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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部分

偷儿的穿越-第25部分

小说: 偷儿的穿越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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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大哥显然很有威严,几人一听都噤了声。我站在那片仅能遮住大半个头的荷叶下,一动也不敢动。膝盖仍然屈着,已经有了些僵硬的感觉。

只静了一小会儿,憨毛又问道:“赵大哥,你说王二和大虎他们能放出来吗?”

沉默了片刻,赵大哥说道:“我也不知道。王爷也知他们两个冤,但现在必须把相关的人抓起来。王爷要不做出点样子给人看,人家还以为咱们王爷对丢了御赐之物不在乎呢!那王爷就要倒霉了!”停了停,他又说道:“等过一阵子,此事平息了,王爷多半会把他们放出来。”

“那就好!”憨毛说道:“王爷关王二和大虎是给人看的,那他让咱们晚上加紧巡查也是给人看的咯?”

赵大哥道:“那就不一定了。我倒听说这是十三阿哥给王爷出的主意。”

十三阿哥?这关他什么事?我竖起耳朵细听。

“哦?十三阿哥为什么要给王爷出这么个主意?东西已经丢了,难道是怕那贼再来偷别的东西,所以亡羊补牢?”憨毛很好奇。

“听人说,好像十三阿哥怀疑东西还没出府。因为所有在场宾客都被搜查过,不可能有人能带着金碗出去。所以十三阿哥让加强警戒,也许贼会回来取东西也说不定!”

精明的十三阿哥,果然瞒不住你!

原来这次又是你出的馊主意,让本名偷儿浸在水里这么久!

若不是十三出了这个主意,也许我根本碰不上这几个巡查的侍卫,那我此时早就取了东西走人了!

现在倒好,他们几人站在岸上聊天聊得挺舒服,可我泡在这水塘里冻得直打哆嗦!初夏夜里的水还是很冷的。

怕他们听见声音,我只好牙关紧咬硬挺着,天知道我还能挺多久!

怎么我每次夜间行动,都能碰上十三阿哥?他怎么每回都来搅我的局?上次在户部差点被他揭破我的藏身地,这次又被他出的主意害得泡在水塘里进退不得!

十三阿哥,你前世跟我有仇啊?

上帝保佑,菩萨保佑,上帝保佑,菩萨保佑……

我又念起了心经!

大概不知是上帝还是菩萨终于听到了我的祈祷,几人又闲聊了一阵子,终于向园子外走去。

可走了!我松了口气。刚想动,却发现身子动不了,我现在全身僵硬!难道是刚才神经绷得太紧,现在一下子放松不下来了?

我慢慢活动了一下手脚,只轻轻一动,是就麻麻的感觉。动作再大点,就是整条胳膊或是整条腿一起麻。

在水里这样子可是很危 3ǔωω。cōm险。我不敢轻易乱动,只好先一点点地活动手指和脚指。等到它们活动时不再产生麻的感觉时,再活动手掌和脚掌。然后是小臂和小腿,最后是上臂和大腿……

足足有一柱香的功夫我才把全身活动开来。

我侧耳细听,周围安静得连虫呜都没有,也再没任何靠近的人声。我向池塘边摸去。塘底的泥很厚,小腿几乎都陷在了里面,我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拔出腿来。

移动到荷塘岸边,我双手抠住青石垒砌的岸沿,双臂一撑,双脚一蹬……

我想撑上塘岸。可是,我的身子只窜上了十几厘米,就快速地落回水中。

落回去时,打出了水声,我紧张地缩紧了身子。

还好,这回没有引来厉喝。

在水里冻得太久,身体热量散失得太快,所以才会无力撑上岸沿。我又活动了一下身体,搓了搓已被水泡白了的手掌心,向掌心哈了口热气。冰凉的手掌感到了一丝温暖。

我积蓄了一些力量,再试一次。

这次仍是以失败告终。

我不甘心地又连试了三、四次,身体上窜的幅度却越来越低。不行了!我泄气地停止了动作。

我现在才知道,为何会游泳的人冬天落水才几分钟,没及时上岸就被淹死了。大多是因为身体热量的流失,造成力气的丧失,最终无力游回岸边而溺水身亡。

还好,这水塘里的水不深,我还可以站在水里不至于溺水。但时间长了,情况会越来越糟!

我转身面向那一池的荷叶,在月光下,泛着莹白的光芒。真的如朱自清在荷塘月色》中所写,如拢着轻纱的梦。

我身处池中,近距离的观看月下荷塘。荷叶如伞盖般亭亭玉立在眼前,我甚至能看到荷叶上活泼地滚动着的露珠。这景致恐怕比朱自清身处岸边所看到的别有一番身临其境的味道。

我若有朱自清之才,定能写出一篇超过荷塘月色》的好文来。但我现在的心情却不利于写文。一只落入陷阱无力逃脱的小兽,周围有再多吸引它的美食,恐怕也是食不甘味的。

而我,就如同那小兽,周围的美景,就如同小兽面前的美食。

我无心欣赏。

相信就是朱自清亲自来了,落于我这个境地,也断写不出“光与影有着和谐的旋律,如梵婀玲上奏着的名曲。”这样的句子了。

怎么办,难道就在这里坐以待毙?不是不泄气的!我想像着有几种结果等待着我。

一种,静静地等着,直到冻僵昏死过去,然后沉于塘中溺毙。过几天,尸体浮上来被人发现。于是,人们纷纷猜测九阿哥胤禟的小妾怎么会出现在平郡王府的池塘里?

