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宝书库 > 恐怖悬拟电子书 > 灵车 >

第257部分

灵车-第257部分

小说: 灵车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说:你有没有办法,把千户喊出来?最好是喊到郊外?
    叶之燃这一次彻底愣了,他说:这个……属下真没把握。
    或许叶之燃心里想的是,你是千户的弟弟,你都喊不出来他,我凭什么能喊出来?
    我皱着眉头,快速的运转着自己的大脑,良久之后,我问:你们锦衣卫是不是死过一个?
    叶之燃说:不清楚,我们锦衣卫也有很多派系,隶属不同的人。
    我说:千户喜欢钱还是女人?
    叶之燃说:呃……都喜欢。
    “那就好!不怕官员有原则,就怕官员没爱好。有爱好才能投其所好,我喜欢贪钱的人!”
    “那该怎么做?”
    我说:很简单,找个女子,带上重金,就说这女子是你家乡中人,因当地马贼看上了她家偌大的家业,所以将她家洗劫一空,而她正好出门在外躲过一劫,与当地官府告状,县令不管,听说你在朝中做事,所以才来求你。而你没有权力收拾当地县令,一个人也打不过马贼,所以才去求助你的千户大人。
    这个计划,可以说是滴水不漏。叶之燃点了点头,觉得不错,我又说:这女子,咱们至少需要找一个姿色过人,或者胆色过人的,不然会露馅。
    叶之燃说:我觉得没必要吧?只要把千户骗出来,我们二人合力,定能杀他!
    我摇头,说:你不懂,能在锦衣卫当中,成为千户的人,他该是有多狡猾?比如你告诉千户那个女子的位置,千户很有可能先派遣属下去探查一番,若是发现没有,探子回来之后,你的脑袋也就该搬家了。
    这话说的叶之燃心有余悸,并暗暗对我佩服,我也觉得这个叶之燃有些不够阴狠,在锦衣卫这个机构里,不阴狠,是绝对无法升职的。
    “所以说,咱们做戏要做全套,那个女子,咱们一定要找,钱财,咱们也一定要聚集出来,非得让千户的肉眼看到货真价实的东西,他才会彻底相信,不然,事情一旦败露,我们就彻底完蛋了。”
    叶之燃这一刻已经对我言听计从了,他说:那什么时候开始?
    我挠了挠头,说:这个暂时不急吧,以后咱们之间传递消息,就来这棵大树下,把纸条塞进树洞里就行。
    说话时,我俩围绕着这棵大树转了一圈,最后挖出了一个比较隐蔽的树洞。
    “我每隔三天,会来这里看一次,你每隔三五天,也尽量来一趟,如果我这边搞定的话,约一个时间,咱们就大干一票。事成之后,我升你为百户!”
    一听百户这个词,叶之燃直接再次跪在了地上,振声说:属下定当全力而为!
    回到家里的时候,我心里一直在盘算着究竟该怎么把这一切做到最好,最完美。
    忽然一句:公子,原来你是真正的锦衣卫?
    我一愣,看着庭院当中,一身洁白月光的梅花,皱着眉头说:你跟踪我?
    梅花的眼中滑落下眼泪,她说: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担心你的安全,所以才悄悄的跟去了……
    我很生气,因为这种事情有多危险,谁试谁知道,我直接走到了自己的屋子,正要用力关门的时候,忽然梅花站在门前,对我说:我可以帮你杀掉真正的千户,公子,让我帮你,好吗?
    
