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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玉麒麟-第5部分

小说: 玉麒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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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不用太在意我,反正也习惯了旁人的异样眼光。
    ”声音中微含自嘲。
    我神情一懔,正色道:“不是有意使你难堪,我只是一时不能接受而已,其实也没有什么,不用有所顾及。”
    麒麟叹道:“姐姐可知无聊至极点时,我们会做什么?”
    我心头一震道:“莫非是毒?”
    她无奈地点了点头,道:“是啊,我们先后开始服用摇头丸,在迪厅的环境中,有它是最合理的,可以让人释放全身的过剩精力而不感疲乏,那是一种怎样的感觉。那天我们都吃了,正在摇头乱舞的时候,根本不知道有人在打歪主意。五六个和我们装束外貌近似的年轻人,但这才是真正的流氓,他们的目标是我。”
    她顿了一顿,继续道:“那时候,我根本不知道自己很出名,居然玩出了一点名堂,就好比那个‘西单小六’,自然有人打我的主意。”
    我心道:不知你像她是幸还是不幸呢。
    “不知不觉中,他们几个把我围在了中间,我也认出了其中的一个为首的家伙,混了这么久,从一些男生口中也知道了不少‘道上’的人,而今天的这个正是闹得比较大的。
    那张带有刀疤的脸出现在我眼前时,脑袋却停不下来,继续跟着节奏摇晃着,几道目光死死地盯着我。那个大玩家把脸伸到很近的地方,大声说了句下流话,从他淫亵的脸上看出了他要什么。”
    我的眉头一皱,最恨的就是这样的人渣,只是不知道当时他们是怎么应付的。“混了这么久了,我也不是什么善茬,想也没想扬手抽了他一巴掌,手打在那家伙脸上,倒还是我疼些。那脆响像一根刺一样执着地穿透厚重的电子乐层,可惜周围只顾摇头乱动的人没有几个看到。当恼羞成怒的他抓住我的手,想要强行拉我时,我的几个伙伴才发现事情已经麻烦了,他们纷纷围了过来,其中的一个还和那人有过交往,好象我们的摇头丸就是从这人手里买的,得罪不起的,因为我们已经有了少许的毒瘾,万一那人发起火来断了我们的炊,日子就不好过了。”
    她突然听了下来,神情变得有些愤怒,我想关键部分要到了。
    “我万万没有想到,一起玩了那么久的人居然会为了一点毒品而出卖我!”
    我的心头一颤,失口道:“什么?”
    …鹊桥仙
    回复'14':第十一章 竹院听涛
    这次的失态是非常合理的,因为我很清楚,一起出去混着玩的人,大多很讲义气,也可以这样说,讲义气,够朋友是一个人立足的根本,这样才能得到一起混的人的认可,大家应该都看过《古惑仔》,为朋友两肋插刀也是应该的,是被人认可和推崇的。而麒麟的话,完全把那些人的性质改变了,因为背叛和出卖永远是令人不齿和不能原谅的。
    她的眼神清澈而明亮,像两潭一眼见底的小湖,静静地从中映出一个我来,“做个好人真难,他太多的束缚阻碍自由。”
    “话不能这样说,这世上毕竟是好人多些。”我不觉回了一句。麒麟却道:“也许姐姐你是对的,可是如果让我选的话,下辈子还是不想当循规蹈矩的好人,宁愿再做逍遥自在的混混。”
    这就是我们当代青年的理想吗?究竟是什么把像麒麟这样的孩子弄的不人不鬼,责任应该谁负,棍子应该谁挨,确实值得深思。
    “后来怎么样了?”我对此事还是很想知道的,于是开口相询。
    “很简单,那几个混蛋表面上和我站在一边,劝开了那帮流氓,却拿来放了迷幻药的饮料给我喝。我见那帮人走开,便没有防备地喝了,然后继续蹦迪去了。迷离的灯光下,是一堆浑浑噩噩,醉生梦死的人,他们没有理想,没有明天,也许也没有自我”叶小雨已经扫完了杯子碎片,推门进来,也不说话,坐在一边望着麒麟,似乎对刚才我们谈的事很感兴趣。心中暗自道:这个小伙子恐怕要患单相思了,莫非真的有一见钟情这回事?
    麒麟冲他笑了笑,叶小雨的神情立刻变得有些痴迷,眼里的浓浓的爱意滚滚而出,令我感到惊讶。你知道她是什么吗?现在的年轻人是不是都这样没脑子?天啊,我和长歌好象也是这样认识的脸上一热,自己居然骂了自己没脑子,哈哈,有趣。抬头看他们二人,一个陷入沉思回忆,一个发呆地傻看,没有注意到我。
    “后来我就出现了。”长歌从里间走了出来,药好象已经熬好了。
    “是的,当我受不了药力人事不省将要被欺负时,长歌他救了我。”麒麟眼睛里射出两道异彩,英雄救美的故事永远令小姑娘们迷恋。“他像从天上掉下来一样”果真应了那句“少女情怀总是诗”,太浪漫,浪漫得不可思议,小麒麟爱上了长歌,我暗自猜道,以我女人的直觉,应该没错。
    我问道:“长风他怎么样了?”
