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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宿雨犹眠(女尊)-第11部分

小说: 宿雨犹眠(女尊)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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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诶……”张宿雨双手一举一拍,道:“停,停……停住,大清早的干嘛呢?”
  “嗤……小兔崽子,这里没你说话的份,好了,看着你照顾我美人女婿一整晚的份上,我先不和你计较。”张氏正君施舍般的朝张宿雨瞥了一眼,又鄙夷的说道:“好了,这里没你的事了,你可以滚出去了,不要耽搁了我和美人女婿培养感情。”
  张宿雨真是很恼火这位便宜老爹,来不来都对她一凶二恶的,真怀疑这具身体是不是从他肚子里出来的。张宿雨用力瞪的回去,心想,谁怕谁啊!
  张氏正君见张宿雨居然敢跟他唱对台戏,顿时觉得新鲜,嘴角露出一个算计的笑容,大摇大摆的走到张宿雨面前,挑衅的意味十足:“哟……吃了熊心豹胆了,敢跟我叫板了。哼哼……来人啊,把袖竹居给我打扫干净,咱家大小姐今个起就住到袖竹居了,别让她来打扰我美人女婿的休养。”
  “喂,我说……”张宿雨倒不是抗议不能和陈犹眠住在一起,只是很恼火张氏正君的任性插手,和故作主张。
  “闭嘴。”张氏正君大喝一声,对身后的下人道:“还不赶快把人拉出去,哼,要是她不配合,就给我扔出去。”
  当张氏正君雷厉风行的解决掉张宿雨,就笑容满面的来到床边,和蔼可亲的说道:“那兔崽子真是混帐,怎么能对一个男儿家做那种禽兽不如的事呢。不过,你别怕,以后有我罩着你,她要是敢对你不好,或者做出丁点对不起你的事情,只管告诉我,我直接把她的皮揭了。”
  陈犹眠呆木头的看着张氏正君,这个男人也太霸道了吧,颐指气使的连自己的女儿都不当回事。女尊国的男子哪有像他这样的啊,好歹也是一个地方大户人家的正君,不但没有一点正君该有的样子,还比一个女子来的气势汹汹,嚣张蛮横。
  张氏正君摸摸被震慑得像小白兔一样惹人怜的陈犹眠,很是炫耀的说道:“咱们男子啊,就该把自己的妻主紧紧撰在手心才好,叫她往东就往东,叫她往西她绝不敢往北。哼,雨儿这丫头就是缺个人来管教她,美人女婿啊,从今天起,爹爹我就亲自传授你我的独家绝技——御妻十八式!”
  陈犹眠木愣着脑袋仰望着傲然挺立的张氏正君,只觉得此人突然间光芒四射,气势逼人。

  挽弓当挽强

  第十六章
  张宿雨看着紧闭的房门,里面传出张氏正君兴奋异常的声音,万般无奈的摸摸鼻子,转身离开。
  来到自己庭院旁边小苑,修葺一新的屋舍在清晨的静谧氛围中,透着柔和的美感。张宿雨推开房门,轻巧的步履在踏进门栏后变得沉重和拖沓。
  祈尚现已醒来,这是常年养成的习惯,早起。虽然醒了,但她身体未好,依旧躺着。听见有脚步声,以为是前来伺候她的下人,偏头一看,才知是学生张宿雨。祈尚虽沉默的看着这个让她一直以来颇为喜欢的学生,脸上神情莫测。
  张宿雨疲惫的脸上满是凝重和愧疚,但神色坚毅。深吸一口气,张宿雨挺直身子弯膝跪在床边,眼睛直视祈尚,傲然大气,丝毫没有一个下跪人的姿态:“安先生,学生来请罪了。”
  祈尚心中千思万结,纷扰烦躁,眼神复杂的看了眼跪在地上的女子,再偏头仰望横梁穿梭的屋顶,心情已不似昨晚那么激动和恼恨了。
  陈犹眠的事情她已经知道,昨晚张岑来过。张岑不愧是独霸一方的首富,七窍玲珑,长袖善舞,能说会道。昨晚一席长谈,张岑循循善诱,挖好一个又一个陷阱让她往里面跳,利弊关系全部盘算给她看,过去的,现在的,未来的,她都能扯出个所以然。她自知张岑是在设圈套,却还是毫无反抗的往里面钻,然后被张岑牢牢的拽在手心。
  这其中最大的弱点就是祈尚不敢暴露身份,就是这一点就被张岑拿来做足了文章。在她口中,自己和陈犹眠孤儿寡母在外流浪太不安全,尤其是陈犹眠的容貌,很容易招来祸事。祈尚听到此处喷火的看着张岑,怒道:祸事已经出了,还是你宝贝女儿干的!
