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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骨魂-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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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准备离开时,却听见后面有人说:“你,很奇特的人。”最后的一个单词,让我松开握在白银左轮枪柄上的手骨,我慢慢地回过身子,一个神父装束的人,拿着一把双管霰弹枪对着我。

我第一个反应就是蹲下去,捡起刚才用来拔十字架的树枝,在地上写:枪,教堂,钱。我想说的,是教堂真太TMD有钱了!但我不懂语法,只能写下三个我认识的单词,我想他能明白。

他望着手里那把流淌着银白光泽的双管霰弹枪,很有点尴尬,那真是一把很不错的古董枪,哪怕不计较它是银合金制造这一点,单是那木柄枪托就保留着二十世纪或十九世纪时期,制枪匠的工艺水准。这玩意哪怕把它的古董身份剔除,相比于三十世纪当今全机械流程出来的枪械,也仍是一个精致的艺术品。

用银来造枪和子弹,哪怕是银合金,我说教堂很有钱并没有错。

他苦笑了一下,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又似乎觉得不好意思,我也不知道他到底想说什么,就这么愣在这里。过了好一会,他才说:“你,很独特,但是你是人类。”他指着地上还在昏厥的大胡子说,“不然的话,神职人员是邪灵最好的食品。”

让我莫名其妙的是,他握着那把白银双管猎枪的枪管,把枪把递过来,解下身上子弹带塞在我怀里,然后说:“你的。”随后从地上抱起那个大胡子,进了教堂。我一头雾水,当然我不会把枪还给他,不单因为我知道,只要走到教堂门口,那十字架绝对会让我无法动弹;更关键的是我现在连那大胡子的圣经都能捡就捡,怎么会拒绝这么一把利器?

剃干净了身上的黑焦,我知道为什么大胡子会昏厥了,因为头发,我的头发,我光溜溜的头骨上长出了披肩的长发!在地上捡了一块汽车的倒后镜,我照了一下自己,绝对的诡异,这一头长发不知从哪长出来的,飘逸得可以做洗发水广告了!

尖顶上的十字架,给我的伤害已越来越小,或者说我越来越习惯了,我现在已经可以坐到教堂的门口了,当然,我不是有心自虐,但它能让我长出头发,绝对是正常的头发,不是那种腐尸头上暗淡无光,杂草般的头发。我实在很期待,它还能给我带来一点别的什么。

绿叶,我不知道多长时间没见到绿叶了,最起码从核爆以后,记忆中就没有见过绿叶。站在我面前的神父,上次送给我是那把双管白银制霰弹枪,这次送给我的,是一片绿叶,一片郑重封装在小型恒温盒里的绿叶。

尽管在三十世纪,生态的破坏已到了极致,但每个城市还是会有一些绿化。我从来也没想过,面对一片绿叶会让我如此地感慨。隔着恒温盒轻轻地抚摸它,我听到神父说:“送给你,要相信,有一些顽强的生命,是可以得到例外的恩宠的。皈依到基督里来吧,主的血会洗刷掉你的原罪,你将得到永生。”

我指着地上那行字,那是我之前对那大胡子神职人员写下的:“我是人,我的生死,不归你的神。”神父很和善地笑了起来,向我伸出右手,随和地说:“我叫约翰,介意成为朋友吗?”总之,按我听得懂的单词,连蒙带猜,是这意思吧。

第一次用我光秃秃的手骨,握上一只有血有肉的手,如果他是汉人,我想我一定不介意和他拜个把子。约翰对我说:“显然英语不是你的母语,请问你用什么语言?”我用树枝在地上写下汉语的英文。

想不到,约翰马上用广东话说:“我曾在香港的教区呆过不短的时间。”这实在让我开怀,尽管我对外语的掌握几乎是零,但不论是苗语、闽南语、苏州话、四川话、东北话我都一学就会,更不要提广东话了。

第三章 亡灵会议

他跑进教堂里,很快地拿了一块小黑板和粉笔出来,约翰不是简单地能读懂汉字,如果汉语有级别的话,估计他考个专业八级也没问题——连我写“子曰无衣”,这洋鬼子都能马上用广东话接上:“与子同袍。”

我们就席地坐在教堂外面,开始了交流。我得承认,人是需要沟通的,我和这洋鬼子在教堂门口聊了三天两夜,我很开心,不为什么,就因为可以和人聊天。大胡子醒过来以后,也偶尔过来聊上两句,但显然他很怕我。

但今天我不想和约翰聊天了,因为和他聊了那个邪恶的美女对我说的话以后,他居然深思之后告诉我:“我的朋友,如果你相信我的话,我想,你大约现在,仍没有听觉,还没有嗅觉,你的视力应该也很低。”

他继续喋喋不休地说:“你说你会嚎叫?我想不太可能,因为你都没有发声系统,你怎么可能发声?就算是核爆以后很多定律改变,也不可能变得这么荒唐啊。不过,也许你长啸一声试试?毕竟没有皮肉的头骨可以长出乌黑发亮的头发,的确也是极度荒唐的事了。”

