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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逆转裁判-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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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名字!”御剑又问了一遍。真是一对白痴。

“我叫钱孝忠,是《孝忠娱乐周刊》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不,是President。”

“你认识被害人韩千寻吗?”

“Never give up!不认识她。”

“证人事发当晚是在板东饭店?”

“Yes!”

“就是说,你在那儿目击了事情发生?”

“啊哼。说得很对嘛!”

“钱孝忠先生,那么请您开始作证吧。”法官有些献媚的说。

“无论如何要推翻这家伙的证词,否则我就完了。”我小声嘀咕着:“真是的,为什么每次上法庭,都有一种站在悬崖边上马上就要掉下去的感觉?”

“呵呵呵准备好了吗?Mr 陈?”钱孝忠竟然转过脸来问我。

“律师先生,加油!”珍珍在旁边朝我竖了竖大母指。我也朝她点了点头。毕竟,这个是关系到我有没有罪的一战。

“那时正好是9点左右吧。我坐在窗边Reading文件,就是读文件。这时窗外响起什么物体的声音!我吃了一惊,看了一下对面的大楼。正好看到一个刺猬头发型的男人在袭击一个长发的女士!不用说,这个男人就是站在被告席上的这位律师先生。于是我把我的秘书陈小姐也喊来了!她看了也大吃一惊!被害人拼命的躲开,你紧追不放!Just fit!就这样The end。”钱孝忠做了如上的证词。

“恩!如果这个目击没错的话,就可以断定被告人有罪那么,被告啊,不,律师。请询问!”法官说。

“是,法官大人。钱先生,你是怎么知道当时的时间的?”我开始了我的问讯。

“因为我是完全的Perfect主义者!”钱孝忠回答。

“不不不,光这样讲是不行的。”我忙打断他的话。

“你真是个疑心重的男人。恩秘书英语怎么说的?总之松梅她要了9点整的客房服务。那时正好有人送那客房服务过来。”

“恩,陈小姐好象也是这么说的确实,送咖啡的服务生说看见陈小姐了。但是他说没有看见你!”

“啊哼是吗?松梅她是在屋子外面拿的咖啡。他看不见我是很自然的。”

“钱先生你说看到的凶手是我,可是陈小姐说看到的凶手的体形是个少女这和她的证词矛盾!”

“那一定是她看错了,我对自己的视力十分有信心。”钱孝忠说。

“那你的视力是多少?”我问他。

“两个眼睛合计有3。5!”

“这个、这个东西可以合计么?”

“恩,这样的话应该看的十分清楚!”可恶连法官也站在这家伙那边

“证人,你目击案件发生的那个时候,陈小姐在做什么?”我又问。

“她刚看完电视剧在哭呢。”

“你知道她在窃听被害人吗?”

“反对!这与本案无关!”御剑抗议。

“没关系我回答你这个问题。那是她末经我的同意擅自搞的。”钱孝忠回答。

“那么”我沉思了一会,“关于我追打被害人的那段你能不能更详细的回忆一下?因为那里很关键。”

“Understand。了解。被害人受到你的攻击,她往左边逃去,你追了过去,并使劲砸她!”钱孝忠又对这部分做了详细描述。

“证人,你确实看清楚了?”

“当然,我一直是完全的Perfect主义者!”

“钱先生,你这是在自掘坟墓!”

“怎、怎么?”钱孝忠大吃一惊。

“你说被害人向‘左’逃去。但是这和陈小姐的证词完全矛盾。她明明作证是被害人是往‘右’逃的!”

“啊哼,大概她可能看错了吧?”钱孝忠还想狡辩。

“这不可能。请看看已经被法庭认定为证据的现场俯视图。这里是凶手和被害人的位置,假定你说的是对的,被害人往左边逃去,左边是与出口的门相反的方向。等于说她在往无路可逃的地方逃去!这个显然违背常理!”

我刚说完,钱孝忠就陷入一种狂暴状态,但他马上就平静下来。

“怪了确实看见她往左边逃的,我”钱孝忠小声嘀咕着。

“律师先生,他那副表情,看起来不像是在撒谎。”珍珍在旁边小声提醒我。

确实,看来钱孝忠实际上是目击了被害人逃往左边。可是为什么会这样呢?

“律师先生!”法官在喊我。

“在!”我从沉思中回过神来,忙回答了一声。

“陈松梅小姐说往‘右’,钱孝忠先生说往‘左’。对这个矛盾,你有什么看法?”法官问我。

经过刚才一番思索,我的思路理清了,于是我大声说:“他们两个人说的都是实话!”

“哈,不象话!这样的话,矛盾就无法解释了不是!”御剑问我。

“要使两位证人的证词不矛盾,答案只有一个。就是钱孝忠根本不是在旅店目击本事件的。”

我刚说完,全场响起一片窃窃私语声。

“肃静!肃静!这是这么回事!律师!”法官用力敲着木锤。

“你是说证人不是在旅店目击本事件!那么到底是在哪里?”御剑也问我。

“当然是在韩千寻律师事物所!”

