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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4部分

我的老婆是军阀(精校版)-第2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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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一地传统并不是那么容易改变,现今南京移民虽多,但既无广州、福州那种商业氛围,又无佛山、金华、太平城那般黑雾烟囱高耸。供人消遣的酒楼茶座遍地开花,整个城市透着一种懒洋洋的气息,赚点小钱,过过小日子,就是南京市民的最大乐趣。
  朱丝丝虽然搬进了王府,但显然颇不习惯,七八天了,都没怎么回府,而是在宿舍留宿,无奈下叶昭只好再来接她。
  不过刚刚出府的时候,接到内务府急报,这条电文叶昭一直翻来覆去看,朱丝丝上了马车,见叶昭模样,不由得关切问道:“甚么电报?”
  叶昭就将电文递给她,朱丝丝接过,随即就呀一声,忙将电文塞回叶昭手里。
  叶昭奇道:“怎么了?”
  朱丝丝很认真的道:“这是内务局秘密电文,我的权限不该看,再一个,再一个”就有些忸怩了,“后宫,后宫不能干政”声音似蚊鸣,脸也红了。
  看着黑色警装英姿飒爽的女警官,此刻柔美娇羞模样,叶昭不禁被逗得笑起来,说:“恕爱妃无罪。”将电文重新递给她。
  朱丝丝委实有些好奇,也就接过来,看了几眼,不觉担心的道:“罗刹鬼子是要跟咱们打仗么?”
  电文来自京城密报,乃是说俄国人正式开始修西伯利亚铁路,已经破土动工,北国正在征募劳力,准备协助其数段同时开工。
  叶昭知道,俄国人西进遇阻,已经完全将战略重心转移到远东。而中国的局势令其意识到,如果没有一条可以极快增援远东驻军的铁路线,只怕很难在与南国的争斗中占据主动,这条铁路非修不可。
  加之又有北国协助,劳力就不说了,甚至北国还提供了部分无息借款,俄国人自然乐享其成。
  现今信息不畅,怕俄国人已经动工一段时间了,只是开始从北国征募劳力,情报才被内务府密探打听到,传回了金陵。
  “不说这个了,去哪吃饭?”战事国事,叶昭自不欲跟她们多讲,免得她们担心。
  “回家吃吧。”朱丝丝也知道,自己必须要融入这个大家庭,色狼才不会为难。
  叶昭一笑:“好啊,那就回家吃。”
  朱丝丝住在福和苑,套院阁楼,四周以黄绿琉璃砖围砌透风灯笼矮墙,歇山式檐顶,檐廊柱均是要几人合抱的红木;檐下云龙雀替;皆饰浑金;堂皇富丽。
  福和苑与莎娃、花姬所住的万安苑较近,隔着一座山石小花园,不过今晚万安苑安静的很,问起丫鬟,却是陪小福晋在西苑看大戏呢。
  王府妻妾们渐渐形成了规矩,叶昭在哪苑安寝,就陪哪苑王妃用膳,其她几房王妃有时就一起看看大戏歌舞,玩玩桌球网球,倒也其乐融融。
  正是华灯初上之时,王府各处,高悬的八角灯笼星星点点,照耀的整个府邸极为华丽。
  福和苑同样富丽堂皇,金璧耀目。
  “来,陪你走走。”进了宽敞无比的宅院,叶昭笑着说。这是朱丝丝第一次进福和苑,那晚接她进府,福和苑宫灯未置办妥当,临时安排在了东侧行苑。
