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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明君忆长卿-第3部分

小说: 明君忆长卿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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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子开得很慢,窗子外头是熙熙攘攘的,洋槐树高可参天,路边的花坛里盛放的月季,杏红底『色』嵌金边,车子里很安静,他没有放歌曲,也没有说话,空气中有莫名奇妙的暧昧,她咳了一声,没话找话:“这顿饭到哪里去吃?”

    他连个锛都没有打:“旋转餐厅。”

    长卿一听,几乎在车座子上就要跳起来,幸好系着安全带,不然脑袋非撞在顶棚上,一迭声的道:“不行不行,你当这是猪啊羊啊送给解放区哪,不分青红皂白红刀子进去白刀子出来,我身小体弱,搁得起你几宰。”

    他慢慢的开着车子,已经上了立交桥,是在下班时候,路上有一点堵,大车小车公交车都只是一点点的往前头蹭,他的桃花眼挑起来,斜斜的睨着她:“不就是一顿饭嘛——书上说英雄救美还了得了,都是以身相许呢,徐长卿,你可别招我,真的『逼』你。”

    他吓不倒她,长卿坏坏的笑:“好啊,我就等着你『逼』呢,我既能省下这一顿饭钱,还能够穿上水晶鞋,一举两得,一箭双雕,一石二鸟,阿——还搭上你这个风度翩翩英俊潇洒的大帅哥,可不就是赚大了。”

    他大笑,暮晚的阳光倾斜着照在他的半边脸上,有一种捉『摸』不定的光彩,她转过头去看着窗户外头的车水马龙,这城市这样的大,可人是这样的小,仿佛是大海里的一滴水,落下去,就再也没有影踪了。

    饭到底还是吃了,顾大少很有风度的退让一步,是在一家韩餐厅。档次却也不低,小包厢里头有榻榻米,韩服美女恭谨有礼,一桌子大碟小碗的排场,另有桃花眼睛弯弯的帅哥在座,长卿几乎有身在唯美韩剧之中的错觉,后来想起来这一顿饭是自己花钱,便更加的心疼。

    事实证明他宰得不算狠,两个人,五百大元,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吃完饭就已经是八点钟,他开了车送她回家去,可能是因为吃饱喝足了,她觉得身上懒洋洋的,这车子里温度合适,便只想着睡觉,他也不说话,只是专心致志的开车,两个人在一起很少有不对贫的时候,如今倒是难得的安静,她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她睡得也不实在,过不了一会就醒了,睁开眼睛看见是自己住的那个小区,车子就停在楼下,身上盖着他的一件衣裳,他却不在。

    她走下车来,天已经黑透,周围的楼宇上有琳琅的灯光,车子就泊在暗影里,他倚在车尾吸烟,黑暗之中有透红透红的火,一闪,又一闪,忽然灭了,他问:“睡醒了?”

    他的声音带了一点点的沙哑,一双眼睛里有光,黑暗里也看得出,是在炯炯的盯着她,她没来由的有些慌『乱』,忽然想起衣服还在手里头,便递过去:“你的。”

    他接过来,顺手用指尖在她的肩头碰了一下:“你真是可以啊,在哪里都是能吃能睡,就不怕我把你卖了?”

    这才是她认识的他,有一点点的滑,像是认真,又从来不肯认真,叫人捉『摸』不定,她的心里说不出是为什么,有一点点的怅然,却也极快极快的接口:“我不成,充其量就是个姿『色』平庸,卖也卖不上价钱,要是你么,头上『插』个草标往那里一站,再挂个牌子注明——师『奶』杀手,保险挤爆棚。”

    他只笑不说话,一只手搭着车子,站在在那里瞧着她,她有一点慌『乱』:“到了,我该回去了,再见。”

    他缓缓的摆一摆手,她转过身去,一步,两步,三步在光与影的交叠之处,他忽然在身后,连名带姓的唤她:“徐长卿。”

    她站住了脚步,慢慢的回过头去,甬道上有路灯的光,橙黄的一片洒下来,她穿的是一条白『色』的连身裙子,整个人都笼罩在那灯光里,人影也是橙黄,像是在蒙蒙的发着光,她有一点『迷』惘,听见他在那里说:“明天,有时间没有?”

