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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8部分

前妻回头金难换-第158部分

小说: 前妻回头金难换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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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钱,还不赶紧挣钱养老婆孩子去?来这里装什么阔呢?一个连自己一家都养不起的人,为什么要将所有的辛苦收入投进一夜放纵里面?这种人,本身就是一个潜在的社会危害。
    辉煌酒吧的人可以保证每个进入这家酒吧的享受美好的一晚,但不会要你有了今天就没明天。
    其次,因为有了这项新规定,那些在酒吧撒网的小混混没有了寻找猎物的空间,也令前来搜查酒吧的警方人员没了借口。有人说,要取得辉煌酒吧VIP卡,比取得一所名校的资格证都难。
    不过,由于入场难的名气,很快在几天内就在高端人士中传播开来。得到辉煌酒吧的一张VIP卡,相当于自己的身份在这个城市中得到了认可,才另一个程度上满足了人们的虚荣心。比,跟别人攀比,是这些人的通病。
    客人不在多,在于精。这些人口袋里有的是钱,而酒吧少了一些前来寻欢闹事的小客,多一些有修养的人前来,无形中就提升了本身的层次,相得益彰。不出半个月,杂志上登出“皇家酒吧”的赞誉来。
    有了高端的客人,自然要有高端的服务,高端的品质。夏瑾让路善豪出重金,挖了不少酒吧业的人才过来,调酒师,公关人等等。一流的服务员,相貌是第一关,专业是第二关,素养是第三关,必须算的上是酒吧业的才貌双全才可以,IQ、EQ、MQ都得过关。
    所谓IQ;即智商,这个就简单了,简单来说就是机灵,懂得随机应变。
    EQ;即情商,第二重,比智商要求还要高。因为酒吧说到底,就是个服务行业。来这里消费的人群,是来解压,找帝王一样的优越感,不是找气受。情商不高的人,一旦跟客户起冲突,丢的是不但酒吧的面子,还是酒吧的声誉。
    MQ,即记忆商。一个服务行业的人,记不清来这里的顾客有哪些,各人有哪些喜好,又怎么让那些顾客觉得自己在这里感觉到是被重视的?而在辉煌酒吧点单的顾客,是不会看到这里有哪个WAITER是需要拿个小本子记着的他们要了些什么东西的。
    她不需要她酒吧里面的女服务员穿着露大腿,露胸脯的兔/女郎衣服去吸人眼球,甚至不需要套装,只让她们的衣服穿得有文艺腔调一点,但必须是有品位的。休闲衫给人以惬意的感觉,更另客人觉得放松。服务员本身的素养,已经说明了她们的实力,不需要刻板的制服套装去破坏其中的放松感。每个服务员手臂上只要戴上荧光的W形徽章,能给人识别出来就好了。
    酒吧的人才过了,下面是里面的娱乐措施,毕竟不管酒吧里面的服务有多好,它的本质是个酒吧。
    里面包厢必不可少,甚至增加了包厢的数量。喜欢个人**的高端人士只会多不会少,他们可以在包厢里面唱K跳舞谈生意等等。进包厢的人越多,酒吧才赚的越多,这是铁律。
    外面,酒吧台里,是拿过调酒比赛第一名的调酒师,他绚烂的调酒技巧征服了许多人的眼。只要他表演,便会引起一阵欢呼。有人说,调酒师是整个酒吧的灵魂,这句话是一点不错的。
    酒吧大厅的中间是一个大大的圆形空地,是夏瑾专门开辟出来给上来表演的人用的,方便客人三百六十度无死角观看。
    她购置了一整套的乐器,可以是顾客自己来,也可以是来驻唱的明星用。她让路善豪帮忙,请了几个明星来驻场唱歌,提升这里的档次。毕竟,不是每个场子都会有明星,大多只是一些闲散的乐队。有了明星驻场,也让那些前来寻/欢的人值了回票价。
    夏瑾将这间酒吧弄得很精细,回报也来了。重新开业至今,生意在慢慢好转就是对她最好的回报。
    “夏瑾,看到这个酒吧被你设计成这个样子,你还认为,你真的可以成为冥夜中的一员吗?”路善豪将她那杯的冰水换成了牛奶,淡淡道:“你本身讨厌黑暗混乱,不喜欢打架,不喜欢那些肮脏的勾/当。我还记得你来这里的第一天,捂着鼻子,喝下第一口血腥玛丽的样子。你甚至讨厌酒精麻痹掉的神经,又怎么麻痹你自己在堕入这个混乱中的心?你看,你将你心中理想的酒吧在这里呈现出来,直接反应了你想要的,你所讨厌的。”
    谁说酒吧不能有牛奶?夏瑾酒吧里的牛奶不是为了调酒用,就是可以如《牛仔很忙》MV中那样,牛奶当酒也可以在酒吧上演。但在路善豪看来,这只是为夏瑾而备。
    夏瑾拿过那被牛奶看了看,想起昨晚上叶秉兆在她身上施的魔法脸上有些发热,可是路善豪不轻不重,只她一个人听得清楚的话音将她脑海中的旖旎就驱散。她勾唇凉薄一笑道:“好一个过河拆桥。酒吧营业上去了,警察不来查场子了,一个月期限也到了,你就要帮着你老大做说客赶人了?”
