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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4部分

庆丰年-第294部分

小说: 庆丰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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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灵犀从来不是个好记性的人,可这首诗却似镌刻在心头,每每午夜梦回时忆起,字字椎心,句句泣血。
    “我喜欢你,你若是跟房亮或赵庚生那样的人,便是死缠烂打,耍尽心机,我也会嫁给你!可你不是,可你为什么不是?”
    十根纤纤细指,死死抠进邓恒的肩头,似是要诉尽她的无尽忿懑。
    邓恒丝毫感觉不到痛,只是看着钱灵犀,看着她用那么忧伤,那么忧伤的目光看着自己,心就酸软成一片。
    离京城不过短短两三日的路程了,可邓恒却格外的留恋起来。行路也不似前些天那样的紧赶慢赶,反而有了一丝悠然之姿。
    钱灵犀什么话也没有说,可她的目光停留在邓恒身上的时间也越来越长。因为她已知道,到京城的那日,就是他们分开之时了。
    在经过了那样任情使性的一夜,恐怕谁也没有再面对彼此的勇气。就好象一本书,已经翻到了结局的那一页,再怎么意犹未尽,也不过是分手。
    如此两日,已到了京郊。
    想着明天就要进京,钱灵犀心里既有如释重负般的轻松,又有若有所失的淡淡伤感。晚上刚刚歇下,邓恒忽地兴冲冲的进来,“听说明天六月六,本地人都要出去过节看荷花,不如我们明天同去玩玩再进城,可好?”
    有这个必要吗?可看着他眼中的期待与希翼,钱灵犀说不出拒绝的话来。就当是别离前最后的欢娱吧,她轻轻的笑了笑,“好。”
    一大早的,邓恒就弄来两套新衣服。
    朴素的靛蓝土布,寻常的民间样式,可穿在邓恒的身上就是比旁人好看。钱灵犀也是一样的蓝布衣裙,只是在腰间各自束一条大红腰带,佩一样的同心结,带出几分仿若新婚的喜气。
    到底是京郊,繁华之处已经与寻常地方大大不同。便是一个六月里的普通节日,街上却是人头攒动,往来穿梭间极是艰难。
    他们二人连马也没带,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便如寻常百姓般随着人流往最热闹的地方而去。忽地,身后几个青年后生嘻嘻哈哈结伴闯过,钱灵犀身材娇小,给撞得一个趔趄,差点摔下。
    一只手适合扶住了她,“怎样?受伤没?”
    钱灵犀摇了摇头,额上已微见汗意,只是奇怪,“怎地会突然涌出这么多人?”
    邓恒苦笑,“我方才听人闲话,才突然想起,每年六月六,陛下为了与民同乐,会让人将宫中的大象等猛兽带出巡演,与民同乐,想来今日咱们是有幸撞上了。”
    钱灵犀恍然,“怪不得。那也没什么好抱怨的,想你从前定是在宫殿里看这些表演,不如今日也与民同乐一番可好?”
    邓恒一笑,执起她的手,“只要你不怕辛苦,那就去瞧瞧。”
    钱灵犀脸上一热,想把手抽出,可邓恒却十指紧扣,不肯放松片刻,“街上人多,一会儿走散了可如何是好?走吧。”
    竟是再不过问的就这么拉着她随人潮而去,钱灵犀侧眼看他,就是这样一身朴素的装束,就是这样毫无形象的在人潮中护着自己挤来挤去,只为了远远的跳起脚来看一眼被人山人海围起来的荷花,只为了把自己驮在背上,让她远远的瞧一眼关在笼子里的狮子老虎,再被大象吸起喷洒的水溅上几滴,就笑得异常开心。
    开心的让他身边的那些人,那些风景全都失了颜色,天地之间,钱灵犀只能看到邓恒的笑。看得人心窝子里都暖暖的,热热的,有想流泪的冲动。
    钱灵犀深信,无论是上一世,还是这一世,邓恒都是喜欢她的。
    喜欢得愿意为她做一些傻事,喜欢得会为了她一再犯错。她曾经为这样的喜欢心动,为这样的心动沉溺,可如今的她更会为了这样的喜欢而割舍自己的感情。
    不是不痛的。
    那痛还会丝丝缕缕的侵入五脏六腑,骨髓血脉,连每一口呼吸,每一次心跳,都是痛的。
    可还是要忍耐,还是要亲手把他推开。
    钱灵犀不是贪生怕死,她只是不愿意在邓恒的生命中一再留下无法愈合的伤痛。上一世,她死了,一死百了。可那一世的邓恒呢?他是抱着怎样的伤痛度此余生?
    年少夫妻,又在最恩爱的时候别离,那痛会长成心尖上一颗朱砂痣,在每个午夜梦回,溃烂成伤,永世难愈。
    第一最好不相见,从此便可不相恋。
    可是如果已经见了,已经恋了,那钱灵犀还能有什么办法?她只能控制着自己的情感,不再与邓恒相依相守。
    他们各自会有各自的丈夫或者妻子,各自会有各自的儿子或者女儿,他们都会背负起不同的家庭,不同的责任,在不同的人生轨道上做着各自应该做的事。
    那时,纵然他们会成为彼此的床前明月光,也只是在每个有月的晚上才会彼此怀念。刺痛,却也有限。
    天色渐晚,喧嚣散去,宫中的队伍也渐渐回转了车队。
    邓恒却依旧背着钱灵犀,“走,咱们吃饭去。你想吃什么?”
    “你放我下来吧,这背着怪累的。”
    “不累。逛了这么半天,你肯定脚酸了,这里人又多,我不过背你一时,真的不累。”
    钱灵犀心头一暖,掏出手绢替他擦擦头上的汗,“那你背我到前面的瓜田,我口渴,想吃瓜了。才来的时候瞧着就想吃了,咱们找种瓜的农夫买个地里现摘的。”
    “好啊。地里现摘的,肯定会比别处甜。到时你好好挑挑,别让人蒙了去。”
    “那当然,咱们就坐那儿吃,要是不甜就不给钱。”
    “说得有理。嗳,你们老家也种瓜吗?”
    
