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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部分

溺宠之嚣爷劫个色-第44部分

小说: 溺宠之嚣爷劫个色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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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现在看你怎么收场!哼!
乔老师心里可得瑟了,反正就是看到他那一张黑脸,她就有一种报复后的快感。
嚣爷却是漫不经心的勾唇一笑,用着居高临下的高贵眼神施舍一般的看着她,风淡云轻的说:“刚才你爸怎么说的?好像是让你进来帮我洗菜打下手的是吧?诺~~”边说边朝着水池里的肥肠勾了勾下巴,意思很明显了,就是让她洗呗!
什么?!
乔麦脸色大惊,可以说是花容失色。
让她洗?
她才不要!
这么油腻腻还黏糊糊的,看着就恶心巴啦的东西让她洗?打死也不要!
她是喜欢吃,可没说她会洗这恶心的东西!
这东西吃进嘴巴里是好吃,可是……可是,你让她自己动手,那是不是也太恐怖了?而且,这会她似乎还闻到了一股怪怪的味道,至于是什么味道,不用说了,那就是从水池里发出来的属于肥肠的那股恶膻味。
“你怎么不去死?!”乔麦咬牙,恶狠狠的瞪着,如果眼神可以杀人,那他肯定已经被她杀了多少回了。
嚣爷勾唇一笑:“那可不行,我这人心善,不忍心看你守寡!”
守寡?!
乔麦气的小宇宙熊熊燃烧,你才守寡呢!呃,不对,你是鳏夫!
“一洗了它,二扔了它!”嚣爷瞥一眼水池,十分大方的给了她两个选择。
乔麦咬牙,忿忿的问:“是不是我洗了,你就会烧了?”
“考虑吧!”嚣爷一脸大爷的欠扁表情。
乔麦一狠心,一咬牙,心想:洗就洗。我洗了你要是不烧,我就让你生吃了!
最后眼一闭,噙着一抹嫌弃又犯恶的表情,放水开始清洗。那湖湖的腻腻又滑滑的在她的手里摩擦着,怎么都觉的是那么恶心呢?为什么美味的东西,在美味之前总是那么的令人发疯呢?
凌嚣看着她那一副壮士割腕,舍身取义的表情,嘴角微微的抖动中。
“呀,我突然想到,我刚才还买了大肠。这东西你们年轻人一定不会洗,不会弄,我来我来。”乔麦正一脸忍着恶心洗着大肠,突然之间传来老乔的声音,然后是老乔进了厨房,看到乔麦正冼着,而凌嚣则站在她身边,正杀鱼刮鳞,还不忘细心的提醒她两句。
怎么看着,这两人都是那么的合拍又有默契呢?
老乔的脸上不禁的露出一抹欣喜的浅笑。
看来,他这宝贝女儿也不是进不得厨房嘛,只是缺少一个机会。这凌嚣就是一个最好的仙会。
“乔叔叔,说实话,这菜我真没烧过。要不然还是等最后你掌勺?我怕给我弄坏了那个味,小麦说您就喜欢吃这个菜。”凌嚣清冼着鱼,一脸十分诚恳又虚心的对着老乔说。
老乔点头,“行,行!这可是我的拿手好菜,就留着最后我来烧。”
什么?!
乔麦一听怒火中烧了,她洗了,他却不烧了?那敢情她白沾一回这恶心了?
“凌、嚣!”咬牙切齿的吼着他的名字,然后也不顾自己手上是不是还沾着大肠水,就那么魔爪一伸,朝着他的脖子掐了过去,“你个小气没风度的男人,掐不死你我就不叫乔麦!”
厨房瞬间混乱了。
最终当然是乔麦被老乔好好的做了一通思想工作,然后凌嚣则是进浴洗室冲澡去了,至于衣服,当然只能是穿老乔的先了。还有就是老乔很难得的以一家之长的架式命令乔麦,把凌嚣的衣服给洗了,谁让她好好的发疯把人家掐了不说还衣服也弄脏了。至于午饭,那当然只能是老乔接手了。
嚣爷逮住机会了,进了浴洗室然后两分钟后拉开一丝门缝,扔了一团东西出来。乔麦因为接受老乔的命令站在浴洗室外候命。
看到有一团东西扔出来,本能的便是伸手去接。但是,当她看清楚自己接以的是什么时,脸“咻”一下就通红了,就跟只煮熟的大虾没什么两样了。
这是一条男士内裤,而且还是一条子弹内裤,还……还竟然是红色的!