    第477章 山中往事
    
    我脸色阴沉,问:我们之间的对话,你都听到了?
    梅花不敢隐瞒我什么,点了点头,嗯了一声。我说:埋伏这个千户很危险,稍有不慎。事情便会陷入无法挽回的余地,以后再说吧。
    话毕,我就关上了房门,并在屋内对梅花说道:你也尽早休息吧。
    翌日,我徘徊在院子里,不停的踱步,七年前我种下的一棵梧桐树,如今已枝繁叶茂,我抬头从树叶缝隙中朝着苍穹看去,良久后叹了口气。
    刺杀千户,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唯一能够百分之百得手的计划。也就只有取出那把SVD狙击枪了。
    唯有狙击枪,才能不暴漏我的情况下,杀掉这个千户。
    我的枪法不算很好,但也不差,毕竟西装大叔曾经教过我很多,其次73号也教过我一些狙击枪的知识和理论,狙杀一个千户,应该不是问题。
    但问题的关键,就是去哪里找这个女子?
    因为千户爱美女,贪财好色,所以找男人的成功性不会太大。而我做事,追求的就是一个稳字。不动手则已,一动手必要斩杀对方。
    梅花见我在院子里走了一下午。就端了一杯清茶走了出来,递给了我。她站在我身边,也不说话,就这么呆呆的望着我。低央贞号。
    我说:坐下来歇一会吧。
    梅花摇了摇头,但却没说话。
    我说:以前来不及告诉你,现在我可以跟你慢慢讲,我根本就不是这个时代的人,或许你听不懂我所说的东西,但你一定要明白一点。
    “哪一点?”梅花赶紧问我。
    “我终究是要离开的。”就这简单的一句话,再次让气氛陷入沉闷之中,我低下头。浅唱了一口清茶,点头说:嗯,这七年来还是只习惯喝你为我泡的茶。
    说真心话,这七年里,梅花真的就像是我的丫鬟一样,天天服侍我。而我生活在一个注重人权,大家地位平等的社会里,所以我很不习惯。
    可我越是不让梅花做这些下人做的事,她就是越伤心,认为我觉得她没用。
    后来我仔细想想,一个时代所处的大环境,单凭一个人是无法改变的,有句话叫做入乡随俗,就是这么个道理。我来到这个时代,就得顺应这个时代的规律。
    “公子,这一次就让我帮你吧,好吗?”梅花轻声问我。
    我摇头,说:能当上锦衣卫千户的,岂能是凡人?这种事太冒险,我还是再找一个人吧。
    梅花说:那公子找谁?
    这话给我问住了,我还真不知道该找谁,停顿了片刻后,我说:如果可以的话,我打算去烟花之地寻找一番。
    重金之下必有勇夫,在高额回报之下,不止有勇夫,更有不要命的女人。
    只是这些女人如果知道要刺杀的对象是锦衣卫千户的话,恐怕就没人敢接这个任务了,这种事要是传出去,那是诛杀九族的。敢杀锦衣卫?这是对皇权的藐视。
    现在文刀凌云已经被戴着黑色斗篷的高手给救走了,几年之后就是我的心腹大患,我必须要在他彻底成长起来之前干掉他,所以我要借助皇权,借助锦衣卫的力量,可以说,我越早成为锦衣卫,就越好!
    我对梅花说:我先回老家一趟,取点东西,你这几日就在家里等着我,不要出外走动,等我回来。
    梅花说:公子,我想跟你一起走。
    我说:这一趟路途遥远,会很辛苦的。
    梅花说:那我也愿意跟着公子,服侍公子。
    我想了想,让梅花一个人留在家里也确实不太安全,这就点头,说:那就一起走。
    我这个人,喜欢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程,简单明了的说,就是办事急,当天下午,我就直接租了一辆马车,朝着伏牛山地界赶去。
    掐算了一下时间,按照这个速度的话,赶到伏牛山,至少得半个月之后了,就这,都得加急了速度。
    路上是比较无聊的,不过好在我雇的车夫是一个年纪偏大的中年人,小时候经历过许多有意思的事,一路上不停的跟我聊天,讲故事,倒也觉得时间过的挺快。
    回到当地那个小县城的时候,已经没有多少人记得当年的通缉令了,我在马车内部朝着外边观望,这小镇上很多人的面孔看起来还是很熟悉,尤其是路过明月酒楼的时候,那老板的长相,当我再次看去,不免感叹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啊。
    七年之后,我并无变化,但这老板的却苍老了不少。
    穿过了小镇,离开这里之后,我对马夫交代,让他在山下等我。而我则是带着梅花上了山。
    这一次我特意来到当年给我端过一碗水的那一对老夫妇家门前,而那荒凉贫穷的小茅屋,早已无人居住,看样子应该是他们得到了我给的那块黄金,改善了生活条件,远离了这种贫穷的地方。
    仔细想想也是,实在是年老体迈,赚不来钱,才会居住在这里,有钱的话谁不愿意住在繁华一点的地方。看病抓药吃饭逛街都方便。
    等我带着梅花,挖出我当年埋藏的那把SVD狙击枪之时,梅花不禁问我:公子,这是什么东西?
    我笑着说:千里之外,取敌首级。
    梅花有些吃惊,她颇有些不信,问我:此物真的能在千里之外取人性命吗?
    我哈哈大笑道:真正的千里之外取人性命的,那是洲际导弹。我这把狙击枪达不到千里之远,但在三百步之内,还是可以杀掉任何人的。
    三百步是什么概念,梅花当然知道,那是连对方长什么样都看不清的距离。
    我熟练的把枪械组装在一起,又把子弹装进弹夹里,上膛,然后在瞄准镜里朝着周围看去,最后将目光锁定在了一只乌鸦的身上。
    砰!
    枪声过后,那只乌鸦在我的狙击镜里,直接应声而落,重重的栽倒了地上。
    梅花终于知道了这把武器的威力,因为那只乌鸦离我们很远,用肉眼只能看到一个小黑点。
    调试好了瞄准镜之后,我就要返程了,狙击枪的子弹不多,也就几十发,但用来杀一个千户,足够用了。
    回去的路上,马夫见我背着一个长长的黑色袋子,问我去山上干什么了,我说:有朋友住在山上,过来拿点东西。
    谁知,马夫立刻问我:你有朋友住在山中?
    我嗯了一声,并未在意,此刻我把狙击枪放在了车厢之内,而自己则坐在马夫的旁边,跟他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着。
    马夫说:哎呀,住在山里的人可不简单啊,我以前遇见过一件事,很邪门的。
    我的好奇心被勾了上来,当即问道:啥事?
    马夫说:我早些年曾经住在山脚下,我们那个村子啊,也贫瘠,周围的土地那叫一个怪啊,种啥啥不活,反正年年都是颗粒无收,后来很多人熬不下去了,就搬出去了。我呢,光棍一个,爹娘死的也早,我就上山去采药,卖给镇子上的药铺,换来的铜板也能养活我自己。
    “有一天啊,这村子外来了两个陌生人,说是要上山,让我给带路,而且出手就给了一块金子!”
    我笑道:这俩人可真有钱。
    马夫说:可不是嘛,我还怕是假的,用力咬一口,是真的,千真万确啊。我这就给他们俩带路,他俩到了山上之后,就在这里住下了,说是要等人,还要在山里建房子。
    我问:他俩在山里等人?
    马夫说:对啊,那俩人一男一女,男的身高六七尺,虎背熊腰。女的娇俏玲珑,水嫩嫩的,听口音也很怪。
    我失声道:他们现在在哪?
    马夫说:你别急,后来发生的事啊,就怪了……
    
