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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别说我神经 作者:章无计-第3部分

小说: 别说我神经 作者:章无计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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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不吐才怪呢。姥姥她眼神不好,否则也要把老妈骂得狗血喷头,但她也有眼神不好的好处,如果看到老妈呕吐物都吐在了她的脚上,不气死也得被恶心个半死!
  在路上观风景的时候,我努力找寻此处曾经带给我的记忆,远处有望不到头儿的油菜地,有突出的小山包,有袅袅炊烟环绕在庄稼周围,还有露出雪白牙齿边劳作边放肆淫笑的农民阿姨们。它带给我的是新奇和新鲜,却没有似曾相识的感觉。我把这种感想描述给老妈听的时候,她睡得安详极了,嘴角还有没擦干净的呕吐物。我只好选择姥姥为倾诉对象,她挺正常,大把年纪却不晕车,由此可见她的身体素质何等惊人。可我姥姥对我的想法并不感兴趣,她沉浸在另一种想像之中,后来,我明白姥姥也是个有故事的人。
  我姥姥是个美人胚子,十八岁时美貌发育到极致,说白了,我姥爷就是垂涎我姥姥的美貌,然后才对她吹响了总攻的号角。我姥姥年轻没经验,当时她单纯得要命,在家里深居简出,哪见过像我姥爷那么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男子,很快就扑入到他的怀抱。更让人嫉妒的是我姥爷当时很有钱,是个地主爷。更更让人嫉妒的是他还有才,是个教书先生。一个男人,拥有不凡的外表,横溢的才华,殷实的家产,如果他想,那么什么样的女子不能捕捉入怀?我姥姥就是这么被俘虏的,俘虏的时候还嘴角挂着微笑,脸溢幸福,行带春风,任何一个女人见了羡慕,任何一个男人见了嫉妒。原本才郎美女的结合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无奈,我姥爷当时已娶妻生子,故事因此就一波三折,耐人寻味。此事暂且打住,先谈正题,那就是我在六安的辉煌的苦闷的以及无聊的日子。
  我妈语重心长地告诉我,来六安得好好养病,让生我养我的地方还我正常的生活。但她不知道,除了口头上我还记挂着“六安”这个名字,事实上很多人物事我已经对不上号。我爽快答应她。来六安还有一个鲜为人知的秘密,就是我期望某天偶遇我的亲生父母。我太想念他们了,没他们我不会失忆,不会进精神病医院,不会潦倒,更不会成为一个残疾人,还差点成了醒不来的植物人。他们对我真是眷顾有加,在我不懂事的时候义无返顾地抛弃我,在我神经不正常的时候当我不存在,在我回六安养病的时候依旧听不到他们半句慰问的话,也看不到半个能增加营养的水果,半碗能补身子的汤药。他们太狠心了,太决绝了,我想看一看他们,跟他们说几句话。当然,去之前我会拎两斤水果,虽然没吃过他们买的东西,还不让我尽点孝心侍候侍候他们吗?我要让他们明白,像我这样高素质宽胸怀有爱心的儿子上哪找。而且我不会告诉他们这些年我受的痛苦,不去博得他们的同情和怜悯,虽然这样有可能被他们认为我精神不正常,记忆不灵光,当初嫌弃我是明智之举,但我不计较,他们真是那种岐视残疾人的父母,我要他们又有何意义呢?我真正想要的是让他们品尝到弃子—得子—失子—盼子—无子这样一个痛苦滋味,然后满大街发布寻儿启事,而这边是我和后来的妈吃稀饭就卤蛋的幸福场面。
  现在我妈就为了唤回我的记忆而不分早晚给我讲故事,她原本想说关于我和小花的故事,但我告诉她,蒋小红一天要说三遍,我耳朵都起茧子了时,她便换了故事内容,改说我姥姥和姥爷的故事,她说姥姥和姥爷的故事比我和小花的故事更凄惨,更荡气回肠,更令人经久难忘。
  我姥姥常年大门不迈,深闺不出,还把小脚裹得跟三寸金莲似的,走起路来婀娜多姿,就是重心不稳,没有一点儿安全感。我认为所谓的古典美换来的代价是以摔跟头为条件,这有些得不偿失。幸运的是,我姥姥并没有在外人面前摔过跟头丢过脸,反而是姥爷蹬着一双宽大、方正的步鞋在我姥姥面前摔了一跤,把心都摔到对方身上去了。
  我姥姥是个勤快人,她去河边洗衣服,踮脚踏在一块光秃秃的小石头上,用塘水来冲洗衣服,但是使得力量稍大了些,加之两只脚的单位压强不够,眼看就要跌入河中。我姥姥当时心慌意乱,心想,这下完了,十多年来的淑女形象将要毁于一旦,眼前显现的是那片河水来回反复的冲撞,头一下子就晕了,用现在的话说是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溺水!
