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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青春前期-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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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爱的妈妈(平时写作文没见宇文宇这么抒情啊): 
  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已经不在人世了(宇文宇也看煽情电视剧呀)。我想向你交代一下后事。我的床下面还放着龙超借给我的《仙剑奇侠传》,请你代我向他致谢(看来他不准备还了),我拿杨非雪的自动铅笔,请你帮我还给她,顺便提一句:她的自动铅笔买亏了,其实只用五毛钱。我的婚事(作者笔误,应当是丧事)不用大操大办,只用请几个同学在巴黎香摆一桌。名单如下:除了蓝鹃和龙超这对狗男女,全班每个同学都请……” 
  这件事扯起来,还要从复杂的五角星恋情说起。 
  在一个寒冷的冬天,杨非雪兴奋地把我扯到一个角落里,告诉我: 
  “宇文宇给蓝鹃写了一封情书耶。” 
  蓝鹃的座位前已经挤满了人,像抢绣球的场面。但他们一个个都被蓝鹃轰走了。美女也有凶恶的一面呀。唯有我这个好事者被留了下来,这大概是因为我这个人口风紧,是绝好的倾听者。 
  蓝鹃拿出一张印有许多房子的贺年卡,这个卡,市价最多值5毛钱,因为它不香,也没有洒金。这纠正了我对情书的误解。我以为情书都是要洒香水,印口红,画桃心的。 
  打开一看,里面写着: 
  “在我认识女人当中,你的身价最高(你把人家当东西卖呀?),你长得最美丽(这一点倒是毫无争议),你的气质最好(那我算哪根葱啊),愿你工作顺利,万事如意,年年有余。愿我们的爱情常存。我愿意和你做朋友,你愿意吗? 
  美男子:宇文宇 
  我吃了一惊,这是建班以来情节最恶劣的一桩恋爱案件了啊! 
  蓝鹃突然叹了一口气,稍微有点遗憾地说: 
  “唉!那封信是他的同桌杨非雪写的。” 
  杨非雪,女生中最瘦,也是花花肠子最多的一个人,和范都都一样,谁都喜欢,我对她的讨厌是从我们的一次对话开始的。 
  那次,我稍微表示了一下自己不喜欢照相,她的脸上就泛起了笑容,说: 
  “我就喜欢照相。我吧,虽然长得不是特别特别地好看(她是根据骷髅的审美标准下的定论吗?)但是我喜欢笑(我劝你,走路的时候千万不要笑,我担心,你一笑,骨头都撞得咯噔咯噔响),像我这种爱笑的女孩都喜欢照相。” 
  当她说完时,我已经笑得没有力气说话了。                
  她背后损人的技术也是一流的: 
  “你看到没有?今天上课的时候,蓝娟吃宇文宇的豆腐(事实是老师讲了一个笑话,蓝娟笑得像个疯子,借机趴在宇文宇腿上),发骚!” 
  杨非雪冒名写这封情书的目的,一定不止练字那么简单,莫不是她想,蓝鹃收了情书之后,会高高兴兴地问宇文宇:“你是不是喜欢我呀?”凭宇文宇的硬汉性格,应该会把蓝鹃骂一顿,批评她不守女德,使蓝鹃抱头痛哭,受人取笑,从此一蹶不振。不过,就算宇文宇不喜欢蓝鹃,这宇文宇“选妃”的获胜者会是她杨非雪吗? 
  可是,杨非雪没有想到,这年头,会有人傻呵呵地问别人喜不喜欢自己吗?而且就算问,也会在人堆里问吗?别人会怎么取笑呢? 
  杨非雪万万没有想到,她这封情书,反而使蓝鹃和宇文宇的恋情从无到有,蓝鹃竟然在半推半就的情况下,和宇文宇“好上了”! 
  宇文宇忽然哼着小调走进了教室,我们连忙作鸟兽散。 
  就在这时候,蓝鹃窜到小龙处,向他献媚: 
  “龙超,我们大鸡腿小鸡腿缺人,你也去玩吧!” 
