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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部分

兰少的呆萌纨绔妻-第1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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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岑楞了下,“不是啊,我刚才的纸团是传给你的。”
    “这样啊。”林凡假装恍然一笑,“不好意思啊,我刚才解题太入神了,以为你的纸团是要给秦初的,毕竟他是我们班成绩最好的人嘛,所以我帮你拿给她了,怎么样?他有给你写答案吗?”
    这才是林凡在意的问题,平时安岑处处刁难他,他会给她答案吗?应该不会吧,除非脑子有泡。
    “他给了,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答案。”安岑的声音弱弱的,完了,要是他给了假答案,她的面子就全毁了,这下全班都要知道她的差劲成绩了。
    林凡微微一笑,佯装善意地安慰她,“别担心了,我看他不像那种小气的人,既然会给你写了,就应该是真答案吧。”
    安岑还是不放心。
    但第二天证明林凡的话是没有错的,秦初给了安岑真的答案,满分150,秦初考了满分,当时安岑拿到答案,不敢全抄,于是特意选错一题,考了147分,比林凡还高了3分。
    林凡不可置信地咬着唇,怎么可能呢?秦初居然把整张试卷的答案都给了她,难道他不怕安岑超过他吗?
    这事在秦初看来,并不是一件重要的事情,他们爱抄就抄吧。他早早就把试卷填好了,同桌和后桌的人全在抄袭秦初的试卷,他没什么反应,犹自在那玩转笔。
    突然林凡递了一个纸团给他,指了指安岑。
    秦初望了安岑的背影一眼,便低下头,把答案抄给她了。
    其实他记得第一次见到安岑的时候,他的记忆力超群,他也知道自己洒了她一身水,那句道歉有点单薄,所以就在做点什么事情来补偿她吧。
    安岑从老师手里拿到数理试卷,一颗心又汹涌又迷茫,说不出什么感觉,她一直刁难他,没想到最后帮她的却是他。
    虽然这件事微不足道,可比起林凡,少言的秦初更值得人信赖。
    她站在讲台上。
    遥望着台下的少年。
    所有人似乎都淡化进阴影里了。
    只余那俊美清贵的少年,瞳孔沉黯如夜,没有一丝浮动,凉凉的,有些远,有些淡。
    她默默看着他,神情突然无措起来,恍如被温暖的海风吹过,泛着金色涟漪的温暖的味道。
    空气中好像流动着清香,然后安岑的心,微微悸动了一下。
    小考后,秦初崭露锋芒,位置被老师调三组中央,坐在了安岑的隔壁,两人之间的距离只有一条狭窄的通道。
    安岑也因为数理成绩优异,被老师大大赞扬了一番,她摸着自己的鼻子,笑得有些不好意思。
    白杨树高耸入云,蔚蓝天空被映衬得格外高远,有一点风,风中飘散着树木的清香。
    自从抄过秦初的试卷,安岑和他之间的恩怨就无形化解了,这就像欠了债似的,安岑见到秦初债主,不觉地就低声下气了。
    她本来就是个讲义气,知恩图报的妹子,于是每天看见秦初,就甜甜唤上一句,“秦秦。”
    秦初的脚步一顿,俊美的脸庞扭过来,瞥她,“秦秦是谁?”
    “你啊,我给你取你外号,好听吗?”自从抄过他的试卷和作业后,安岑现在觉得他格外顺眼,各种帅气,怎么看都觉得心花怒放。
    好吧,她承认她是有私心的,她身周坐的全是优等生,但只有秦初肯给她抄袭试卷和作业,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既然她已经抄了,索性就抱秦初大腿吧。
    中考状元的大腿,想必是又粗又结实的。
    若是她跟秦初变成好朋友了,那方圆百里,还有什么题能难到她?

☆、第三十章 安岑的往事(一)

自从安岑当了组长后,她乖张的性格就收敛了很多,上课几乎不吃零食了,也不逃课了。
    看来老师是用对方法了,安岑这孩子心眼并不坏,只是一直以来,所有的老师都不喜欢她,她每上一个班级,就会被所有老师警告,这样的待遇,如何让一个孩子对老师亲切起来?