  院内一排八名丫鬟都恭恭敬敬万福请安,其中七名小婢穿着红绸袄绿绸裤,为首穿黑白侍女裙装、黑棉袜、小黑皮鞋、扎了梅花领结的管事丫头,十七八岁年纪,鹅蛋脸上一双大大的眼睛,生得清秀可爱,唤作夏荷,是被蓉儿选中贴身服侍朱丝丝的。
  管事丫头以上,有类似于后世漫画中女仆装的制服裙,本来是叶昭画出来随口说说的,就被金凤当了真,而且雷厉风行的实行。
  虽然叶昭被吓了一跳,但至少,感觉很有近代气息,也莫名就觉得这些丫鬟充满了活力,不再怎么像机器人了。
  “主子,奴婢夏荷,给主子请安。”夏荷一边福下来,一边偷偷打量新主子,能被选中服侍王妃娘娘,夏荷兴奋而又惶恐,进了内苑,和外房丫头的身份地位天差地别,如果能伺候好主子,一直留在主子身边,那这一辈子的命运都改变了。
  叶昭就笑道:“去传膳吧,我陪王妃到处走走。”
  “是。”夏荷答应着,她可是跟服侍过格格的女侍官大人打听的极为清楚,知道格格的口味。
  叶昭却是道:“四菜一汤,再加盘酥皮虾子,今天想吃了。”对这些丫鬟,他已经彻底服气,也发现了她们的神奇,好像自己等人的喜好都清楚着呢,饭菜完全可以叫她们作主安排,再加上单点的菜肴就是。
  “是。”夏荷就领着一名小婢匆匆出了院子,去膳房传膳。
  叶昭领着朱丝丝到处走,进了正屋寝室叶昭就笑道:“比咱三十五号院的家可漂亮多了。”
  寝室宽敞无比,足有七八十平米,内墙壁饰以红漆,顶棚高悬红色宫灯,寝室有东西二门,西门里和东门外的木影壁内外,都饰以刺绣龙凤。寝室西北角设龙凤喜床,床铺前挂的帐子和床铺上放的被子,都是江南精工织绣,上面各绣神态各异的一百个玩童,称作“百子帐”和“百子被”,五彩缤纷,鲜艳夺目。
  朱丝丝俏脸微红,没吱声。
  叶昭又道:“夏荷以后是你的体己人,以你的性子,估计又想和她交朋友,但要知道,尊卑有别,别太抬举了她,反而惹事端。”说着话肚里也无奈,感觉自己怎么反而成了封建家长?但没办法,府里有府里的秩序,丫鬟们更没什么思想觉悟,太被抬举定然恃宠而骄,闹出一出出风波,更为不美。
  “还有,以后就回府住吧,自己一个小院子,多好?谁也碍不着你,你也碍不着人。”
  朱丝丝嗯了一声,又突然道:“夏荷我认识,她原来姓赵。”
  叶昭一呆,说:“怎么认识的?不是抓过她吧?按道理不应该,她们身家可都清白的很,挺多都是家道中落的小姐出身呢。”
  朱丝丝道:“是,听说闹三合会的时候她家一大笔货被劫,后来家世就一落千丈,我小时候,娘亲在她府里作过厨娘,她还打过我呢。”
  叶昭就笑,揉了揉鼻子,说:“听她口音倒是广东来的,风水轮流转,你现在可随便欺负她了,针锥子、梅花剪,只管向她身上招呼。”
  朱丝丝白了叶昭一眼,说:“就知道胡说,这都多少年的事儿了?我认识她没一年,她家就不行了,后来我娘亲被辞,就再也没见过她。”说着朱丝丝轻轻叹口气,若不是经常被她欺负被她打,也不会跟着舅老爷去学武架子,也就没有今天的自己。
  用膳的时候,夏荷站在餐桌旁殷勤的伺候着盛饭,叶昭不由得多打量了她几眼,见她脸上全无异色,显然认不出朱丝丝,想也是,多年不见,朱丝丝比之当年那可怜巴巴的小穷丫头,变化可不止一点半点。
  “夏荷,你也坐下吃吧。”朱丝丝柔声跟她说,想想当年那心高气傲公主般的小姐,再看看眼前的夏荷,可真不像一个人。
