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宝书库 > 穿越古今电子书 > 乱世女主 >

第137部分

乱世女主-第137部分

小说: 乱世女主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征了。

雅致的玉颜上,画着清淡的梅花妆,原本殊璃清丽的脸蛋,因成了女人而褪怯了那稚嫩的青涩,更显现出了丝丝妩媚。一头锦缎般的长发,仅仅用一支红玉珊瑚簪子,挽成了坠月状,又在发箕下,插上一排挂坠琉璃帘。看着铜花镜中的自己,朝凤浅浅的笑了笑,望向清露说道:“你看,若是再加上凤冠霞帔,就和我当初离开大夏,来到匈奴的场景没有什么区别了。”

“您啊,奴婢都不知道是该说您豁达好,还是没心没肺的好。”清露有些无奈的叹息了一声,走到朝凤的身边,替她拉平衣角“这到北彝去,到底是不如再匈奴自在的。您现在想的一脸轻松,可是若真的是。。。。。。”

大抵是清露自己也觉得这话实在不吉利,所以话刚刚说到一半,便又飞快的住了口。还向地上淬了几口。默默地念叨着;“大吉大利,大吉大利”的咒语,倒是看到朝凤好笑。

“船到桥头自然直,再说了。我都不急,你又着什么急?”看见清露这担忧的样子,朝凤只是微微地笑了笑,并不当做一回事。

‘质子’源于春秋战国时期,诸侯之间的‘纳质为押’,到两汉时期,基本形成一种制度。其实‘质’是中央王朝,向与之建立藩属关系的,少数民族索取人质。双方是一种宗主国与附属的关系。一般多见于小国,用来表示对大国的臣服。‘质子’又称为‘侍子’,大多以民族首领,或部落酋长的儿子或兄弟、王室成员或权贵充当。

不过这一次,自己这个;质子‘的地位实在微妙。匈奴和北彝的军事力量,实际上是差不多的。若是综合起政治经济来看,匈奴似乎还要比北彝好上一点。不过北彝胜在没有内乱,万众一心;在加上一直韬光养晦,现在倒是风头正劲。所以一时之间,也说不上孰强孰弱。

“娘娘。请您快些出来吧,北彝的使者,已经在外面迎接了。”小贵子急匆匆的进了门,连礼都来不及行一个,就开口催促道“这文武百官都在外面看着,就连陛下也都等着您呢,你快些吧。”

自从朝凤被打入冷宫后,这上上下下伺候的最殷勤的,可就是小贵子了。虽说自己并不是不知道。这小贵子心里打的是什么算盘。可是看见态度变化的这样大,清露还是觉得心里不痛快的紧。张嘴就骂道:“怎么?现在绝对等的麻烦了?当初你求着我们娘娘看你一眼的时候,你怎么不嫌等的麻烦了。狗眼看人低的东西。”

“这话可不是这样说的,奴才一直都尊敬这娘娘。所以没有任何敢怠慢的地方。就是现在,奴才的心里关心娘娘的,所以才会担心娘娘晚了受到苛责。”小贵子笑了笑,张口回答道,虽是字字句句都是表现的为了朝凤好,可是这脸上的表情,却全然不是那么一回事。

听见小贵子这样呛声,清露就更是生气,刚想骂人,却看见小贵子又行了个礼,开口道:“既然娘娘不想这么快出去,奴才也就不催促了。省的到时候奴才为娘娘着想,反倒惹得娘娘心里不痛快。”

说完了,小贵子便看也不看朝凤一眼,就转身出去了。自己以前那般讨好朝凤,不过是映着雪中送炭之意,希望她将来得宠了,好提携自己一把。可是她倒好,非但不知道抓住机会,俘获君王的心。反倒是什么不应该做,就做什么。若是自己在和她扯上关系,怕是会被那些老派贵族一并记恨上。到那时,自己恐怕就真的是倒了大霉了。

“呸,不就是是个奴才吗,还摆起谱来了。”清露恨恨的又骂了一句,只是苦于小贵子走的太快了,所以并没有人听她发表议论。又说了一阵子,清露却还是觉得不解气,便又小声编排起莫离来了“还说什么一夜夫妻百日恩,您说要走,还真的就这么让您走了。怨不得都说‘男人靠得住,母猪会上树。’不行,我还得看看有什么可以带走的。”

看见清露东翻西翻的样子,朝凤倒是轻轻地笑了笑:“好了,你若是真的吃饱了无事干,那就上你的树去。我是去北彝做质子,又不是去什么穷乡僻壤做乞丐的。你用得着把这些有的没的都带上吗?你过来歇歇吧,等一会就要走了,到时候有的你忙。”

“呸,呸,呸。大吉大利,可不敢胡说。这东西多了倒是不怕,顶多是难拿些,可是这也不干您的事情啊。若是少了什么,这用起来到底是不方便,所以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不行,奴婢还是要去好好地想一想。咦,昨天列出来的单子呢?可得找一找。”清露一边嘟囔,一边就往外走去。到真的是有几分,不搬空这里,誓不罢休的样子。

见清露执意要这样,朝凤便也不再劝诫什么了,只是坐在一边,慢悠悠的品起茶来。门外的人来来往往的,倒是像极了迎接自己来的那一天,不过这一次,却是为了把自己送走。

自己嫁到匈奴,已经一年了。回首,流年晨暮,几多欢乐几多愁,几多辛酸几多忧,一幕一幕定格在记忆的光影里, 那些走过了的春花秋月,那些生命里的人来人往,那些,往事的云烟,那些霞光散落的瞬间,那些尘埃四起的恩恩怨怨,再回首时已是昔年 ,此间落寞,此中滋味,又有几人真正明了?

