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村庄的风流韵事-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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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这些,她想,很快,准确地说用不了几天,等小麦全收上场,也就该回到秀水村了。到那时,他还能天天往秀水村跑不成?反正,不管他处于什么动机,图一时之欢也罢,打算长相厮守也好,我毓秀绝不会沾他一点点边。倒不是觉得这个男人有多可怕,而是她的目标是回到爸爸妈妈身边;即使回不去,也绝不委身于这样的男人。
她觉得自己有些好笑,在这块地盘上,还能找出比吕光明更居优势的人来?怕是没有,这点,春妮也早看透了,不然,断不会屁颠颠地跟在他后面转。这么转的目的,肯定不单纯是为了这几天能痛痛快快地玩,而是真心实意地为了这个姐姐。
但人的情感真是说不清,自打吕光明出现的那一刻,给她的印象那就是一个好吃懒做的花花公子,感情倒是另一码事。这种印象也并非由于巧云的原因对吕振山有看法进而牵扯到他的儿子,而是内心深处就隐藏着一种言说不清的感觉。当吕光明第一次出现的时候,那种感觉就更为强烈。而这几天,她极力躲避他,但仿佛鬼使神差,总在不经意间与他碰个对面。那一个总是那么执著而又文静,全无公子哥儿的轻浮,这反倒让她有些愧疚。不过愧疚归愧疚,她还是在心里一次次告诫自己:不能,坚决不能。
几天来,天气虽然燥热难耐,但对麦收来说却是绝佳时机。一车车小麦运进场,一袋袋麦粒归了仓,终于可以歇口气了。
因为麦场太大,且是敞开式的,每晚都要有人值夜。说来也巧,也就在粮食刚刚归仓的那个下午,风雨大作,电闪雷鸣,仿佛要把这座孤立在空旷野地的兵营掀走似的。
春妮不愿跟同学挤在一起,也就跟毓秀猫在一个床上。屋子里漆黑一片,而当闪电划过,又一片通明。
她们慨叹着,一道道刺目的电光仿佛带她们回到了极远的过去,神奇迷离;又觉得很多遥远的事情就在昨天,清晰可辨。
三年,仅仅三年的时间,对历史老人只不过是短短的一瞬;而对世间人儿,却已似跨越了一条历史长河。她们都已从一个个纯真活泼的女孩子,变成心事重重的大姑娘了。她们的志趣、理想、前途、信心都被现实生活无情地击碎。特别是毓秀,不再有向往,无法再追求。是的,追求,追求什么?连最普通的目标都没有,还有什么理想可言呢?她现在的目标就是能回到父母身边,如果没有了父母,她也没有存在于这个世上的必要了。
想到这里,她不由得打了个寒噤。她记起了上学的时候老师为她们设定了那么多的人生目标,而在那时的自己看来,每一个都是可以轻而易举地实现的,到头来,最简单的亲情都弥合不了,最朴素的愿望还是幻景。人,其实多么愚蠢可笑,总觉得一生可以做好多好多事情,到头来,一晃,什么都没有,连眼前的快乐都丧失了。
如果说毓秀更多的是心理上的变化,而春妮,则是行为上的肆无忌惮。连毓秀都觉得难为情的事,在春妮做来却是稀松平常。一个年仅十七岁的女孩子,爱情发芽也该只是才露尖尖角,而这一位,似乎刚一萌动就像注射了催生素一样疯长。或许爱情真该就是这样子的?她不明白,因为她只有过朦胧的感觉,无法体验身临其境会不会真的像春妮那样不能自控。或者真的也如春妮一样,不管前因,不计后果,如癫似狂,迷醉其中而无法自拔?
闲话几句,想一阵心事,不知道已是什么时间了。好在,明天没什么事,又是一个休息的大好时光。说不定会雨过天晴了呢。那样,就可以和春妮一起,再到小河边,看河水暴涨,听取蛙声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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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如果无牵无挂,闲下心来,静静品味,也别有情趣呢。
不知是梦幻还是现实,一阵“啪啪啪”的敲击声如空谷绝响,把二人从亦真亦幻中惊醒。
第六十八章 情意绵绵
窗子上已透出微弱的光线,那“啪啪啪”的声响时紧时缓。谁这么大的雨天不好好睡觉,闲得没事敲门玩?
“谁?”毓秀警觉地问。
“毓秀,还没起床吗?”是林瑶?怎么会是他?