  夏荷一呆,忙说道:“谢格格,奴婢不敢,奴婢晚点自己用餐。”
  朱丝丝微微颔粉腮,没再说什么,这事儿说破了也没什么好处,说不定会伤害夏荷,不说也好。
  叶昭用了碗米饭,正美滋滋准备先去洗澡,太平门副门尉明珠匆匆送来了文书。
  云南府来的急电,南掌有部落叛乱,南掌国王“召整塔提腊”遣使入云南,泣血吁请,恳求云南天邦“俯怜百年效顺属藩”的份上驰援。
  南掌国即老挝之一部分,走云南车里宣慰司、镇边厅、普洱府陆路朝贡,同时也朝贡安南(越南)、暹罗(泰国)二国。
  南朝即立,随即遣使进入南掌,令其国王自今以后只向南国称臣,而南掌君主直到今年年初,才同意了南国的要求,显然,也是通过安南、暹罗等反馈的信息知道了南朝的强大,其国小民贫,一直夹缝中求生存,自不敢贸贸然断绝与安南、暹罗这两个中南半岛强大国家之间的朝贡关系。
  实际上,若不是南朝极快的对南疆各小国行使渐渐名存实亡的宗主权,只怕南掌国已经被暹罗吞并。
  最近南朝外务部正研究与南掌国陆路通商一事,当然,路途艰险,实则这个贸易并不会被真正的南国贸易商人青睐,但那些具有冒险精神的小商贩,却必然乐于去探险,交易些土特产品亦或玉石等物回来,运气好的话,自能白手起家。
  同样,中国人进入这些南疆小国活动,自然而然的就将影响渗透进去,这也是为了对抗英法等势力对缅甸、暹罗等国越来越强大的影响。南朝对缅甸暂时无暇顾及,英国人已经对其发动过一次战争,将其并入印度的决心已下,现今采取的是蚕食政策。但暹罗,南国外务部希望其能成为缓冲区,想将中国人的影响进一步渗入暹罗,打通和暹罗的陆路联系很有必要,这也是外务部准备同南掌签订陆路贸易条约的最重要因素之一。
  现今南掌有部落叛乱?叶昭看着电文略一沉吟,对明珠道:“传我口谕,令秘书官房给云南巡防军部发电,令其遣军马入南掌协助平叛。”这种南疆小国的叛乱,云南边防军已经足够应付。
  “是!”明珠领令而去。
  第一百一十六章 女儿
  冯子材对于处理民族纠纷颇有见解,也时常以军部特使的身份前去云南,写过几篇解决分化苗民部落的策论,颇得叶昭嘉许。
  而南掌国平叛,同样是冯子材率三千巡防兵进入南掌,三千兵马,有两千名步枪手,在南掌真正是摧枯拉朽,半月时光,连战连捷。
  战报传来的时候,叶昭正准备去日本访问事宜,当然,将会是秘密造访,叶昭准备到了日本之后再寻机会公布,毕竟只有为数不多的炮舰护航,若提前被俄国人知道,归途上半路制造意外谋害自己并不是没可能,而若等到了日本再对外宣布,等消息传到俄国人耳朵里,其在罗夫斯克的舰队就算想赶来拦截,那也是鞭长莫及。
  在香港与荷兰人的谈判陷入僵持阶段,荷兰人虽然放弃了婆罗洲的利益,但坚持要中国人从槟港撤军,毕竟槟港的中国军队和舰队,就好像一颗钉子,钉在了苏门答腊岛和爪哇岛之旁,对于巴达维亚和巨港这两座荷兰人在东印度群岛最重要的港口城市都具有极大的威胁。
  而南朝使团,则要求荷兰人放弃在苏门答腊岛的数个港口,可以说,双方谈判的价码有着巨大的差距,又加上希望取得北婆罗几处产金区的英国,这场谈判注定是一次马拉松。
  叶昭没想到的是,在出访日本前夕,从朝鲜来了两位他意想不到的客人,朝鲜王妃金氏和她族中兄长金炳冀。
  当晚叶昭自然大摆宴席款待二人,酒宴后安排两人住进了同文馆。