    路善豪咧了嘴笑笑:“这不算是过河拆桥吧,只是让你的余热得到了发挥,而且你的自信也该回来了。老大那么努力想要你怀孕,无非是想要转移你的注意力,要是你再这么下去,我可能再也当不了这夜店王国的主人了,你就当做帮个忙呗。”
    夏瑾听他口气,无一不是在做着一个说客的话,她敢肯定他是得了叶秉兆的指示的。眼见着酒吧的生意好起来了,他当然要防起她来。难怪他昨晚那么的努力。她不理他,只将目光投射在那块空着的表演场地。刚才一个乐队刚刚演唱完一首歌。
    此时,直径三米的场地突然飘起了雨,淅淅沥沥的,并不是真正的雨丝,而是采用了3D成像的效果,为了渲染气氛而用。如果可以,他们甚至可以让几十年前的人在这里跟他们同台表演。如果是带着古味儿的歌,他们可以呈现出穿着古装的歌姬出来,活灵活现。图像非常的丰富,令人如身临其境。
    夏瑾半眯着眼,倾听叮叮咚咚响起的前奏,刚刚还冷硬的心随着那音乐而变。好像是一颗被雨丝打湿了的石头。
    一个穿着简单的女人走了上去,脸上带着忧伤。她上去没有半句多言,等到了点就开腔,唱的是飞儿乐队的《我们的爱》。一首穿透力极强的歌,爱到尽头的嗓音,将她的悲伤唱的淋漓尽致。
    “回忆里想起模糊小时候,云朵漂浮在蓝蓝的天空。那时候的你说,要和我手牵手,一起走到时间的尽头。从此以后我都不敢抬头看,仿佛我的天空失去了颜色。从那一天起,我忘记了呼吸,眼泪啊永远不再,不再哭泣。我们的爱,过了就不再回来,直到现在,我还默默地等待。我们的爱,我明白,已变成你的负担,只是永远我都放不开,最后的温暖,你给的温暖”
    “不要再问你是否爱我,现在我想要自由的天空,远离这被捆绑的世界,不再寂寞。我们的爱,过了就不再回来,直到现在,我还默默的等待。我们的爱,我明白,已变成你的负担”
    当歌曲的高/潮部分来临的时候,夏瑾的眼陡然瞪大,心中某个点被触动,眼眶都湿润起来。她的心在颤抖,坚硬的石头被雨点击碎。在幽暗的光线中,她看到那个女人眼眶里落下一滴彩色的泪,那何尝又不是她的泪?
    不管她将这家酒吧弄得多好,她都不可能真正地加入冥夜,路善豪说对了,她的本性在那里。她见不得肮脏。而她,正在成为叶秉兆的负担,更确切的说,从她跟他告白的那一刻起,她就已经是他的负担。
    是她束缚住了他,令他束手束脚,而她,也被束缚住,不能自由自在。
    “路子她为什么唱的这么的伤心?”这个女人她以前见过她,那时候,她的身边还有一个冷冷的男人,对她倒是很好。夏季的目光在四周搜寻了一圈儿,没有看到那个男人,而那个女人,因为没有了那个男人的在场,周身都没有了光彩,像是一块没有了水分滋润的玉石,冷硬又干涩,形单影只,透着满怀的悲伤。分手了?
    “她的男人死了。”路善豪的脸色变得十分的难看,眼中阴郁一片。
    “死了!”夏瑾倒吸了一口凉气,瞪大了眼看着那个犹在唱着悲伤的女人。她唱的是那么的歇斯底里,毫无杂念,好像那只是她一个人的天地,一遍又一遍的唱着。脸上的泪在雨点里面奔腾,下面的人也被她感染,没有了碰杯的欢乐声,只是怔怔的看着她。
    “她是富乐钢材的千金,跟帮里一个弟兄在一起。她的父亲极力反对,但为了能在一起,她甚至离家出走。不过,前段时间我们跟克伦斯交手的时候他中了枪,阿章救不回他”他低了头,收紧了手中的啤酒杯,狠狠灌了一大口。
    在重症监护室里面躺了一晚上,终究没有逃过生死十二小时!
    那个男人是冥夜中的一个中层骨干,很有前途的一个人,有勇有谋,他正准备提升他,让他跟那女人可以好好在一起,取得她父亲的祝福
    这些都是夏瑾不知道的,她只知道他们有时候会出任务,但她真正认得的,也就是围绕在叶秉兆身边的那几个人,对于其他人员,她并不清楚。而他们也帮着叶秉兆一起瞒着她。
    “夏瑾,不是只有你一个身家都干净的女人跟黑道的人交往,可是你看,这是什么结果?我们的世界很残酷,你不怕死,也经过了考验,可是,如果是老大,你真的”他及时住了嘴,以前他一直都是保持中立的立场,可是,在亲眼见到后,他也觉得残忍。
    夏瑾真的能挺过去吗?如果真有那个万一?
