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宝书库 > 科幻未来电子书 > 穿越了去做个女侠 >

第50部分

穿越了去做个女侠-第50部分

小说: 穿越了去做个女侠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太阳快要落山了,一群小鸟要回家,它们一会排成个“N”字,一会排成个“B”字;小蚂蚁们也要回家,他们一会排成个“S”字,一会排成个“B”字……

“明珠,我们为什么一定要蹲在这?”云清俨然对这个不雅地姿势很抗拒。

“因为在别地地方,我实在编不出借口。”我用沾过水的细树枝沾起一只倒霉地过路蚂蚁,理由是它没交过路费。“你腿麻的话可以站起来活动一下。”话说,这种如厕似的接头方式我也不喜欢,可没有办法,形势所迫、条件有限,容不得我们在咖啡厅或公园里以看报纸的方式进行接洽。

“我们教中所有重要的信件之所以一律使用小篆书写,就是为防止被人莫非笔迹,至于这个人是谁,我想你现在应该很清楚了吧?”云清警觉地向周围张望了一圈,“你以后尽可能不要在他面前写一个字不知是我对知识的渴望太强烈,还是天生思维方式与大众不同,我听过云清的话后,最先反应到的不是自己那篇把莫言气个半死的无责任yy已经被凌霄看过了,而是无比崇拜的星星眼望着云清,“你们的教众太有才华了,不光识字,居然还都会写小篆……那你一定也会吧?”

云清不明就里地点点头。我很激动很激动地拉着他,央求他为我写首《李悦赋》,要求不高,只要比《洛神赋》稍稍高明一、两个档次就够。他知道自己才华有限,怕无法描绘出我的美好,于是很诚恳很诚恳地建议我去找曹子建或拎一兜金子砸司马相如去。

我对他年纪轻轻却不学无术表达了强烈惋惜,于此同时(炫)恍(书)然(网)想到,“可我写的东西已经被他看过了,怎么办?”

“自求多福吧。”

第九十二章 当小白成了红人2

 第九十二章 当小白成了红人2 “不要因为也许会改变,就不肯说那句美丽的誓言,不要因为也许会分离,就不敢求一次倾心的相遇。”我觉得背上一凉打了个寒颤,赶紧把笔搁下去关窗子。小时候我也曾是个爱得深沉的伤痕系文艺少女,席慕容的这句话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被我奉为经典,而今冷不丁一说怎么觉得凉飕飕?果然是被这低俗的社会风气带坏了。“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Y与D。”我撩了一下裙摆,虎虎生风地坐回到椅子上,继续我与YD无关的情痴行为。我拿过扇子,深呼吸一口,尽力让手不抖,然后下定决心将笔尖落下,竖着写出几个清秀并遒劲着的蝇头小楷“相思相知何日此此夜情”。我对自己的书法作品十分满意,不管趴在桌上看还是拎起来看,都别具韵味。

到时候莫言见了一定很高兴很感动,他一高兴一感动说不定就带我去看吴彦祖了呢。我心中暗自欣喜,猛摇小扇。忽闻外面一阵不紧不慢的敲门声,“明珠,现在方便吗?”

我一听是凌霄的声音,不敢怠慢,立刻以最快的速度、最恭敬的态度出现在他眼前,就差挥舞小手绢,说着“客官,里边请”扑向他不甚宽广的怀抱。我用团扇半遮着脸,微微低头,“这么晚了,请问表哥有什么事吗?”

“这是你写的?”凌霄好奇地拿过小扇,不自觉轻轻皱眉,随即摇头微笑,“明珠,你其实可以再练练的。”

想说我字丑就直接说嘛。这家伙还挺委婉。我把他让进房里,指着扔了满地的纸团,骄傲地说道。“其实我是真的练过的。”

他左手随意地搭在我刚坐过地椅子背上,右手食指有节奏地敲击着扇柄。眼睛盯着扇面但明显心思并不在这里,不知在想什么。

“明珠,你真的很喜欢莫言吗?”凌霄一扫往日的懒散,眼中顿时多了不同寻常地光彩,说话的语气也咄咄逼人起来。“如果我是你。就不会和那种来路不明地人在一起。”

他的骤然改变把我吓了一跳,条件反射的后退两步。。。等我冷静后,不禁有点恼怒起来,“只可惜,我不是你。”我把手臂松松的抱在胸前,侧过头用眼角看他,“我就喜欢他,我就喜欢和来路不明的人在一起。”我真想告诉他,大哥。我不是你表妹,和你比起来,还是莫言地来路稍微明一些。

凌霄大概从没想过那位传说中温柔、雅静、知书达理的小表妹会说出这么任性妄为甚至可以被称为不知廉耻的话。竟脱口而出,“你真的是左明珠吗?”

