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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君忆长卿-第1部分

小说: 明君忆长卿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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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七弦lyre

内容简介:    这是一个白到不能再白的题目。  这是一个俗到不能再俗的故事。  然而这个故事中,有很多人的梦想在,有很多人的欢笑在,有很多人的眼泪在。  青春是一袭华美的袍,上面缀满芬芳的花朵,那样璀璨而流丽的颜色,生生惊破心扉,却也只开过一回罢了。  这无非是一个灰姑娘遇上王子的故事,应该有一个好的结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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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卷 第一章前言

    硬塞进来的前言,以此解释为什么改写故事的开头。

    写完悲剧,流了一箩筐的眼泪。

    本来想发誓再也不写悲剧了,想了一想,又把誓言改成,在我幼小心灵能够承受的时间范围之内,再也不写悲剧了。

    这人生多么荒凉啊,要是在故事之中都不能找到一点温暖的话,我写来干嘛?

    下一个长篇,一定是个喜剧,所以把大纲又改了,因为我本来准备是写个虐死人的,虐到哭不出来,只能叹息。

    放我的孩儿们一马,也放我自己一马。

    那一场华丽丽滴始『乱』终弃,终于免除被我始『乱』终弃的命运了,要多多感谢纳兰大人哟。

    哎,这人哪,一想到是喜剧,想到接下来的故事情节,已经忍不住的眉花眼笑了。

    王子开着宝马来,灰姑娘的水晶鞋加了十二层的保险,谁都喜欢这个结局吧。

    我自己也喜欢。

    我要轻松的写一个轻松的故事,也就是说,写的过程中,我不要为情节,文笔等等问题困扰,只是单纯的一个表达,我希望我的人物是有『性』格的男人和女人,容许他们的『性』格上出现缺陷,而不仅仅是我笔下用来表演的工具。

    这个世上什么都昂贵,只有yy最便宜,躺在床上喝西北风了,还可以幻想,一匹神骏白马得得跑来,马上骑士一身素白披风,潇洒地向身后一甩,一双修长稳定有力坚强的手伸了过来。

    我的王子啊,要财有财要貌有貌要温柔有温柔要体贴有体贴要酷有酷要帅有帅要胸肌有胸肌要腹肌有腹肌能爬山会游泳长跑练过专业三千米开车能在高速路上狂飙双臂发达举起一个一百八十斤的胖妹不费吹灰之力记得相逢纪念日生日喜欢吃什么喜欢喝什么喜欢戴什么送钻石就送鸽子蛋送玫瑰只有蓝『色』妖姬走到哪里不花钱只刷卡还会酸溜溜的『吟』几句如何在我遇见你在我最美丽的时刻或者文绉绉的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第1卷 第二章平常

    那只是非常平常的一天。晚上下班是在五点半钟,徐长卿正在关电脑收拾东西。艾莎莎走过来对她说:“长卿,晚上陪我去吃饭,我一个人吃不下。”

    长卿问:“又怎么了?”

    莎莎“嗨”了一声,道:“还不是又失恋了,想把痛苦溺死在食物之中。”

    徐长卿微笑起来,上上下下瞧了她一眼:“哪里有那么高的段位?肯定是相亲又失败了,郁闷一下也正常。”

    莎莎气得大叫:“徐长卿你嘴巴真冷,就不能给我留一点面子,每一次都要说得这么明白。”

    长卿一笑,不置可否。

    正是吃饭的时候,一推开门就是蒸气腾腾,偏偏吹在身上还是冷气,大堂里人满为患,穿着笔挺中式黑制服的服务生走过来,彬彬有礼:“散座没有了,二位请到楼上包房里去。”

    美少年在前头引路,艾莎莎一双眼睛却只顾盯着热腾腾的水煮鱼,一面对徐长卿嗤之以鼻:“光看帅哥有什么用?喂喂眼睛就能吃饱么?”

    一直到坐下,徐长卿才笑起来:“哎呀,莎莎你终于想明白了。”

    艾莎莎诉苦:“你说我命苦不苦,相亲这么多回,次次都是极品,不是连菜单都拿不稳的就是一低头就看见地中海的,好不容易碰上个长得跟小顾惜朝似的又帅气又从容的帅哥,偏偏人家管我叫姐姐——他海归的,少说都有二十,我有那么老吗?”

    长卿一双筷子拨开红鲜鲜的一层花椒辣椒麻椒,一面吃一面抽气:“这个世上极品只有两种,一种是让人yy的,一种是让人唾弃的,你碰上的这个少见,属于第三种,既让人yy,又让人唾弃。”

    莎莎听得热泪盈眶:“真经典啊徐长卿,为你的这一句话,干一杯。”

    徐长卿优雅的举起可乐瓶子,好像是举起一杯加了冰块的红酒,还微微的晃了一晃:“cheers。”

    正觥筹交错之间,包厢的门却突然开了,长卿面对着门口坐着,还以为是服务生,抬起头来却一愣,门口的人不是一个而是两个,走在前头的男子扶着门把,身后紧紧的跟了一位花容月貌的美人,一只手攥着西装袖,楚楚可怜:“我们,我们真的没有什么好谈的了么?”