  第二日,叶昭又亲自陪金妃游金陵,叶昭穿了便装,秀丽明媚的金妃也换了身南国装束,紫色梅花扣圆襟旗袄,飘逸的黑色千褶纱裙,白袜绣花布鞋,身姿窈窕,俏丽难言。
  在金陵五层楼的百货公司前下了马车,金妃雪白小手遮阳,眯着美眸打量这座远东最豪华的两大商厦之一,眼前全是赞叹和羡慕。
  复古风格小宫殿般美轮美奂的商场,刚刚开业没多久,以叶昭目光,算是古香古色了。
  “父亲,不知道什么时候汉城才能有这样的高楼。”
  她这“父亲”叫的顺嘴,叶昭可怎么都有些不习惯,昨晚金妃对蓉儿一声“母亲大人”,险些把叶昭雷的外焦里嫩,可金妃那叫一个严肃认真,蓉儿也颇有风度的应了,叶昭想笑都不好意思笑。
  “总会有的。”叶昭笑了笑,走上石阶。
  柜台里商品琳琅满目,金妃也看得眼花缭乱,叶昭笑道:“买双鞋吧,你这身衣服啊,穿皮鞋好看。”
  金妃兴高采烈的,问:“怎么买呢?”她从来都是要人做鞋子,自然不懂。
  叶昭道:“有尺寸的,试一试,觉得合适就直接花银子。”其实在南国,大户的鞋子,就算是皮鞋,自也都是定做,尤其是女鞋,直接买的还是少部分人。
  女鞋专柜专门有试鞋间,金妃在叶昭面前却是根本就不害羞,好像叶昭真的是她父亲一样,一再撒娇求叶昭进试鞋间帮她看哪双鞋子漂亮,叶昭无奈,只好跟进去帮她选鞋子。
  女售货员眼睛都直了,叶昭未粘胡须,怎么看,也不像比金妃年长十几岁啊?
  从女鞋专柜出来的时候,金妃已经换上了一双秀气的黑色小皮鞋,人更显俏丽风流,这位朝鲜王妃,来到南国,好像飞出牢笼的金丝雀,贪婪的呼吸着自由空气,她又哪里逛过商场?对于女人来说,这花钱消费可真是毒药,无比的过瘾。
  “刚穿上皮鞋,可能会有些不舒服,比布靴紧,鞋帮也硬一些。”边走叶昭边看她的秀美小皮鞋,委实怕这王妃的柔嫩小脚受不了皮鞋蹭磨。
  “那父亲大人背女儿一会儿?”金妃俏目水汪汪的。
  叶昭无语,摇起了折扇。
  “啊,父亲,您送了一双鞋子给女儿,我也送您些礼物。”金妃看到了前方金器柜台。
  金妃自然有大把银子,但百货公司定位不包括最上流阶层,要说玉石珠宝,还是要去专营的店铺,百货公司并没有奇珍异宝,是以金妃一件也看不上,更莫说买下来送她那南国甚至远东最有权势的义父了。
  走在二层光可鉴人的地砖上,金妃遗憾的道:“等会儿去金石铺,为义父选几件好东西。”她也是刚刚打听,哪儿有千两万两的首饰可卖。
  叶昭笑道:“不必了。”
  几名侍卫跟随在四周,反而金炳冀走在最后面,金炳翼乃是金妃族兄,现今朝鲜的参议政,掌管禁军。
  朝鲜氏族政治就是这般,不管才具如何,真正叫任人唯亲,得势的外戚那是拼命向中枢里塞人。
  走了两步,金妃俏脸一黯,说:“父亲,大王他卧病不起,太医说,只能勉强吊命,怕挺不过明年了。”
  叶昭知道金妃此来中国定然身负重要使命,果不其然,看来是安东金氏需要自己这个靠山支持了,现今安东金氏的权势全由金妃而来,李昪病逝的话,手握外藩实权的丰壤赵氏怕就会发难。
  尤其那赵秉夔,实在是位厉害人物。
  李昪,对这个朝鲜国王隐隐约约有个印象,好像寿数就是这三两年间,不过可能是因为己未之乱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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