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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部分

乱世女主-第127部分

小说: 乱世女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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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当然不会难过。因为早在哥哥离开人世的那一天,自己就在心里决定了一件事。

许是作孽的事情做多了,这一次大夏的帝王不但没有以往帝王的儿女绕膝,反倒子嗣单薄的紧。宫里一共就七个孩子,男丁就只有齐贵人生的大皇子——夙离,皇后的儿子——待战,嘉妃的三皇子——显策,熙妃的——墨翟。现在待战,墨翟都死了,留下两个中,孰强孰弱,就是瞎子都看得出来。

这天下本是自己送给哥哥的礼物,自己还记得哥哥一起曾经说过,想要看江山如画。虽然哥哥已经走了,可自己绝对不能叫天下,落到显策那样的人手中。朝凤的眼神暗了暗,既然没有人接受这个天下,那就自己来。自己要走到最高层,把那些该死的污秽全部消除、

“啊!你是什么人!”门外突然响起了清露的一声惊呼,那声音来的很短促,不过就是一声,就再也没有下文了。

等了差不多两个呼吸的时间,朝凤却还是没有等到清露发出任何声音。朝凤皱皱眉,翻转出袖子中的匕首,紧紧地攥在手心。清露的性子虽是爱大惊小怪,可是却不会这样无缘无故的停止,除非是被什么人制住了。狼奴是绝对不会离开门口的,可是现在自己却没有听见打斗声,看来,来人的本事不小。朝凤勾勾嘴角,冷冷的一笑。不过也好,反正这里是冷宫,就是杀了人,也不会有人知道。

也许是位置太过偏僻的关系,即便是出了门,却也安静的不得了,就像是一切都死了一般。清露柔软的靠着墙躺着,胸口还有规律的上下起伏着,看来是没有什么大事。狼奴看起来倒是好一点,至少是站着的。不过却也是连动匕首都动不了。朝凤并没有贸然的靠近他们,而是小心的握着巡查,却是什么都没有发现。

“到底是怎么回事?”空气中没有感觉到任何的杀意,而且看狼奴和清露的样子,那人并不是过来找麻烦的。朝凤皱皱眉,刚刚解开狼奴身上的穴道,却一下被狼奴护到了身后。狼奴喉间的嘶鸣越来越尖锐,就像受到了什么极致的威胁。

“若是下一次,不要只注意哪些远处的东西,有时真相就在你的面前。”听见这个声音,狼奴的神经一下就绷紧了,就像是见到了什么怪物,可是朝凤却放下了手中的匕首。

就在中庭,一个男子伫立在那里。并不是什么隐蔽的位子,可是却丝毫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就连庭院中的鸟儿,都依然自在的他的身边漫步。朝凤笑笑,开口道:“怎么?大司命今天很闲,要不然怎么有空来到朝凤这里。敢问一声,有何指教?”

“你的星象变了,便的很耀眼,却也很危险。”对于朝凤的调侃,术葬并没有任何的不悦。今天他身上穿的依然是乌黑的司命服,可是这一次他却没有把帽子戴起来。金色的头发暴露在月光下,看上去很是耀眼。

人的一生,在出生的一个瞬间就已经决定好了。就像是那个孩子,自己之所以算不到他的命数,就是因为他根本没有机会出生。可是朝凤不一样,她的命数,是被硬生生的改变的。改命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也是要有极大的契机,和付出极其多的东西的。而且即便是如此,得到的却也不一定是好结果。

术葬的眉头越锁越紧,若只是朝凤一个人的命数改变了也就罢了。可是整个星盘都颠覆了,看来天地之间,会发生一场极大的浩劫,而这个浩劫,必定是和朝凤有关的。自己虽是被称之为大司命,可是自己却并不像干预尘世间的事情,可是自己可以不管人间,却不可以不管自己的文君。

“文君和我一起走,师傅云游前,倒是留下了不少东西。虽是还不至于建造一所夏宫那么大的建筑,可是却足以有一个遮风避雨的地方。”看着朝凤,术葬突然毫无预兆的开口道“你不开心,你并不喜欢这里。但是我可以和你一去去任何你喜欢的地方,带你去看任何你喜欢的风景。”

说话的时候,术葬的表情极其的认真。他本来就不是什么轻浮的人,在遇见朝凤的时候,却格外的认真,就如圣徒参拜一般的虔诚。愣了好一会,朝凤才反应过来术葬要说的是什么:”你,是来邀请我私奔的?〃

第一百四十四章:私奔

私奔是指和所爱的人一起逃跑。情侣们的婚姻得不到父母的支持,不得不选择秘密逃跑。通常,是女方跟随男方逃跑。私奔的行为不符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传统礼法价值观,古代中国社会对私奔的情侣有一种严厉的惩罚。