果然语出惊人,全场又一片哗然!

“肃静!肃静!”法官极力敲打木锤维持法庭秩序。

“更精确的说,他是在这里!”我指着俯视图里凶手的位置!“诸位请看,从这个位置看的话,被害人确实是往‘左’逃去。”

全场又一片哗然!

“肃静!肃静!谁要是再扰乱法庭秩序,就请立即退庭!律师,这是怎么回事,请详细解释一下。”法官问我。

“你、你、你小子!”钱孝忠满头大汗。

“反对!律师的所谓推理只不过是强词夺理!”御剑强辩道。

“是啊很有点强加于人的感觉”法官也这么说。

“呵呵呵谢谢你的精彩演出,Mr 陈。”钱孝忠大笑道:“Remember 由于刚才的刺激,我想起来了。我刚才的讲话方式好象是比较容易造成误解。法官,能不能让我再一次作证?”钱孝忠问。

“好的,那就请你重新作证!”法官竟然允许了,这也太假了吧!哼,已经被推翻过一次的证词,就别想再弥补啦!

“谢谢法官!那我就再次作证了。陈松梅的证词是正确的。当然我的证词也是。你袭击那女士时,她首先逃往左边。然后你狠狠的砸了她。这就是我看到的部分。接下来她使尽浑身力气逃往右边。你追上去后对她下了毒手。真是陈松梅看到的部分。就是说你砸了被害人两次。怎么样?你想起来了吧?Mr 陈!”

“恩,这样一来就说得通了。律师,要不要询问?”法官问我。

“要、要的,当然要!”我马上回答,如果说不要我就输了。

“证人,你说我砸了被害人两次是么?”

“是的!我确定。”

“那么你听着,验尸报告上明确写着,被害人仅被重击一次就立即死亡!你还想说什么么?钱孝忠先生!”我拿着验尸报告问他。

“恩恩”钱孝忠什么也没说出来,现在可是成胜追击的好机会。

“钱先生,你好象是完全的Perfect主义者!”

“哦,这句话我已经不用了。”钱孝忠头略微低了些。

“法官大人,请钱先生重新作证吧!”我有点猫玩耗子的感觉。

“反对,证人的记忆已经混乱了。我在此向法庭申请十分钟休息时间。”御剑从旁掩护钱孝忠。

“这、这个”法官有点为难,想答应又不好答应。

“反对!”我大喊:“证人之所以会记忆混乱,是因为证人一直在撒谎!现在休庭的话,我坚决反对!”

“知道了那么证人请继续作证。”法官终于赞同了我的反对意见。

现在,陪审团和听审的人都站在我这边。钱孝忠,你已经逃不掉了。

“听到了吗?钱先生?请您继续作证!”法官再次催促他。

“Y、Yes恩,怎么说呢?听到那东西倒下的声音,我才看了下对面的窗户。接下来的瞬间,Miss 韩往左边逃去。凶手,也就是你,想砸她,她躲开了你的袭击。然后,恩她改变了方向往门口那儿逃去!你追上后砰的一声砸中了她!”

“哦,砰的一声呀!那么,请律师询问!”法官说。

“法官大人,我的肚子有点不适”钱孝忠开始装病。

“请忍耐一下。”我摇摇头。“马上就会结束的。证人,刚才你所说的那东西是什么?”我开始了询问。

“恩?什么?那东西那是玻璃制的落地台灯!”钱孝忠回答。

“哦,就是倒在现场的那玩意怪不得满地玻璃碎片。那么,钱先生,你看到了玻璃制的落地台灯是吧?”

“是、是的。”

“那么请你为这部分情况发誓作证吧。”

“Sorry,Sorry,对不起!”

“那么钱孝忠,请修改你的证词。”法官说。

“OK,OK。我看了一眼对面的窗户,原来是落地台灯倒翻在地上。”钱孝忠说。

“等等,钱先生,你说看见台灯倒翻在地,这是根本不可能的!”

“什、什么!”钱孝忠惊讶的张大了嘴。

“请看这个!”

“那个是现场的俯视图?”法官问我。

“完全正确请听好。如果透过现场的窗户看事物所的话能看见的范围是书桌到沙发之间的那段。台灯并不在可见范围之内!那么,钱先生!你对此有什么解释?”

“怎、怎么会?”

“钱先生,假如你在板东饭店的话,你是不可能看到倒地以前的台灯的!即便是台灯倒地以后,你还是不可能看到它的。因为它已经被打得粉碎,根本就认不出那是个台灯!那么,你究竟是什么时候看到那个台灯的?那只能是台灯倒地的瞬间!而且能看到它的地点,只能是韩千寻法律事物所!也就是说,在凶杀的那一瞬间,你就在杀人现场!”

