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宝书库 > 文学其他电子书 > 三毛情史 >

第23部分

三毛情史-第23部分

小说: 三毛情史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盘脚坐在地上的是埃度阿陀,把自己才出生18天的女儿放在两脚弯内。
    年轻而美丽的乌苏拉,是一个长发的瑞士女孩,穿着长长的非洲人的衣服,同Echo一样,是穿衣讲究别具风格的那一类人。
    Echo穿的是一件毛皮背心,梳着两条粗辫子,恩里格坐在火边,面色红润,表情天真,对Echo的穿着最感兴趣。他目不转睛地注视着Echo,用一种艺术家的眼光来欣赏她,最后轻轻的吐出一口气,摇了摇他那长满了卷曲的长发的脑袋,赞叹道:“哇,你真像印第安女人。”
    这是Echo平生最爱的赞美,她认为自己的血管里,流着的是印第安人的血。后来,Echo变成三毛后,三毛以Echo为素材,将Echo热爱印第安人的情绪夸张,杜撰了一个关于自己是印第安人转世的前世传说——高地斯山脉的高原上流传的心湖的故事,在故事中,三毛的前生是一个药师的孙女,一个印第安加那基姑娘,名叫“哈娃”,便是“心”的意思。哈娃的曾祖父同三万名族人一起被印加侵略者杀害并挖出心脏扔进“心湖”。哈娃的父母被印加人抓去修路,哈娃和药师祖父相依为命。祖父死后,哈娃嫁给了一名英俊的猎人,猎人从心湖里偷偷捉来几条鲜鱼给怀孕的哈娃吃。族人们说哈娃吃了祖宗们的心脏必将受到神的惩罚,果然,哈娃最后死于难产。
    叙述这个故事的文章是三毛在南美洲之旅写下的《药师的孙女——前世》,故事情节有故弄的玄虚,造作的神秘,穿凿附会、生拉硬扯等雕琢之迹随处可见,一反三毛的“天空没有飞鸟的痕迹,而我已飞过”的风格,浅淡也倒仍是浅淡,却咀嚼不出味道。
    如果单单是编故事倒也罢了,可是三毛偏偏老毛病又犯了,将创作和生活混为一谈,真实和幻想她故意地不加仔细分辨,如同她把许多自己通过文学想象创造出来的东西当作真事来诉说一样,对自己的前世转世说最深信不疑的便是她。她痴迷于自己所编造的神话,并且还在印第安村落里正儿八经地过上了“回归前世”的生活,这种矫情便让人有些生厌起来,真的是太做作了一些。具有揶偷意味的是:她在印第安土著的高原上,自称是印第安传人的她竟多次被一种名叫“索诺奇”的高原症折磨得苦不堪言,“头痛得几乎要炸开来,随着呯呯狂击的心脏,额上的血?
    这便是三毛的浪漫。是否是做明星的需要?有点哗众取宠之嫌。
    当然,作为Echo来说,Echo确实是喜欢着别人评价自己像个印第安女人的,印第安的品味一向是她追求和表现出来的风格。难怪在“人人之家”所有的成员中,Echo最喜欢的便是这位来自西班牙北部的比利牛斯山区的恩里格,他那句赞叹真的是说到Echo的心里去了。
    初次在这样一个小联合国中做客,Echo感觉不到丝毫的陌生感。
    正如我所料,他们没有一个人问我——“你是谁啊?”
    “你做什么事情的啊?”“你从哪里来的啊?”“你几岁啊?”