闷骚,闷骚!个老流氓,你要不要这么欺负我啊!
乔麦其实很想直接扔了它,而且还是湿的。拿在手里怎么都觉的那么烫手,就好似拿了一块烙铁似的。但是谁让是她有错在先,是她挑衅的人家,谁让她拿沾了肥肠水的手去人掐他的脖子。就好似一个月前,她不小心烫了他又坐了他一样。
于是,乔麦只能硬着头皮,咬牙再怎么心不甘情不愿也只能自己“当牛做马”把人家子弹内裤给洗了。当然,还有他进浴洗室之前就换下来的衬衫与长裤。
乔麦觉的,她真是被他压榨的都成习惯了,怎么就有一副天生受虐倾向呢?长这么大就除了给老乔洗过内裤之外,哪里给人洗过这玩意了?
红着脸,憋着一股急怨气,就跟个怨妇没什么两样的在阳台上给他把衣服洗了,晾了。然后又拿出吹风机把他的内裤给吹干了。
没办法,衬衫长裤可以穿老爸的,那内裤总不能穿老乔的。
一边吹一边轻声嘀咕着,当然都是一些咒凌嚣的话。
嚣爷好像是算好了时间一样,在乔麦刚把内裤吹干的时候,就围着浴巾从浴洗室出来了。看到乔麦手里拿着他的那条红内裤,唇角勾起一抹意犹未意的笑容。
乔麦狠狠的瞪他一眼,将吹干的红内裤往他头上扔去。
“你不会又洗了一遍吧?其实刚才我已经洗过了,只是让你帮忙吹干一下而已。”嚣爷准确无误的接过,笑的跟只千年老狐狸似的看着乔麦。
乔麦瞬间就被他的话给钉住了,杵在了原地一动也不会动了。就那么瞪着一双如电般的眼睛,张着嘴死死的盯着他,钉着他。恨不得拿眼神在他的身上戳几个洞来。
绝对是故意的,要不然刚才怎么不说?
乔麦怎么觉的自己有一种想杀人的冲动呢?
上下两排牙齿磨的“咯咯咯”直响,垂在两侧的手已经握成了拳头,只在他再说一句话,她就想送他两个斗!
凌嚣朝着她勾了勾唇,扬起一抹很是满意的浅笑,拿着还有一点点热的内裤以及一套老乔的只穿过一两次的衬衫与长裤再一次折回浴洗室。
乔麦气的朝着他的背影一通挥拳攉攉还有咬牙切齿。
餐厅
“凌嚣,别客气,当是自己家一样。”老乔十分热情的招呼着凌嚣,直把他当成了准女婿了。
看来,这小麦是绝对赶在立秋之前了。这样也好,等了了小麦的大事,他再去忙活立秋的大事。这都十年了,总不能还一直放不下的。做人就得往前看,不能一直背着一个那么大的沉重壳子过日子的。
“乔叔叔,真是不好意思了,你看说好了我来露两手的,结果又得让您辛苦了。”凌嚣一脸歉意的看着老乔说,那态度好的不要太好,直接就是与对乔麦时是两个截然相反的态度。
对此,老乔很是满意。对于这个准女婿是怎么看,怎么满意的。
“哪的话,自家人客气什么呢?来来,坐坐,咱爷俩喝两杯?”拉着凌嚣在椅子上坐下,然后又对着乔麦吩咐,“小麦,去把我那坛高高梁烧拿来。”
“老爸,那酒你藏了多少年了?你……你……竟然拿出来跟他喝?”乔麦一脸愕然又不可思议的看着老乔。
那酒,老乔可宝贝着的,谁来都不愿意拿出来的。那可是他珍藏了好多年的,每次他自己也只是拿出来抱着坛子闻两口解解谗。他说了,酒是越陈越香,得让它再多陈两年。甚至还开玩笑说,等陈到她和小姨都嫁人了再拿出来喝。
他现在……现在竟然拿出来给这个没风度的小气男人喝?
