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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部分

欢聚一唐-第38部分

小说: 欢聚一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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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越来越美,也越来越厉害。无论是刺史还是王爷,甚至是皇上和皇后,她都不放在眼里。她的精灵古怪,调皮任性,无时无刻不在给我惊喜。她在听我念古文时的窘迫,在面对强权时的不羁,在高兴时的嬉笑,都让我深深记住。从扬州到京城,我看到她一步步的成长。她的生意越做越大,已经快到了和我们家平齐的地步,但我不介意。我知道她喜欢赚钱,喜欢热闹,那是因为她害怕失去,害怕失败。这一切我都知道。

我也很害怕失去。所以当我看到她和李隆基一起飞天时,看到两个人亲密无间、耳鬓厮磨的样子,我的心,真的快要碎了。我一直不知到什么叫心疼,就算是我在为她挥金如土的时候,我的心也是甜的。可是,当我在向她提出求婚而被她拒绝的时候,我的心终于开始疼了,很厉害的疼。

应该开心的地带你给的全是空白,一个人假日发呆找不到人陪我看海,我在幸福的门外却一直都进不来,你累积给的伤害我是真的很难释怀。终于看开爱回不来而我总是太晚明白,最后才把话说开希望自己留下来;终于看开爱回不来我们面前太多阻碍,我的手却放不开宁愿没出息也不想离开。你总是要我乖慢慢计划将来,我的眼泪却一直掉下来,过去怎么交代你该给的信赖,被你亲手缓缓推入悬崖。从我脸上的苍白看到记忆慢下来,过去甜蜜在倒带只是感觉已经不在,而我对你的期待被你一次次摔坏,已经碎成太多块要怎么拼凑跟重来。

后来,我在敦煌莫高窟留下了她的音容笑貌,她的故事传奇。我的记性越来越差,已经快记不得她的样子,所以我必须把那留下来,一点也不少地留下来。

当我在墙上书写时,我又看到了那道疤,那道磨玉时留下的疤。那是块好玉,完美无瑕,就好像她。那是我们在扬州寻找夜光花时我无意中得到的。那个不小心的意外,那一次的接触,成了我终生难忘的事。所以我要把玉送给她,我也要她记住那一天,可是……

也许,真的是我太自作多情了,她与李隆基本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有了他,她一定会过得很快乐,很幸福。爱,真的没必要在一起,只要她快乐了,那么,就好了。

我从不相信缘分,真的。

我见多了那些所谓的名门佳媛,才女奇女,她们都是千篇一律的。漂亮,温顺,知书达理,唯唯诺诺。我讨厌这种女人,可我,也只遇到这种女人。哦,除了她。

第一次见到香婷时,她穿的真是好奇怪,但我却看到了另一种古典美。她无助害羞的眼神让我觉得怜爱,让我有一种想冲上去保护她的感觉。她的身子很轻,但又不像那些无病呻吟的大小姐。欲推还走,却让我不舍。于是,我信了缘。

缘,真的妙不可言。没想到我会在恩师的府上与她再次邂逅。轻灵的声音不然丝毫浊气,澄然秋潭,皎然月结,轰然山涛,悠然深谷。歌词奇妙而轻快。令人充满遐想。我不禁叫了她一句,结果,她如受惊的小鹿,竟滑入了水中。我情急之下扶住了她,却又陷入了她那双慧眼,再也无法自拔。

之后,我便找尽各种理由要与她在一起,接近她。嬉笑打闹,游戏人间,我们在一次次的接触中越来越近。我发现我真的离不开她了,她就像一轮明月,照亮了我这一片黑夜。我不希望她对别的男人好,我这是怎么了?还吃起了凤凰姑娘的醋?

终于,她成了我的妻子,可我这时才发现,我有多么得不了解她。她会为了我而上花船唱歌,会为了我而喝下一坛子酒然后落水,她甚至还会休夫!天哪,我娶的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子?用情专一,性格刚烈,我终于明白恩师为什么要认她做义女。她的确是一个天下无双的好女子。

后来,她失踪了。这一失踪就是好{炫&书&网久,长得就快要让我觉得天荒地老了。原来,爱一个人是这么辛苦的事!但是为了她,再大的辛苦我也愿意承受。只为了那个爱字。

父亲常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只要有了功名,什么样的佳姝没有。我一直都很相信父亲的话,因为他是宰相,他不会骗我的。可是,当我遇上她,一切都不一样了。

那是,王捕头正在盘问她的一个姐妹,一个比男子还要聪慧三分的女神探。而她,伶牙俐齿,三言两语就把一向粗声粗气的王捕头说得哑口无言。那一刻,我真的是被她迷住了,以为自己是真的遇上了颜如玉。她的一颦一语如此温柔妖娇,令我陶醉。