    等等无聊的问题。我一向最讨厌西班牙人就是他们好问,乱七八糟涉及私人的问题总是打破砂锅问到底,虽然亲切,却也十分烦人。但是夏米叶他们这群人没有,他们不同,好似我生下来便住在这儿似的自然。甚至也没有人问我:“你要住几天?”真是奇怪。
    我看着这群朋友,他们没有一个在表情、容貌、衣着上是相近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风格。只有一样是很相同的,这批人在举止之间,有一种非常安详宁静的态度,那是非常明朗而又绝不颓废的。
    ——三毛《去年的冬天》
    一切都是合着Echo的胃口的,在这样的地方,这样的人群中生活,对她来说是一种真正的享受,甚至比呆在故乡的家中还要舒适,自在。
    当天晚上,Echo睡在夏米叶的大房间里。没有窗帘,窗台上积着厚厚的雪,白白地闪着冰冷的光;月光直直的照进来,洒满一屋的清辉;松枝抽打在玻璃窗上,发出的声音传递着夜空的萧瑟,Echo禁不住和屋外呼啸的风一起瑟缩着发抖。
    想到自己要在这样一间没有暖气的像冰窖一样的房间里过一夜,Echo不脱衣服便缩进了地下的床垫,Echo的脚触到一个暖暖的软软的东西,她以为是大狼狗“巴秋里”钻进了床垫里,便赶紫把脚缩了回来,生怕惊动了它的好梦。
    Echo爬起来,伸手进去慢慢地拉,手及之处并不是想象中的“巴秋里”的皮毛,拖出来一看,原来是一床厚嘟嘟棉嘟嘟的鸭绒被,Echo裹紧被子,美美地睡了一觉,直睡到第二天中午12点才起床。
    Echo跑进夏米叶的工作室,里面堆满了作品和破铜烂铁的材料。夏米叶正在用火烧一块大铁板,恩里格在一边帮忙。
    “嗨,早安!”
    “早安!”两个男人抬起头来朝Echo笑了笑,又继续埋头工作。
    “你们干了很久了吗?”
    “是的,8点左右就开始了。”
    “咦,这么早。”
    “不得不早,店里还差很多东西。要赶出来好赚钱。”
    再有品味的艺术家也得先填饱肚子,工作不仅仅是对艺术的热爱和追求,还包括对钱的赚龋钱,并非不重要,并非与艺术对立,艺术的价值往往由钱来体现。
    “我昨晚还以为你们是不工作的嬉皮呢。”Echo轻轻松松地脱口而出一句玩笑话。
    恩里格却半开玩笑地顶了Echo一句:
    “妈的,我们是嬉皮,你就是大便。”
    夏米叶显然也对Echo的话不满意,他严肃地说:“我们是一群照自己方式过生活的人,你爱怎么叫都可以。”
    嬉皮,在Echo心中,有时是欢喜着那种颓丧和懒散的,但是夏米叶他们对嬉皮士的玩世不恭、游戏人间的态度显然是不欣赏的。他们热爱生活,他们用自己的方式认真地生活,他们对于社会的秩序和标准来说,是一种叛逆,但他们绝不背弃生活。
    Echo为自己的肤浅感到惭愧。但她没有因此而感到难堪,所有的属于真和诚的,在她看来都是好的。
    “恩里格,我爱你们!”
