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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凤舞大清-第15部分

小说: 凤舞大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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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算找到你了,一大清早就四处乱跑。”九阿哥一边跃下马儿一边嘀咕着抱怨。

“我又不是你的腰带,你一大清早找什么找?”哼!第三者,破坏我和大自然的亲密接触。

他立即东施效颦似的捧着心口嬉皮笑脸道:“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凤飞翩翩兮,四海求凰;无奈佳人兮,不在东墙;张弦代语兮,欲述衷肠;何日见许兮,慰我彷徨;愿言配德兮,携手相将;不得於飞兮,使我沦亡……”

我红着脸打断了他:“九阿哥今后别再说这些暧昧的话了!奴婢不爱听!”

“究竟是怎么了,从那天起就一直对我不冷不热的,我做错什么了吗?”老九疑惑的走过来盯住我。

我摇了摇头,怎么说呢,难道告诉他,在错误的时空遇见了对的人,是一声叹息;在错误的时空遇见了错的人,则是一场幻灭,既然缘起是劫,缘灭是殇,无论对错都难逃黯然神伤,倒不如一开始就掐灭掉这萌芽的火光。

“为什么叫秋弥?”转移话题方为上策。

“左传》里把春猎叫“搜”、夏猎叫“苗”、秋猎叫“狝”、冬猎叫“狩”。所以人们就沿用了下来,你……”

“那木兰又是何意?”赶紧打断。

“木兰在满语中是‘哨鹿’之意,围猎的队伍在黎明前藏于密林,头戴鹿角身披鹿皮,吹起桦皮长哨模仿鹿鸣呦呦,引诱鹿群进伏击圈再将其合围,合围后齐声呼‘吗尔噶’,然后拥黄纛的中军缓至,高呼‘玛喇哈(围毕意)’,待皇阿玛发了第一箭后,皇子大臣、蒙古王公们便入围驰骋,各显身手。到那时,矢离弦、剑出鞘,战马啸啸,旌旗猎猎,身飞逐走,酣畅淋漓。”

感觉有点暴虐,不禁颦眉道:“倘若每年都如此,那鹿群岂不要绝种了。”

“不会的,木兰围场共划分为七十二围,每年轮番使用其中十二围,所以每围都有五年时间用来休养生息,又怎会绝种?”九阿哥边说边从腰间取出一物件递给我道:“你向来喜欢到处乱跑,围场又时有猛兽出没,这把雌的‘七雷连珠铳’送给你防身用。喏,这儿是保险绳圈,防止走火的,用时把它用力拔掉就可以了。”

“雌的?那雄的呢?”老九还挺幽默的嘛。

“七雷连珠铳’本造了一对,雌的送你防身,雄的可是要用来救一位英才的。”九阿哥的神情凝重起来:“董鄂,今日的围猎我定要拔得头筹,再趁皇阿玛高兴时为戴梓讨情。”

戴梓!戴梓冤案和‘马嘎尔尼’外交事件!他不正是近代史上两大令国人扼腕事件中的主角之一吗?他,杰出的军械天才,‘子母炮’的缔造者,在二征噶尔丹的昭莫多战役中子母炮曾以三炮堕敌营,神威大显。后来有荷兰使臣以一种称为蟠肠鸟枪的火器夸耀于康熙,于是戴梓奉命仿造十只反赠其带回国,令荷兰使臣是瞠目结舌,心服口服。戴梓还研制出了“连珠火铳”,可连续发射弹丸28枚,其构造原理和使用方法,算得上是现代机关枪的‘鼻祖’。戴梓本打算将‘连珠火铳’的制造图纸献给康熙,但是夜他做了一个怪梦,梦中人斥责他说,上天有好生之德,若将此器献上使其‘流布人间’,他的子孙必遭报应。戴梓醒后感到害怕,遂作罢,仅将唯一一件实验成品窖藏。事修而谤兴,德高而毁来,这样一位天才竟被人诬陷‘私通东洋’,被康熙皇帝流放至东北铁岭最后郁郁而终!而‘马嘎尔尼’外交事件,则是在乾隆80寿辰,英王乔治三世派遣特使马嘎尔尼带着科学仪器、军械模型、乐器钟表等工业产品前来贺寿,要求通商,乾隆诏谕说:“天朝抚有四海,惟励精图治,办理政务,珍奇异宝,并不贵重。”不仅拒人千里,更可悲的是把当时最先进的工业产品视为“奇技淫巧”,予以鄙薄,夜郎自大和闭关锁国的膨胀心态决定了后来国家一步步的滑向崩溃。

