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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部分

花田喜厨-第132部分

小说: 花田喜厨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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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次感慨了古代的科考制度,居然让人在里面呆三天哪。幸亏这科考是在秋末,要是在夏天,吃食还不得都变坏了吗?吃了不拉肚子才怪。
  大家一路走,又聊了许多商业上面的生意之道,沈袭玉虽然不敢说自己精通这些。但是前世看了那么多商业案例,说起来总是头头有道的。把唐云和元宝都给震惊了,感觉从沈袭玉身上学到了不少东西呢。
  他们原本过来庄子上时,就快到中饭时间的,又是杀鹅又是做吃的,还泡了会茶,聊了会天,这会子在乡间的路上走走,就已经看见落日的余晖了。
  沈袭玉好久没看见这么干净纯粹的晚霞了,一时忍不住,提着裙角,小心的跑在前面的田梗上面,大声赞叹着,“哇,好美丽的晚霞。”
  唐云不禁爽朗的笑出声来,大步的跟了上去,只觉得沈袭玉这个动作十分可爱,毕竟沈袭玉再怎么说的头头是道,也改变不了,她还是个孩子的事实。
  元宝那张娃娃脸,乌黑的眼珠子咕溜溜一转,也学着沈袭玉的模样,提着袍角,跟着后面小跑起来,“哇,好美丽的小玉呀!”
  连英则是维持着自己的速度和身形,一直如影子相伴着沈袭玉,生怕她突然摔倒。
  孟绍翻翻白眼,幼稚!只是为什么只有他一个人在最后?
  眼看前面四个人已经走远了,他也快步跟上,一边走一边还有些扭捏的学着沈袭玉的样子,两边提起了袍角,踮着脚小跑了几步,心好像也跟着踮了起来,有趣的紧。
  这时候唐云突然回头,状似无意的目光扫过来,孟绍立即把袍角放下去,自己假装咳了一声,继续背负着手,悠闲的走了起来,其实脸上像火烧一般,有点尴尬。
  其实唐云压根就没看见他的小动作,只是朝着他挥了挥手,“孟公子,你能快点吗?”
  田梗的尽头是一道蜿蜒的小河,河面上覆盖了许多叶片,有淡绿色的,有深绿色的,还有紫色的,它面的叶子如珠串一般,藤也很长,一直从水底长到水面,有些上面已经结出了青色菱形果子,有些还在开着白色的小花。
  落日的余晖洒在河面上,让河面映成了一道浅浅的金色,特别的美。
  沈袭玉蹲在河边,用手探进河里,掬起一捧水来,闻了闻,很清新,有一股独特的味道,突然那菱形的小果子出现在她的面前,她稍微往前面探了探身子,却还是够不着,还差点滑进河里。
  幸亏连英眼明手快,一下子出现在她身边,将她给提了回来。
  沈袭玉不好意思的抓抓头发笑道,“谢谢连大哥!”连英冷哼一声,没说话。
  沈袭玉瞄到连英一直背在后面的那把刀,突然来了主意,“连大哥,刀能借用下吗?”
  连英满脸疑惑,虽然不明白,但是眸光闪烁了下,还是将那把长长的刀给抽了出来,交到沈袭玉手里。
  哇噢,看着长长细细的,没想到这么重,沈袭玉用了吃奶的力气,双手并拢,才提住了那把刀,然后站在河边,用刀尖往河里探,一下子勾住了那淡绿色的植物藤蔓,正要满脸喜色的往回勾时,藤蔓立即一分为二,断了。
  她都没怎么用力啊,只能说明这把刀太锋利了,她使了一点力气,想用刀背去挑那紫色的植物,但是力气又不均匀,于是一直在白做功。
  连英原本还以为沈袭玉拿刀要干什么,结果一看自己的宝贝刀居然充当了竹杆的作用,顿时脸就黑了,走到河边一根小树旁边,手指一劈,一根比刀还长两倍的细枝枝就落到的手里了。
  连英走过去,将树枝往前一递,沈袭玉一看见那树枝,立即笑起来了,“哎呀,还是连大哥好,这树枝更好了,你这刀太锋利了,老是把菱角的藤给弄断了。”
  他们这一耽误的功夫,元宝和孟绍等人已经追了上来了。
  唐云看沈袭玉想捞那紫绿色的植物,便上前去帮忙,幸亏他人高,手臂长,加上树枝和巧劲,成功挑起一株那紫绿色的水里植物来,岂料那些植物竟是连株生长,一拖便拖了一大块过来。
  “谢谢唐大哥,哇,有好吃的嘞!”沈袭玉立即蹲了下去,在那一堆已经捞上岸的植物色植物中翻找起来,将那些有尖角的不到拇指大小的果实摘了下来。
  元宝原本也是吃货,一听有好吃的,立即双眼发亮,蹲下来问道,“小玉,这玩意儿能吃?”