    夏米叶微笑着看了Echo一眼。
    恩里格又一次用赞美的眼神看着Echo,笑着说:“你也很好,印第安女人。”
    这时,从走廊上传来了重重的脚步声。门被推开了,有人探头向里看,是荷西。
    荷西刚服完兵役,头发被剪得很短,胡子却是和夏米叶一样的浓密,每一根都卷曲着,蓬蓬地堆得连嘴唇都隐而不见了。
    “哈,原来你们全部在这里。Echo,我回家后,打电话给你,你老是不在,我去你的宿舍找过你几次,也一回都没碰上过。没想到今天竟在夏米叶这儿巧遇。”
    Echo看到荷西也禁不住地一阵开心,朝着他便送出一个灿烂的笑容。她也搞不明白自己对荷西到底是怎样一种心态。她的生命绝对用不着荷西的参与,尽管每次同荷西在一次,她都觉得非常放松,非常快乐,非常有意思,可是她对荷西始终没有盼望过,他可以给予Echo一个好心情,但他并未重要到能决定Echo的心情的好坏。因为他爱着她,所以她对他总是避而不见,他打电话来时,就算她在,她也让同宿舍的女孩为自己撒谎,说她不在。
    这些都并不奇怪。奇怪的是不管她如何不想见他,避开他,每一次看到他,看到他的亲善的笑脸,情意绵绵的眼神,她却又无法抑止地快乐着。
    “来得正好,请将这雕塑送到店里去。Echo,如果你愿意的话,就和荷西一块去吧。不过,可别太贪玩,忘了回来,晚上我们等着你做饭呢。”
    Echo来塞歌维亚,看看夏米叶的艺术作品便是目的之一。
    如果不是头一天晚上到得太晚,她一定当时就吵着要去艺廊了。现在,就算夏米叶不把这项工作吩咐给她和荷西,她也会抢着去的。
    而且Echo答应为别人办事后,办起来总是尽心尽责的。夏米叶他们的“人人之家”所在这条圣米汤街,有着很美丽的罗马式建筑的房子,Echo直到把夏米叶的雕塑,法兰西斯哥的手工,埃度阿陀的皮刻手工艺,乌苏拉的蚀刻版画全都运送到艺廊里去后,才同荷西悠闲地在街上漫步,欣赏着两旁的古罗马式的建筑。
    有Echo在身边,荷西觉得很幸福很满足。他们把那一长排的美丽的房子都欣赏完后,便在路边的一张长椅上坐了下来。
    Echo看着地上的积雪,恍惚中,时空一下子拉回到七年前的冬天,马德里的街道上,同样是冷得叫人瑟缩发抖的天气,同样是他和荷西坐在路边的长椅上。不同的是,荷西留了一大把的胡子,成熟得让Echo不能再像七年前对待那个大孩子那样的对待他,而他的英俊竟让Echo有时不敢直视他。面对荷西,Echo的愉悦加进了心慌的感觉,害怕自己会掉进荷西的温柔里再也挣扎不出来,而恐慌中又轻微地泛出些渴望的涟漪来。
    不过,荷西是个忠直的人,他非常地爱Echo,但他从来不诱惑她,他追求Echo,但他从来不死皮赖脸地纠缠她。他要让Echo在一种自然、自由的状态下接受他。
    他们老朋友那样的愉快地聊着天。七年的时光,荷西变得健谈了许多,少年的羞涩被扔在岁月的齿轮底下碾碎了,不过,神色间那抹孩童的纯真还动人地显现着,那是一种来自思想和品质的深刻,变不了的。
    “Echo,你在躲着我对不对?我感觉得出来,当我打电话给你时,我感觉得到你是在那边的,但你不接我的电话。你真的讨厌我到这种地步吗?如果是真的,你何妨给我讲清楚呢?我等了你七年,七年前我并没缠着你和我定约,现在我更不会勉强你赴约。Echo,你对我并不坦然,如果你真的只把我当一个普通朋友,你完全不必要躲着我,因为我对你来说是绝缘的,不会有危险。但你轻易不肯和我见面,这说明你在骗自己,你对我并不是毫无感觉的,对不对?Echo,你为何要违心呢?为何”“荷西,你不是我的普通朋友,你是我的好朋友。我当然不是对你毫无感觉的,我喜欢你,老朋友的喜欢。”
    哎,面对这样的女人,你能有什么办法呢?荷西悄悄地叹口气,不再把这个话题深入下去。他侧过头去看看Echo,Echo的鼻尖冻得通红通红的,却还在饶有兴趣地看人过路。
    荷西摇摇头。他在对Echo怜爱的时候,一定是认为Echo可爱至极的。
    你并不美丽,可是你可爱至极。
    或许这便是Echo吸引人的地方吧,至少是吸引着荷西的。
    荷西把自己的棉大衣解开来,把衣襟拎起来对Echo敞着,说:“Echo,如果你觉得冷的话,我不会介意把我的温暖同你分享的。我想,你也不会拒绝一个好朋友的心意吧?”