她很会说话,虽然我知道她的有些话未必是真的,可我宁愿相信,宁愿选择去帮助她,为只为可以与她在一起。可我没有想到的是,她根本就不是颜如玉,而是……

我万万没有想到,她会用血无名送出来的店来做生意。这样一来她就是商人了,是大唐朝中地位最低的一类人,从小我父亲就跟我说过,商,乃世间最轻贱之业。她怎么会去选择做这一行炫……書∧網?而我更没想到的是,她竟可以在很短的时间里在西京站住脚跟,并打通了各种关系网,成为一时之人物。可这时,我还没有意识到,其实我与她,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

后来我再见到她,就变得异常艰难。她好像在躲着我,不愿意见我。父亲得知后,将我臭骂了一顿,我才明白,我们的身份如此悬殊,简直就是云泥异路。我是朝廷命官,她是商家女,我问什么要被她玩弄于股掌之间?可我将一切都与她说明了以后,我就后悔了,因为我分明看到了她眼中的泪水。我伤害了她,伤害了她的心,可她有没有想过,她一次次地拒而不见,又伤害了我有多深。当她依然甩开我的手,绝尘而去时,我已明白,这一切都已经无法挽回了。于是,她是她,我是我,一切成陌路。我们变成了世上最熟悉的陌生人,今后各自曲折各自悲哀。而这一切的一切,都只怪我太自作多情,只怪我爱你爱得那么汹涌爱得那么深,于是梦醒了搁浅了沉默了挥手了,却回不了神。如果当初在交会时能忍住了激动的灵魂,也许今夜我不会让自己在思念里沉沦。如今,曾经朗朗星空渐渐阴霾,心碎离开转身回到最初荒凉里等待,等待是否可以再找个人填我心中空白,让你成为我的回忆。

我从来不知道有谁可以陪伴我一生。

十岁以前,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离我而去;十岁以后,拜师学艺,不过五年时间,我就当兵去了。从最初的游击将军,到苏无名大人身边的总捕头,一直到当朝宰辅狄公,也就是我义父的护卫长,朝廷的正三品将军。我遇到了太多的人,太多的事。可没有一个人能一直在我身边。到最后,当义父也去世时,我才意识到,也许我这一生,唯一能陪伴我的,也只有我手中的刀与剑了。于是,我辞去了职务,浪迹天涯,成了一名又不。直到那一年……

那一年,我去给义父拜祭,顺便抓了一些盗贼准备去换些赏银。半路上,一个风风火火的人骑马从我的身边跑过,冲撞了那些贼寇,令其中一人逃脱。我原以为她是故意的,立刻挺剑相杀。说实在的,她的武功还不错,有些招式我甚至都不认识,可是我知道她不是我的对手。不过,她还是从我的剑下逃生了。没有人可以从我的剑下逃脱,而她,是一个女子。我从不妄杀一个女子,可她却跟我较上了劲儿,叽叽喳喳在我耳边不停地聒噪,简直就像个麻雀。后来,我认识了她,她是姚崇大人派来与我送信的,她的名字叫凤凰姒风,一个很奇怪的名字,就像她的人一样奇怪。

我曾嘲笑她,就这样还敢叫朱雀,还不如叫麻雀,她却与我狡辩,弄得自己语无伦次,让我,忍俊不禁。那一刻,我心中的一块很柔软的地方,被她触及到了。天哪,我居然笑了!我这是怎么回事?要知道,自从义父死后,我就没怎么笑过。义父生前说我待人太过冷淡,令人望之生畏,可今天,我怎么会被一个女子逗笑呢?而接下来的事,连我自己都没明白,我怎么会那样亲密地叫她,好像我与她很早就认识了一样。不会的,我们每天都在与不同的人擦肩而过,谁有能肯定你身边的人就是你要找的人呢?她也许也就只是一个匆匆的过客,没有什么。

回京后,我应姚大人之邀,重新做回了我的大将军,帮张大人助太子登基。之后,我就再也没见过她了。原以为我与她的交集也就仅仅那么一次。可是,我错了,世界上总有许多巧合,两条平行线也会有交会的一天,当我认定一份缘分已经结束的时候,它也就意味着另一段缘份的开始。

一年之后,诸事平定。一日,我在街市上闲逛,正逢一家新店开张。在一片漫天花雨中,我又看到了她。此时的她已不再是男子装束,而是盛装如仙女般从天而降,在一段新奇的音乐中,翩翩起舞。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我从没想过我的心上还会留下这样一个曼妙的身影,而且,再未消失。