“不是。左明珠已经死了。站在你面前的是李悦。”

沉默使空气近乎凝滞,死寂的气氛折磨着我的神经。我大睁着眼睛。妄图从他看不出任何心思的脸上寻出些许蛛丝马迹。我想他并没明白我刚刚那句话的真正含义,否则这会我应该被他扼住喉咙了,但又着实猜不出他在琢磨什么。

为了打破这相视无言地尴尬,我走过去开了窗户。窗外湿冷的空气带来了泥土的味道,软软地、凉凉的,我茫然地望向夜空,细细聆听、感受着神秘地宁静。晚风阵阵袭来,有点像和缓而富有节奏感地呼吸。

“你和云清在院子里做什么?”

看来我们没留在房里是对的。“没什么,我叫他陪我看蚂蚁搬家。”我隐隐觉察到脸上透出了炙热感,忙把头探出窗外,指望凉风能让自己地紧张平复,“蚂蚁都搬到高处去了,今晚恐怕要下雨。“是啊,恐怕是要下雨了。”他呢喃着靠近我,“明珠,除了大哥和青枫,你就是我在这世上最亲近的人,我希望你能幸福……”

“嗯,等我见到莫言的。”

他目不转睛地盯着我,声音很轻柔,“为什么一定是他呢?”

“为什么不是他呢?”我同样轻柔但多了些试探性地问道,“你不喜欢他他没有回答,只是继续问道,“如果他离开你了呢?”

“那我就等他回来。”我开玩笑地笑道,“不管他去哪都一定会回到我身边,因为我是这世上最好的雌性动物,这一点他比我更清楚。”

凌霄一言不发,深褐色的眼珠透出沉思的光芒。长期的胡作非为、无法无天为他蒙上了一层桀骜不驯的光芒,剔除这后天形成的气质,其实他和他弟弟还是挺像的,英俊而瘦削,只不过他弟弟比较青涩稚嫩,他则更有力量、更成熟。我望着斜前方的镜子,端详着其中是我又不是我的影子,左明珠的纤细精致与她的表兄弟们还真有几分相似。

我思量再三,终于提出了那个在自己心头盘桓许久的问题,“青枫那么小,你们怎么舍得让他冒险呢?”

也许是我的语气太正经让他不太习惯,反正他想忍住不笑的努力失败了。“你还挺关心他,难怪他说你有时候像娘呢。”他花了不少时间才使自己从兴奋中稍微平静下来,“娘去世的时候,他年纪还小。难得他这么喜欢你,不如……”可能是我心中所想的“你BT,你们一家子都BT”又一不留神被写到脸上了,他连忙解释道,“我是说长嫂如母。”

“如果我能管你叫乖儿子,还能指使你帮我洗脚,我兴许会考虑一下。”我也忍不住笑了。“你还没回答我刚刚的问题呢。”

“我们起初也没想到他的行踪会那么快就被人发现。”凌霄解释道,“他虽然武功差些江湖经验也少,但比起我和大哥,还是他在外面活动更安全些。”凌霄在房里踱着步子,“想想你第一次见到他的情景,如果躺在那的是我,你和莫言会怎么做?也许你还会想都不想的救我,但莫言绝不会。”

“别把我想的那么好,说不定我见你风华正茂、体态匀称,一时心生恶念把持不住,就给你卖到肉铺了呢。”我仍然觉得他们让小弟弟冒险的行为不太好,可也不得不承认,年纪小也有年纪小的好处,至少大家不会太注意他,也不会太防备他。

我又问道,“这里为什么要叫碧微呢?”他抓过我的手,在手心赫然写下“避危”。

我们谈话间,窗外便稀里哗啦地响了起来。同样是细雨轻寒洒亭轩,如果在秋天,人们十有八九会觉得凄凄楚楚,可春天就不一样,即便是惆怅对愁肠也依旧会觉得有希望。于是,在充满希望的氛围下,我们展开了两个文艺青年的世纪性谈话,探讨内容很简单…………艺术与生活到底谁模仿了谁。

一开始我们俩壁垒分明。他坚称,我们之所以认为春天充满希望,是因为春季万物复苏,那些文人墨客亦是受此影响。我则与他相反,我的理由是,我们如今一看到杜鹃就把它当作忧愁的象【炫|书|网】征,可事实上这种小鸟很凶残跟忧愁一点关系也没有,我们之所以会对它产生这种错觉,完全是被传说和诗文忽悠了。但经过将近一个时辰的学术探讨,我们都开始倾向于对方原本的观点……

我们在发现这一趋势后,立即停止了讨论,都表示要躺床上,蒙住脑袋,重新思考。能把他侃晕,这让我很有成就感,春天,万物复苏,果然到处都洋溢着希望的色彩。照这样看来,就算他知道我不是左明珠也未必会把我怎么样,当然前提是我在能把他侃晕的前提下保证自己不晕。

在临走前,他忽然叮嘱我,不要把密道的事告诉云清。我刚要答应,忽然想起自己之前死不认账的坚定态度,又开始装傻。“你可知道今天那个姓赵的来干什么?”凌霄问道。

“应该不是倾慕我才貌双全吧。”

“他是来打听云清他师父和师兄弟的事。”

“你怎么回答?”

“我一口咬定,什么都不知道。”他都跨出门了,又转过头对我坏笑,“和你学的。”

我有预感,我终于要红了……去图书馆借书写论文去咯!!我真的好想太监了它(指毕业论文)!!