    但她和秦初的友谊始终没有进展,秦初不爱和人打交道,寡言少语,课间时间都是沉睡度过。
    安岑只有每天早上见到他的时候,能唤上一句早安,这句早安是有代价的,那就是秦初的作业本。
    秦初一直没有承认安岑是他的朋友,至于安岑要抄他的作业这事,他秉承无所谓态度。
    渐渐地,班上的同学开始知道安岑的背景了,广州有名的政要子女,父亲是省第一医院院长,母亲是外交官,权与钱相交,所谓的官二代,富二代。
    成绩嘛,烂透。
    而且她在学校的名声也不太好,极其顽劣。传闻她有六个发小,此七人天天腻在一块,到哪,人家都得给她们让路,就跟小霸王似的。
    不过样子倒是长得挺甜美的。
    而秦初的背景,至今无人知晓,只知道他爸是深圳一个重要人物,他现在住在广州二叔家里,二叔是广州响当当的人物,在广州商会里任职副会长。
    安岑和秦初的友谊,一直停在借作业本的坎上,没有任何进步。
    秦初是班级的名人,因为成绩优异。
    安岑也是班级的名人,因为她的顽劣事迹。
    直到这天,尖子班外来了一个穿玫红衣服的女孩,这个女孩在学校也是很有名的,有名的花痴病,天天穿一件枚红色上衣,头发盘得乱糟糟的,夹着12根枚红色夹子,满头的玫红。
    这女孩有好几个外号,其中最贴切的外号叫火箭,原因是她骑单车的速度就跟火箭似的,从眼前一闪而过,就不见了。
    安岑等人回家都是骑得慢悠悠的,一边聊天一边笑,每次火箭都从她们中间一闪而过,若水见了她,必然出声咒骂,“这女的脑子有泡吧?路这么大她不骑,非从我们中间骑过,还骑那么快,我手刚要是伸出去,肯定得被她折断。”
    然后所有人都会笑起来。
    听说这人爸妈是近亲结婚,导致这女孩有点不正常,这种人,要说她可怜嘛,她又可恨。
    但她并不是神经病,只是行为很怪异,她知道所有人的名字,并且很喜欢交朋友似的,她特别喜欢跟安岑说话,安岑初中跟她同班过,火箭每天都带一个橘子给她。
    安岑不喜欢吃橘子,就婉拒她,她还是不听,偷偷把橘子塞在安岑书包里。
    安岑这人书包是几百年都不打开的,几天后她闻到一股糜烂味,好像是从书包里散发出来了。
    不可能啊。
    她皱着眉,一打开书包,书包里的橘子已经腐烂了,表皮凝了一层白色的粘稠物,将整个干净的书包都染上了令人恶心的白色粘稠物。
    气得她差点动手,但出于她是好心,安岑就算了。
    一开始安岑还是好好跟她说话,然后火箭不知道从哪弄来了安岑的电话,每天打电话给她,大致内容如下:
    “安岑,你知道今天的作业是什么吗?”
    安岑不想搭理她,翻着白眼敷衍道:“不知道。”
    “我知道啊,安岑,我告诉你吧。”
    “……”
    第二次。
    “安岑,你知道今天的作业是什么吗?”
    “我知道啊。”安岑仍旧敷衍,但这次她学聪明了,速战速决她,免得她罗里吧嗦的。
    “这样啊,那你告诉我吧,我不知道作业是什么。”
    “……”
    经过几次骚扰,安岑终于得出了一个结论,这火箭的脑子真的有泡,成天穿一身玫红就算了,这逻辑也诡异得叫人害怕。
    安岑是个胆子大的,她并不害怕火箭,但是她很烦火箭烦着她,为了防止火箭在骚扰她,安岑恐吓她,要是在敢跟她说话,就把火箭拉去校外打一顿。
    火箭是有思想的,她知道安岑在学校的名声,不敢招惹她,所以就骚扰别人去了。
    就这样,不断有同班女生被火箭骚扰,搞得怨声载道,整个班级都在骂火箭。
    这事发生在两年前了。
    今日火箭来到尖子班,是因为发生了一件重大事件,火箭暗恋中考状元秦初。
    火箭天天下课就站在走廊上看着班里的秦初,一身玫红的衣裳,目光幽怨,好像多深情一样。
    然后这件事,就像长了脚一样在全校传开,上到高三,下到初一,全部跑来高一尖子班看热闹,火箭毫无畏惧嘲笑的目光,眼神坚定,立在尖子班外,看着无心旁骛沉睡的秦初。
    秦初的人气迅速蹿高,很多人因为来目睹这个八卦,从而迷恋上了相貌俊美,成绩优异的秦初。
    秦初甚至不需要通过期中考来提高知名度,俊美的样貌就被全校传开了,一传十,十传百,好像一夜之间,秦初就变成了所有女生青睐的男神。
    “中考状元秦初长得好帅啊……”
    “是啊,怪不得火箭那么痴情了,天天站在教室外苦苦守着……”
    “那个花痴女,脑子有泡的……”
    很快。
    喜欢秦初的女生就看不下去了,每次一下课,尖子班外都聚集了一群女生,火箭刚刚走来,那群女生就用身子把窗户挡住,不让火箭窥视沉睡的秦初。
    几人把火箭围成一团,拳打脚踢的警告她别再来骚扰秦初了。
    校方对这件事也略有耳闻,但介于火箭的怪癖,他们决心袖手旁观。
    每天都有女孩来掴火箭的脸,但火箭从来不怕,她一开始只是站在尖子班外,后来演变成跟着秦初回家,每次秦初从教室里走出来,她都会跟上去,一身玫红衣裳分外扎眼。
    小强不可怕,可怕的是打不死的小强。
    女生们虽恐吓她,但到底也没打得那么狠,毕竟她们也下不去手,而且说真的,她们心里都恐惧火箭,怕她放学后会跟着她们回家。
    火箭跟着秦初,脸红扑扑的,伸手就要去抓他的衣角——
    秦初背着单肩包,身影明月珠辉般,散发着淡淡的光晕。
    他感到身旁袭来一阵风,身子微侧。
    快速躲过了火箭的触碰。
    他冷着脸,忽听身后一声轻笑,转过头——
    就见火箭的头发被安岑提着。
    安岑讥笑,“我不是叫你别在出现在我面前了吗?”