  沈袭玉一边挑着鲜嫩的菱角一边翻了白眼,“当然,而且非常美味。”
  唐云一听到美味,也感了兴趣,蹲下来,用树枝翻动起来,果然看见那些连株的藤上面长满了这样的奇形小果子。
  唐云其实偶尔自己还打理庄子的,所以见识上比其它三个人多一点,沉吟道,“这个似乎是紫菱吧,我记得去年庄子里,曾收了些,晒干了,送了些到我们府上,说是可以煮粥吃,只不过外壳太难弄了,又刺人,便在厨房搁置了很久,估计现在都霉了。”
  “简直是暴殓天物啊,哇塞!一想到菱粉糕,清炒菱丝,我的口水都要出来了。”沈袭玉一边忙活一边翻白眼怒瞪唐云,怎么可以糟蹋美味呢?
  唐云摸摸了鼻子,这样的乡下物事,富贵人家有几个会吃的,如果不是家里的庄子送上来,说是味道不错,他们恐怕都不认得呢,孟绍元宝几个就是最好的证据啊。
  孟绍心急,一听说那果子可以吃,就要往嘴里塞,结果还没拿到手,就被菱角给扎到手,当下痛的哇哇叫,站起来,就用脚去踩,想把菱角踩扁,谁料到他刚采到的那只偏是个已经成熟的老菱角,外壳坚硬无比,在他的足底非但没扁没破,反而差点将他的鞋底给扎穿了,可把他吓坏了。
  也惹得沈袭玉等人差点笑翻了,孟绍眼睛瞪的跟鱼眼睛似的,鼓着,气呼呼的,“一群落井下石的家伙!”
  “分明是你自己幼稚无知,偏要和一颗菱角过不去,你才幼稚呢,哈哈,你要想想,如果它的保护壳不硬的话,常期生长在水里,要如何面对那些食草的鱼群呢,早就被啃光光了。”
  越是坚硬的外壳,里面保护的越是脆弱的心,这句话原本是说人的,但是引用到菱角身上,也可以说是越是扎人坚硬的外壳里面,包裹的是更加美味的菱角肉。

    218、拾菱闲趣

  沈袭玉选择的是水嫩的半成熟菱角,皮是淡淡的紫色或是翠绿色,虽然也有角,但是用手那么一扳,菱角就听见了清脆的声音,露出里面雪白的菱角肉来。
  沈袭玉也不在乎指甲了,直接用指甲顺着壳的方向一捏一划,顿时青嫩的壳就裂了开来,半个完整的菱肉就掉到了她的手掌心里。
  她用帕子将菱角肉擦干净,递到连英面前,“连大哥,尝尝看!”
  元宝和孟绍像孩子一样,嘴一撅,“凭什么先给死人妖啊?小玉,你重色轻友!”