  张岑接着对祈尚诱拐,诱拐的理由很让人无力和憋屈,那就是陈犹眠怀上孩子了。这好比一拳打在棉花上,白费力。祈尚听了两行清泪流了下来,看着张岑的眼睛全是愤恨。张岑沉默了,她自知自己女儿做了什么事,在面对祈尚时,即便知道祈尚不是陈犹眠的母亲,不论张岑说多少好话,也占不住理,自己女儿强的可是当朝唯一的世子啊……
  不过,打空头支票和坑蒙拐骗是张岑同志最拿手的活。祈尚这头软软的小白羊在张岑眼中,那就是被宰的对象。不宰白不宰,何况这么肥。张岑悲天悯人的向祈尚同志道歉,说自己教子无方祸害一方,说张宿雨鬼迷心窍畜生不如,说无颜面去面对列祖列宗,然后又声泪俱下的表达了对祈尚母子的歉意和悔恨,尤其是陈犹眠,张岑同志觉得活了大半辈子,第一次觉得这么对不起一个人。她就是千刀万剐,也不能弥补张宿雨对陈犹眠的伤害。
  泪眼汪汪的表演结束后,祈尚已经愣住了,她没想过这个精明能干,骄傲恃才,永远一副成竹在胸摸样的首富也会流露出这种表情。祈尚同志情绪稳定下来,开始仔细的听张岑同志的个人演讲。
  大致内容如下:张岑同志指天发誓,张宿雨此生唯娶安民一人,安民永远是正君之位。如违此誓,天打雷劈,断子绝孙,不得好死。张岑同志会让张宿雨同学考取功名的,然后光耀门楣,让安民同学做人人羡慕嫉妒的官家正君。再者,张宿雨娶了安民后,张家的财产划分一半给安民同学,成亲当天就划。
  祈尚听到此处,心中有说不出的滋味。陈犹眠是她心头肉,就跟自己的孩子一样,从来都把他护在手心里,看不得他吃丁点亏。就算是这次他任性闹脾气,离家出走,祈尚连训斥他的话都没说一句,撇开了公务,跟随他一起流落天涯。
  咋闻陈犹眠遇上了这么个事,祈尚简直心如刀绞,恨不得把张家所有的人都碎尸万段,挫骨扬灰。但是,张岑的话让她动摇了,在这个世界上,男子最幸福莫过于嫁一个如意妻主,万般对自己好。一个男子再好强些,也终究要找个好归宿,莫等红颜空老,寂寞白头。好比当年的林语卿,好比现今的帝后郑嵎,好比故去的名动天下的苍枳,那都是血淋淋的例子。
  京城的官家贵胄,纨绔子弟,都太过浮华和靠不住,那怕是陈犹眠心念念的那个人,都一再的让祈尚不安。她想要给陈犹眠最好的,让他这辈子都活的无忧无虑,幸福快乐。只是,这种梦想简直太奢侈了……生在郡王之家,皇族之后,又是当朝右相的亲弟弟,陈犹眠的婚姻,岂能是自己做主的。
  在张府混迹了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祈尚对张岑和张氏正君的恩爱看在眼里,嫉妒羡慕在心里。祈尚自问不能对一个男子放任到这个份上,她是个受官家思想禁锢的人,对待家人和朋友,始终存着一份疏离,见到上司要恭谨,遇见下属和平头百姓要有一份官威。所以,她永远感受不到那一份寻常人家的温暖,肩上的责任总是让她活得过于沉闷和压抑。所以,遇见纯如稚子,毫无心机的陈犹眠,她会付出一切感情,只求他好,并让自己的心有一个温暖的归属。
