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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部分

拐个马文才-第53部分

小说: 拐个马文才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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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我想不更新,而是圣诞节,我怕大家情绪不好,所以就缓了缓这边,唉。
  不过放心,这边最虐得已经过去了,但是要欢乐,暂时还没有。
  要看快乐的,还是移步新坑吧。
  差不多四万字,挺肥了~~
  以上。
  渭水之上(1)
  洛阳三月,牡丹倾城,莺啼柳绿,花满枝头。
  “姑娘,热腾腾的馒头!刚出炉的!买几个吧!咱家馒头是出了名的香滑啊!”小摊前的小哥横竖不过十四五,嗷喝的声音清亮,满脸的神色都是飞扬的。
  我笑了笑,看了眼那白白胖胖的馒头,又抬头看了看这小档主的满脸笑意,“那就来五个吧。”
  “好嘞!姑娘,天下大赦,你是要赶路回家乡吧?”小哥随口问道。
  我抬眼看着前方不远处的城门,明黄色的皇榜又大又亮眼。
  “这仗啊,打了七年,现在终于完了。我看大家都好像高兴坏了的往家乡赶,这几天都走了好多人了哎哟,爹,你怎么又敲我啊!”
  小伙子身后站着个中年男人,满脸的风霜,看着自家孩子的眼神倒是慈爱,嘴巴却道,“傻孩子,说什么呢。高兴坏了?这仗一打就打了七年,多少人没了家,没了亲人,怎么高兴?小孩子不懂事,姑娘,别见怪!”
  我接过馒头,把五个铜板递过去,摇头一笑,“不碍事。本来这就是好事,天下安宁,大家心里都高兴。”
  那男人点点头,接过钱,“呵呵,姑娘,一路顺风。”
  提着馒头慢慢悠悠的出了城,此时是清晨,官道上已经有不少人了。
  行色匆匆,或三五结队,或独自赶路。正如那孩子说的,人们都回家了。
  回家了。
  那我的家在哪里?
  我抬头看着天,七年战乱,多少人成了尸骨,血怕是把这片土地都染红了。然而这晴天如洗碧,干干净净的,一如从未变过般澄彻。
  但是总是有些东西变了的,从前开始,我的家就在洛阳。
  洛阳城东桃李花,飞来飞去落谁家,一派繁华喧嚣在铅华尽洗之后,尘归尘,土归土。昔才特地绕到贾府旧址,七年不见,朱红的大门斑驳了,封条上布满灰尘,从前漆金的贾府牌匾早已不知所踪。
  七年里,洛阳三起三落,被攻占过,被夺回来过,被烧过,被抢过,然而天下今定,却成了王都。
  然而一切战火仿佛从未与我有关,我就在那个小院里,安安静静的守了七年。
  只因为司马祈的一句,若你死了,便永远都不会知道他葬在哪了,你为人子女,可忍心?
  死了便是死了,本应该看开。
  但是我虽心死,贾常玉却像心头的一根刺,已经埋进心脏,稍稍一拨,边发炎红肿得钻心彻骨的痛。
  司马祈说,等仗打完了,就给我自由。
  为了这点最后的想望,我守着那一方天地,看着月升月落,听着喊杀声,看着烽火鸣,一晃便七年了。
  七年里,小院没有一个人来伺候,只早晚三餐都由固定的人把饭菜送到门口。
  我闲来无事,便练起字来。
  以前浮躁,觉得毛笔又软又不听使唤,总是不愿意好好的去学,写了几个便觉得烦闷,于是便扔下笔去调皮捣蛋去了。
  然而那时,却很耐得下性子去写。
  竹简子很方便,写了便洗掉,擦一擦便能重新写了。一个砚,一卷竹简,陪着我度过了不知几日,直到有一天竹简子已经被一趟趟的墨迹弄得斑驳了,怎么洗都洗不掉日积月累的印迹了,我便出了那院子。
  对着豁然开朗的天空,我在贾常玉坟前大醉了一场。
  醒来却又回到了王府。
  然而这时候的王府只剩下寥寥几个仆人,是啊,新王登基,人都调到宫里去帮忙了。
  于是,我提着放在床头那个早就准备好的小包袱,不用看也知道里面一定有足够的盘缠,可能足够到我能到另一方水土去买上一间好宅子,还有三五仆人,过上滋润的日子。
  不拿白不拿,死水般的七年把我熬清醒了。
  活着。才是最重要的。
  因为贾常玉不想我死,所以我便绝对不会去死。
  爹,女儿听话了。一定好好照顾自己。
  …
  渭水清清,盛产虾鱼,养活了方圆十几里的人,是正正宗宗的鱼米之乡。
  一路前行,不知怎的就来到了渭水边,看到了渭水之上那景象,丈夫打渔晒网,妻子织布养桑,老人家在午后会搬个小藤椅在院子里看着喇叭花晒太阳,三两小童露着光秃秃的小屁股蹲在墙角玩斗蟋蟀。
  我就这样留了下来,平淡也是一种幸福。
  但是众生芸芸能不能看透这富贵不中留,得看命。
  几日后,隔壁空置的房子也住了人家。一位公子,两个仆人,仆人是对年轻夫妇。妻子活泼可爱,丈夫体贴的总是用宠溺的眼光看着她。
  小妻子很喜欢往我这边跑,总是腻歪着不肯走,要帮我的忙,却总是帮倒忙。织布机的丝线被绕得杂乱,喂蚕的桑叶被拿去大太阳底下晒成叶干儿。丈夫总是满脸抱歉的给我送很多吃的,说是补偿自己妻子的冒失。
  …
  “宋小姐,我来帮你提篮子吧!”