    男子连头都没有回过去,只微微的侧了身子,彬彬有礼:“如果我让你误会了什么,那么我抱歉。”

    屋子里的两个人哪里想到此时此刻上演这一出免费的好戏,一时都愣住了,那美人身材高挑,视线正越过帅哥的肩头,向屋内扫了一眼,不由得一愣,面『色』刷的一下就白了,表情由哀怨转为惊讶,又由惊讶转为愤怒,纤纤玉指恨不得指到徐长卿的额头上,质问道:“是不是因为她。”

    男子这才转过头来,对着长卿微微一笑,他是所谓的桃花眼,一笑便弯弯的下来,整个人往那里一站,真真的玉树临风,长卿看得心里一跳,当前,说不动心那是假的。那美女见二人相顾无言,已经是出离愤怒,柳眉倒立,杏眼圆睁,“啪”的一掌扇过来,切齿道:“混蛋。”

    长卿不由得抽了一口凉气,等着听那一声脆响,他手疾眼快,一把就抓住了凝雪皓腕,然后慢慢,慢慢的放下来,一语未发,美女气得眼圈一红,把手一摔,踩着高跟鞋蹬蹬蹬的走远,他的容『色』丝毫未变,回过头来掩门,依然彬彬有礼:“不好意思,走错包房了。”

    门一关上,艾莎莎啧啧连声:“真激烈啊,俊男美女,爱恨情仇,就跟看电视剧一样。”

    许是因为热,徐长卿脸颊红扑扑的,半晌才“嗤”的一笑:“又是一个第三种人。”

    星期五中午有一个彩版的摄影,是今年夏日新款服装的介绍,这一期做的波希米亚风情混搭,请的是新近走红的模特朱丽玫,长卿向来负责这个版面的文字部分,便跟着摄影师一起过去了,朱丽玫是个很敬业的人,在镜头前面放得很开,拍片子也顺利,长卿一边看一面赞叹,美人就是美人,无论梨花带雨还是热情奔放都是美人啊,我见尚且尤怜,倒是真有铁石心肠的男子弃如敝履,不知道该说是有眼不是金镶玉还是坐怀不『乱』真君子。

    中场休息的时候朱丽玫果然过来找长卿,连个开场白也没有,直接就奔主题:“凭什么?”

    长卿耸一耸肩膀,忽然想起来这个习惯属于多年前曾经被自己嘲笑过的假洋鬼子陈立文,便改为嫣然一笑:“朱小姐,我想您是误会了,包厢多,走错了也都正常。”

    朱丽玫上上下下打量了她一阵,点头:“我觉得也是,就你这类型的,充其量算个眉清目秀,他肯定看不上眼去。”

    长卿还在那里微笑:“他那个类型的我也看不上眼去,别看有人当宝贝疙瘩一样攥着,哭着喊着不肯撒手,不过白给我都不要。”

    朱丽玫一怔,却没有发火,而是问:“为什么?”

    长卿笑言:“我不喜欢桃花眼。”

    朱丽玫也微笑起来,“哟”了一声道:“你们做记者的不是清高嘛,我还以为你要跟我说瞧不起身价不凡的纨绔子弟,要甘守清贫呢。”

    长卿道:“那是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谁心里不是巴不得遇见个王子,现在不兴骑白马了,要开宝马——虽说车型老了点,可也毕竟是匹马啊。”

    朱丽玫哈哈大笑,先时的剑拔弩张登时冰消瓦解,女人之间的友谊简直就是莫名其妙,便滔滔不绝的聊将起来,收工以后长卿依旧觉得不可思议,她们两个聊了一下午,耗费唾『液』若干,连冰红茶都陪葬了两瓶,居然,还不知道那个男人姓甚名谁。

    这几天里杂志社忙着做五一长假特辑,一时人仰马翻,周末加了两天班才完活,人人都成了熊猫眼,霜打的茄子一样无精打采,为了鼓舞士气,主编玉手一挥:“咱们k歌去,我请客。”

    底下一片欢呼,仿佛枯木逢春,一票人兴冲冲的杀往钱柜,艾莎莎第一百零一次的鄙视徐长卿:“你说你穿什么不好,非得穿一窄腿长裙装淑女,咱们是去k歌,又不是唱戏。”

    长卿顺手掸一掸裙裾上并不存在的灰,第一次开口:“我愿意。”

    艾莎莎为之气结。

    时尚刊物里向来都是阴盛阳衰,本应该成为珍稀保护动物的两个男子被挤到墙角去喝闷酒,一票大龄单身女郎拿着麦大吼《死了都要爱》,声嘶力竭,长卿被吵得头昏脑胀,偷偷溜出门去。