    眼下的他们跟克伦斯进入了白热化的阶段。
    前段时间酒吧一直被查,也是跟他使诈有关。那些来历不明的小混混就是他们派了故意引起警方的注意来临检的。而这端期间,他们大小枪战不断。让他们危机更上一层的是,最经传闻季淳风已经加入了焰门,成为了斐迪南手下一员。
    所以,他最近才有了这种顾虑。夏瑾会是牵绊叶秉兆的一个女人,如果没有她,他才可以放开拳脚,大干一场。
    不光是他,其他人也有了这种想法,只是碍于他们身为下属的身份,不能直接提出反对。夏瑾是一个聪明勇敢的女人,但与他们想要的,还相差甚远。更何况,如过是她出事,叶老大不知还能不能承担第二次的痛苦。
    他同情这对恋人,但在血腥战场,软肋只会给敌人刺入的机会,同情,没有半点意义。
    夏瑾朦胧的眼看着那个悲切的女人,恍惚中,她好像看见她变成了她。她猛然摇着头,甩落眼泪。不,她绝不要站在那个抬上唱那首挽歌!
    她的爱不会是诅咒!
    此时她的心中终于下个了决定。
    “路子,后天这里停业一天,我要用。”她擦了一把泪,在那还未停歇的歌声中踉跄着脚步走了出去,头也不回。
    
    叶蔚蓝仍旧跟季淳风住在那个狭小的弄堂里。褪去了华服的她,身上的气质依然不减。即便是一身路边摊衣服,她也能穿出味道来。
    经过几天的适应时间,她已然能够游刃有余。用叶蔚蓝的话说,就是,她可以征服上流社会中的人,在平民社会,她照样能征服这里所有的人。女王,走到哪里都是女王。
    她不需要像黎妍那样装贤惠乖巧,只用她豪爽的个性就能赢得别人的喜爱。
    她教这里的年轻媳妇、姑娘们穿衣搭配。
    她跟弄堂里的孩子玩游戏,跟上了年纪的女人唠嗑聊八卦。她的嘴里有许多明星的八卦,亦真亦假拿出来说说嘴,但守着不透人**的底线,只聊杂志上写的。说到最后,她会用一句“狗仔队的笔,能写出什么真来?”忽悠过去。
    她听老人们说他们过去的故事,听得最多的就是这个弄堂里发生过的事情。东边原来是什么,后来拆了改成了大马路,西边原来是什么,后来拆了建了高楼。谁家出了有出息的人,谁家的儿子出了国等等
    她跟这里的大老爷们斗酒,虽然十次有九次喝醉,但她随叫随到,绝不怯场。季淳风为此常常需要从哪家人家里把她背回去。在黎妍看来,叶蔚蓝这是在借酒想要引起季淳风的注意,让他怜惜她,唤醒他对她的感觉。
    叶蔚蓝在这里很有市场,成了单身汗眼中的香饽饽。虽然她有可怕的“心脏病”,但依然挡不住青年们求爱的心。
    今日,她左手一束野花,右手一大袋子的菜优哉游哉往弄堂里面走,嘴里哼着“路边的野花,你不要采”
    季淳风刚好矮着身子从门里走出,抬眼就见叶蔚蓝心情颇好。“去哪儿了,怎么这么久才回来?”事实上他不是刚好出来,而是回到家时未见叶蔚蓝在内出来寻她。这个时间点,她应该在里面择菜准备做饭了。
    自从叶蔚蓝来了以后,她自动包揽了厨房。她庆幸自己跟着夏瑾学了一点三脚猫的厨艺,可以在这里显摆,只要比黎妍做的好就成。
    原本每天一大早,是季淳风从外面带回早餐,后来变成了叶蔚蓝煮好早餐等他回来。而叶蔚蓝在准备完早餐后就直接上市场买午餐材料,完美的配合,将黎妍完全剔除在外。
    用叶蔚蓝的话来说,一个这么“穷”的家,当然每一分每一厘都要用在刀口上,怎么可以这么奢侈吃外卖早点。
    季淳风眼睛自然注意到了那一束鲜艳的野花。明黄色的花排在内圈儿,有点像是非洲菊,又不怎么像。外面一圈白色花瓣的野桔花,再有几根狗尾草支楞在其中,倒也好看。但在看在他的眼中,只有“刺眼”两个字,尤其是叶蔚蓝一脸春风的模样,更是扎他的眼。
    “这野花是从哪里来的?”他皱了皱眉,下巴冲那束花抬了一下。
    “嗯?买茼蒿菜的小高送的。他说他家的菜地里,茼蒿开花了,一整块田都是这种黄黄的花,很漂亮,他还叫我去看。”叶蔚蓝眼睛里亮亮的,眼底都映上那一层明黄。
    叶蔚蓝的魅力已经蔓延到了菜市场。只要她去买菜,不需要讨价还价,自动有人给她降价,甚至白送都有。巷子里的人常常跟叶蔚蓝结伴而去,为的就是可以沾点那个小便宜。有时候,干脆叫叶蔚蓝带回来。因为她一人出去,得到优惠的幅度更多。
    季淳风鼻子里哼出一个“嗯”字,好像瞧不起似的转身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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