  手中篮子被一把夺走,我微微一笑,也不和那小娘子过多争执,她总是热心得过分。这篮子只是放了些要带去市集卖的丝帕,一点重量都没有。她既然热心,我便也不好驳她美意了。
  今天十五,大市集开摊,甚为热闹,人来人往的,什么小东西都有人买卖。
  寻了个比较僻静的地方坐了下来,我把篮子放在地上,然后就直接坐到了地上。
  那小娘子本来想给我一条大丝帕垫上,却没来得及铺到地上便见我坐了下来,故咬了咬牙,跺脚着急的样子看得我噗嗤一笑。
  见我笑了,她愣了愣,立刻眯着眼睛满脸的高兴,“宋小姐,你要多笑笑。我、我好久都没”
  “哎呀!这丝帕手工虽平平,然后这图案倒是有趣!”
  小娘子的话被打断,有些不高兴,抬头盯着那位年轻姑娘便道,“是不是要买啊?!10两银子一条”
  “一两一条,姑娘你看可有合心的?”我笑了笑,抬头问那姑娘。
  那姑娘立刻笑开,伸出三根指头,道:“我家中姐妹多,恰好五个,我买五条你收三两。怎样?”
  我笑了笑,点点头,“好。”
  姑娘脸上乐开了花,然而旁边的小娘子一听便急了,“诶诶,这可是上等的”
  我回头拍了拍小娘子的肩膀,“做生意图个开心而已,姑娘不必过于在意。”
  那小娘子巴巴的看了我一眼,把满口的话又咽了下去,“好。”
  小姑娘买了丝帕,眉开眼笑地走了,那小娘子却又忍不住瞧着人家背影开声,“宋小姐,你这是亏本生意啊。这些丝帕都是你自己一针一线绣的,而且都是上好的金丝线,这么一两银子太亏了。”
  我抹了把有点坐皱的裙角,看着那篮子里丝帕上那对肥肥的鸳鸯,“我祖上就是做丝绸生意起家的。”
  我一开口,那小娘子便立即噤声,聚精会神的看着我,眼神有几分紧张。
  “听说啊,我祖父的祖父就是这样挑这个小篓子,到市集上卖我祖母所绣的小丝帕。我祖母手艺精巧,丝帕又卖的便宜,总是被抢购一空。于是慢慢的,知道的人多了,丝帕便越发的珍贵起来了。我祖父就请了绣娘来帮忙,这样一个接着一个请,就有了个好大的秀坊。还有个响当当的名字,叫宋家绣房。当时可是名震江南一带的大绣房。”
  那小娘子呆了下,“宋家绣房?”
  我笑着点点头,“嗯,宋家绣房。我祖父的爹是个本事的,把家业又做大了,知道我祖父那一辈,宋家已经是富甲一方的大商人了。但是,士农工商,商人再有钱,也是最低等的。于是联姻就成了商人进入氏族入士的一个法子。我祖父取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官儿的女儿,带着万顷家产就这么入赘了。为了所谓家族的地位,连姓氏都不要了。你说啊,是值得还是不值得?”
  “我我不知道”那小娘子见我问她,有些为难的看着我。
  我们挑的地方是个树荫底下,虽然是盛夏,但是太阳晒不到,树荫底下还有几丝风,倒还清凉舒坦。
  “按我说啊,还是不值得的。因为呢,我祖父虽然入赘,然而我爹却没有如他所愿入士当官,依旧是做他生意。因为我爹说啊,当官,不好。喝的是百姓的血,吃的是百姓的肉,官场呆久了,就不把人当人了。我爹活了短短那么三四十年,做了很多善事,善良得连蚂蚁也舍不得杀死一只,却走得那么早。如果这世间真的有神佛,那一定是我爹善事做够了,所以要度他上天做神仙去了。哈哈”
  我自得其乐,然而一回头,便看到那小娘子红着一双眼扭头偷偷抹眼泪,伸手在篮子里拿了条丝帕递给她,“诶,姑娘。是眼睛进沙子了吗?”
  那小娘子点点头,连忙接过帕子往眼睛底下擦了擦,又揉了揉鼻子,支支吾吾的开口,“宋姑娘你你别伤心。过去的都过去了,要珍惜现在的,宋老爷在天之灵看到你活得开心,他便也欣慰了”
  我点点头,道:“我现在活的很好,有吃的有穿的,想去哪就去哪。很好了,他一定也很开心。”
  “但是,宋小姐,你、你开心吗?”那小娘子小心翼翼的开口。
  我含笑,拍拍她的头,“开心。活着,就很开心了。”
  “哟,我怎么不知道这市集上还能有年轻女人摆摊呀?啧啧,还长得不错啊,年纪大是大了点,不过年纪大点,有经验,玩起来才爽啊!啊哈哈!”
