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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你懂我多么不舍得-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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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会的前两天海棠社的发行总监,两个主编带了几个漫画家还有助理,浩浩荡荡地去布置展厅。每次书会都要安排一两场签售,今年也不例外,安排的是白薯,其他人友情助阵。
  白薯是近几年迅速蹿红的新人,画风唯美活泼,颇受高中生的喜欢。四年前多晴遇见他时,他还是个杂志的插画师。因为喜欢-部古风的作品,一边画一边在网上连载,被多晴看上在杂志连载,接着出单行本,事业发展得顺风顺水。
  这是他的第一场签售会,签售当天,他在卫生间一个人关了半晌,多晴担心他死在里面,正要敲门,却见他冲出来,脸儿白生生的,都不用扑粉。
  他一把抱住多晴,死死地抱了一会儿,“狼编,我昨天晚上做噩梦,我自己坐在签售台上,一大群人围着我看笑话,没有一个人找我来签名。”
  多晴拍拍他的背:“你放心,我花钱找了一堆人伪装粉丝来装门面,就算一个粉丝也没有,那气势也能吓死人。”
  白薯感动得眼泪汪汪的,“小狼宝贝,还是你对我好。”
  多晴帮他整理了一下领子,拍拍脸,笑嘻嘻地,“乖,放心啦,我们家白薯这么帅,往那里一站女生们都爱死你。”
  “你也爱死我了。”
  “那当然,我是疯狂地迷恋着你呢。”
  “那你别结婚了。”
  “成,咱俩过日子。”
  白薯被这么一哄,连害怕也忘了,立马高高兴兴地搂着多晴的脖子腻歪。到底是二十四岁的大男生,比多晴小一岁,长得清爽可爱,性格也活泼。俩人手挽手去了展厅,都是可爱系的,画面也很和谐。
  今年主办方很给面子地安排了很好的签售声地,多晴去场地做最后的布置时,看见昨天对面还空着的场地已经支起了条幅,还有精美的大海报贴得到处都是。
  多晴立刻找到负责人,说话都不稳当了,“付云顷的签售不是在上午吗,而且不是在二楼的展厅吗?” 
  负责人也很无奈,“原本是这样的,是昨晚辉月社那边临时有变,说要推到下午。可是下午二楼的场地有个新书发布会,只能安排到一楼。这件事我们也是没办法,真是不好意思。” 
  多晴听得心里愤怒,却也不好说什么难听的话。
  白薯一听下午要跟付云倾对擂,脸儿又白了一层,中午吃过饭抱着桌子腿不肯出门。
  因为其他社的工作人员也是住在这个酒店里,还是同一层,免不了互相串门刺探情报。于是一进门就看见两个人坐桌子底下一本正经地讲条件,像两只愤怒的小动物,又可笑又可爱,都被萌得不行,纷纷跑来拍照留念。
  付云倾下午到酒店做签售准备,看见社里安排的助理和编辑正对着笔记本屏幕笑个不停。他不经意地瞥了一眼,愣了一下,凑过去看。这么一看,也忍不住笑了。纪多晴蹲在桌子底下,下巴磕在膝盖上,表情认真,看起来就很有趣。
  “付老师,这真的是海棠社的主编吗?没想这么可爱,看起来好小。”
  付云倾又笑了,她是很可爱,他早就知道的。
  等到了签售会场,他一眼就看见纪多晴正站在对面的签售台上,面色立刻冷下来,转头对身边主编说:“为什么海棠社也在做签售,这是谁安排的?”主编正要解释,有守株待兔的粉丝已经看见了他,大叫着“云色倾城”,然后现场被混乱的尖叫充斥着。
  纪多晴闻声望过去,付云倾穿着灰色的风衣,头发更长了,隔着镜片也在看着她。
  她这才发觉他们已经一个多月没见了。
  除夕后他离开就再也没回来,电话也没打过,彻底断了联系。他真是个反反复复的人,那些什么后悔、什么想要重新开始的话,根本就是随口说说的。
  他收回目光上了签售台,换上完美的笑意,多一分嫌浓,少一分嫌淡,恰到好处。
  白薯的签售特意跟付云倾的错开了半个小时,只是连多晴都没想到白薯的人气那么旺,会场陆陆续续来了很多人,胸前挂着白薯后援会的徽章。仔细一询问,竟不少是从外省跑过来的。
  虽然粉丝人数跟付云倾那边没办法比,可是对新秀来说,已经很令人惊喜。
  白薯趁签售空当儿,搂住多晴的脖子兴高采烈地说:“宝贝啊,这些都是你找来的吧,真厉害哦,真把我吓住了。”
  多晴顿时笑了,揉了揉他的黄毛,“实话告诉你,其实我没请什么粉丝,社里都快要给我停职了,我哪敢乱花钱啊。”