  大鸡腿小鸡腿,是男生普遍变态的一种症状,也是跳皮筋时盛行的技术动作。 
  我发现我们同学真的好生奇怪,当校园外流行奶油小生、奶油小姐时,我们班同学在手臂上刻字;当校园外流行那种穿着黑色紧身衣,说话时眼睛向上翻的酷哥时,我们班男生竟流行跳皮筋。 
  每个班都有一个著名的娘娘腔变态人,一班的娘娘腔主要特征是眼睛大,擅长学女生说话,甚至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竟然还荣幸地当选为班花。二班的变态狂其绝招是兰花指,虽然相貌比起前者略显逊色,但进入年级十大美男排行榜是没问题的。四班娘娘腔的必杀技为羞涩,与白水仙相同,他的含羞低头技术也是一流的。五班的那位男生就比较倒霉了,只是因为长得秀骨俊朗,就被灌上了莫须有的变态罪名。六班的变态代表人,主要症状是爱和女生一块玩,久而久之,就被传染上了脂粉气。 
  接下来要隆重介绍我们班的那位变态狂。首先,他在刚刚落幕的美男选举中一鸣惊人,夺得冠军。至于事迹,他一年级时,就以上课时背《白娘子》中的台词,被揪住了小辫子。从此一歪就歪,走上了变态的道路。而且,他经常遭受男性同胞们的人身攻击(不止是语言上的)。常常上着课,他的衣服就突然被人拽到肩膀处(颜色和形状就不必公开了)。因此,他还专门报了男子防身班,以便时时刻刻做好防止骚扰的准备。 
  另外,我还总结出一个规律:凡是男变态,学习都忒好忒好的。原因是一个复杂的推理:男变态较女性化,女性就较乖,较乖就听讲,听讲就受表扬,受表扬学习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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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级的时候,举行过一次“跳皮筋比赛”,别的班都是红色娘子军,我们班则是由变态狂所带领的变态组合,最后终于得了第一。他们便成为变态英雄。一下课,就在走廊上炫耀他们的变态本领。 
  后来转走了一个小变态,他们三缺一,只好改跳绳了,在跳绳比赛中,老,中,青三个变态勇夺一、二、三名。 
  也许是受了他们的影响。如今,下课铃一打,那二三十个男生便互相叫道: 
  “带皮筋没有?给我玩一个。”                
  我有幸参观了几次他们男生跳皮筋。我发现,他们男生跳皮筋种类繁多,通常有三种。 
  第一种就是威震武林的“大鸡腿,小鸡腿”,一根皮筋五六个人排着队一起跳,所以经常发生撞车的情况,好在男生跳皮筋不像女生那样小心眼,女生如果撞到一块去了,两个人就绝交,光吵架就要花一天的时间,被撞的一方还要做出怨妇的表情,站在皮筋旁,千方百计地找撞人的一方违反规定动作的理由。这“大鸡腿小鸡腿”是我们班变态首领的绝技,他跳这简直成仙了,要是时间允许的话,可以跳一个小时不坏。 
  第二种叫“蓝天”,方法就是一根腿缠着一根皮筋,然后把皮筋绞来绞去。绞到一半,就忽然被牵着皮筋的人打一下,被说成:“白了!”主要是因为男生的腿普遍比较粗,所有总是绞不上去。根据《跳皮筋法》最后一款规定:所谓“白了”,指的就是皮筋中最严厉的一条“死了”,凡是被别人指认“白了”的,就要负起相应的责任……与牵着皮筋的人调换职位。我是忍着恶心看完男生跳的,他们跳“蓝天”时还要念口诀,和扎着羊角辫的小姑娘们没什么区别。而且,他们腿一翘,脸一扬,眼一翻,整个一个装可爱。 
  没想到,蓝鹃竟然背叛了我们,重色轻友,与那帮男生同流合污,玩大小鸡腿。 
  我的肩膀忽然一痛,原来是龙超……不,是小龙推了我一下,我连退三步,一屁股坐到了墙角的垃圾桶里,小龙的脸显得格外狰狞,眼睛里共有三十多根血丝,他一把我揪起来,问: 
  “把红外线给我。” 
  电视里到了这个紧要关头,那些男女主人公们一般就会用武力解决问题。我没学过擒拿格斗,只好智取,还可以趁此机会测试一下,龙超是不是真的变成了小龙。 
  我狞笑一声,从口袋里拿出了我的大法宝,虽说这红外线已经坏了多时,失去了昨天的法力,但吓唬吓唬小龙是没问题的。这就要看看小龙的心理承受能力了。各安天命吧! 
  红外线就对准了小龙,为了有整体效果,我连表情也配套换成了杀手的脸。小龙果然不负我望地吓了一大跳,脸白白的,是那种阴沉的不透明的白,像刚冲的牛奶,红外线还可以起到美白的效果,这是我始料未及的。你经常被人叫做“小黑”吗?你得不到异性的青睐吗?我向你郑重推荐坏了的红外线发射器。 
  就像这位名叫小龙的消费者,他刚被红外线对准,就得到了大美女蓝鹃的青睐。 
  蓝鹃亲热地拉着他的袖口,羞羞地一笑,就把他拉下了楼。                
  在震动的走廊上(全都是跳皮筋的),我扒着颤动的栏杆,看着小龙的一举一动,他跟在蓝鹃后面,跳大小鸡腿,经过过关斩将,只剩下他们两个人了,蓝鹃跳到一个高难度单腿动作时,往后一仰,刚好倒在了小龙怀里。小龙毫无色色之心,一把把她推到前面的牵着皮筋的范都都怀里,蓝鹃立刻煽了范都都一个耳光。其响度,整个操场都听得见。 
  美女就是不一样,脾气大。不过反应过于偏激,如果是我,顶多把范都都推倒,再死命地踩几下。 
  蓝鹃和小龙就这样谈笑风生地走上楼,半路杀出个宇文宇。只见他双眼放血光,本来就不多的头发像中了静电一样,一根一根地竖起来,红光满面,脖子根都成了猪血色。 
  宇文宇一把推开蓝鹃,突然在小龙脸上抓了一下,抓出一道火星,还发出电路接触不良时发出的“噼噼啪啪”的声音。小龙打架的工夫还是不错的,在全校排个二十名也不成问题,他英勇地在宇文宇脸上挖出一道道白白的印子。宇文宇做出一项惊天动地的举动,他“哇”地一声哭开了!声音不算响亮,类似狼嚎,“呜呜”地。 
  宇文宇发毛了,看到身旁有一只三只腿的板凳,便将狼嚎声改变调门,换成动作片里出招的声音: 
  “呀……啊!!!” 