此后,有N种版本流传于世。以人们最感兴趣的流言内容估计,流传最广的恐怕还是九阿哥的小妾因九阿哥离京,寂寞难耐,跑到平郡王府来偷情。不知为何被平郡王福晋发现,逃跑时慌不择路,掉进了池塘溺毙。这恐怕要连累九阿哥和平郡王名誉受损,对不起了二位,偶也不想的。

二种,仍然是静静地等着,被我的营养早餐和瑜珈养得越来越健壮的身体挺过了这一夜,被早起的人们发现,于是被救上岸。同时也被投入顺天府的大牢,去感受方苞在狱中杂记》里的恐怖描述。

外间的人们纷纷猜测,当今天下最富有的九阿哥的小妾怎会去偷东西?聪明的人们忽然想到九阿哥的这个小妾平时连件像样的首饰都没戴过,于是众人奔走相告:九阿哥虽然富有,却极抠门儿,平时小妾的吃穿用度与平民无异,小妾受不了,才自行偷窃度日。从此,大清首个自行开发研制的、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葛朗台诞生了!

九阿哥,对不起,偶也不想的。

三种,实在冻得受不了,现在就放声大叫,把人叫来好把我拉上去。不过,结果嘛,恐怕和第二种是一样的。最后仍然是:九阿哥,对不起,偶也不想的。

我发现了一个规律,无论是哪一种结果,最后都是要对不起九阿哥的。难道我陆闵桃今后的一切都要和他牵扯在一起了?也许,除非我摆脱了刘春桃的身份,否则真会如此!

无论是这三种中的哪一种情况,最后都是以我的悲惨结局为终止的。所以,哪一种,我都不会选。我不会选择坐以待毙,在我们偷儿的字典里,根本就没有听天由命这个词。

这是狼人一再叮嘱的。他说:“能决定你命运的,只有你自己!绝对不要把希望寄托在别人或其他偶然事件上。在陷入困境时,尤其要记得这一点!”

那次,我们两人被困在瑞士一家银行的金库里。我几乎都绝望了,他才对我说了这一番话。

后来,经过我们两个的再次努力,终于成功脱身。因此,我对他的话深信不疑。他坚定的信念,一直是引领我向前走的动力。

现在我又想起了那次被困在地板、四壁和屋顶都是十厘米厚的钢板组成的密闭空间里的感受。

钢板间没有一丝缝隙,你根本别想出去,而且,随着空气的减少,你的呼吸会越来越困难。那是真正的绝望!

但,即使那样,也没有困住我。现在的情形跟那次相比,差得远了!

一定有办法!我又振作了起来。

我沿着池边一点点地试探,虽然很慢,但我坚持着。池底不可能全都一样高,我是想找一块相对较高的地方,再试一试。可让我遗憾的是,我走的这一段路,似乎有越来越低的趋势。水渐渐从脖颈的中间,没到了下巴……

脱困

再试一小段,若还是如此,就往回走。

就在我快要放弃这一侧的探索时,我的脚碰到了一块坚硬的东西,我心中一动,再次用脚探去。硬硬的,方方的,好像是块石头,形状倒像是塘沿的青石。难道是修建荷塘时,被人丢弃在水里的青石?

我心中产生了希望,它离我现在的位置有一臂的距离,我若再往前移,水就会没了我的口鼻。但不管怎样,我要试一试。

我把腿分到最大角度,脚尖够到了石头的上沿。谢天谢地,平时练瑜珈时拉开了韧带,现在才可以做成这个动作。我抠着塘沿的双手和脚尖同时一使力,身子猛地抬高,我终于站到了青石的上面。

那青石起码有半米多高,此时站在了它的上面,再撑上塘岸,就不费吹灰之力了。我趴在塘沿上,喘匀了呼吸,艰难地站起身来。失去了水的浮力,身体感到很沉。

我有些步履沉重地向那块太湖假山石挪去。

背向荷塘那一侧的假山石上,不断流淌着的水帘下,有一个很大的孔洞,我扒开洞口的封泥,试探着把手伸了进去。

不出所料,我摸到了一个绸布包裹的东西。我把它拿出来,小心不让流水沾湿它。打开绸布,金灿灿雕龙镶珠的碗就在月光下宝光流泄。

商驭还真是聪明,我当时只是跟他暗示了一下花园里的这块假山石,他就做得一点不差!