  可是张岑与张氏正君的相处模式完全打破了张岑的婚姻观。张氏正君的蛮横霸道,任性妄为在整个西临郡远近闻名,但是,却没人敢说张岑一句软骨或者惧夫的话,反而成了个被女人嫉妒,男人倾心的完美妻主。张岑的威名没有损失分毫,甚至在张氏正君的映衬下,愈加的让人对张岑存着一份惧意。
  有这样的父母,自然也能出这样的女儿。祈尚和张宿雨的接触不过一个月,却也能相信张岑打的保票一定是真的。哪怕不凭张岑做的榜样,光看张宿雨,就能料定她会是那样一个人,那就是认定了一件事一个人,就会一直走到底,绝不回头、放弃。张宿雨,是个讲信用有责任感的人。
  如果……陈犹眠嫁给张宿雨……祈尚转头静静的看着跪在地上的学生,即使疲惫如斯,仍旧淡定从容。诚恳恭敬,却不可抗拒。
  “你能给眠……民儿什么……”祈尚生出一种无助和空虚,她养了十几年的儿子就快变成人家的了,这种痛,就像是在心头剜了一块肉一样。
  “学生不才,即已决心和他过一辈子,那他永远是我张宿雨的人,必当爱他,怜他,惜他,护他,信他,绝不负他。枕头发尽千般愿,要休且待青山烂,水面上秤锤浮,只待半江彻底枯。白日参晨现,北斗回南面。休即未能休,且待三更见日头。”张宿雨一字一句,掷地有声,眼中澄澈纯粹,虔诚如信徒,坚定不移。
  祈尚有些唏嘘,这首诗来得过于沉重了吧:休即未能休,且待三更见日头。嘲笑的看着信口开河的张宿雨,她和犹眠才认识多久,这种喜欢,怕是只凭相貌吧。虽然她信得过张宿雨这个人,但是,谁又知道这份责任大于情感的婚姻能走多远。
  “民儿只不过是个相貌出众的孩子,总有一天色衰而爱迟,你的这种情爱,又能持续多久……女子的爱,来得太浅薄了……”祈尚自己也是女人,自然更清楚在这个女尊男卑的世界,张宿雨的话有多讥诮。
  “先生可知……知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生当共白首,死当长相思……”张宿雨神色有些迷蒙,看着祈尚,视线飘远,顿句道:“同衾同穴,此生不离!”
  祈尚刚张开的口一下子闭不住,微微有些颤抖,这等誓言真正的太过沉重,也太过浓烈。这个,就是要和犹眠共度一生的女子啊,遇到这样的人,真是一辈子的幸事。
  同衾同穴,此生不离。她也多想有个人能与她执手白头。
  “起来吧……我有些累了,你先出去吧。”祈尚说不出别的话,陈犹眠的事情,她依旧做不了主。即使陈犹眠任性离家,失了清白,怀了孩子,可他仍然是大商王朝唯一的世子,是右相的亲弟弟。他未来的良人,又岂是张宿雨这种身份的人高攀得起的。
  “……谢先生……”张宿雨起身,看了眼闭目皱眉的祈尚,心中开始不安定了。这条上天砸到她身上的情路,果然不好走。那么,这对母女到底是什么身份呢?