    许是因为今晚的月『色』太美,或者他的声音太温柔,她『迷』『迷』糊糊的,点下了头去。

    

第1卷 第四章约会

    约会这一档子事,听起来暧昧,其实说白了,也不过就是两个人一块出去,吃吃饭喝喝茶聊聊天。他有他的圈子,也就是被称为x少,x少一类的二世祖,个个都是衣冠楚楚风度翩翩,因为有钱,所以有闲,常常聚在一起吹牛喝酒赌牌,这个过程中要都是大老爷们该多没有意思,况且还极有可能被看日本漫画长大的现在已经老大不小的一干女人所不健康的yy,故此为了心理生理的平衡,他们人人都自备女伴,并且不定期更换。

    而徐长卿,也不过是顾氏修明无数女伴中的一个。

    仅此而已,她心知肚明。

    第一次约会是在某商务会馆的大包厢里,顾修明带着长卿进门,众公子纷纷起立招呼,忽然有人“哟”了一声,“这不是‘一口闷’嘛。”

    声音耳熟,长卿回过头去,看见一位翩翩佳公子倚着门框『插』手站着,对她扬了扬眉。

    她一愣,半晌方想起来,是那位灌了她一杯白酒的莫少。众人都笑,有人接口说:“老顾这一次的女朋友好酒量,等一下叫我们见识见识。”

    顾修明的手极自然的滑下去,揽着她的腰,还是弯弯着眼睛笑:“别听他的,那是中了莫狐狸的圈套。”

    众人闻言,心知肚明,哈哈一笑,纷纷走开。上流社会就这样好,没有人死乞白赖,长卿这才定下心来打量周围,人不算多,大都算得上精英阶层,有几位还上过她们杂志,成功吸引了很多女人的眼球,长卿本来想派发一下名片,为未来的采访和人脉铺路,思忖半日,权衡利弊,鉴于“一口闷”这个绰号实在不大好听,只好作罢。

    他们一群人在一起,节目极多,三日一小聚,五日一大聚,过不了几日就赶上了九月九,名义上的重阳,其实是阳历,便凑在一起去登高。

    说是登高,其实也就是爬爬香山,九月里尚未下霜,叶子只是淡淡的黄。山上的游人不是很多,偶尔遇上的也都仪态闲适,只他们这一群人如临大敌,一个一个都是旅游鞋登山包全副武装,顾修明也是,鸭舌帽子一直压到眉际,长卿一见就笑他:“你平日户外活动太少了吧,就这一身,登珠穆朗玛都可以了。”

    他反手把帽子扣在她的脑袋上:“连这个都不带,小心等一会下来晒成黑炭头,可就没人要了。”

    她扶着帽子,帽子上还有他的温暖在,她不知怎么想的,歪着头去瞧他:“你呢?你要不要?”

    他笑着看她,他的身后是一重一重的金黄叶子,山间微微的风一吹,就像波涛一样,连天而涌,她的头微微的有些眩晕,正不知如何是好,忽然听见前头有人喊:“快看快看,这一棵树的叶子全都红了。”

    山间有一条沟,不算宽,但是很深,那一棵枫树就生长在沟的对沿,红得如一束火炬一般,已经有很多人跃跃欲试,长卿一眼瞄见,也着急:“咱们快点,快点。”

    他依旧不紧不慢,穿着一身李宁运动服在后头不紧不慢的踱方步:“急什么,想要的话,过几日再来也行。”

    长卿急得跺脚:“这一回怎么办,爬一回香山,总不能连一片红叶都没有吧”

    话音未落,只觉得脚下一空。这里有一条暗沟,又教荒草虚虚的掩了,也看不清楚,长卿一不留神,一只脚就崴在里头,只觉得一疼,身不由己的倒了下去。

    结果她成为此次行动中唯一的伤员,大部队继续行进,只有他在一边陪着她,莫慎年凉凉的笑:“瞧这事情赶得巧,好好在后面过二人世界吧。”

    果真是二人世界,人家身轻如燕腿脚敏捷,只两个人一起坐在草地上发呆,她有些不好意思,脸上讪讪的:“真是的,带累得你不能好好玩。”

    他斜着眼睛瞧她:“知道不对,就少跟我贫几句。”长卿不敢多言,只是唯唯。

    九月的天气,秋高气爽,碧空有如水洗过一般,阳光从枝叶的缝隙间落下来,仿佛是一点一点的金『色』光斑,山上的风从林间吹过去,便觉得精神一爽,他们坐了一阵,顾修明领先站起身来:“咱们下去吧。”

    她一愣:“怎么下去?”

    他用手指弹了她的帽子一下:“当然是走下去,难道还背你?”

    她哭丧着脸不愿意起来:“人家的脚扭了,怎么着也得扶一下搭把手吧。”

    他点头:“我帮你背着东西。”

    长卿万万没有想到他真的一马当先走下去,连头都没有回,她在原地踌躇半晌,只好慢慢的往前挪,下山的路实在不好走,脚又疼,只走了几步,额头就已经见了汗,他已经不见影子了,她是真的生气,便把手拢在口边,不管不顾的喊:“顾修明——”

    这样辽阔的山间,只叫一句,满山遍野都是她脆生生的呼唤,一声一声,一声又一声,山上也有人长声的笑,嚷了句什么也听不清楚,他其实没有走远,从树后转出来,莫名其妙的叹了一口气:“败给你了。”

    下山的路不陡,但是很长,离得太近,她看得清他的脖颈上细细密密的汗珠,她有些心慌,便只好说话,不停地说话,大声地说话。秋老虎的时节,衣衫本来就单薄,她温软的身子伏在他的背上,还在他的耳边聒噪,简直就像五百只鸭子,他实在是忍无可忍,低声说:“住口。”

    她没有听清楚,还问:“什么?”