白天进平郡王府前,我一直在思考如果得手,金碗怎么带出来?但得出的结论是,一旦被人发现金碗丢失,就根本别想怀揣金碗从平郡王府里出来。若是在被别人发现之前带出来,提早的离开在事后又会引人追查。左右为难之时,忽然想到盗取金碗和带它出府可以分成两步完成。所以才想出了把金碗盗出藏在府中某处,过后再来取走的主意。

逛园子时,看到这块形状奇特、孔洞众多的假山石,便有了理想的藏碗地点。

一番辛苦总算没白费。当我怀揣金碗,几乎用爬的,才翻过平郡王府后园的围墙时,一颗心总算是落了地。扶着墙蹭到了胡同口,一辆马车等在那里。我爬上马车就仰躺在车板上不动,实在没有力气爬上马车座位了。

我被人搀起,扶到了座位上。

是商驭。我把怀里的碗递给他,他接过,却没有马上打开。他眼含忧虑地看着我,问道:“你这是怎么了?怎的全身都湿透了?你的手怎么这么凉?”

我说:“你怎么亲自来了?今天这里若是设了陷阱,会连你一起兜进来的!”我有些嗔怪地说。

从那次被困银行金库事件后,我和狼人就很少一起行动了。我们从那次事件得到教训是:尽量不要一起行动,不然,两人若都被困,就连个营救的人都没有了。

“我不放心你!”他简单地解释道。他脱下了自己的外袍,裹在我的身上。然后紧紧地搂住我,试图传递给我一点体温。

我跟他言简意赅说了一下经过。他听了,没多说什么,只是搂紧了我。

他说:“先去我那里吧,泡个热水澡,换身衣服再回去。”

我掀帘看了看黎明前仍旧黑暗的天色,不一会儿,就会透出曙光了吧?若是在府里的下人起床后才回去,是会有麻烦的。

我摇了摇头,说道:“不了,我回去再洗!”

他面带忧虑地看了看我,勉强地点了点头。他说:“回头我在九阿哥府附近买上一个小院,以后再有类似情形,行事也方便。”

我点了点头。反正他有很多钱,我倒不必为他的钱担心。

马车很快就停在了九阿哥府后门的小胡同里。我下了车,把外衣递还商驭。

他站在我面前,欲言又止。柔和的月光照在他凝视着我的双眸上,使它们看起来氤氲如雾,细看,又似清溪静流。

“照顾好自己!”他最终说道。

我点头,转身进门。好一会儿,我才听到马车启动的声响。

他对我关心的样子,越来越像狼人了。

回到自己的屋子,我脱下了一身仍然能拧得出水来的衣服。用脸盆里的水简单擦洗了一下,就爬上床去。身上还有塘泥的腥臭味儿,可我累得实在无力顾忌。

一觉醒来,已是中午。

正午的阳光照进帐子,耀得我的双眼都无法睁开。我抬起一只手挡住阳光,慢慢恢复清醒。想起昨晚的经历,从被困到脱困,好像梦了一场。

小荷端了洗漱用具进来,我摆了手,说道:“不用这些,给我准备洗澡的东西,我要好好洗个澡!”

小荷看了看我,应了声要出去。我又想起了什么,说道:“小荷,上次你收的玫瑰花瓣还有吗?”

小荷点头。“还有很多呢!”

“把它们都拿来。还有,把九爷上次让人送来的九花芳拿来,多滴几滴在水里。”小荷满脸疑惑,但还是答应着出去了。

九花芳是一种香露,是采摘了九种名花的花蕊,采用多道复杂的工续制成的。据说,做成一滴花露,需要上百朵花蕊,光材料这一项就如此金贵,更别说其它的了。所以,它价比黄金也不足为奇了。

可我平时不太用这些香的东西,不是我不喜欢,而是职业所限。做一个偷儿,是不能有太明显的个人特征的。

惯常使用某种香料,就会使你身上带上它的香味儿。一个专业的偷儿,若是被人闻香识人地认出来,可就丢人了!

因此,我在现代的公寓里摆了一屋子的香水,平时却一个都不用。尤其是我最喜欢的CD的白毒,更是一次都不用。最多打开盖子闻一闻,还要立刻洗干净手。

可尽管这样,麦还是说我身上有股特别的香味儿,不管我化妆成什么样子,他都能从我身上独特的体味儿认出我来。

我无语。

后来,我反其道而行之,每次不想让他认出来,就喷上浓浓的香水,遮盖住我的体味儿。效果奇佳!

多年养成的习惯,在这里,我也从不用这些带香味儿的东西。所以刚才听到我一会儿要花瓣,一会儿又要九花芳,小荷才会感到疑惑。

闻着自己身上腥臭的塘泥味儿,我决定今天破一次例。

水汽蒸腾,花香氤氲,我舒服地闭上了眼睛。好像又回到了我的现代公寓里的豪华大浴缸里。我四肢舒展地躺在里面,水面上漂浮的厚厚的浴盐泡泡盖住了□的身体。池边是一杯波尔多红葡萄酒,耳边回荡的是塞琳。迪翁的那首经典老歌My Heart W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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