她披上衣服,从门缝瞅了一眼,果然,他的身后,还站着昨晚值场的“老右派”。
她打开门,把林瑶让进来,疑惑不解地望着他。
“噢,他昨晚就来啦,怕影响你们,在场院的棚子里呆了一夜。”
是这样。毓秀谢过老伯,老右派点头哈腰地离开了。
“这么大的雨,你怎么来了?”只顾照应林瑶,毓秀竟忽视了那一个正光着身子蒙头装睡呢。
还没等林瑶开口,毓秀微微一笑。“哦,对了,你还得出去一下,小妮子还没穿衣服呢。”
林瑶有些尴尬地退出。春妮嬉笑着爬出来,边忙着穿衣边骂:“蠢货,也不找时候,把香梦也搅和了。”
毓秀拧了她腮帮一下。“嘿嘿,这才好呢,不用做春梦了,可以同步上演。”
春妮羞涩地斜睨了她一眼。“又没正形,看我不让吕公子来收拾你。”
摸着林瑶半湿的衣服,春妮有些心疼。
“这么大的雨,你怎么来了?”
林瑶红着脸,扫视了一下毓秀。毓秀扮个鬼脸,“装什么呀?人家想你了呗。”
一句话,林瑶的脸更红了。
“有什么难为情的,这里又没有外人。”毓秀了解林瑶的秉性,你越不设防,他越放得开。
但这次他没按毓秀的思路走,脸就像外面的天,阴沉沉地。
“明天我就要走了,是来告别一声。”他的嗓子干渴得有些沙哑。“本想今天来的,怕来不及,所以昨晚就赶来了。”
“啊?!”毓秀和春妮同时惊愕地张大了嘴巴。
“为什么?为什么啊?”春妮的眼里急得要冒火。
“我有过这预感的,”林瑶声音幽幽地。“上次已经透了口风。可能我爸爸的事犯得更大了,他们要我必须断绝父子关系才能留下来,不然,就得回去接受更大程度的改造。我想那样也好,至少还可以看看爸爸。不然,他会垮掉的啊!”话语里已伴着呜呜的哭泣。
两个女孩面面相觑。
“那,那——”春妮迷茫的眼神充满伤痛。“毓秀姐,那该怎么办啊?”
毓秀把她的头靠在自己胸前,这一刻,春妮又像是一个需要关心呵护的小姑娘了。
现状,没有谁能改变得了,即使残酷,也不得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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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今天就回去吗?”春妮仰脸盯着林瑶,那一个慌乱的眼神里也满是失望。
“是,必须。不然,赶不上明天的车了。”
“那我送你去。”不知从哪里来的力量,春妮从毓秀怀里挣脱出来,猛地抓过林瑶的手。这一超凡的举动,把林瑶和毓秀都搞愣了。
“那我送你回去。”春妮只顾自说自话,“反正要走了,就是最后一次,也算没白相好了一场。”
毓秀扭过身子,泪珠在眼角打转。
“也好。”她抹去眼角的泪。“林瑶,不管以后会有什么样的结果,你该明白,春妮都是一个你值得用生命去爱的女孩子。”
林瑶咬紧嘴唇,含泪重重地点点头。
一上午的慨叹唏嘘,道不尽的情意绵绵。但千里搭长棚,没有不散的筵席,也只有在伤感中无奈地分别了。
毓秀让食堂单独做了几个菜,默默地吃完,就要送林瑶上路了。毕竟,还有十几里地,而且,道路泥泞,太晚,天黑前就赶不回家了。
春妮执意要送他回去,毓秀也不好阻止她。她理解这孩子的心思,从她上午的表情言语就能看出她内心深深的痛楚。本来,毓秀想,这么大的事,怎么也得亲自到车站为他送行;但再看看春妮,就明白那一位并不希望自己这么做。是的,那份割舍不下的恋情,也只有短暂的时间来表达了,而这段时间,正该只有他们两个人,或哭或笑,滋意缠绵。
送走二人,毓秀坐在宿舍的床上出神。三年的相处,至此又画了一个句号,而这个句号画得并不怎么圆满。青春的时光仿佛尽在这三年里了,而且,她本该为林瑶祝福,却只说了其他一些安慰的话。祝福?她想起这两个字就苦笑。虽然林瑶走了,但只是一次没有前景的返城,跟守在这里的自己没有多大区别。而祝福这两个字是轻易说出口的?何况,他和春妮刚刚连接起来的感情,又不得已而中断了。这段情该怎么发展,以什么样的方式发展,她也找不到方向。在这一点上,她倒为他们祝福过了,希望不管处在什么样的环境,二人的情都坚如磐石。而且,拿书上常说的那句话:有情人终成眷属。唉,感情!感情算个什么玩艺儿?想到这两个字,她觉得自己要崩溃了。有如此之深的感情,却不得不分道扬镳,感情在世事面前竟然脆弱到如此不堪一击。而自己呢,自己的情感归宿又在哪里?看来,这个吕光明倒是真心实意地,可怎么就找不到怦然心动的感觉?即使心动,世事也会让自己不敢走下去。她不希望再像春妮一样来一场撕心裂肺的告别。
人不能把握自己的命运,不能支配自己的感情,也就无法调理自己的心态。这些事,越想,大脑就越转不过弯儿来。一个小小的村庄,几年的时间让她见证了如此之多的悲欢离合。感情再深厚,也不能再一起;没有任何感情基础,却偏要撮合在一起,这是对爱情的嘲弄还是感情的本真如此?莫非,这就是上天做出的安排?那么,自己又属于哪一类?
