早就不耐烦,一拳敲在桌子上,恶狠狠道:“管他蛮人攻同州还是蓟州,只要敢来,我便杀他们个落花流水,只叫他们有来没有回。”

“铁男切不可大意。”沈廉劝道,“这次领兵攻入宣府的,是蛮族大皇子。这位大皇子也是一代名将,多年来骚扰北疆,没有尝过败绩。甚至连天木堡之变,都是这位大皇子的计策。我听锦衣卫昔日同僚说,蛮族巫师从十万妖山里拘了不少超品妖兽,如今蛮军所驱策的妖兽,无论数量还是品级,都远远超过我们,蛮人本来战力就强,加上有妖兽相助,我们可不能小看。”

本来叫铁男的莽汉还面露不屑,可听到沈廉说起天木堡大败,却也变了脸色,颓丧的压低声音道:“天木堡一战,输的真是太惨了,朝廷数年积蓄的兵力和妖兽,一夜之间赔光,就连皇帝自己都。。。。。。”

谭盾突然仰天长叹,目光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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