还记得那时,就在大夏的宫殿中,人们也是这样急匆匆的给自己收拾东西,而自己也是在一边静静地看着的。或许说,自己本就是个注定了安定不下来的人吧。朝凤浅浅的笑了笑,眼中有些说不清的情愫。

“啧,啧,啧好个悠然自得的丫头。看别都忙成个陀螺样了,你到还有心思喝茶。都不知道该说你是没心没肺好,还是超凡脱俗好。”一个从未听说过的,男子声音在朝凤的背后响起。这声音响的极其突然,就是朝凤也被他给吓了一跳。

朝凤回过头,只看见一个穿着花衫子的男子,笑着站在自己的身后。朝凤皱皱眉,这男子面容很是俊秀,有这和术葬一般深邃的眸子。只是比术葬多了几分玩世不恭,他的嘴角一直都是上扬着的,和莫离的刻意不同,他虽是轻佻可是却并不叫人觉得厌烦。这样的人莫说是在长春宫了,就是在夏宫,自己也是从来没有见过这样。

又仔细的想了想,朝凤看了看门外,门口的人络绎不绝,可是却没有一个人往自己这里看上哪怕一眼。且不说男女有别,就是自己现在质子的特殊身份,也不至于被这样的忽视。莫非这个男子,有什么独特的地方?

“敢问一句先生有什么事情,朝凤现在是代罪之身,马上就要被送往别国了,这财自然是没有的。这色嘛,朝凤已经是人妇了,不过昨日黄花,残花败柳之身,想必也是入不了先生眼的。还请先生有话直说。”朝凤自嘲的笑了笑,随意的靠到了椅子上。

对这个男人,自己不是不想防,而是无法防。既然他可以在这么多人的眼皮子下面,堂而皇之的进来。就自然有本事杀掉自己之后,大大咧咧的出去。若是说对别人,自己还能看出些东西。可是眼前的男子,就像是一杯没有任何添加物的水,因为太纯粹了,反倒什么都看不出来了。不过还好的眼中并没有什么恶意,既然自己防不住,那还不如省点力气。

“呵呵,你未免妄自菲薄了些,不过娘娘倒还真的是一个妙人,怨不得那木头一般的小子会动心。”后面的话男子说的极其的含糊,在加上他一进来便没有个正行,看起来疯疯癫癫的。所以朝凤便也没有搭理他,只是慢吞吞的品茶。

短暂的沉默后,那男子终于是受不了安静,先开了口:“喂,丫头,你说说你,好吃好喝的,这么身上的煞气这么重啊。啧,啧,啧,现在的小丫头啊,还真的是不好相处啊。”

“我叫朝凤。”听见男人这样开口了,朝凤半抬起眼眸回答道:“天下的丫头这么多,万一都被先生一句话叫进来了,那可就不好收拾了。而且说句羞愧的,长春宫的位置可没有这么大啊。对了,先生的话好像说错了,若是好吃好喝的,便是快活,那笼子里面的金丝雀,岂不是最快活。”

第一百六十一章 神秘的男子

门外的环境很是嘈杂,可是门内却是安静的连呼吸的听得见。对于什么星象,命数的,朝凤原是不屑一顾。可是也许是最近听的实在太多了,所以倒也见怪不怪了,她的这个态度,倒是叫男子愣了。

“有意思,有意思。那朝凤你也无需叫我什么先生,后生的了。叫我若水便是。我虽是个术士,可是却还算是个中用的,到也能看见几分天象。你的命数变化的太大了,甚至都到了让人畏惧的程度了,所以我才好奇,到底是出了什么事情。”若水笑了笑,大赤赤的跳到桌子上,眯着眼睛看着朝凤笑。那不怀好意的笑,硬是把一张书生的脸,变成了一张地痞流氓的脸。

难得朝凤今天比较闲,也就慢慢的看着若水说道:“一定要出什么事情吗?古时周文王住在丰、镐一带,土地只有百里见方,施行仁义的政治,用安抚的手段使西戎归附了自己,终于统一了天下。徐偃王住在汉水以东,土地有五百里见方,施行仁义的政治,向他献地朝贡的国家有三十六国;楚文王怕他危害到自己,起兵攻打徐国,便灭掉了它。所以周文王施行仁义的政治终于统治天下,徐偃王施行仁义的政治却亡掉了自己的国家,这说明仁义的政治只适用于古代,而不适用于今天。所以说:时代变了,情况也变了。”