    两人正絮絮如寻常夫妻说着话,忽地有一队侍卫匆匆赶了上来,到邓恒面前,单膝点地,“卑职参见殿下!”
    钱灵犀笑得有几分苦,看来他们,是永远走不到那瓜田了。
    
    第463章 婚事有变
    
    再入皇宫,钱灵犀没想到自己居然见到一位故人。
    一身雪白纱衣,通身没有纹饰,但那高贵的质地已经不是寻常人家穿戴得起的。尤其胸前佩的,那一串颗颗都有龙眼大小,莹润透亮,毫无瑕疵的玻璃种翡翠念珠,就更见尊贵了。
    钱灵犀已非昔日吴下阿蒙,各种眼力都有长足进展。自然知道翡翠珠串,历来是最考究翡翠质地的,取材通常来自一块完整的大料才能保证珠串色泽的整体性和光泽的一致性。所以,只有最好的翡翠原石才能制作珠串,也翡翠珠串在翡翠首饰中的地位,也就不言而喻。
    钱灵犀淡淡一笑,“程姑娘好。”
    程雪岚的美貌一如往昔,甚至可以说,经过这几年的修身养性,她的美貌更加出众了。原先那股孤傲清艳之气渐渐淡去,眉宇之间多了几分澄和与宁静,整个人温婉明净下来,反而将原先那股子艳色冲淡不少,让人瞧着既高贵又不失亲和,真正象个大家闺秀了。
    与钱灵犀乍然重逢,程雪岚的神色也颇见欢喜,“真是好久没见了,钱姑娘,你近来可好?家里人可都安好?”
    她还真是不一样了,要是从前的程雪岚,一定会揪着钱灵犀,先刨根问底的问她为什么会跟邓恒在一起进了宫,还做一副妇人打扮。可眼下,她却只落落大方的打个再正常不过的招呼,就好象钱灵犀的出现再正常不过一样。
    钱灵犀这回笑得有几分真心了,“多谢惦念,家里都好。看程姑娘的样子,似乎过得不错?”
    “托福,一切安好。”程雪岚简短利落的介绍着自己,“近日我义母有些心绪不宁,今日过节,便接我进宫跟她讲讲佛经。原本晚上就要回去的,没想到竟遇上你了,这也是我们有缘。在程妃娘娘的住所,你不必客气,有什么需要跟我说就是。”
    钱灵犀没什么需要的,只要不让她出去跟那些贵人磕头请安,让她安安稳稳呆上一夜就行。
    程雪岚也不啰嗦,先让人打水给钱灵犀洗漱,去问过程妃的意思后,回来就摆上了饭菜,陪她吃了晚饭,然后安安静静在一旁看她的经书,钱灵犀不问,她什么也不多说。
    她们的居所虽在一处,却有两个相对独立的空间,钱灵犀不是好事之人,也没什么想打听的,这样的清静倒让她轻松不少。
    看着如火夕阳下的宫墙内,那一株芍药名品金带围开得正好,忍不住向宫女讨了纸笔,对着描画起来。想着日后带回家做个绣花样子,也是很不错的。
    她在这里画得入神,却没留意到程雪岚已经放低了手中书卷,悄悄打量着她。程雪岚是没有多说多问,可这并不代表她不好奇。可以说,只要与邓恒有关的一切,她都快好奇死了!只是现在的她,更加懂得掩饰而已。
    想想方才去向程妃打听时,连她都是讳莫如深的表情,程雪岚在不解之余也有着深深的担心。
    邓恒和钱灵犀进宫的时候她虽没瞧见,可听前去接她的小宫女说,他们俩穿的是一样衣裳,就跟民间的小夫妻一样。而听那些接到人的侍卫说,看到他们俩时,是世子殿下背着钱灵犀的。可程雪岚已经观察好久了,确信钱灵犀的腿脚没有半点问题,那好端端的,邓恒为什么要背着她?
    听说还跟她一起去过什么六月六,若是要看荷花,吴江府邓氏老家听说可有整个湖的荷花,还不够他看的?若是要看大象,就更加说不通了,在宫里什么时候看不到,非要眼巴巴的跟老百姓去凑什么热闹?
    莫非是邓恒跟钱灵犀有了什么?可那样的话为什么要把她安排过来跟自己住?程雪岚越想越糊涂。
    但她有一点是清醒的,那就是,邓恒来了。
    当年决定带发修行之时,程雪岚就想得很清楚,她这辈子除了邓恒,是没办法再嫁给一个好男人的,所以她只能为此而努力了。
    初进佛门时吃斋茹素,念经打坐的辛苦没有熬过的人不会明白,尤其是自小娇生惯养的程雪岚,只有她知道自己下了多大的力气静下性子,诚心礼佛,给自己慢慢积攒起了声名。
    说来真要感谢皇上当年让她拜程妃做了义母,不论是为了面子还是真的有几分怜惜,这些年程府倒是没有断绝跟她的联系。三不五时的派人过来瞧她们母女一眼,送些银两家用。