我极为愤怒地仰天长啸,然后掏出一支烟,点着吸了起来。他却笑了起来说:“这就对了,你尽管能抽烟,但你仍发不了声。”说着他从身上拿出一个极老式的卡带录音机,递给我,我按下录音键,又试着嚎叫了一声,放出来,却听不到任何声音。

“朋友,你用的是一种类似脑电波的能力,按你说的,你还尝过自己的眼泪,是咸的,那么,是否可以认为,你已有了嗅觉?再说你有没有感觉你的嗅觉和视觉的能力很难分清?就是通常你闻到什么味道,你不用看也可以知道发出味道的东西在哪里。”

我愣住了,尽管不愿相信,但我知道,也许他说的,最接近事实。

但这让我颓然,我躺在教堂的门口,一动也不想动,他来和我聊天,我也不想理会他,我脑子里天人交战,不停在思考一个问题:我还是人吗?我还是人吗?对于大多数人来讲,用一种类似脑电波的能力代替五识,也许是一个没有什么意义的问题,但对于只有一个骨架子的我,就很有意义了,我真的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人,还是其他别的什么东西。

不知道过去了多久,直到这一天,约翰在我身边说:“嘿,朋友,它似乎是来找你的。它已经在那里呆了三天了,大胡子过去它就跑了,然后没人赶它,它又回来了,一直就望着你噢。”

我直起身子,远远的,有一具腐尸。

本来心情就差的我,爬起来捉起那支双管猎枪,准备把它结果了,免得惹来苍蝇。

但走近了,我发现,它居然向我举着一个东西,一个背包,那个强大的邪恶的美女到来的那个晚上,我来不及带上的背包。

我走了过去,它把背包递给我,出奇的是这背包显然没有被打开过,而且除了旧一点,它基本还算干净。我很惊讶,要知道这一路我见过许多破烂的汽车,除了一些是被核爆毁损的,有不少明显是车里人用暴力破坏的。腐尸向来是缺乏智慧的,要从一辆汽车里出来,都会把整辆车弄得完全废掉,我怎么能相信,眼前这个家伙会带着我完整的背包来找我?

但背包就在我手里,它一瘸一拐向西方走了几步,转过头来望着我,见我没有动,它又一瘸一拐地走回来,比划着,嗬嗬地表示一个意思:走。它居然是有事来找我?一具腐尸,有事来找我?

我对走过来翻开圣经的约翰摇了摇头,在小黑板上写下:我要走了,很神奇,没有智力的腐尸,居然会要我跟它走,腐尸不都应该是弱视嘛,它怎么可能这么远远地望见我在教堂门口?

约翰摇了摇头,笑道:“不,它不可能见到你,记得我的推测么?我想他是感应到你的磁场了。”我在黑板上,写下一个二十世纪臭名昭著的伪气功师的名字,明显,他知道这个人。他愤怒挥动拳高呼,用广东粗口连珠咒骂我,然后说:“你这是污辱!”我拍了拍他的肩,在小黑板上写下两个汉字:保重。

“嘿,你还没有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他拉着我的肩膀说,“告诉我你的名字,我可以为你祷告。”尽管我没有肌肉,也不禁咧开下颔骨颤动了几下,这家伙,在这苍凉满目,到处都是废墟和辐射尘的年代,为我祷告?不过我还是在黑板上写下两个字:秋风。

约翰皱着眉头咕嘟:“秋风?这名字,太潇洒,太悲壮,但不够苍凉,不适合这个残破的世界”我压根就不想理会他了,难道我娘生我出来时,就事先知道二十几年后,她的白胖儿子会穿行在这肆虐着辐射尘和射线的废墟里?

我跟着这只一瘸一拐的腐尸,慢慢地向着西边走去,约翰在我身后大声地叫道:“姓秋的,你是黄帝后裔少昊的后代。少昊为帝喾之子,黄帝裔玄孙,十九世纪你的宗族有一个很出名的女性,写下过‘夜夜龙泉壁上鸣’的诗句,她叫秋”我觉得这家伙实在太神奇了,简直可以去教古汉语文学了。

但是慢慢地跟着这具腐尸向前走,我的心情不禁渐渐地沉重。很显然,它摇摇晃晃地,在按来时的路线行进。走了大约一公里,我见到路边有几具支离破碎的腐尸,它们的头颅都不见了。那是被白银子弹干掉的表现。

走在前方的那具腐尸,嗬嗬地指了指路边的腐尸残骸,又指了指我的背包,再指了指它自己。腐尸的智力实在太低下了,它表达不了太多的东西,但我有点明白,大约这些腐尸是跟它一块来送背包的,它们不知被谁干掉了,只有它活着。

一路向西,我的心情愈来愈不好,当然我还不至于多愁善感到为了腐尸的死而伤心,但一路千奇百怪死法的腐尸残骸,以及前方那具腐尸不断地比划着我的背包、它自己、和腐尸残骸的手势,却让我觉得似乎欠下了它们很大的人情。