    长歌道:“刚吃了药,让他休息吧。你和小雨赶了夜路,不如也去旁边屋里睡一会,吃饭时再叫你们。”
    我和叶小雨对视了一眼,同时道:“不用了。”
    麒麟笑道:“长歌,他们正听到兴头上呢。这样吧,剩下的你来讲,好吧?”一脸的纯真模样,眼睛溜溜地盯着长歌,一片深情,我倒没什么,只看到叶小雨脸色微变,心头已是泛酸。不禁好笑,我们几人的关系是这样复杂,先不论我和长歌之间究竟有没有什么,只看他们三个,便已不好解决。眼见麒麟情根深种,一颗芳心早系在了长歌身上,可怜叶小雨年纪轻轻就要饱受相思之苦,最终救国肯定是空留伤心。只是不知长歌心中做何打算?如果他选了爱他的麒麟,我便在失忆的状态下返回苗疆,趁着什么也想不起来,早早离去,也好成全了一对璧人。(此时我已忘记了麒麟非是人类)当然了,如果他选的是我,事情就有些麻烦了,对他根本没有感觉,难道要像少年般的从头恋起吗?
    “姐姐。”一声脆叫,把我从思绪中拉出,抬头就看到了麒麟的如花脸庞,不得不承认,她确实好美,那种与生俱来的野气的确令人无悔地着迷。这听她说道:“我还要讲下去吗?”
    我难道可以说不可以吗?于是点头道:“正讲到精彩处呢。”
    长歌见情况如此,摇头苦笑,转身进里间陪叶长风去了。其实男人向女人投降时的神态最是可爱,那里面有三分的无奈,却有七分的疼惜,懂得疼女人的男人才是无敌的。可惜这道理很少有人真正地懂,这是闲话了,按下不表。
    麒麟见长歌让步,十分兴奋,为自己可以继续讲而欣喜异常,连声道:“知道他为什么不想我讲吗?因为后面的事很好笑,有长歌的尴尬事呢。像他那种脸皮薄的人自然要回避了,免得在大家面前脸红,哈哈。”
    “哦?那你快说呀!”叶小雨听到后面有长歌的尴尬场面,恨不得马上亲耳听到,麒麟媚笑着白了他一眼,道:“你急什么。”对方立刻又只会发呆了。
    我在旁边简直要笑死,心道年轻人都是这么好玩,我也应该是他们中的一员呀,为什么就是做不到呢?老是觉得身上多了那“元神之精”后性格变了太多,许多过去欢乐的东西都失去了,而且再也找不回来了。
    没有知道我心里在想什么,因此麒麟已经开始讲了。“其实呢,后来的这些都是长歌告诉我的,因为当时我已经失去了知觉,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我相信他说的都是真的。口恩,按长歌的说法,那听他是心情不好,到迪厅玩的,从打了那个流氓开始注意我的,他看出了这事不会如此简单完结,便一直暗中留神,果然那些人下药麻我。由于大厅里人太多,而且没有十足的证据,只好眼睁睁地看着我被人半拖半扶地弄到了洗手间。
    …鹊桥仙
    回复'15':当长歌冲进去时,我已经衣衫不整了。”她的脸微微一红,显出一个罕有的羞涩。叶小雨却涨红了脸,眉头皱的很紧,年纪不大,醋坛子翻的倒快。
    麒麟突然笑起来,非常地突然,把我和叶小雨吓了一跳,以为她出了什么事,只听她边笑边说道:“长歌没费什么事儿就把他们全收拾了可是他不敢给我穿衣服,你们说他多笨啊,有便宜都不占呢。哈哈”我还以为是什么呢,心下一 阵不悦,道:“正人君子多了,这也并不好笑。”也许我的表情过于严肃,麒麟的笑声一下子便停住了,连叶小雨也楞在当场,不知如何是好。
    这没来由的气让我吃了一惊,难道心底是喜欢他?否则不应生气的呀,她只是在讲自己的事情,无非是在开长歌的玩笑,干吗这样严肃认真,反而弄得大家都不自在。这里三人,数我最大,一定要有风度,于是我接着笑道:“不过,像长歌这样老实的,还是第一次遇到。”叶小雨长出了一口气,场面顿时缓和下来,但凭我的直觉,现在已远远不如刚才那般融洽。
    话题也开始漫无边际,我很少开口了,主要是叶小雨和麒麟的对话组成,也没有什么意思,直到长歌出门买回饭菜。
    饭后,又闲聊了一阵,天色将晚,但整个小镇却变得热闹起来,这里的人们是那么热衷于晚间散步,是我这样的外人难以想象的。从开始吃饭时,我看出长歌有话跟我说,也回应了他的暗示,果然他对麒麟吩咐了几句便找到我,道:“出去走走吧,带你看看北方的小镇。”我答应了。
    初夏的傍晚是美丽的,有阵阵的凉风,夜幕笼罩下的小镇是热闹的,多人的。无数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或是一家几口其乐融融,或是情侣如胶似漆,全部打扮得漂漂亮亮地从家里出来,仿佛是要去赴某个宴会,又像是虔诚的信徒去朝拜心中的图腾。很快,我和长歌也加入了他们的行列,宽阔的大街路灯闪亮,行夜路的车辆仍继续着它们的工作。