“去!”老乔盯她一眼,“哪那么多话?难得凌嚣愿意陪我这老头喝两杯,你还有意见了?你和立秋我都指望不上!”
“叔叔喜欢喝高梁烧?”凌嚣微笑着很是敬重的问着老乔。
老乔点头,“高梁烧香,不过平时很少喝酒。影响工作。”
乔麦嘟囔着嘴,心不甘情不愿的去书房拿老乔的珍藏。
“那!”乔麦没好气的把一小坛酒往凌嚣面前一放。
一个很精致的瓷坛,看样子乔祁峰是真的很宝贝这坛酒。
“来,来。”老乔打开坛子倒酒,“尝尝看,你肯定没喝过这么好的酒。这酒还是小麦妈妈在的时候,自己种的高梁自己烧的。可是买不到的。”
凌嚣的脸色微微的僵了一下,有些自责的看着老乔说:“乔叔叔,阿姨的事……”
“哎,看我!”老乔打断他的话,笑了笑,“没那个意思啊,你可别往心里去。我就这么随口一说,没别的意思。来来,吃菜吃菜,别拘谨着自己,就当这是自己家。”边说边往凌嚣的碗了夹了好些菜。
“乔叔叔,我想娶小麦,您同意吗?然后和小麦一起孝敬您老人家。”凌嚣一脸认真又严肃的看着老乔说。
“咳!”乔麦被他猛然间这么一说呛到了,咳的很厉害,眼泪都快流出来了。
老乔也是微微怔了一下,然后“哈哈”大笑,“同意,同意。这有什么好不同意的!”
“老爸!”正猛咳着的乔麦大喊着。
老乔盯她一眼,“你没权说话,这事我说了算!我说同意就同意!”
乔麦气的上下牙齿咬的“咯咯”作响,然后一个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桌子上放在自己面前的那盘红烧肥肠乾坤大挪移般的移到了凌嚣面前,“行!你吃了它,我就嫁!”

☆、065 舅公跟姨婆多配!

杨立秋木然的站在一家小吃店门口,看着那熟悉的店名,有些失神。她自己也没想到,竟然会走到这家店。
店名叫“和禾一家”。
扬起一抹淡笑,十年了,原来这家店还在。虽然翻新了装修,不过还是和十年前没什么太大的变化。不知道是否还是以前的店主伯伯和阿姨。
这里曾经留下她最美好的回忆,但是自从十年前发生那件事后,她却再没有来过这里。今天,她却神不知鬼不觉的走到了这里。
看着那熟悉的字,熟悉的装修,杨立秋的心情是复杂的,甚至心头划过一抹涩味。
这店其实并不是开在很出面的马路边,而是在弄堂里,需要拐七拐八的拐好几条弄堂。因为就在离她当年大学学校不远,所以来吃的基本上都是在校学生,而且基本上以情侣居多。
她和顾淮扬当初就是其中的一对。
要知道,恋爱中的女人最大的一项本事就是找吃的,所谓的深香不怕巷子深。
逛街和美食就是女人两项天性,当年的杨立秋也一样。不过,只是没有那么疯狂而已,她最喜欢吃的就是这家店里的招牌甜点——酒酿元子。但是,她却又不喜欢吃元子,只吃酒酿。于是,一碗酒酿元子挑元子就成了顾淮扬的事情。他必须挑光了全部的元子,她才会美滋滋的吃起酒酿。当然,糯糯糍糍的元子肯定是进了他的肚子。
他们是店里的老主顾,与店主伯伯和阿姨也混的挺熟,两位老人都夸他们俩很般配,男才女貌,简直就是金童玉女的结合。甚至店主阿姨还开玩笑,要是他们俩结婚了,可得请他们两个老头喝喜糖。
顾淮扬笑的两眼眯成线,连连点头说:“那当然,别说吃喜糖了,怎么也得去现场喝喜酒的。”