我忍无可忍地向它咆哮嚎叫,尽管卡式录音机已证明了我没有发出声音,但显然这腐尸和我一样,能听到这嚎叫。它很惊恐,滑稽地想加快速度离开我,但它实在很差的平衡性,让它瘸不到两步就把自己绊倒了。

望着倒在地上惊恐的它,我有点内疚,也许我真的有点过分,尽管它不过是一具腐尸。第一次,我很难相信,我居然会向这只流淌着脓和血、皮肤已经腐烂得发青的腐尸伸出手,它显然有点不知所措,我拉住它的手,将它拖了起来,拍了拍它的肩膀,这让它高兴,嗬嗬地叫着,向前继续摇晃着行进。

我迅速地甩下那只战术手套,上面还沾着这具腐尸的汁液,这实在太让我恶心了。

一路行去,又见到更多腐尸的残骸,带路的腐尸,显然它没有乱比划,并不是所有的残骸它都比划,这就更让我确信,它是在告诉我,这些是跟它一起出来送背包的同伴。我很想制止它,很想一枪打爆它那污脏的脑袋,但我不知道为什么,觉得算了,让它比划吧。

曾杀了许多腐尸以至把枪法练得很好的我,居然,对着它那颗丑陋的头颅,不忍下手?我也不知道,随便吧。

走了一天一夜以后,我开始不耐烦了,我估计,前面十字路口,那只被拧断了脖子的变异鹰,和它身边几具腐尸的残骸,应该就是指向的路标,在那边转向右边的隧道就对了。果然那具腐尸一瘸一拐地,就向右边那条隧道的方向转了过去,还向我比划着,这些腐尸残骸是跟它一起给我送背包的。

实在已经到了忍耐的极限了,我朝那腐尸咆哮,它吓得发抖,我指着那十字路口中心的交通指挥岗,比划了一下,它倒是马上就明白了,瘸着站上了交通指挥岗那水泥墩,我不知道它怎么能这么快就明白我的意思,不过我还是很高兴它呆在交通岗上,没有跟过来。

我的愤怒,是因为这一天一夜,只走了不到二十公里。腐尸的行进速度实在太让人无法忍受了,我想就是因为这一点,路上才会有那么多腐尸残骸。当然我本来可以超过它,自己前进的,但不知道为什么,我不希望这具腐尸,会和这一路上它的同伴一样下场,我想让它就呆在这里等我。

隧道不知道有多长,总之一眼望去没有见到出口。我走了大约十分钟,又见到十来处腐尸的骨骸,还有两个军人尸体。这些腐尸应该和这两名军人在这里进行过激烈的厮斗,在隧道右侧的墙上,有一处被撞裂了的地方。应该在付出了十数具腐尸的代价后,它们干掉了这两个军人。

我真的不知道,应该觉得谁更该死一些,是腐尸,还是这些军人?

我拎起那两个军人跌落在地上的GM16A1型步枪,背上从他们身上搜出来的弹药,觉得自己如同一只背着巨大龟壳的乌龟。

我胁下有一把白银左枪,几十发银子弹;背着一把白银制的双管霰散枪,挎着一条弹带;还背着一个背包。现在再加上步枪和十几个弹匣,我觉得走一步都得停一下——这对于正常人来说,还是不轻的重量,何况我没有肌肉,所有的重量都是由可怜的肩骨来负担。

这时我突然发现,隧道壁上被它们砸裂的地方,似乎有些东西。我用枪托发力猛砸,不多时就砸出了一个洞口,我觉得真的要赞美让我发现这里的所有神祇了,洞口后面是一个小型的紧急停车场,并且里面有辆从表面看,应该是完好的民用型悍马车。

也许在汽车刚刚普及的二十世纪,开车是一种技术活。但在三十世纪,五六岁的小孩,玩的高档玩具车就有四个档位了,尽管只是用电瓶提供能源。所以,如果我连开车也不会,倒真的成了这个时代的怪胎。

当在悍马的敞篷后厢发现一辆仿二十世纪的哈雷摩托车时,我已经发誓不再咒骂神灵了,还能期待什么?不,我想我实在太幸运了。尽管能源危机从二十世纪就一直威胁着人类,但现在满街都是无法启动的汽车,我还怕没油?再说加油站应该也没有人收钱了。

当然我不会和电影里的勇士一样,开着车撞破被我砸开的这个洞隧道壁,然后重重地落地。对于我来说,我爱护在废墟里找到的每一件可以使用的东西。从停车场的通道一路开出去,很快从隧道的紧急出口驶出。出口前方就是一个管理站,也许这辆车是隧道管理员的,不过现在已无关紧要,我开着车往回奔,不知道为什么,我不想扔下那腐尸,那具站在交通指挥岗的水泥墩上的腐尸。

腐尸还是很老实地站在那里,我比划着让它上悍马的后厢,但它用胸膛把悍马后厢的档板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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