如果男子私奔被捉到,他会被从家庙中除名,拥有的土地被没收,而人则会被绑在门板上用木棍抽打直至重伤甚至死去。女子如果私奔被捉,或者是被休回家,或者被扔到井里淹死。如果女子出生名门,她则会被驱逐出家族的势力范围。不管私奔的是男子还是女子,家里人都会因此在邻里中“抬不起头”。如果纵观历史,更多女子在私奔后的结局都没有这么美好:很多沦为小妾,郁郁终生,还有些甚至被出轨的爱人所抛弃。

“若是想要私奔,大司命是不是找错人了,朝凤可不是什么单纯好骗的小女孩了,也不需要别人的保护。”见术葬脸上的认真,朝凤倒是无所谓,只是拍了拍狼奴的手,示意他放松一些“大司命若是无事就先回去吧,朝凤决定好的事情,是不会轻易改变的。再说了,大司命不是也说了,那星象是便的耀眼,而不是衰弱。既然是这般,那又有什么不好。”

高处不胜寒,若是耀眼,就越是容易被人注意,也就会面临更多的劫难。可是说再多,却也是无用之功。毕竟现在的朝凤的心里已经已经做出了决定,说再多,都是没有任何用处的。而且也不需要多说什么,因为自己也已经决定好了,即便是再多的劫难。自己也不会离开。

“既然不想走,那就留下吧。这里很清净,到也算是个不错的地方。只是阴冷了一些,你该多走动下。”既然已经做出了决定了,术葬便也不在多劝说什么,反倒是扯起了不相干的东西“朝凤。这个名字很好听,比文君还还好。以后我可以这么叫吗?”

看术葬的表情,倒不像是在开玩笑,可是就是太过认真了,才会叫朝凤觉得无措:“你爱叫什么就叫什么吧,不过这到底是在宫里。我虽是不在意名声这样的身外之物。可是我却讨厌麻烦。对了,小四的身份,大司命怕也是知道的吧。这孩子想必在您的手里受过不少的苦,就是现在回忆起一些东西,还会头痛难忍。还请大司命可怜朝凤身边可用之人不多。饶过他吧。”

“他能活到现在,本来就已经是一件神乎其技的事情了。其实现在困住狼奴的,根本就不是什么法术,而是他自己。”见狼奴虎视眈眈的眼神,术葬的神色依然平静异常。

听见术葬这样说,朝凤倒是没有什么怀疑的,毕竟自己倒是不需要怀疑术葬会欺骗自己,因为完全没有必要。不过自己已经叫清露上上下下都验过了,这绝对不是什么毒。若不是蛊术,还会有什么。

“朝凤知道吗。匈奴人训练大象很有一套。在大象还是小象的时候,训象人就把它绑在一根大的木柱上,好动的小象一开始会想挣脱木柱,挣扎了许多次,小象就发现自己无法挣脱那根木柱。这时候,给小象换一根比较小的木柱,仍然是它无法挣脱的。再过一阵子,又给象换一根更小的,依然无法挣脱的木柱。久而久之,在小象的思维系统里。它会自己下一个结论:‘凡是木柱形状的东西,都是我不能挣脱的,再挣扎也没有用。’”

说话的时候,术葬的表情很是平静,也没有表现出丝毫要攻击的意思。可是狼奴却依旧紧张的望着他,就连眼睛都不敢多眨巴一下。若是平时狼奴遇见了危险,他会第一时间上前解决掉这个所谓的危险。可是现在,他却只是护着自己,紧紧地盯着术葬,就像是一个爱逞能的孩子。

一边听着术葬的话,朝凤一边小心翼翼的观察着狼奴的反应。他跟在自己的身边也有些日子了,性子自己也是了解的。一般他露出这种表情,就是说明他遇见了什么强敌,可是术葬的蛊术自己就不说了。他的功夫却是不如狼奴的,若是狼奴要硬攻,他不一定抗的住。可是狼奴却丝毫没有要进攻的意思,连护住自己的动作,都是往逃跑的方向考量。

“当小象的结论养成后,即使用一根最小的木柱系住它,小象也不会想跑走了。当它长成大象,力量足以挣开木柱的束缚,自由的企图也失去了。这时候,即使形状像木柱的小木棒,也能使大象臣服,就可以用小木棒来做各种的训练了。这是为什么马戏团的大象都是系在一根小木柱上,也不会挣脱跑走的原因。这也是为什么驯兽人只要以一根小木棒,就可以指挥数吨重的大象的原因。 ”

说完了故事,术葬看着狼奴,慢慢的解开了最后的谜团“狼奴都是从孩提时期就被掳来训练的,所以现在他就好像那只象,人格就像木桩,被束缚其中,不敢去挣脱,因为觉得自己无能为力,甚至害怕挣脱中和挣脱后面临的的困境,于是只能一辈子被绑在木桩上。不过他很与众不同,他有自己的意识,所以没有被完全的同化成狼。我想,这是因为他是比较年长的时候才被送来的,还保留有作为人的记忆。不过因为时间久远,和后来的巨大冲击淡化了。”