  莫怨情字重,无爱一身轻。可是这世上,又有几人能逃脱得了情之一字?爱过,才知情重……既然如此,安民,就让我们来尝试这份爱情吧。
  夫妻本是缘,善缘孽缘,无缘不合;
  子女皆是债,讨债还债,有债方来。
  你看,你都带着缘和债一起来找我了,我又岂能轻易放你走……

  几时缘偏浅

  第十七章
  张宿雨理不清这种感情,是爱,还是责任?难道就这么赔上一辈子?
  翻了翻手中的医术,张宿雨抬眼看着小火炉上闷焾的陶丕药罐,“咕咕”的水声,雾霭青岚的热气,还有浓郁的,让人脑袋发胀的药香。
  她什么都要亲力亲为。
  陈犹眠的态度不是很好,可以说是,一点都不好。那天和祈尚谈过之后,他看自己的目光,好比噬血吞肉一样,那已经不是一般的恨了。
  祈尚的身子好得差不多了,又开始重操旧业,一面给张宿雨上课,一面当着甩手掌柜,一面躲着张氏正君。
  张岑同志很忙,早出晚归,宵衣旰食。对女儿不冷不热,对女婿不理不管,对自家老公,却还是捧在手心里,每天都能在张府看见俩人腻歪肉麻的戏码。
  张氏正君每天都到陈犹眠那里报到,传授着他所谓的御妻大法。陈犹眠对这位彪悍的,老是脸皮很厚自称是自己爹爹的男人有些畏惧。为了躲避他的摧残,陈犹眠只好木呆呆的装小白,小心翼翼的避开其强大的气场。
  张氏正君并不气馁,换着花样调…教他的美人女婿。满肚子小九九的张氏正君怎么看不出来这小样是在跟自己装傻,不过,这并不重要,他有的是时间跟他耗,所谓有个成语叫——潜移默化。他就不信他拿不下这个从京城来的,小白兔一样的小公子。
  ……
  张宿雨推开房门,见陈犹眠正坐在藤椅上看书。
  经过这几天的调养,陈犹眠因着长达半年在外奔波而虚弱的身子,渐渐有了起色。如玉的脸颊上点着淡淡的红晕,让人挪不开眼。现在的他安静的半躺在那里,是一副闲散惬意的摸样,美好的如墨轻勒,跃然于画。
  只不过……咳咳,这是暴风雨来临的前兆。
  陈犹眠看见来人,“啪”的一声合上书,闭眼把头朝内一偏,眼不见心不烦。
  张宿雨端着药碗踱步到藤椅之前,轻声唤道:“该喝药了,这样你身子才好得快。”
  陈犹眠不吭声,没动静。
  张宿雨拈着勺子在药碗里轻轻搅动,有细细的水流之声,听得出药汁不甚浓稠。这药是一天比一天来得不那么难闻了,也不那么让人作呕。张宿雨舀了一勺,送到陈犹眠嘴边,道:“别闹脾气了,先喝药吧,今个的药应该没有苦味了,我可是不休不眠了三天才弄出来的。”
  在喝药这件事情上,陈犹眠从来采取不配合态度,而且相当倨傲。张宿雨想尽了办法也没能将自己亲手熬的药送一口进陈犹眠的嘴里。每次张宿雨劝他喝药,要么是一挥手打翻,要么泼她一身,情况严重的时候,直接不让她进门。
  打翻了就打翻了吧,张宿雨一言不发的回去接着熬,手艺一天比一天精。反正张府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钱,她决定就这么跟他耗着了。
  今天,这是多少碗了……一天三顿,张宿雨准时报到,每次都被打翻,然后过不了半个时辰又百折不挠的整装上阵,恭恭敬敬再送上一碗热腾腾的,然后再被打翻。这样算下来,抛开自己浪费的,该是有百来碗了吧。
  张宿雨看着白瓷勺子里盛着的淡青色药汁,清冽的没有让人犯恶的颜色,也没有刺鼻的味道,反而散发着淡淡的好闻的药香。这是她十来天的成果,连大夫都对她啧啧称赞,说是要收她做弟子,完全忘了此人乃地方第一霸。
  陈犹眠虽然闭了眼,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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