    第478章 山中雪景
    
    “怎么怪?”
    马夫说:刚开始他们偶尔会下山,卖点生活用品,后来也不下山了,直接给我钱,让我送,有一天。我正要送东西上山,还没到他们住的地方,就听到一阵打杀声,我藏在草丛里这么一看,乖乖,你猜我看到了什么?
    马夫瞪大了眼睛,从他的表情来说,他肯定是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事情。
    我笑着说:不会是看到了母驴撒尿吧。
    马夫说:哪里啊,我当时看到的情景,说出来都没人信,左邻右舍都说我是在做梦。但我绝对是千真万确看到了。
    我说:你看到了什么?你倒是说啊。
    “我看到有十几个黑衣人。围绕着那两个人打斗,我一直觉得那两个人不是平常人,你想啊,寻常人哪里会住在山中?是吧。他们打斗的时候,手里拿的兵器竟然会发光,而且这帮人能够随意腾空,那十几个黑衣人当中,有一个会弹琴的女子,怪怪,她这一拨琴弦啊,小河里的水都能瞬间结冰。”
    马夫刚说到这里的时候,我失声说道:那座山现在在哪?
    我打断了马夫的话,不让他往下说一个字了。马夫愣了愣。说:离这里不远,怎么了?
    “带我去!就先在!价钱我给你双倍的!”说话时。我又从兜里掏出一个三两的碎银子,扔给马夫的时候,说:诺,这是额外赏你的。
    有钱好办事,任何时代都是这样。
    马夫得了钱,高兴的说:得嘞,那我就带您走一趟。
    刚开始马夫说的时候,我以为那一男一女可能是跟铁塔苏桢比较像,但不一定是他们。但马夫后来说到有人刺杀他们的时候,包括那个会弹琴的女子。能让河水变成冰晶的本事,这绝对就是雨化冰了。
    现在想想,鬼王和文刀凌云肯定不是一伙的,那么雨化冰最初作为鬼王的手下,后来又投奔到了文刀凌云的手下,很有可能就是在云南西双版纳原始森林里,鬼王亲自指点着我,让我杀了杀了其中一个,打伤其中两个。所以,雨化冰叛变了。
    至于雨化冰喊文刀凌云为父亲,或许是干爹吧。
    从古代走过来的人,都喜欢认干爹,认义女。如今这个二十一世纪,也有很多女孩喜欢认干爹。当然也有很多有钱的大款喜欢认干女儿。不过交往方式可能跟古代的有很大不同,大家都懂的。
    在路上,我一直发呆,心想:我来到了这个时代,铁塔和苏桢肯定也来到了这个时代,但是,文刀凌云的竟然也有本事让他的手下来到这个时代?
    他是怎么做到的?
    扭转时空,得有鬼眼力量。要不就得利用七星魔书当中的第一卷里记载的本事。难不成,文刀凌云打败了鬼王,擒住了他,逼迫他用第一卷魔书里的本事,让他的属下也来到这个时代,然后杀掉我们?
    事情变得有些复杂了,远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简单。我觉得这一票,一定不能让梅花跟我一起,太危险了。
    让梅花赶紧找个如意郎君嫁了,哪怕过个平平凡凡的生活也是极好的,总比跟着我出生入死要强很多。
    现在我有些后悔在这七年里教梅花功夫了,也就是我教了她功夫,所以她能在那天晚上偷听我和叶之燃的对话,如果她不会轻功,不会任何功夫的话,她是不可能做到滴水不漏的。
    赶到马夫所说的那座山头之时,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