“狼奴的训练有多久了?小四这一波,在被捕获时,已经有了明确的团队分工,和集体意识,甚至还会协调作战。可是狼奴参战的频率并不高,就是出现也是最近几年的事情。你不是最反对逆天而行吗?怎么还强行改变天意,弄出这样的事情?”说这话的时候,朝凤的语气有些刻薄。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既然狼奴叫了自己一声主人,那他就是自己的人了,哪里还能这样的任人欺凌。而且对于狼奴,自己总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

对于朝凤的提问,术葬沉默了许久:“培训狼奴这件事已经发生很久了,不管是那一代的匈奴王,他们的野心都是一样,那就是渴望统治。这大抵也是天下君主的通病,大司命虽是不完全收到皇权控制的,可是大多数时候,却也不会拒绝匈奴王的要求。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见过神杖,而匈奴王的手里又有刀子。但是为了不激起民愤,选用的都是大夏人的孩子,就连混血都极少用。所以也没有太强烈的抗议声。”

“哼,到真的是好算盘。”听见这样的解释,朝凤冷笑了一下。匈奴与大夏的关系并不好,而且大夏崇尚儒家文化,有‘父母在,不远游’的说法。所以一般会涉险跑到匈奴来的,都是逼不得已的可怜人,就连孩子被抢了,怕是也没有一个说理的地方,倒是便宜了这些家伙。

看朝凤的脸色,术葬便知道她不悦了,想了想便开口说道:“狼奴的战斗力虽然强悍,可是却大多早夭。便是活到他这个年岁的,也是少之又少。若是你想要亲眼看看,占星楼中到还有一批狼奴。”

“看就不必,也没有什么好看的,不过又是一些可怜人罢了。”见狼奴的脸色越来越不好,朝凤便也就就此打住了这个话题“好了,天色也暗了,孤男寡女的,指不定会传出什么东西来。我现在本就是被他们当做眼中钉的,又何苦叫你陪我下水?你先回去吧,若是有需要你帮助的地方,我会派人来的。”

见朝凤的脸上有了疲倦之色,术葬便也不再停留,点点头便转身离开。目送了术葬离去,朝凤伸手指了指清露:“把她送到我房里吧,若是真的冻死了她,想必一下子还真的找不到一个替代的人。”

“主人,我不喜欢那个人。”第一次的,狼奴没有并没有站在朝凤的角度,去为朝凤谋划,而是说出了自己的看法“他是个冷漠的人,甚至比那些刽子手,还要可怕。”

说这话的时候,狼奴的眼中闪过了很多的东西,看来真的像术葬说的那样。他不是遗忘了,而是刻意的,把这些不好的东西封藏了。就像自己以前,只要遇见不喜欢的东西,就会躲避开,好像只要自己眼不见,它就不会存在。可是有很多东西,却是不得不见的。

“和我说说话吧,我们很久都没有说过话了,不是吗?”示意狼奴把清露放在小榻上,朝凤并没有示意狼奴出去,而是让他留了下来。

和清露不同,狼奴虽然保护自己的心要强烈一些,可是他的不善言辞,却实在叫自己没有与他沟通的愿望。想来自己把他收在身边这么久了,和他谈话的次数,却是屈指可数,这想来却是极其不应该。其实自己还是很喜欢狼奴的,因为他给了自己一种熟悉感,就像是看见了一个比较小的自己。不过这个自己,好像也挺不走运的。

第一百四十五章:狼奴的过去

虽说是说说话,可是和清露的就是没人也能说足一个时辰不同,狼奴还真的是一只没了嘴的葫芦,就是八竿子打下去,都不能见得叫他吱一声。好在朝凤今日也还算得空,居然也没有烦心;反倒自己先说了起来。

“那些事情你还记得是吗?”朝凤看看狼奴轻轻地问道,见对方那紧锁着眉头,一脸不知所措的样子。朝凤便也没有急着追问,而是慢慢地开口“你先不用着急,先听我说说看吧。这从小到大,我经历过的事情可以说太多了,有富贵到十指不沾阳春水,也有艰苦到连水都喝不上。发生的事情太多了,一下子我也不知道应该从哪里开始讲,而且这么久过去了,我记下的,也真的不算多了。不过即使是这样,我也还记得那个味道。”

说话的时候,朝凤的声音很轻柔。并没有死死的盯着狼奴看,而是淡淡的目视着远方,就好像是在回忆以前一样。见朝凤的认真的表情,狼奴也总算是放松了一些,不再焦躁的回忆,而是静静的看着朝凤。

“你闻过木头腐朽的味道吗,那种味道我至今难忘。细雨霏霏,朦胧中仿佛看到淡紫色的丁香花在雨中轻轻摇曳,细雨在丁香丛中淅淅吟咏,如烟似雾,凄婉净美。雨雾在紫色的丁香花上聚凝莹露,清亮如玉。缄结不开的丁香雨愁,缄结不开的如水情怀。不过那时,我可没有这样的闲心,因为一下雨,那些老式的家具,就会散发出古怪的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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