如今,九阿哥竟要为戴梓奋力一搏,我不禁又惊又喜,又忧又怕,倘若成了,历史不就被改写了吗?“你,为什么要救他?”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在激动的颤抖。

“戴梓曾担任翰林院侍讲,入值南书房,我认识的第一张工程图纸是他抱着我教会的,我曾亲手抚摩过那被皇阿玛赐名为‘威武将军’、下旨永久珍藏的子母炮,上面还刻着制造者的名字——戴梓。小时侯曾央求他把窖藏的‘连珠火铳’带给我看一眼,可宫门森严,哪里带的进来?我撒着泼的赌气,他却笑呵呵的给我讲解起原理来,还约定等我长大可以出宫时去他家赏玩。可惜还没等我……他就……”声音有点哽咽了。

“可以对我讲讲原理吗?”我赶紧引着他转换思路。

“连珠铳形若琵琶,火药和弹丸皆装于铳背仓内,以机轮控制,其铳机有二,“相衔如牝牡”;当扳动第一个铳机时,火药和弹丸自动落于铳膛,与此同时,第二个铳机随之而动,撞击火石发火点燃火药,发出强大气流向前将弹丸推出铳管,如此循环不止,一次可连续发射二十八发。董鄂,这一对“七雷连珠铳’便是依此原理,但我等耗时耗力那么久方造出的成品,却只能连发七枚便必须废弃掉原枪管更换上新的,否则枪管因热变形便会引发意外,即使如此,也算当今最好的枪械了,今儿我就要用这件宝贝令皇阿玛记起咱们大清国还有一位戴梓,他曾为父亲的离世而哭瞎了一只眼睛,他曾变卖家当以赈济背井离乡的灾民,这样的人怎么可能叛国?他是被冤枉的!”

远处传来了集合的号角,是出发的时候了,胤禟飞身上马,他回头看向我,眸子清澈如草原的湖水,不染一丝尘埃。“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 安得猛士兮守四方……”我不禁向前跑了过去,清唱起大风歌,他微微一笑,双腿一夹,马儿撕鸣一声,扬鬃疾奔,留下一串激越的蹄音……

围猎完毕后会是盛大的满蒙会宴,明明知道不可能回的那么早,可我的心却一直悬在嗓子眼儿,到后来太阳穴也突突的跳了起来,几回都神经质的把风声误以为是归来的马蹄声,这样捕风捉影了好几次,我终于垂头丧气的回到了嘉彤和我共同的帐篷。

走到帐篷门外,却听见……“皇阿玛真的把额娘全忘了吗?”是嘉彤的声音。

“黄花寂寞金樽满,都是人间不了情,可惜咱们的皇阿玛,他的不了情实在太多,多到他相见不如不见,怀念不如不念了罢。”是十三恨恨的声音。

天哪!我捂着嘴巴,今天是敏妃的一周年忌日啊,在这样的特殊日子,我竟然没有陪陪嘉彤,真是……只是,那个曾用喜挑揭开敏妃红盖头的男子此时又在做什么呢?催马扬鞭,挽弓疾射?推杯换盏,谈笑风生?此时他的心底,可有一点怀念的影子;此刻他的笑容里,可有一丝旖旎的回忆?毕竟这位女子曾为他诞下三位子女,毕竟这位女子,在韶华最美的时候消逝……时光容易把人抛啊!情足以令人忘却时间,但时间,又何尝不能令人忘情呢?