之后,无论是骑马射箭,还是冬日玩雪,无论是飞天闯宫,还是力震外邦,都让我一次次地记住她。她到底还有多少地方值得我去了解,去发掘?在她的几个姐妹中,她是最孤独的,可当她姐妹出事时,她一定会挺身而出,就算对手比她强上千倍百倍,她也绝不会退缩。这样一个有情有意的女子,上天为何还要那样残忍,让她遭受那样大的伤害?在那个冬夜,最怕冷的她一身单衣,头发蓬乱,孤独地走在大街上。见到我时,她嘴角上的那一抹殷红让我第二次有了难过的感觉,而第一次,是在面对义父的离去。我知道,这种感觉是叫伤心,是叫不舍。她那轻如蝉翼的身体,被我紧紧拥在怀里,希望我的体温可以给她一份温暖,希望我的身体可以成为保护她的围墙。拥有并不代表永恒,珍惜是最好的方法。我要珍惜她。一个人在你的一生中,遇见一个懂得用心爱你或是遇见一个值得你用心去爱的人,是幸福的,拥有往往不是最好,因而也不会懂得珍惜,也许这个时候,守护比拥有更好。

可是,我依然没有守护好她,我依旧伤害了她。也许因为一些不可预知的变故,相爱的人会被分开,但真正的爱是不会消失的,它仍然以另一种方式存在着。就算是大漠中有吃人的黄沙,就算我身上有再多的病痛,我也要找到她。因为我不愿意在看到她眼中的泪水。生死无悔,全为有你,这是她的心意。她曾说过,她不同意我司我就永远也不能死,可是风儿,我又何尝不是这样想的呢?现在,我终于明白,真正可以陪伴我的不是冰冷的刀剑,而是你那颗热情如火的心。只有你会为我的安危着想,只有你才会为我事事做得周全,也只有你会对我不离不弃。值得万幸的是,我没有辜负你,我终于将爱说出了口。喜欢就要说出来,因为人和人是那么容易在人群中失之交臂。世界上最珍贵的,不是“得不到”和“已失去”,而是现在能把握得幸福,而我,就抓住了这份幸福,你也成了我的妻子。风儿,我答应你,我这一生一世都会为你而活,你就是我生命中的一切。勿失勿忘,不离不弃。

这一生,都是在由女人左右。

从我出世后,我就活在母后的监视下,没有人会想到堂堂太子会像犯人一样被发配远方。虽然后来经过一场血雨腥风,我小心翼翼地坐上了宝座,但这并不代表结束。春天来了,说明冬天还未走远。那些最终会把你陷进去的东西,一开始感觉总是很舒服的如果某人想把你重重的摔在地上,他要做的第一个动作是把你高高举起,就好比太平公主。当初为了我登上皇位,她好像也没少出过力;还有韦后,那个曾经与我共患难的妻子,也曾不止一次想要我的命。我原以为世间女人皆不可信,都是表里不一的毒蛇,唯有她。

司徒慧容,她从不与我作假,有什么就说什么。第一次见面,她撞到了我。虽然当时她把我骂了个狗血淋头,但还是向我道歉,让我看到了她眼中的那一份真诚。从那一刻开始,我心中又多了这么一个女人。没有人能失去他从来没有过的东西,任何事只要现在开始就没有所谓太迟,太迟的是那些只晓得后悔不知如何把握的人。所以,我不后悔我这么迟才遇到她。生命中,不断的有人离开或进入,于是,看见的,看不见了;记住的,遗忘了。生命中,不断的有人得到和失落,于是,看不见的,看见了;遗忘的,记住了,然而,看不见的,是不是就等于不存在?记住的,是不是永远都不会消失?

她并没有消失,至少没有在我心底消失。她不像别的人,对我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就算她知道我是皇帝,是九五之尊,她也从未给我搞过什么特殊待遇。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她单纯的就像一张白纸,没有防人之心,也没有害人之心。为了我,她不惜得罪自家姐妹;'炫。书'为了我,她敢凭一己之力与韦后那样的女人斗争。不要再说爱不需要理由;只是爱到了深处已经忘了当初爱的理由。幸福在事物的吟味里,而不在事物的本身。你能得到幸福,是因为你,有了自己喜欢的东西,而不是你有了别人认为好的东西。我想,我的幸福,大概就是有了她这么一位红颜知己吧!

于是,我也决定放手一搏,把所有都放弃了。玉玺也不要了,圣旨也不顾了,只要能救她,把我的一切取走都可以,包括我的生命。人总是要慢慢长大;在伤痛中一点点成熟;这样的事情在青春成长过程中过于司空见惯;认识一个人不是太容易的事;而确定一生的爱情更是不容易。有一些爱情在开始时疼得一下子死去;要比错误进行到很久以后再发生要幸运得多。也许这就是真爱;经历了多少坎坷;多少曲折;其实内心里不舍得还是最初的那个人。有一些爱情就在粉碎那一刹开始,有些人就在失去那一刻才变得重要。假死也好,真死也罢,只要能救她……

皇天不负有心人,现在我终于和她在一起了。金鼎呈祥龙香结彩,银台报喜风烛生花。就这样,我苦难的前半生让这个女人帮我了结了。爱,很平常;相爱,颇少见。爱是一条法规,相爱是一种偶然。前半生的我,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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