  举起板凳就往小龙砸,想不到宇文宇的力气真大,这个三脚板凳,只有范都都和冯圆举得起,今天又多了一位“铁掌举千斤”,哈哈哈! 
  我们班出过很多这样的砸凳莽汉,但板凳从来就没有落到人身上过,全都中途被拦截。虽说打架时我们班总是打架的多,拦架的少,但班里同学的拦架积极性还是很高的。范都都就是其中的佼佼者,他最热衷于拦架,人称“篮板王”(拦板凳的大王),身上多年积累下来的破皮挖伤划痕,竟组成了“有话好好说”几个闪光的大字。 
  我大叫一声: 
  “他不是龙超,是小龙!” 
  板凳终于停止了下降,宇文宇终于把脸扭了过来,看他整个脸哭得红通通的,鼻涕眼泪流了一脸,一句三哽地说: 
  “神……经病!” 
  趁着宇文宇在做砸板凳之前的热身运动,我先找宇文宇目前的明恋对象:蓝鹃,向她灌输“此龙超非彼龙超”的思想。她听了这话之后,说道: 
  “你也喜欢龙超是不是?你不会也嫉妒我吧?要不然我把宇文宇让给你吧!其实他也不错,就是瘦点。” 
  这是什么思想嘛!我堂堂数学小组长会嫉妒副班长兼宣传委员吗?笑话! 


  我又找到了宇文宇的初恋情人:杨非雪,因为宇文宇看上去像个念旧情的人。不料,杨非雪倒先开口: 
  “蒋方舟,你最老实,你最好老老实实告诉我,我是不是真的没有蓝鹃好看?宇文宇是不是真的喜欢别人了?” 
  我好不容易在她滔滔不绝的问话中找了个空子,抓紧时间说: 
  “宇文宇要砸的不是龙超,是小龙!……” 
  杨非雪拧起了眉毛,还拧掉了几根呢!她流利地说: 
  “往天桥右边走三百米有一家医院,设备优良,医生繁多,卫生过关……” 
  我连忙走开了,身后还传来杨非雪的声音: 
  “那家医院最适合精神分裂者,我妈就在那上班!”            
  第十三章 
  我属于社会帮派。一般有才华的都去书法帮派、体育帮派、篮球帮派、英语帮派、绘画帮派,这些帮派的成员多半是沙里淘金淘出来的金子,剩下来的我们这些砂石,就进了社会帮派和思品帮派。 
  思品帮派的主要任务是去车站送水,我们的任务则比较轻巧了,主要是了解社会。不过,调查完了要写调查报告的。我以为加入了社会帮派,就不必像加入思品帮派那样,每次出去要带很多东西:暖瓶、茶壶、茶杯、拖把、撮箕、钉锤、鞋刷,没想到加入了社会帮,也不能两手空空地出去。这不,今儿个老师让我们到福利院去做客。老师自己要带橡皮泥、玩具、手套、言外之意,就是让我们也表示点意思。 
  开始时,我还很兴奋,看到一个卖手套的小摊就上前打听价格: 
  “你们这儿,哪副手套最便宜?” 
  当得知最便宜的手套也超过我收入的三倍时(我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凳子下和阴沟边),我只好假装钱掉了,边喃喃,边回家。 
  我翻箱倒柜地找既便宜我又不需要的东西。找出了用过的一次性纸杯,拆了封的纸巾,学前班时的课本,还有一具高级工艺品……面人。 
  每次看到这个面人,我都抑制不住地感动。我的感动是针对捏面人的民间流浪艺人。他穿得比较干净,白衣黑裤,瘦削,眼里流露出说不尽的忧愁,最让我感动的是他居然戴着眼镜。我想到一个高级知识分子,流落到捏面人的地步,就多愁善感起来。 
  只见他打开一个抽屉,抽屉中有许多彩色的面,他从其中揪掉一小块红色的,又揪掉一小块黄|色的,白色的……,做完之后,他竟然不吆喝,不报价钱,而是继续开始做,实在不可理喻。 
  出于对高级知识分子的同情,我买下了一个“姜子牙钓鱼”。在路上,姜子牙的鱼钩掉了。好不容易把他的鱼钩插上之后。他的手又“咔嚓”一声掉了。 
  原来,经过几分钟的风干,面已经变硬了。硬胳膊怎么能粘到硬身子上去呢?好不容易,我把他身体的每个部件都粘起来了,而且把他插进了墨水瓶里。没想到,姜子牙先生竟然“自杀”了,采用的是自我分裂式,把自己分成了八瓣。最大的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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