杨立秋则是一脸羞涩的踢了他一脚。其实只是很轻的一脚,他却很配合的露出一抹很夸张的表情,抱着被她踢到的小腿肚,呲牙咧嘴的表示很痛。
其实只是哄她开心的一方式而已。
当年的回忆满满的袭卷而来,有的全都是甜蜜。可是现在……
杨立秋深吸一口气,不明白她到底想哪样。明明就逼着自己放下,可是原来她一直都没有放下。原来,她所有的坚强都只是装出来的而已,她还是在意的。
苦涩,沉闷,压抑着她。
转身,想要离开。不想再面对这些痛苦的回忆。
“咦,你不是小杨?”杨立秋正转身准备离开时,与一老太太正面相遇。老太太手里抱着一个孩子们,看起来差不多七八个月的样子,粉粉嫩嫩的很是可爱。一看到她便是“咯咯咯”的笑的很是欢脱,甚至还两只小手朝着她扑过去,意思是想她让抱抱了。
孩子一点也没有怕生的意思,杨立秋认出来,老太太就是当年的店主阿姨,不过比十年前是老了不少,头发也白了一半了。但看起来精神头还是挺足的。
“秦姨。”杨立秋微笑着称呼着老太太,然后便是伸手抱过朝她扑过来的孩子,“这是您孙女?长的真可爱。”
“呵呵,”秦姨乐呵呵的一笑,“对,对!是我外孙女,这孩子可皮了,一点也不怕生。看见谁都扑过去想让人抱抱她。你可是有好些年没来了,来,来,快进店里。我还记得,你最喜欢吃的就是酒酿元子。不过你啊,可不吃元子。”边说边拉着杨立秋朝店里走去,“对了,怎么没见小顾……咦,小顾?”
话还没说完,人刚进店门口,便是有些吃惊的轻呼出声。
这个时候,店里人已经挺多了,不过秦姨还是一眼就认出了独自坐一张桌子的顾淮扬。那个位置还是十年前,他和杨立秋经常坐的那个位置,此刻他正挑着酒酿元子里的元子。
听到秦姨的声音,转头……
然后与杨立秋的视线遇了个正着。
杨立秋有一遇想立马转身走人的冲动,事实是,如果她手里没有抱着那孩子的话,她真的会转身就离开的。怎么都没想到,竟然会和他在这里不期而遇。她真是脑神经短路了,才会到这里来。
顾淮扬看到杨立秋时,先是微微的怔了一下,怔过之后眼眸里浮起一抹窃喜的微笑,然后从椅子上站起,朝着杨立秋走去。
“咯咯咯”,孩子朝着他又是欢乐的笑开了,然后是双手朝着顾淮扬扑去,想让他抱抱。
秦姨见状,有些无奈的笑了笑,伸手去抱孩子。不过,显然孩子一点也不给她面子,直接朝着顾淮扬扑去,然后嘴里还发着“咯咯咯”的笑声。
“这孩子,真是见着谁就逮谁抱她啊!”秦姨一脸无奈的说。
顾淮扬温和一笑,“秦姨,我还以为您已经不开这店了呢。”边说,边伸手接过杨立秋手里的孩子。接过孩子的时候,他的掌心不经意间滑过杨立秋的手掌。也不知道他是无心的不是故意的,总之杨立秋却是瞬间被什么触到了一般,在他接过孩子的时候,以最快的速度收回自己的手,然后往后退开两步,与他之间拉开了一些距离。
对此,顾准扬的眼眸里划过一抹不易显见的失落。
“我和老伴老了,三年前就把店让给女儿女婿了。现在我们就帮他们带带孩子,也乐的轻松。”秦姨笑盈盈的看着两人说。
“是啊,您和曾伯是应该享福了。曾伯现在好吗?”顾淮扬微笑着问。
“好,好!”秦姨连点笑说,“身子骨可壮着呢,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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