    包房大都在地底下,没有天光,壁灯顶灯点得再多也是朦朦胧胧,仿佛雾里看花,长卿从洗手间出来,顶头遇见一个男子,喝得醉醺醺,一把拉了她,只叫:“小——小姐——别走,咱们——咱们——再进去喝一杯——”

    长卿知道他是误会了,只能好言好语:“先生,你认错人了。”

    那醉鬼跌跌撞撞的凑上来,酒气一直喷到她的脸上:“没,没有啊——你不就是——就是刚才那个——那个小丽吗——”

    他站都站不稳了,还“呃”的一声,长卿几乎给熏得当场晕过去,说不生气那是假的,想也没有想,“当”的一脚便踢了出去,高跟鞋是最新款的达芙妮,那鞋跟分外的尖些,正中醉鬼的重点部位,他踉踉跄跄的后退几步,一屁股坐在地上,再也起不来了。

    徐长卿欲哭无泪,伴随那“当”的一脚,还有“刺啦”清脆的一响,淑女屋啊淑女屋,她看了一季度的这条长裙子,打了对折之后还是三百六,这一脚便飞出一百八去,便想着人要倒霉了,喝一口凉水都要塞牙,果然此言非虚啊。

    她正在这里自怨自艾,忽然听见有人轻轻击掌,一个清朗的声音刻意压低:“厉害,厉害。”

    徐长卿“唰”的抬起头来,看见倾斜着倚在对面门廊的男子,不知道已经在那里站了多久,虽然她不得不承认,他的腿很长,他的桃花眼弯弯的下来很『迷』人,他的身上有一种慵懒的优雅,然而一想到身上的裙子,心中的气登时不打一处来,连一眼都懒得瞧他,“噔噔噔”走出几步,又忍不住回过头去。

    回廊里有缥缈的香,那灯光也是朦胧,包厢里笙歌阵阵,他站在路的那一头,还没有走,似乎只是为了等待她回过头来那恨恨的一记白眼,报之以微微的一笑。

    回到包房以后,第一轮的疯狂已经告一段落,有人在深情款款的唱《青花瓷》,长卿走过去,顺手『摸』起一个瓶子就喝,艾莎莎狐疑,上上下下瞄了她好几眼,眼光落在撕破的裙子上,终于说:“至于嘛徐长卿,就算被人始『乱』终弃了,也没必要拿着红酒当水喝啊,喝醉了事小——这么贵的酒,你没看见主编的脸都绿了。”

    词曲依旧婉转,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就当我遇见你伏笔

    过量饮酒的后果就是宿醉,宿醉的结果就是头疼,头疼的结果就是赖在床上不肯起来,等到徐长卿良心发现,桌子上一只kitty小座钟已经指到了下午一点钟,她捧着自己鸟窝一样的头发发了一阵子呆,忽然想起来一件重大的事情——今天下午还有采访!

    这个采访不是长卿的分内事,而是竹西西那个女人在去香港前千叮咛万嘱咐,又许下一顿必胜客两周黑森林的代价,所谓吃人家嘴短,拿人家手短,食君之禄,忠君之事。徐长卿仿佛可以看见竹西西磨刀霍霍向猪羊的恐怖眼神,故此她虽然头很疼,黑眼圈很大,身上很懒,更重要的是学酒鬼挺尸一宿,连采访资料都没有来得及瞧一瞧,还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跳将起来,梳洗一番冲到楼下,拦了一辆出租车,只叫:“师傅,快。”

    幸好中午时候还不算得上是高峰期,等到徐长卿站在cbd的楼群中央,又好生喘匀了气,也才不过是一点五十五分,故此她得以迈着款款的步子,从容走进冷气十足的大堂,向着前台小姐矜持微笑:“您好,我是《magic》的记者,已经约好今天下午的采访,要求见顾总。”

    顾氏是本市有名的家族大企业,最新一任的ceo便是刚从海外归来的顾修明,归国尚不足半年,在社交界已经赫赫有名,人称桃花公子。徐长卿现在已经舒舒服服的坐在五楼宽宽敞敞的大会议厅里,慢慢的啜吸小纸杯子里的咖啡——虽然本身是做媒体的,却也不得不叹息,所谓的媒体真是变态啊,还专门弄出这么一亩三分地来登载吊那些小女人老女人不老不小花痴女人眼球的金牌钻石王老五,明明就是望梅止渴,偏偏有人乐此不疲。

    徐长卿正在那里胡思『乱』想的时候,会议室的门忽然开了,她连忙礼节『性』的站起来,同时在脸上『露』出一个礼节『性』的微笑,一面抬起头来她慢慢的抬起头来,那一刻,时光流转,错落华年,光影交叠之中他的脸慢慢浮现,那样俊美的男子,足以匹配在书上读过的很多很多美丽的句子,比如有缘千里来相会,比如人生何处不相逢,比如如何让我遇见你,在我最美丽的时刻

    其实也不过就是一瞬间,徐长卿也只来得及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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