掀帘进去,见两兄妹都眼圈红红的,我一咬牙一跺脚,慷慨的把自己从惠妃那里讨来的一小小坛桂花陈酿取了出来,又找来三个杯子,“杯中乾坤大,壶里日月长,来,咱们喝酒!三杯始通自然,一醉终解千愁!”

你一杯,我一杯,喝的脸上红霞飞,“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哀吾生之须臾,羡长江之无穷;挟飞仙以遨游,抱明月而长终……”十三开始敲着节拍吟唱。

“君恩如水向东流,得宠忧移失宠愁……为何三万六千日,半是悲哀半是愁……”嘉彤酒量浅,开始胡言乱语了。

“天桂为浆泉做醴,玉液金黄冽生香;氤氲天成熏明月,物我两忘醉潇湘。”我也模仿起诗仙太白,酒后做打油诗一首……

睁开眼睛打算再给大家满上,却发现竟找不到那一小小坛桂花陈酿了,有人把酒坛递了过来替我满上,我顺着酒坛向上望去,倏的,酒醒了一半,好象是四阿哥……再一瞧,登时全清醒了,没错,正是四阿哥!

第三十章 暴雨惊雷亦如磐

“四哥,你也没去参加满蒙会宴吗?怎么……”十三愕然。

“今儿是敏妃娘娘的忌日,行围完后四处找不到你,我猜多半是来找嘉彤了,便也寻着过来了,十三弟,不要怪咱皇阿玛,家国天下,乾坤社稷,他心里委实装着太多的东西,但四哥相信,在皇阿玛心里一定有敏妃娘娘的身影,即使他记不得这个特定的日子,但也许就在某个不经意的时刻,他会突然忆起,在他生命里,曾经出现过一位人为秋水玉为神的美好女子。”

十三不禁虎目蕴泪,只唤了一声四哥,便咽住了。

我也险些掉下泪来,谁会是谁的过客?谁又是谁的归人……

“菀葶,咱们把蜜酒也喝了吧。” 嘉彤开始算计起我的蜜酒了。可我有些舍不得,这次将近两万人的队伍浩浩荡荡的从京城开拔至木兰围场,随行的医生是少不了的,于是我一得空便去扎堆儿,其中有位叫赵启的兽医,每天都忙的要命,我便常跟去观摩古代兽医的工作实况,甚至有时帮他打打下手,原来他还是那位负责西六宫医药的齐佳姑姑的外甥,宫里的兽医们往往分别负责鹰房、狗房、养牲处和上驷院(宫里养御马的场所),他隶属于上驷院,一来二往熟了起来,赵启便慷慨的送了一小坛据说是祖传秘方酿出的蜜酒给我,那蜜酒冰鲜甜濡,馥润髓滑,如山涧幽泉,如晨曦薄雾,如月色下暗香浮动的微醺……真真妙不可言也!于是,我便珍藏起来了,打算带回去请苏麻喇姑尝尝……唉,这可如何是好呢?

“看不出董鄂格格还喜好上了杯中之物。”老四不咸不淡的开了尊口,oh, my god,他不会打算在我脸上写下‘好酒贪杯’四个字吧,我赶紧哭脸人装做笑脸人道:“呃……四爷有所不知,女子与酒,有着难分难离的默契。呃……”只能绞尽脑汁的瞎掰了:“对了,江南人家一旦有女儿出世,便会埋下一坛好酒名曰‘女儿红’,待到女儿出嫁时,再取出同饮,所以有首歌是这样的:在人生的第一个秋,爹娘为我埋下一个梦,女儿红需要酿上多久,才能迎来那幸福的时候。可是,倘若那家的女儿早谢在未嫁时,此酒便唤做花雕(凋)。所以,生之始与酒同埋,生之欢与酒同启,生之苦与酒同靡,生之殁与酒同去,女人和酒,有着天然的神识感应与情感共鸣。”命题证明完毕,舒了一口气。

“十三哥,我也要女儿红!还有锦云!还有菀葶!”小醉鬼开始胡搅蛮缠了。

十三挠了挠脑袋:“行!回去后,十三哥一定给你们一人埋一大坛。”

“现在就埋!”嘉彤的酒品还真是……

“蜜酒可不能长期储存的,否则就坏了,要埋也只能埋白玉腴或是竹叶青之类的。”赶紧为自己心爱的蜜酒撇清。

“四哥,我好象记得你那儿有白玉腴,是吧?”十三开始算计起老四来。

“高福儿,去,到爷帐篷里取三坛白玉腴过来。”老四当即吩咐了下去,又道:“埋在哪儿好呢?”