  白薯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事情终究比预想的要漂亮。
  他们离开时付云倾的签售台上还热火朝天。萧漫没跟他们一起回酒店,借着打探虚实的幌子跑过去花痴。白薯今天精神紧张,一进酒店扑到床上就睡。多晴等他睡了,看了一会儿电视,什么都没看进去,半晌,想了想还是出了门。

4
  多晴打车到了栈桥,天已经擦黑,正是游人退却的时候。
  她对着海站了半天,然后慢慢沿着马路走。她也不知道去哪里。两边都是郁郁葱葱的树,像挂了满枝翡翠。街边都是卖贝壳制品的小店,门口挂着贝壳风铃,被风一吹,不是清脆悦耳,而是破破碎碎的,像砸在瓦片上的雨点。
  海风的味道是腥的带着点涩味,沿着路不知道走了多久,已经不见了海,鼻子却知道离海是不远的。
  她心里层层叠叠地堆满了思绪,不知不觉走了很久,天都黑了,路灯瞬间亮起来。光影挂在叶子上,投在她的肩上,再落到马路上。这座城的地势高低不平,遇见一个陡坡,她慢慢走上去,两边是用大块的青石堆起来的高墙,满墙都是绿色的垂挂下来的迎春花藤,还有一串串黄色的星星点点的迎春花。
  时常能遇见楼梯通往建在高处的红墙铁门的房子,像童话里的草莓酱小屋,让她忍不住想看看那透出灯光的屋里是不是住着公主。
  她就这么漫无目的地走了半天,等走累了,才坐在路边拿出手机看时间。
  等拿出手机才吓了一跳,二十几个电话,都是同一个陌生号码,打得手机只剩下一格电。下午在会场她怕打扰设置了静音,一直忘记调回来。
  “哪位?”
  那边静了几秒钟, 传来付云倾的声音:“你在哪里?”
  多晴看了看四周,挫败了,“我也不知道我在哪里?”最终是往前走了两步,知道自己是在黄台路。这个地名,她愣了一会儿才报出去。半个小时后付云倾看见她时,就是她坐在路边,手指在地上画来画去写着什么。
  “你在这里干什么?”
  “没事,随便走走,”多晴站起来拍拍身上的土,“签售会顺利吗?” 
  “嗯,”付云倾犹豫了一下说,关于签售完毕后因为此事跟辉月社总编撕破脸的事绝口不提,“对不起,我也不知道社里会这么安排。”
  “我知道,”多晴抬起头来,漆黑的大眼睛带着笑意,“我相信你。”
  “为什么?”
  她奇怪的眼神看着他,好像他在问一句傻话,“因为你是付云倾啊!”  
  他一震,什么话都说不出,只是上前一步握住她的手。三月的天气不算暖和,又是夜里,她的手像两块绵软的冰。多晴慢慢把手挣脱出来揣进口袋里,有风吹乱了她额前的碎发,她也没去理,就让它乱着。

  两个人默默对站了半晌,多晴突然说:“我记得这条路上有一个很长的阶梯,往上走到一个很高的平坡上可以看见一片院子,每家门口都种着桑葚和月季花。”
  付云倾笑得很好看,“那我们找找?” 
  原本沿着路走的一个人变成两个人,多晴觉得空荡荡的心里又被填满了,觉得这样走下去,一直能走到海边,如果再一直走下去,能走到什么地方?
  多晴想着,就这么一直往前走,不停歇地往前走。
  遇见她形容的台阶就往上走,深夜街上没什么人,安静又美丽,两个人不多不少,刚好。走上那个长长的台阶,多晴的腿开始发颤,因为坡太陡太长,她中途歇了两次。坡上豁然开朗的空旷,接着她看见了已经发芽的月季花藤还有枝繁叶茂的桑葚树。
  只是这片房子已经没有人住,破破落落的,斑驳的墙砖上与看大大的“拆”字。
  这片住着十几家,多睛紧着往前走了几步,借着银色的月光,她走到一个门前停下。绿色的漆都已经爆皮,落了的锁己经锈迹斑斑不成样子,门前的台阶上都是碎玻璃,隐约能看见里面的墙上有红色粉笔写着“米三十二斤”“面五十斤”的字样。门前有棵桑葚树,上面已经长了青色的小果子,还没有转红。她摘了一个放到嘴巴里,像硬硬的小枣子,记忆里是涩得让人嘴巴发麻的味道。
  多晴捂住嘴,苦着脸,吐了。
  付云倾少见多晴的苦脸,记忆里她总是笑,好像天大烦恼的事情都惹不住她。
  只是在来书会之前,他接到林嘉的电话,那个打着跟他绝交旗号的家伙叮嘱他,到了青岛拜托你留心她一些,听说狼崽子的家就是那边的。关于多晴的身世他断断续续从林嘉那里一些,细枝末节却是谁也不清楚。
  而如今触摸到这些细腻的部分,多晴出生的地方,他笃定这就是她出生的地方。
  他也摘了个青桑葚嚼了嚼,也苦起脸,“好涩。”
  她立刻就笑了,“我以为我是错觉呢,原来是真是涩的。”
  “你能尝出味道?”
  她舔舔嘴巴回味了半晌,点点头,又摇了摇头。
  “我饿了。”
  “想吃什么?” 