第九十三章 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1

 第九十三章 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1 在之后的几天,又陆续有人来打听魔教流血事件。不管别人怎么问,凌霄只有“不知道”三字作答。当然如果这么轻易就能被打发掉也就不是老狐狸了,于是他们开始在我身上下功夫。哼,你们以为胭脂香粉、新衣服就能打动我吗?做梦!你们看我的脸,很像叛徒吗?开玩笑呢,这点东西就想叫我背叛组织,最起码再加文武双全、家财万贯的美男子五百名!

可怜的云清一直很不开心,尤其是见到这些人后,我想一定又勾起他对故人的怀念了吧。为了哄他高兴,我没事就画些可爱的小图,前天是小龙人,昨天是阿拉蕾,今天我准备画蓝皮鼠和大脸猫。我哼唱着“世上有我就有你,唧唧唧唧唧唧;我们永远不分离,喵咪咪喵咪咪喵咪咪”拿出文房四宝,满怀纯洁的热情勾勒出这段跨越种族的爱。可当我献宝一样拿到他眼前,他却笑得无比勉强。

我想大概男人对这种可爱的形象都不怎么萌吧。想想男人喜欢什么?H漫里的大奶妹貌似很受男同学欢迎,可我不会画,我最大尺度也就是在作业本上临摹个《万有引力》而已。最后思来想去,我抓起一根最粗的笔,拿上墨盒,决定在院子的墙壁上涂一幅具有文艺复兴风格的名龟4互攻图。就在我茁壮健美的拉斐尔即将完稿之际,一个不懂欣赏,对力与美完全没有爱的人夺过了我描绘理想的工具。

凌霄愤慨地责备我,说我磨秃了他昂贵的笔、浪费了他上好的墨,更令他无法容忍地是,我居然弄脏他的墙壁……我争辩说,这是艺术。结果话未说完就被拖死狗一样拖走了。没错,就是这个家伙,他毁了我一个做神笔马良的机会!

于是在吃午饭。这个合家欢乐地时刻,我却被迫饿着肚子擦墙。

“还是吃完再擦吧。”云清很好心地为我求情。。。

“不行。不擦干净不许吃饭。”凌霄愤怒地嘟囔道,“画什么不好非要画王

我饿得头晕眼花,作哀求状,“这不是王八,这是神龟。”

“管你什么神龟还是王八。反正不擦干净你就没饭吃。”

不知是凌霄风流债欠的太多心中有愧,还是男人普遍都对乌龟这种可爱地小动物怀有复杂的感情,反正我不太能理解,我觉得我画的神龟挺好挺传神的,为什么就得不到大家的欣赏呢?

吃饱喝足地一只大摇大摆去睡午觉了,可怜我肚子里还在唱空城计。好心的云清拿了抹布又多端出盆清水帮我一起擦,顺便趁机八卦加情报交流,“你不觉得他有点怪?”

“他天天都怪,又不是刚从今天开始。”我以为云清是为凌霄逼我擦乌龟的事抱不平。

“我不是说这个。”云清往我身边靠了靠,“他从不提大公子的事,你没发现吗?”

“嗯。你一说好像是这样。”我低声问道,“他们小时候的事你知道多少?”

云清清咳一声。洋洋洒洒开始表达他对“雏凤新声”的期待。说到激动处连音量都跟着提高,吓得我一个劲的“嘘嘘”。不知道还以为在把孩子撒水。初步鉴定,此君乃凤粉一枚。都说粉丝是盲目的,群众诚不欺余。虽然这孩子一直在跑题,光顾着回忆他似魔似幻的鸣凤公子,完全忘记了我问地是他们兄弟之间的JQ,不过我也没打断他,我犯花痴的时候貌似也这副德性,可以理解。

可当他说到小时候偶尔和心仪地大公子一起读书时的情景,我终于不厚道地喷了。他居然用“意气风发、激扬文字”来形容当时地情景……那时候鸣凤十二、三岁,他连十岁都不到,我刚婉转表达了对两只小小正太地疑惑,就立即招来白眼暗器劈头盖脸的袭击。

我左手掩面,认输了。也许人家早熟,小小年纪就有远大理想,不像我整天沉迷于小神龙俱乐部什么都不关心。(我认为主要是因为他们没有小神龙俱乐部可关注,否则他们地心思也会集中到《夜行神龙》之流上)

“请您继续八。”真受不了他,挺大一只男淫了,怎么说起小屁孩时代读书、写字、闲扯淡的破事来还那么热情洋溢?难道太子爷真的特别有魅力,或者大腿特别粗壮好抱?我深情款款地望着他,不知不觉间有些出神。

“你有没有听我说话?!”云清话语中带着些许恼怒。

“对不起,你刚说什么?”我不好意思的笑道,“先问你个问题,你多久没洗过手了?”我对彪悍太子党的忠贞程度非常好奇。

“吃饭前刚洗过,怎么了?”

“哦,没什么,以为小时候大表哥在和你读书时不小心碰了你的手,于是你直到现在都没舍得洗过。”我见他要拿抹布给我擦脸,忙捂脸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