    精明的商贩自然不会放弃这么好的机会,在路边摆满了各样的冷饮,小吃,零食等等,勾引着从它们身边走过的人们,而对方也似乎经不起诱惑,本来也花不了几个钱的,人活着不就是图个痛快吗?我这个很少踏出苗疆的人,一下子被北方的小镇风情所感染,在长歌的指点下,买了一大堆吃的东西,乐得边走边吃,大加赞赏。小镇不大,但转完的时候,天已全黑,街上的人还是很多,我抱了大堆的东西走在长歌身旁,已经吃了不少,剩下的带给麒麟和小雨。这时长歌道:“去个清净的地方吧,我有话说。”
    我也知到了该说话的时候,于是点头答应,随着他向镇边走去。
    月光如水,温柔而均匀地洒在我们身上,长歌的白发映着月亮的清辉,显出一种冰蓝色,这全是为了我的缘故埃我们走的很快,镇外接近农村的田地,人家也算稠密,都是自然村落,鸡犬相闻的农家生活倒是和我们苗家相象,引起我一阵的亲切。
    我们来到一所大宅门前,院落很大,几乎站地一亩,在这一片的房子中很是显眼,但是又有几分诡异,它太静了,像一个史前的巨兽卧在那里,上亿年的守侯。
    推开沉重的大门,很少的几间建筑,映入眼帘的是一片小竹林,耳边传来风吹竹叶的唰唰声,如同阵阵的涛声。
    第十二章 今生之前谁是我
    林子不大,却五脏俱全,我们走上了一条白石子铺成的小路,进去后各自挑了块干净的石头坐下,良久没有说话。两人不约而同的沉默着,细听竹叶喃喃自语,如同深夜怨妇思夫的轻泣,也如七夕牛郎织女的窃窃私语,坐在这样的地方,你的心境是大的,胸襟是开阔的,一方庭院竟可以给人这样奇妙的感觉。
    时间不应该在沉默中度过,我没有看他,只是远望着竹缝间洒进月光的隐约月影,轻声道:“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你为什么要走?”
    可以清楚实在地感觉到他此刻的激动,我在等他的答案,直视他的目光,不许他撒谎。
    “故事你都知道了,失忆的你不是那个和我彼此相爱的蓝凤了,我不能忍受自己的爱人变成那样,留在那里徒增伤心,还不如离去。”他终于开口,目光里一片黯然。
    “真的吗?那我给你的手帕呢?”想起这个就气,忍不住提醒了一句。“被风吹落到湖里,睹物思人,不如不见。”
    …鹊桥仙
    回复'16':“这就是你给我的解释?”“你在怀疑我的话?”
    这样就有点僵了,这个男人我爱过?不能这样说话的,我一下子感到不妥,长歌也认识到了自己的失态,两人一笑,算是互相道歉。我突然问道:“你有信仰吗?”
    长歌答道:“有,我信佛,但不是很全。”
    “哦?怎会不全?”我疑道。长歌哈哈一笑道:“我只信因果报应。”
    “原来如此。”我点点头,我们苗家自有神柢,不用相信别的什么,因此对他的话并不感到有什么不妥。信仰本身就是很复杂的问题,世上的很多事便是由此而生,闲暇之际,不如细听他的看法,也好进一步了解,于是我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长歌答应,举目望天,悠然道:“单以我国看,自唐朝的佛教东来后,道教的独霸局面被打破,而间有的一些小的宗教便不用管了。道家与佛家的主张截然不同,但万宗归一,它们都在教导人们向善,这是不容怀疑的。道家的清净无为,修身养性,练丹飞升等虽然不太可能,但对强身健体却有益处。佛家则不然,忌讳太多,而又忍让为先,其中的事事向善,万事忍耐,今世熬过,下世无忧等,被统治阶级利用,反而失去它应有作用。”
    我听着不住点头,他说的很对,佛教的部分教义在五代十国时确实被统治者曲解而麻痹了百姓。只听他继续道:“不知你发现没有,历史上的几次著名的农民起义,几乎都带有宗教色彩,远的像黄巾军,今的如义和团,他们都在以自己的方式反抗压迫。你有没有想到什么?”
    我茫然地摇摇头,确实没想过这个问题,长歌道:“现在想想看,从老百姓身上看。
    ”从百姓身上看,会是什么?天,难道是长歌以鼓励的眼光望着我,兴奋道:“对,你想到了,大胆说出来。”“他们根本没有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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