    看行人过路正看得起劲的Echo听荷西这么一说,才觉得寒意早已浸进了自己的身体,便连接不断地打了好几个寒战。
    荷西总是这样,不声不响地关怀着一切。这是他常令Echo感动的地方。
    Echo对荷西莞尔一笑,便缩进了荷西的怀里,双手插在他的腋下。
    在室外冻得太久,荷西用棉衣将Echo紧紧地裹着,好一会儿了,仍感觉得到Echo在他的怀中轻轻颤抖。
    他埋下头去对Echo说:
    “喂,我们回去吧,夏米叶他们那群饿鬼还等着你做饭呢。”
    “嗯——”Echo漫应着荷西,眼睛却盯着街对面一家卖冷饮的小店,一点要走的意思都没有。
    荷西等着她的决定。她一下子从荷西的怀中直起身子来,好一去儿才不好意思似的嘟哝着说:“荷西,你愿意请我吃个冰淇淋么?我想再呆一会儿,依我做饭的速度,晚餐绝对误不了。”
    “好埃”
    只要是三毛的决定,三毛的要求,荷西总说好,一种模模糊糊的幸福感便在不断的积累中,渐渐明明白白起来。
    荷西回来了,手中举着一个冰淇淋,笑眯眯地递给Echo。
    “难道你不想吃吗?”Echo问他。
    “当然不是。”
    “哇噻,莫非你的嘴巴那么大,就过街的工夫就把你的那份吃完了?”
    Echo睁大了眼睛瞪着荷西的嘴巴。荷西哭笑不得,一巴掌拍在Echo的头上,一边把冰淇淋递给她,一边气呼呼地说:“你以为我是大白鲨呀!我口袋里的钱就足够买一份。”
    Echo把荷西的棉大衣拉开来,朝准肚子就是一拳。
    “看来我只好和你分着吃啰。哎,真可怜,一个冰淇淋就把你给吃穷了。”
    这句话可伤到了荷西的男子汉的自尊心。他一本正经地说:“现在是穷了点,不过我总有一天会挣很多很多的钱的。我会努力工作,我还要”没等荷西说完,Echo便将冰淇淋塞进他的嘴里。
    “行了,行了,现在可不是讲述你的发财计划的时候。我们得快一点吃哦,不然,晚餐可就真的要误了。”
    “那不如边走边吃啰。”
    “哦,那可不行,天气太冷了,我还是愿意呆在你的棉大衣下面。”
    就这样,他们便在荷西的棉大衣下面你一口我一口地分吃着冰淇淋,还时不时地因为对方多咬了一点而争吵。
    圣米汤街寒冷的空气因为他们而温热起来,萧条的冬日因为他们而精彩起来。
    爱情,便在温热和精彩中悄无声息地迅速生长。
    Echo在“人人之家”度过了快乐的七天,在这个没有国籍没有年纪分别的家里,她第一次觉得安定,第一次没有浪子的心情了。那儿的生活方式才能为Echo营造出真正的家的感觉来。
    每天,她为大家掌勺做饭,有时被派去看店,常常和荷西一块儿.没事做的时候,便跟恩里格牵着“巴秋里”到积雪的山坡上做长长的散步。夜间,艺术家们都聚集在客厅里,围着炉火,就着音乐工作或是聊天。
    快乐的时光总是插着翅膀的,七天的日子像梦样飞逝而过。
    有一天,夏米叶曾经对Echo说:
    “你愿意搬来这里住吗?我们空房间多的是,大家都欢迎你。”
    Echo怔怔地听着,咬着嘴唇不说话。
    夏米叶又说
    “你看,这个小城安静美丽,风气淳朴,你过去画画,为什么现在不试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