心有多大,空间就有多大,反过来也是一样。说是这样的理,可真正要实施,却连针眼那样的缝隙也穿不过去。有人竭力追求自己,而自己的心却在遥远的城市;有人爱得神魂颠倒,却又不能不劳燕分飞。难道,这就是这个世界赋予情感的结局?
门前几个小学生在泥地里嬉逐,其他人大概也聚在一起打扑克、唠闲嗑了吧,她却没有心绪聚在一起,她怕内心的伤痛冲垮了勉强支撑起来的并不牢固的堤坝。
“笃笃笃”的敲门声,温雅,柔和,乐感十足。
不用怀疑,又是那个吕大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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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让爱俘获
林瑶和春妮尽量躲避着泥泞的道路,踩着路边的草丛往家赶,即使如此,待到看见影影绰绰的村庄,天已向晚了。
远远望去,那个熟悉的小村庄竟是在绿树掩映之中的,淡淡的晚霞给这普通的家园抹上了一层绚丽宜人的色彩。哦,又来到那片最熟悉不过的小树林了。也就是在这片树丛里,留下了他们太多的浪漫和温情。二人都不言声,静静地站在那片树丛旁边,像是在向它诀别。是啊,诀别,锥心刺骨的一个词,但现在,却没有比它更确切的了。曾经,迎着晨曦,感受一个个风和日丽的春日;伴着鸟鸣,体验一个个霞光四射的傍晚。那些快乐的分分秒秒,仿佛还只是在昨天,而今却真的在向昨日告别了。而且,那是永远不可重复的昨日,那是永难再生的幸福。两个人禁不住唏嘘而叹,抱头痛哭。命运,为什么总是喜欢捉弄人?上苍,为什么就不能成全有情人?
天完全暗下来了,享受了雨露又感受过阳光的小鸟不再啁啾,夏虫欢快的和鸣也渐渐隐去。春妮抬起头,凝视着天边最后一抹彩霞。她突然觉得,眼前的这个男人不再冷酷冷漠,而是热血沸腾。她从心底里闪过一个大胆的计划,她要满足这个男人,不让他带走一丝遗憾和怅惘。
这个想法缠绕了她一路,直到这时,她的信念完全坚定下来了。她不是不清楚,或许,这是她们最后一次相见,那么,剩下的也将是她们唯一的一个夜晚。她们曾经握手、亲吻、拥抱、抚摸,而每当那个男人冲动到极限,她都能理智而巧妙地摆脱。一次次爱欲的萌动,一个个失落的眼神,让春妮觉出了爱的纯洁与高尚。在她心里,爱情就该是这个样子的。为了维护她的金奶子,就不敢有丝毫疏忽。而现在,倒不是心理上多么需要,而是觉得,凡爱情,总得有个明朗的结果。这个结果不在于天长地久,只在于曾经拥有。拥有,除了上面的那一切,就是男女的那种切肤之爱。也只有这种爱才是爱情的极致,那不是情欲,而是爱在特定环境中的过滤与升华。
她又一次觉得自己彻悟了,她有种吟诗的冲动,想以此来赞美自己的高尚行为。爱情需要赞美,而以实际行动证明爱情洁白的人不是更值得赞美吗?
她不觉得自己的意识多么超前,她只以自己的内心体验来领悟爱情的真谛。在她心里,也只有极少极少的人才会拥有真正意义上的爱情。也正因如此,爱情才会神秘,幽邃,充满情趣,令人神往。人人得而有之,那还可以被称作爱情吗?爱情是感觉上的,也是肌体上的。没有意识上的享受,而只寻求感官的刺激,会与动物无异;只有意识上的幻想而没有肉体的承载,永远也到达不了爱情的巅峰。她忘了是谁说的了,但她对这些话深信不疑。
她忽然觉得,自己是在实践一次伟大的壮举。甚至,她从内心里感激林瑶有这样悲戚的遭遇,同时也感激林瑶在这个时候离去。即使林瑶现在不走,她们的爱也一样看不到尽头。与其没有结果地处在灰色的悬想之中,不如实实在在地感受它,让它扎进自己心里。她相信,只这一次,她就可以完全拥有这个男人了。不,不是这个男人,而是这份爱。她从这里获取的不是一次普通意义的快感,而是对爱情最理想的诠释。
此刻的林瑶却与春妮有着不一样的心境。确如毓秀所说,春妮是个值得用一生去爱的女孩子,可惜,以自己的身份根本不具备这样的资格。不过,他心里也一样庆幸,有过曾经这么一段奇美的日子,让他的农村生活不再枯寂。他甚至有点佩服这个女孩子了,凡事有分寸,特别是在感情把握的尺度上,即有充沛的激|情,又有明确的界限,绝不越雷池一步,以致于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