十三思量了一会儿,慎重决策道:“康熙三十四年秋弥时,额娘和我也有跟来随驾,我记得当时是在第十三个围场,我亲手射死了一匹狼。”

“是,当时你还不满十岁,我记得皇阿玛特别奖励了一把黄金匕给他的十三儿。”老四接口道。

“对啊,当时我可高兴了,散围后还硬要四哥举着我在围场里最大的那棵白桦上,用黄金匕重重刻下了‘十三郎猎狼’五个字。”

“行,咱们就去那儿。”不知为什么,老四对十三总是宠溺而慷慨的。

可是……按照老九教我的算法,康熙三十四年使用过的围场要到康熙四十年才会再次使用,也就是说,十三号围场里的飞禽走兽已经休养生息了四年多了,该不会有什么危 3ǔωω。cōm险吧……

四人三骑(十三和嘉彤同乘一骑),外加一条剽悍凶猛的藏獒,出发了。那藏獒是老四亲手养大的,因为獒乃狗中之王,我对那獒是又害怕又好奇,老四见我好几次想骑马靠近它却又中途讪讪退回来的畏缩劲儿,便唤道:“默,挪!”那藏獒便听话的从其左侧移到了右侧,这样我便能无阻碍的观察了,它吻短鼻宽,舌大唇厚,体形可以和一头牛犊媲美,头颅庞大,黑亮茂密的鬃毛长而蓬松,象极了一头刚刚成年的雄师,双目如炬,煞气十足。

不禁想起俗话说的‘九犬成一獒 一獒抵三狼’,便忍不住问道:“奴婢曾听说养獒的法子。血统优良的母獒一窝产下九条小犬,把九犬关入地窖里不给吃喝,让它们自相残杀最后活下来的唯一一只就是獒。四爷是这样养的吗?”

“你只说对了前半部分,9只小犬中存活的那只此时只能称做‘獒犬’,然后需在院落里挖一大坑,将小獒犬放入其中,每日用鲜狼肉吊在其勉强够到的地方,久之,小獒犬善跃,6个月后,改用活狼吊喂,再月余,改用活狼投喂,獒在坑内与狼战毕才能食之……这样,一年过后,獒犬自坑内放出,吼声如狮,体壮似牛,双眼如电,杀气腾腾,只听从自己主人的吩咐,对陌生人有近乎本能的强烈敌意,这时的它,才叫做獒。”

本朝掀起血雨腥风的九子夺嫡猛然间涌入了大脑,忍不住怒道:“这太残忍了!太痛苦了,它愿意吗?它内心一定想做犬不想做獒!”

老四冷道:“这是它的命,不成獒便成仁!所以獒足以与猛兽抗衡,是惟一能使恶狼胆寒的犬类。一只獒足以杀死一头金钱豹,三只獒能把壮年的人熊活活撕扯成碎片!獒形如狮、体似虎、威猛高贵、铮铮傲骨、一生只忠诚自己的主人。所以海中龙王,鸟类鹰王,犬中獒王,千金易得,一獒难求。”

泪水夺眶而出:“我不想听,四爷让它回到您那边去吧,我不想再看到它了!”

……第十三围场离营地大约有半个多时辰的马程,接下来一路无话,闷闷的找到了那棵白桦,闷闷的埋下了三坛从此被唤做‘女儿红’的白玉腴,正欲归去,獒突然从喉咙深处迸发出让人不寒而栗的咆哮,马儿凄厉惊恐的嘶鸣声相继猝然响起……此时的天色似暗非暗,但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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