  “荠菜包子。”
  付云倾眯了眯眼,她马上改口,蛤蜊疙瘩汤。” 


5
   他们很快在路边的街角找到一个很小的私家菜馆,桌角都磨成了圆的,绑着一次性的桌布。付云倾随意点了几个小菜,包括蛤蜊疙瘩汤。其实吃半个月方便面都不会吐的她,吃什么不是吃。旁边桌子上有年轻人在用青岛话大声地聊天,说到欢乐处,也顾不得场合地闹成一团。多晴侧耳听着,偶尔跟着他们笑。
  付云倾拿过勺子尝了一口她碗里的汤说:“完全凉了,吃吧。”
  “你用我的勺子?” 
  付云倾挑眉。
  “想用就用吧。”
  多晴又挫败下来,关于他的那种坦荡,她是无论如何也学不来的。跟他认识那么久,也知道他是个外表柔软内心坚硬的人,性格里有种近乎独裁的霸道。这是缺陷。林嘉说,那是因为他想要温柔的时候没人愿意给他,当有人愿意给他的时候,他已经不想要了。
  现在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想要什么,就这么过,不好也不坏的。
  “你不要多想,我本来也没有多耐心,”付云倾说,“我说过,再见还是朋友。我的朋友是不多,可是我对朋友也不差的。”
  多晴笑了,“我知道,付老师你是好人。”
  他跟好人什么时候沾上边了,这他倒不知道。
  “刚才去的那个地方是你以前的家?”
  多晴把头转到窗外,在喧闹的餐厅里声音有些模糊,“我从小记性就很好,背书也很容易,所以考试总是得高分。可是没想到好到这种程度,只是试着找找没想到就找到了。跟记忆里一个样子,只是已经没有人了。” 
  “我宁愿你记性差一点。”
  “我也是,”多晴看着他,“付老师,你干脆失忆好了,你这么好,要是不这么变态肯定是个完美的人,对谁都很好,可以很好地爱别人。”
  这话听在人耳朵里,本是惹人生气的,他却忍不住笑了,“你夸人的时候总是那么与众不同,我竟然也习惯了。我的脾气一向不大好的,却忍你了那么久,看来真的是变态了。”
  “有些话跟你在一起的时候不能说,怕伤到你。”
  “现在就不怕伤到我了,因为分开了唉我就知道女人不可靠,没心没肺。”
  “大概我们比较适合做朋友吧,”多晴捧着汤,顿了一会儿又说,“你总想知道我为什么尝不出味道,其实也不是多了不起的事情。很小的时候,我偷吃蜂蜜,我爸就用热水帮我洗嘴巴。那时候真是小,记吃不记打的。等舌头好了,又想吃,就再去偷吃。我爸也是个有耐心的人,一遍一遍地给我洗嘴巴。直到有一天,我偷吃蜂蜜的时候,发现一点甜味都没有,那水真的太热了,能烫出泡来呢。”
  他看着她,目色明净。他想过这是因为被虐待落下的毛病,听见是这样的结果,本没太多的惊讶。可是听她这么认真地说,才发现知道和亲耳听说是两码事,只觉得手心里握出一层汗,连背上都发潮。
  “那时候因为我不乖,所以总挨打。他们去北京打工也带我去,因为想让我上更好的学校,长大有出息。我们在北京住的地方很小,是工地附近的一个工棚,我跟爸妈睡的床只拉上一条床单。半夜里,我总听见我爸妈在算账,吃喝用度,我的学费,还要存钱往家里寄。他们经常吵架,我妈老是哭,因为有时候我爸的工钱要不回来。他们那么辛苦,我却连做个饭都不会做,洗个衣服都能把我爸攒了好几天买酒的几块钱洗烂。所以挨打也是应该的。”多晴沉默了一下,细长的手指下意识地搓着桌面。
  “对了,我原本应该有个弟弟的。”
  付云倾心里一颤。
  “也许是个妹妹,我也不知道。我只记得我妈很高兴说李家有后了。我爸那段时间对我也特别好,还会买麦芽糖给我吃。那真是我的好日子,我很馋嘴的,很喜欢吃甜食。那时候我应该是觉得偷隔壁工棚大婶家门外晒的地瓜干也不会被打,所以去偷了,”多晴说到这里,忍不住又笑了,“可是我真的太贪心,偷了一次不够,又去偷第二次。那真的是很少的地瓜干,隔壁大婶留给她儿子吃的。后来她站在我家门口骂,我妈心高气傲气得哆嗦,那个孩子就没了。我爸从那以后脾气越来越差,没事就打我。笤帚疙瘩啊、棍子啊、柳条啊。其实柳条看起来没杀伤力,抽起来最疼了。我还是喜欢我爸用棍子,打一下就懵了,再打也不觉得疼。”
  桌子上的菜都已经放凉了,谁都没去动。
  付云倾看着那双兽类的眼睛,野心勃勃,怎么都不会害怕似的。
  “以前你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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