    除了生活必需,程雪岚几乎把所有的钱帛都捐给庙里做了善事,赊粥济贫,处处行善,让宫里终于看到她的诚意,开始转变对她的态度,也肯接她进宫走走了。
    等到看到一个犹如脱胎换骨般的程雪岚,皇上又渐渐念起她家亡父当年的好处,想到那忠实的侍卫最后只遗下这么一个孤女还要长伴青灯古佛,未免心中不忍。
    成功博得皇上同情的程雪岚自然在宫中的日子开始好过了起来,而她与世无争,委曲求全的处事态度开始为她赢得越来越多的同情。
    京城的风向慢慢偏了,不少人开始觉得,当初邓家那么对程雪岚实在是有些过分。就算程雪岚当年有什么错,那也不是她的错,而是她那个昏愦不堪的母亲的错。
    薛老太君都能收钱灵犀做干孙女了,何以就是容不下一个程雪岚?会不会真的是亏欠了人家,所以才如此狠心?要说程雪岚所求不过一个妾室之位,这又有什么大不了的?把那样一个好端端的闺女逼得出家修行,恐怕这也不是大户人家应当做的事吧?
    程雪岚每每听到人家议论这些,总是一脸羞怯的走开,就算是勉强她说些什么,她也说一切皆是缘法,只能怪自己修福不够,所以更要努力修行。
    可这样的态度,却更加激发了人们的同情心。程妃曾悄悄向程雪岚透了底,只要邓恒的正妻定下,她会去向皇上求情,把她送去做个贵妾。
    这已经是程雪岚最大的期盼了。
    原本去年以为邓恒的亲事能够定下温心媛,没想到横生枝节,宫里的钦天监偏偏算出一个八字不合,令得婚事搁浅,那程雪岚之事自然更加无限期延后了。
    而温心媛找上九原去,邓恒却无故失踪的消息是京城早就传为笑柄的。都说定国公府的世子给兴阳侯府的郡主生生逼得离家出走了,可如此一来,温家想要结亲的念头却更加执着而坚定。几乎是隔三岔五的就寻机会进宫哭诉,他们丢不起这人啊!
    而邓恒现在回京了,是不是代表一种妥协,还是他的婚事有变?程雪岚无法不去关心。所以看着钱灵犀在那儿专心致志的画一朵芍药,她都能琢磨出许多心思。只是她不知道,此刻在皇上的养心殿里,商讨的却是更加重要的国家大事。
    听完外甥的回报,弘德帝的脸色缓和多了,“嗯,你做得很好。不过那封信上的消息是真的?大楚真的想效仿我们南明,让军队自己耕种吃粮?”
    邓恒点头,“此事千真万确,我在大楚的京城三日,费了无数金银才打听到这一消息。大楚虽富,但据阿恒一路所见,却是贫富分化得厉害,普通百姓仅凭耕种的话,连温饱都极难维持,远不如我们南明。而那些皇亲国戚和高官大员们又不愿失了优厚俸禄,想想也只好在军队上打主意了。”
    弘德帝听得连连摇头,“大楚若是当真这么干,只会激起更多的民愤。他们的国情与南明不同,我们在九原那一带,本是荒芜,将士耕种也不会损伤到他人利益。可大楚物华丰茂,处处都有子民繁衍生息,若是让军队自己去种,就算明令不许侵占民田,到时利字当头,那些士卒也势必会与百姓争地,激起民变。民若变,军心又如何安定?想来那孔离也是看到这一层,所以才肯放你过去。”
    邓恒道,“我也是如此想着,才把这消息透露给他。若是他把我或火铳带回去,只怕会更加坚定大楚陛下裁撤军队的决心。不过阿恒如此行事之后,虽然脱险,心中却时常惴惴不安。若是大楚不发生内乱,我们会不会失去一个吞并他们的绝好时机?”
    弘德帝噗哧笑了,摇摇头道,“你这孩子,想得太过简单了。你以为大楚一乱,我们就能挥师东去?记住,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莫说大楚眼下还没发生内乱,就是当真发生了内乱,也不是我们区区南明能够一口吞下的。就算与北燕联合起来,也未必可行。所以你拿这消息交换了自己的安危,也保住了火铳的秘密是完全值得的。”
    他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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