    火箭面色痛苦,不断挣扎。
    但她只有一米五二,力量远远不是安岑的对手,安岑连真枪都摸过,怎么会怕这个疯女人。
    这些日子,火箭天天来教室骚扰秦初,她已经很想出手了,秦初帮过她,那么她理应为他解决麻烦。
    “秦秦,你先走吧。”安岑的笑容美得像是有毒的,明媚得蛰疼人的眼睛。
    那天的阳光很刺眼。
    秦初需要眯起眼睛,才能看清安岑的轮廓,乌发及肩,浅眸细长,她明明长了副妩媚的模样,却有股子说不出的凛冽英气。
    她是一个有英气的女子,眼角眉梢,冷傲睥睨。
    “你能搞定?”秦初的声音凉淡,不知道是质疑她,还是担心她。
    “小样,姐连真枪都摸过,会搞不定这个脑子有泡的女人?”安岑信誓旦旦,随手提了提火箭的头发。
    火箭痛得龇牙咧嘴。
    秦初淡淡看了她们一眼,没在说什么,信步转过转角,颀长的身影消失在楼道的阴影里。
    等确认秦初走了,安岑狠狠把火箭摔在地上,她抓着火箭的头发绕了几圈。
    用力一扯——
    “啊——”火箭头皮传来一阵难忍的痛楚,她用手捂住,发出歇斯底里的求饶,“住手,求你放过我……”
    安岑蹲下身子。
    “我说火箭,你是不是脑子有泡?”
    火箭紧紧捂着头,惊慌失措,“我没有,我没……”
    “你没?”
    “我没。”
    “好,那从明天开始,你敢在来骚扰秦初,我就打死你,说到做到。”
    火箭不语。
    安岑知道这是她的无声抗议,这火箭虽然脑子有泡,但思想还是有的,这事情要是她答应了,她就不会再来,要是她不答应,你怎么打她都没用。
    “怎么?你不同意?”说这话时,安岑的浅眸已是寒极。
    火箭不答,但眼神深处,有一丝动摇,因为她很怕安岑。
    安岑见她久久不语,知道她这人就是不见棺材不掉泪,于是从身侧的书包里掏出一个拳套。
    银色拳套在空中闪出冰冷的光。
    安岑慢慢带进手中。
    都说她是学校第一等危险人物了,这话一点也没说错,这圈套是若水她们搞来的,这并不是用来打人的,而是用来恐吓人的,一般学生见了这个,都得吓得四肢发软。
    安岑虽然跋扈,但是不先招惹她的人,她都不会先欺负的,她打算恐吓恐吓火箭就完了。
    火箭眼里闪着恐惧的光。
    安岑靠近她,故意将拳套在她眼前晃了晃,声音温柔,“火箭,你说这一拳打在肚子上,会不会浮出淤青?你说是青色的淤青?还是紫色的淤青呢?还是当场就呕出血啊?”
    火箭惊恐地瞪大眼睛,手脚有些发抖。
    她是有思想的,她很害怕,声音里带了沙哑的哭腔,“不要……”
    “火箭,我现在给你两个选择,一是别再骚扰秦初,二是你挨我十拳,你选一个吧。”安岑其实就是恐吓恐吓她,她胆子大,但不会胡乱欺负女生,一般就是恐吓几句就完事了。
    火箭的瞳孔缩了缩,垂下头,半响,低声妥协道:“我以后不会来尖子班了。”
    “乖。”安岑笑着起身。
    这火箭答应了就是真的会办到了。
    之前她会跟着秦初,也许就是那群粉丝逼的,火箭这种人吧,简单说就是脑子有泡,你越欺负她,她越来劲,以吓人为乐。而要是玩大一点,她就玩不起了。
    这种人,以后年纪越大越怪癖。
    安岑也不会结交这样的人,放这样一个人在自己身边,那不是给自己添堵吗?
    安岑将拳套重新扔回书包中,拐过楼梯转角,秦初倚在墙上,微微抬起头,眼眸如凝脂黑玉般,散发出凉隐的气息。
    安岑微笑,三步并作两步跳到他跟前,笑嘻嘻的,“怎么?怕我搞不定她吗?留在这里当护花使者?”
    说真话啊,这时候的安岑,真没想到日后会与他纠缠不休,她既然抄了秦初的试卷,又抄了他的作业,那么理所当然,她要对秦初好,这是报恩。
    秦初没说话,眼眸深深地看着她,刚刚才觉得她英姿凛凛,现在又觉得这女人二得不行,真怀疑刚才的女人不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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