  “少爷!没错,就是这样的!年纪大,玩的才爽!啊哈哈!不过,这里还有个看起来嫩点的!”
  我抬头,只见来人身穿时下世家公子都爱穿的绔袍,胸口学文人不羁那样敞得开开的,一副骄横的样子,一看就知道是附近那些大些的镇子上的一些家里有几个钱的所谓公子。
  小娘子一听他们出言不逊,立马跳脚,“喂!你们还有没有王法啊!?光天化日之下说什么玩不玩的!我呸!你两主仆的脸去玩泥巴还差不多!”
  那仆人满脸凶相,一听小娘子的话便更加猥琐了几分,“呀!公子,这个好辣啊!公子,这性子的,我喜欢啊”
  “去去去!你喜欢那你这个就给你!嘿嘿,喂喂,小美人,跟我回府怎样,保准你吃香喝辣不用在这里卖什么丝帕哦!我看你没束发,是不是还没有许人家啊?家里穷?没关系,爷家里还差一房妻妾就到六个了,凑个六六大顺,跟爷回去,啊!怎样?”
  “诶诶诶,你干什么你!”
  小娘子那边一声急叫,我连忙起身一把拉开那家仆的手,“请你放尊重点,这位姑娘可是别人家的娘子了。”
  那家仆却不识好歹的仗着人势恶狠狠的说,“呸!别人家的娘子又怎么了!别人家的娘子就代表是被人玩过得了!不值钱了!看这摆摊的寒酸样就知道家里那口子就是个无用鬼!”
  市集本来就是小市民摆摊的地方,大家都是抱着安生买卖的目的来的,见有人闹事便都往旁边挪,也不敢多吭声。地痞恶霸之流,无论是哪朝哪代都是普通百姓惹不起的。
  我转头看着那男人,“人家成了亲的,劫了回去还不坏了公子你的名声?我看公子也是出身名门大家,自然也是有教养的人。这样吧,我跟公子你回去一趟,这姑娘你就让她回去吧。”
  那纨绔子弟一听,定然觉得有几分道理,便对旁边的恶仆道,“放了这女人!人家结了婚的,你瞎搞什么?!你没听这姑娘说嘛!?坏了我们张家名声!好,姑娘,我不带走她,你跟我回去吧。”
  “小姐!”那小娘子一厅,便急了,直拉着我的袖子不肯放。
  我转头对那小娘子摇摇头,把她手拿开,“莫惹事端。你先回去。没事的。”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爷。。。。
  捂脸,爷。。。。。
  再捂脸。。。。。爷填坑鸟。。。。。。。。。。。。。。。。。。。。。。
  渭水之上(2)
  隔壁住家那位公子急冲冲赶来时,我刚好把手中一盏茶喝完。
  下人通报,夫人夫人,有人来找宋小姐。
  凌素素手指一翘,黑子落盘,淡淡的问了句,“男的女的?”
  “禀夫人,男的。”
  秀眉一挑,眼角眉梢都带上数分兴味的看向我,凌素素笑得荡漾,“小姐,来的是哪只?”
  我“啪嗒”一子白棋,收走盘中黑子七八颗,“哪只都不是。”
  凌素素嘟了嘟嘴,捻起一子,放到嘴边稍一思索,“小碌,让那客人进来。然后就让他直接过来这。”
  那叫小碌的家丁愣了好生一阵,有点结巴的点了点头,“是、是,夫人。”
  看着那小家丁两脚都在抖的退开,我又一白子落盘,“不怕你家醋坛子大叔酸味满天飞?这可是夫人的闺房偏厅。”
  凌素素嘿嘿一笑,信手回了颗黑子,“不怕不怕。他忙得没时间管我,那我便和小姐私会几个小年轻,这事儿多好啊。”
  我摇摇头,再一白子。
  世间万事逃不出一个巧,当日到这渭水之边,本想过着远离凡嚣的日子便罢了。殊不知观音诞的一次庙会,因自己的一时兴起,却重遇故人。
  凌素素,首阳县县太爷的夫人。这一对儿在首阳可算是出了名的,县太爷不惑之年,县太爷夫人却比他硬生年轻了个十五岁。
  本来老少配在古时候也不算什么大事,七老八十的老翁家中妻妾比自己孙子还小的遍地都是,但是这一双比较特殊的是,这凌素素是凌谦哥哥的养女。
  也就是说,在那么个十把二十年前,她唤他,叔叔。
  凌家当年落难,凌素素这种本就是收养的孩子,偏生还是女子,自然便是卖掉换口粮的最佳良品。这一卖一转,小姑娘就辗转到了洛阳,然后,不堪贩家奴的商人一直打骂虐待,凌素素这小硬骨头便寻了个月黑风高的时日逃了出来。
  这一逃,被溜出去看花灯会的我碰到了,看着那抱着吉祥失手掉在地上的烧饼不撤手的小姑娘,忽闪忽闪的眼睛满是倔强的求生欲。
  我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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