  第一部分 透明的疯人院上一辈的浪漫(2)
  我姥爷家房产巨多,田地广漠,丫环也不少,他自己是教书先生,所以深深懂得剥削人的地主不是一个好地主,他的目标是做个学生们爱戴,丫环们尊敬的好地主,他常常去田地与长工们一起收割庄稼。除此之外,他还尽力地去关心下人们的生活,甚至教他们认字,给他们买点小东西。丫环们对姥爷印象极好,有几个想投怀送抱的,但都被他婉拒了,还语重心长地教育她们,好好干活儿,来年给她们介绍俊郎。其实,这是我大姥姥的意思。
  大姥姥就是我姥爷的原配夫人,是个踏实、纯朴的农村妇女,比我姥爷大一岁,是媒人硬捏在一起的,所以姥爷一般都叫她“姐”。娶二房在当时并不为鲜,大姥姥问姥爷:人家黄花闺女,你就别糟踏人家了,你还是教书的,积德行善吧!听不听姐的?姥爷很乖的回话:听。大姥姥又语:那还不去田里看看伙计们秧插得如何了。
  姥爷有了大姥姥的命令,只好往田里去,一路上还在寻思,不娶个二房闹腾,那么多家产留着何用?他就这么花花地想,看到树上有鸟儿叫就模仿它们的叫声逗了逗,看到脚下有蚂蚁在搬家就小心地抬脚绕过去,太阳很柔软地照在他身上,像是一个温度适宜的火炉箍在自己身上。
  突然他听到一声叫喊“啊”,他抬头寻找,看到前面田里老牛在“哞哞”地叫,感觉声音不像,太粗莽。又找了一下,右身处小河里有青蛙“咕咕”地叫,也不像,声线放不开。姥爷往前走了几步,隐约地看到一个人头在甩来甩去,他赶紧跑过去,说时迟那时快,一个小姑娘手里绕着长被单,脚下歪歪扭扭,身体四十五度前倾,眼看就要掉下去。我姥爷赶紧伸出他那条细胳膊。
  我的病有所好转,除了打雷会捂住耳朵上窜下跳外,一般几百分贝的声音是吓不倒我的,我妈因此放松了对我的警惕,不再每天陪伴我左右,讲故事的速度也越来越慢。她说姥爷伸手去救姥姥时便戛然而止。我问,是姥姥一个人掉进河里了,还是他俩一起掉下去了?我妈问,你怎么知道他们掉河里而不是你姥爷把你姥姥救了上来呢?我说,姥爷细胳膊短腿的,常年不干活不吃馒头大饼,就他那身子骨儿能把姥姥拉住?我妈说,那你正好想一想是拉住了还是没拉住。动动脑子有好处,你脑子受过伤,开过刀,钻过孔,现在有机会就多使使,我先喂鸡。
  我妈在家养了好几只鸡,都是个儿大肥硕,大腿鼓凸的。看到它们旁若无人地在我跟前走,我眼前就会出现红烧鸡大腿的画面来,香味扑鼻,口水哗哗。可我妈就是不杀给我吃,说要留着生蛋,养小鸡。我痛恨我妈的吝啬,还不如在医院呢,每周都能吃到肉。于是我想法子在我妈面前证明吃鸡肉与补脑子的辨证关系。