“嗷!嗷!嗷!”钱孝忠怪叫起来!

全场哗然!

“当!当!当!”法官敲了敲小木锤:“钱孝忠先生?您没事吧!”

“”钱孝忠没有说话

“钱先生,是你干的吧?”我问他。

“法官大人我我把Mr 韩”钱孝忠断断续续的说,看来胜负已定了。

“反对!”御剑这个家伙总是在最不适合的情况下出声:“到此为止,陈成堂!钱孝忠先生!我看,你还是坦白的认罪吧,怎么样?”

“What?”钱孝忠不明白御剑为什么这么说,我也不明白。可他后来说的话要我大吃一惊。这个混蛋!

“你还是承认你所犯的罪行吧!也就是说,‘窃听’的罪行。”御剑在暗示他。

“窃、窃听?”我真有点晕。

全场哗然!

“肃静!肃静!御剑检察官!你刚才的话是什么意思”法官问

“请大家原谅。钱先生现在脑子有些混乱。我来替他作下说明。大家都知道,钱先生是《孝忠娱乐周刊》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他给秘书陈松梅小姐下了命令。让她窃听被害人千寻小姐的电话。”

“这、这又怎么啦?”法官问。

“问题是,‘谁’‘何时’把窃听器装到韩千寻律师事物所的。”

“难、难道是?”我忙问。

“是钱孝忠先生。为了安装窃听器,你潜入了韩千寻律师事物所对不对?”

“Yes,是的!完全如此,检察官说的完全正确!我为了装窃听器去过韩千寻律师事物所!就在那个时候我看见了那个台灯!”听到御剑的解释,钱孝忠的腰秆马上又直了起来。

“那这到底说明了什么?御剑检察官?”法官问。

“您听好,律师的主张是这样的‘钱孝忠先生知道杀人现场有个玻璃制的台灯。但是他只有在凶杀发生的那一瞬间,才有可能看到那台灯。所以钱孝忠先生就是凶手。’”御剑说道。

“是这样啊”法官终于理解了。

“但是,早在事件发生以前,钱孝忠先生为了装窃听器,就去过现场。那时候他已经看见了那个台灯的话,律师的推理就完全不能成立!”御剑接着说。

全场哗然!

“肃静!肃静!那么钱孝忠先生,请把那时的情况告诉我们。”法官说。

“好的请您放心!恩,是9月初,大概是事件发生的前一个星期,我潜入了韩千寻律师事物所。当然是去安装窃听器。那时,我确实看到了那个玻璃制的台灯”钱孝忠说。

“恩,你在事发当夜一听到那响声就知道是那个台灯,原因是你以前就看到过它。”法官问。

“Yes,I do!完全如你所说。”

“原来如此!那么,律师,请询问!”法官说。

“证人,你说窃听器是案发前一个星期安装的,你能证明是那时候安装的么?”我问。

“陈松梅知道被害人通话的内容!这就证明窃听器在案件发生前早就安好了!”没等钱孝忠说话御剑就抢着说。

“钱先生,真的是你装的么?”我又问。

“在韩千寻律师事物所里有一些来历不明的旧指纹,那大概就是钱先生的指纹吧。”御剑又说。

看御剑这么有自信,这家伙可以已经调查过那些指纹了。再追究这个没有什么意义。问些别的吧。“证人,你为什么要在韩千寻的电话上安装窃听器?”

“反对,这与本案无关”御剑又站了出来。

“我的公司是以收集情报为目的,我有义务对委托人的资料保密,所以不能告诉你。”钱孝忠说。

“那为什么你会对那台灯有那么深的印象?”我问。

“因为那个台灯所有部分都是玻璃做的,它实在太漂亮了,所以我对它很有印象How Beautiful the 台灯 it was!这就是印象。”

可恶,根本没有什么破绽可言,怎么办呢?

“呵呵呵呵,无计可施了吧,律师。我看你还是快点认输算了。”

御剑在嘲笑我,难道已经没有办法了么?

“律师!你打算放弃了吗?”法官问我。

“是、是”

“成堂!”就在我想说是的时候,一个熟悉的声音制止了我。我四处寻找,并在脑海中搜索着这个熟悉的声音的主人。“成堂!看这!”我顺着声音望去,声音是珍珍发出的,可是,这个声音却不是珍珍的。这个声音千,千寻老师!“绝对不能认输呀,成堂。”这时的珍珍完全是另一副气势,那是千寻老师平时的气势。我感觉眼前一黑。就不知道什么了。

当我睁开眼睛时,发现自己站在法庭的休息室里。我怎么会在这?想起来了,我输了官司时眼前出现了幻觉。我好象看见

“你醒了!”千寻老师突然出现在我眼前,吓了我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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