“我曾经听说大夏是以仁义为目标的,可是还真的没有想到啊,朝凤一个女子。这心倒是比男子要狠。看来还真的是最毒妇人心啊。”若水有些凉凉的调侃道。

对于若水这样的调侃,朝凤倒是没有什么太大的反应,只是笑了笑:“在舜统治天下的时候,苗族不归顺。禹准备去征伐它,舜说:‘不行。崇尚德教还做得不够就施行武力,这不是治国的方法。‘于是用了三年时间进行德教,手持盾牌大斧等兵器。作为道具跳起舞来,苗族才归顺了。在共工战斗的时候,短兵器都能及敌人之身,铠甲不坚固就会伤到身体,这说明持盾牌大斧跳舞,来降服敌人的办法只适用于古代,而不适用于今天。所以说:情况变了,措施也要变。要不然,只怕伤人伤己。”

“好。果然睿智。不过这凡事都是有价码的。得到的越多。要付出的代价却也越大。朝凤是个聪明的女子,这样的道理,怕是不会不懂。只愿你不会后悔。”若水的话音刚落,门口便响起了推门的声音。

就在一瞬间。若水便不见了。就像他从来不曾出现过一般,若不是桌上还残留着另外一个人的体温,只怕朝凤还会怀疑刚刚是自己的眼睛花了。

“娘娘,您再想什么?”清露走到朝凤的身边,小心的搀扶着她“该走了,您还有什么东西要准备的吗?”

沉默的摇了摇头,朝凤的静静的把自己的眼神移开。后悔吗?自己已经没有后悔的余地了,也没有什么再能够失去的东西了。再说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现在不成功便成仁,已经由不得自己不做了。

文武百官都已经换上了朝服,安安静静的列着队,在下面等候着,莫离身穿这玄黑色的天子之衣,静静的看着朝凤:“你这样穿也很好看,我等待你回来的那一天。说来可笑,你还未走,我已经迫不及待的的想要见到你了。”

“是吗,莫离还真是多情啊。”朝凤浅浅的笑了笑,伸手为莫离理了理衣服。然后便头也不回地,便跟着北彝的使臣上了马车。

自己现在穿的还是皇后的正装,右衽背心与大摆斜褶裙相连,在腰线有襞积,后腰缀有系带两根紧紧地束缚着腰部。冬用片金加海龙缘边,膝以上用红织金寿字缎面料,膝以下用石青行龙妆花缎面料。看着不断和自己擦肩而过的风景,朝凤慢慢的笑了笑。会回来的,不过得到自己在回来的时候,就不会再是什么弃妃了,自然也不会再是什么王后。不知道到时候,莫离还会不会这么想见到自己。

闭上眼睛,朝凤想起了离开匈奴时,自己与青书的最后一次见面。青书这个人,自己相信,却并不信任。他有的是本事,却也有的是野心,现在自己能够利用的,便是他对日轮长久以来的嫉妒,和莫离对日轮的偏爱。人太善变了,所以这必要的边鼓还是要敲的。

“有才智有谋术之人,一定有远见并且能明察,不能明察,就不能照亮私暗处的奸邪;能执法之人,一定坚强毅力并且刚劲正直,不刚劲正直,就不能矫正奸邪。臣子遵照法令来治事,按照法令来治理百官,不能说是执掌大权之人。执大权者,无视法令而擅自作为,违背法令从而有利于自己,耗费国力以便宜自家,他的权力能够控制君王,这就是执掌大权之人。”

对于青书这个人来说,与其油滑的说些不着边际的话,还不如给他真正想要的东西实在。所以没有必要说什么有的没的,直接点名利害关系就是。朝凤现在还记得,听见自己说这些话,青书的眼睛亮的都和夜明珠一样了。

“掌权之人擅自独揽大权,那么朝中内外为他任用。所以诸侯不依靠掌权者,那么执事就不被允许,所以敌国对他称颂;百官不依靠掌权者,那么官业就不得晋升,所以群臣都要为他效劳;侍从不依靠掌权者,那么就不能接近君王,所以君王身边的侍从为他隐瞒私情;掌管典礼、编撰诸事的官员不依靠掌权者,那么养薪俸禄微薄而且礼节待遇低下,所以掌管典礼、编撰诸事的官员为他称赞。这四种人帮助,是奸邪之臣得以自我粉饰的原因啊!掌权者不能忠于君王,而且竭尽自己的仇怨,君王不能跨越这四种帮助他的人,从而看清自己的臣子,所以君主越被蒙蔽而大臣的权力就越重。”

这一番话中形容的窃国大盗,他们表面上清正廉洁、公正无私,满口仁义道德,满口为国家为人民,实际上他们已经盗取了一个国家。他们的实际权力已经超过了最高统治者。然而最高统治者还沾沾自喜,整日沉醉于酒色犬马之中,大权旁落仍不自知,直至倒台方才恍然大悟。

这样的人,在哪里都不会少,大夏有,匈奴却也同样有。可是对于这一类人,最深恶痛绝的,却不是君王,而是和他们有着直接利益挂钩的,青书这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