  六安的鸡素质蛮高的,它们根本不需要主人的圈养,在主人的信任面前,它们获得了空前的自由权,各个闲庭信步似的游来荡去。我现察过它们的眼神,虽然是“斗鸡眼”,但眼神分散瞟着同类中的“花姑娘”或“花和尚”,这让我想到一个有名的总统也喜欢一个叫什么“鸡”的,目的都显而易见。我得坦白我也是,我专注它们的眼神是有一定研究方向的,谁的腿粗,谁的翅膀肥,谁身上的肉没有疤痕,谁的爪子不是皮包骨头。我去挑这些特殊鸡群,对它们发出“吃吃”的笑声。我妈没有动静,我便站在杀猪王三家门口,看他摸出尖刀,一刀戳过去,那美丽的小鸡便“扑”地倒在地上,小爪子还一伸一伸的。王三迅速扎起鸡脖子,丢进开水里,好像添了一些女人常用的脱毛剂,那鸡毛便跟腋毛似的忽拉忽拉一拨一大片。这个过程充满想像力,看着肥嫩的鸡肉我口水就溢满整个口腔。王三说,老三你过来。我愣在原地没反应,他拍了下脑袋说,瞧我这记性,你都改名叫章无计了,我还叫你的小名,对不起啊,太不尊重你了,过来吃鸡。
  去你妈的!我脱口而出。是因为这个人说他是杀猪王三,我忍不住要骂他,你是屁,你明明是杀鸡阿三,怎么成了杀猪王三,我不信,你害我,在鸡上下毒,这世上坏人可多了我一边跑还一边叫喊着,王三在后头跟着我说,瞧这大孩子,还真成了神经病
  我妈看不下去了,知道我在人家的鸡面前犯傻,终于下决心要她命似的杀了一只鸡,我非常感动,立刻在我妈面前保证:妈,我绝对不会在王三面前说您把他家跑过来的鸡给宰了。
  我妈这点做得不太好,宰了人家的鸡还不跟人家打声招呼,那王三都急死了,好像命根子丢了似的,成天在门口唤:咯咯我问我妈,那王三叫啥呢,鸡都被我拉成屎了,他还在唤,傻不傻啊?我妈说,三儿,你别胡说,王三在生蛋呢!我抓了抓脑袋问,您脑子坏了吧,人怎么会生蛋呢?我妈照我脑袋瓜子上打了一巴掌说,谁说不能,你不就是妈生的一个蛋吗?我恍然大悟,绕来绕去我成了一个蛋,这世上的蛋可真多啊!
  后来我发现我知名度还不低,好多人都认识我,我却不太明白他们什么意思,这样套近乎显得智商不高,如同我说我认识萨达姆,而人家还不知道我是男是女呢。在此期间,我认识了小舅、大舅、二舅,这是老一辈,同辈的有表哥胡,表哥耿,表哥杨。对了,表哥杨还在号子里呢,我听他们说过好多次,说杨表哥在吃号子饭,进去的原因跟我有一定关系。大姨夫大姨娘也这样对我重复了一遍,他们表情像蔫了的柿子,没劲极了,跟我说话时,眼白不由自主地翻给我看。我说您们不能这样,我对表哥杨还是很关心的。大姨娘说,你不记着他的错我们就很宽心了,难得你这么惦念着你的表哥杨。我“呜呜”地答应着,突然,脑子里闪出一片黑乎乎的东西来,我控制不了说话的欲望,直言不讳地问:表哥那件皮衣呢?