    他没好气地把她扔在车座子上,又发动了汽车,这才拿桃花眼撩她:“死沉死沉的,背着本来就累得慌,还要说话。”

    她一面『揉』刚才撞在车门上的脑袋,也生气:“我又没说非叫你背我,是你愿意,早知道是这样,我宁可爬,也不找你。”

    她发了一阵无名火,然后就像散了的炮仗一样,消了,他的脸却阴了起来,闷声不响的开车,她好几次从后视镜里偷偷的看他,他明明知道,也不理,她从来没有见他这副样子,心里头不由得有一点害怕,下车后也是阴云罩顶,不言不语,却还坚持着把她送到楼上,随后在她的手里面塞了什么东西进去,头也不回的走了。

    她张开手掌,是一瓶正红花油,才刚在路上停了一会儿,原来他是去买这个。

    她有一句话在心里,一直没敢说出口去——大男人家的,至于嘛,小气,小家子气。

    这是他们第一次吵架,虽然还不算有多么的熟悉。很久很久以后,长卿才想明白一点,吵架是因为动了真情,如果老是带着面具,那么永远都是笑脸。

    他很长时间都没有过来找她,他们两个在一起,从来都是他在创造机会,或许她只是他一时兴起的点缀,兴致败了,也就丢弃,而她的生活毫无变化,除非是在路过花店的时候,会忍不住的探头进去,瞧一瞧里面的白『色』玫瑰花,然而那一种花太昂贵,她后来从来都没有见到过。

    艾莎莎知道后,难得没有大喊大叫,只是故作深沉的拍一拍徐长卿的肩膀:“齐大非偶,好自为之。”

    徐长卿却不领情:“早你做什么去了,当日哭着喊着叫我把握机会的是谁。”

    艾莎莎嬉皮笑脸:“此一时彼一时也,所有的人都要懂得变通。”

    长卿居然无语,谁都在讲变通,也似乎没有什么是变通不了的,沧海桑田,蓝田日暖,宇宙那么坚硬,那么巨大的东西都会变化,而人心那么小,那么柔软,若是固执起来,便无可救『药』。

    路过他们一起去过的那些高档场所的时候,长卿常常忍不住抬头,虽然她不承认自己的心中还有奢望,然而她所期望的那个玉树临风的身影,却真的再也没有出现过。城市就是这样的残酷,明明知道在同一座城市里,在路上偶遇的概率几乎是零,这个城市这样的大,人那样的多,人和人之间的交往,除非是刻意,若凭缘分,几乎没有可能。

    所以现代都市里会出现相亲这一种产物。

    徐长卿如今就坐在上岛优雅的厅堂里,藤椅的吊索上面有缠绵的花木,音乐有如流水一般,极缓慢极缓慢的流淌在空气之中,在这样的氛围之中,便连大声说话也似乎成了一种罪过。她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贤良淑德的回答对方的每一句话,对面的西装革履似乎也觉得这样的谈话过程是一种享受,微微一笑,又开始了第五十七个问题。

    长卿说得嗓子都疼了,心里叫苦连天,只觉得脸上的那一张淑女假面就像传说中的人皮面具,带的时候长了些就微微的翘起些角角,她一只手情不自禁的去扶额头,西装革履却也细心,问:“徐小姐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

    长卿微笑着摇头:“奥,不,我觉得今天的音乐实在是太美,让人忍不住想要全心全意地聆听”

    话音未落,忽然听见有人“咦”了一声,“原来你在这里啊。”

    那声音极熟悉,近在咫尺,她的身上一震,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顾修明的一只手已经极自然的扶着她的肩,笑眯眯的道:“我找了你好一会了,谁想到你在这里,你不是说今天要吃法国菜吗,快走吧。”

    或许是他的笑容太美,或许是他的眼光太亮,徐长卿居然鬼使神差的点了点头,西装革履在对面坐着,眼珠子几乎要弹出来,瞧一瞧这个,又瞧一瞧那个,满心狐疑:“徐小姐。”——对长卿,“他是谁?”——对顾修明。

    长卿这才如梦初醒,原来自己是在相亲,面对两个男人,她只觉得自己的头一个足有两个大,正不知道如何解释,顾修明已经彬彬有礼的伸出手去:“你好,我是长卿的男朋友。”

    一直到坐在车子上,长卿还在忍不住地:“完了完了,顾大少爷你害死我了,晚上我妈的电话追过来,非得骂死我不行。”

    他的眼睛一撩:“你愿意相亲我不管,我只是听着这种无聊问题头大,特别是还有人跟个小学生似的毕恭毕敬的回答。”

    长卿闭着眼睛,有气无力:“十万个为什么也比魔音穿脑好啊,横竖见过这一回就没有下次了,不然我妈那头『逼』过来,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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