  第一部分 透明的疯人院上一辈的浪漫(3)
  我的记忆有所好转,都记起那件叱咤风云的黑皮衣来,这预示着我即将东山再起,统领六安所有残疾人士成立一个残疾人协会,为所有弱势群体竭力服务。姨夫很慷慨地将那件黑皮衣找出来给了我,当时我就穿上了它,然后又迅速将它脱下,因为我嗅到了一股陈旧的腥味。在袖口处,我找到了气味的根源,是一块早已凝结的血迹,紫黑色,跟幻灯片一样。阴郁的氛围,闪烁的画面,屏幕里面走出来一位女子,她扑到我身边,一把尖刀戳向她,一件黑皮衣被溅上血迹,“啊啊啊”,我咿咿呀呀地叫喊着,我吓死了,那是谁啊,竟然拿把刀想置我于死地,那女的又是谁啊,看到有人捅我还往我身上扑,真是做鬼也风流哇!
  我很难控制得了自己的情绪,有时遇到一些能引起记忆的片段,它会轻易失控,有些孩子因此在后头追着我喊什么神经病,他们用天真无邪的笑容面对我的愤怒,用彼此击拳来讥讽我的无能为力。我妈也就加紧了对我的看管,她常说一句,三儿,别理那些兔崽子,过来,我给你讲你姥爷、姥姥的故事让你静静心。我骂骂咧咧地甩开那帮孩子,他们依旧在背后雀跃着,声音放肆得让我联想到了我的童年,嘴巴忍不住送上一句:这帮小人渣。
  我姥爷的英雄救美成为当地三四户人家竞相传颂的美谈,随着事件的数次转口,事实已经发生了质的改变,他们说,姥爷听到一声呼救,踏着一块河边的石头飞跃过去,一把拽住我姥姥的手,及时挽救了一个妙龄少女的生命。而事实的一个微小差别在于,我姥爷当时脚底一滑,拽着我姥姥的手一起掉进河里。姥爷还算识水性,扑通几个猛子就钻了上来,这才发现姥姥不见了。他很着急,就在原地大喊:来人呐,救人呐,有人掉河里了。大概因为千里传音的功力不够,没有一个人闻讯赶来。带着失望的心情,我姥爷转身欲走,他想还是回去找几个长工过来打捞尸体吧。可再回头一看,发现我姥姥已爬上来了,正在大口大口地吐着吞下去的河水。我妈说着还笑着,她显然不会造谣中伤她的老爸,如果这是事实的话,那么一开始,我姥姥对我姥爷肯定是没有太多的好印象。
  我姥姥当时跟姥爷素不相识,她明白姥爷尽了最大力量,所幸河水不是很深,转了几个圈,喝了几桶水就漂了上来,大家风范的她临走不忘向我姥爷道谢。我姥爷很不愿意听到她说谢谢,连忙回答,应该的,应该的。
  姥爷后来养成了一个好习惯,就是在河边散步,只是过程不浪漫,他独自一人在河边逡巡,不带他的元配,婚姻的轨道就这么开始偏离。我姥爷的解释是,对不住那位姑娘,一定找到她,对她有所帮助,尽自己所能之事。
  这是男人的借口,六十年前男人亦如此,如今,男人把那样的一场经历定性为邂逅,姥爷和姥姥的邂逅是美丽的爱情的开始,也是幸福的婚姻的结束。
  姥爷在姥姥失足掉下的河边等了好几天,他在期待一个曾经让他置生死于不顾的溺水的美丽姑娘的出现。我姥爷可真傻,他痴情于此,乐此不疲,每天一大早就到了那条河边,举目望去,不见一个鬼影。他低头走在曾经失足的地方,那是一块圆滑的小石头,他蹲下去抚摸着它,像是抚摸一瓣柔软的乳房,摸呀摸,辅以天马行空的想像,姥爷竟然面色红润,呼吸急促起来,全身似有万千个蚯蚓般爬行,随之“哎呀”一声,姥爷全身颤抖起来,这种感受只有新婚之夜揭开新娘面纱时才有。万簌俱寂啊,他停下手,眺望前方,神态像看一帮歹徒群殴般专注。
  我姥姥是撑着一把油脂伞走过来的,她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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