  汗,什么跟什么呀,沈袭玉完全是因为刚才借用人家的宝贝刀,来捞菱角事件,有些不好意思,尤其 是连英脸色黑的能滴出墨来,但并没有发火,反而体贴的折了一根树枝过来,她就更觉得歉意了。
  连英目光闪烁了下,脸上仍旧面无表情,微微垂下的半边头发,挡住了俊美妖娆的侧脸,伸出手,轻轻拈起雪白的嫩菱角肉,放进嘴里,只是那么轻轻一咬,就尝到了鲜甜的汁液。
  而且菱角肉鲜嫩多汁,一点也不老,十分香甜。他双眼明亮的点了点头。
  这仿佛一种肯定,沈袭玉也高兴的眯起了双眼,仿佛在说,“我没骗你们吧。”
  孟绍和元宝勾肩搭背的,互相咬了半天耳朵,突然也把手伸向沈袭玉,沈袭玉狐疑的看了看他们,他们用下颌指指菱角藤,又张张嘴,示意他们要吃,让沈袭玉快剥。
  沈袭玉无语的剥了几个,却没放到孟绍的手里,而是故意坏笑的放到元宝手里,元宝一得到了鲜美的菱角肉。原先和孟绍的联盟立即被瓦解,嘴里说着一连串的赞美的话,“我就知道小玉最好了,哇,这东西还真的味道挺不错的哎,嗯嗯,汁嫩鲜美,好吃,没想到乡下河间,这么不起眼的植物上。也长着这样好吃的小东西。”
  唐云则是比较细心,自己在学着沈袭玉的方法挑菱角,他刚才就有细细观察过沈袭玉怎么剥菱角。现在自己正在实验,果然一学就会,很容易,享受着自己的劳动成果,那种滋味。比直接伸手来的更美。
  孟绍委屈的卖起萌来,“小玉,你对我有意见吗?”
  沈袭玉一边吃着一边继续挑捡着,摇头,“没意见!”
  没意见还区别对待,他太伤心了。瘪着嘴,假装要哭出来的样子,“那你剥给他们吃。不剥给我吃?”
  沈袭玉挑眉看了看他,又仔细探头找刚才差点扎破他鞋底的那颗老菱角,嘻嘻笑起来,“你不是和它有仇嘛,我怕就算剥了。你这么有骨气,肯定也不会吃的。既然如此,我何必多此一举!”
  “你,哼!”孟绍被沈袭玉的话堵的呼的一下子站起来,继续踩那菱角出气,过了一会,偷眼看,压根没人理他,也没人过来安慰他,他只得又转过弯来,嬉皮笑脸的凑过去,“小玉,正因为我和它有仇,所以我要食其肉,喝其汁,报仇,所以你就帮我剥一个嘛。”
  想他孟绍也是堂堂县长家的公子,只要大手一挥,这长寿县里的从平民家的女儿到富家千金,哪个不是跑得屁颠屁颠的要为他服务啊,但是遇到沈袭玉也算是遇到克星了,这妞丫根不鸟他,而且先前还差点调戏了他,一对上沈袭玉,他就觉得特别没底气,以前的骄傲也不知道被抛到哪个角落里去了。
  “喏!”沈袭玉直接捧起一小捧,大概有七八个青嫩的菱角直接放到孟绍的手里,嘴朝着唐绍呶了呶,又朝着元宝和连英呶了呶,原来此刻他们发现了自己剥菱的乐趣,正在自己边剥边吃呢。
  小玉一定是对他有意见,要不然为啥偏不帮他剥啊?只是孟绍也不想想,沈袭玉也没有剥给唐云吃啊。
  沈袭玉拍拍手,站了起来,蹲的有点久,腿有点麻了,刚才她利用袖管的掩护,偷藏了许多青嫩的菱角进空间,等明天下午庄叔叔和王立他们出了考场,也让他们尝尝。
  太阳越发没入云层了,天呈现出淡淡的灰暗色,只有一线红色涂满了天空,沈袭玉有些感慨的说道,“今天我们来晚了些,要是哪天有空,天气又好,去租几只小船来,我们啊打扮成船娘的样子,坐在那小船上面,划着浆,小船推开水波,我们菱角里行驶,一边可以享受着水面的风光,一边伸手就可以采摘到最嫩的菱角,那才叫趣事一桩呢。”
  “听起来倒是真的很有趣,这样的小东西,我们元家有一个比较大的庄子,那里有一个大湖,那边的湖上也有许多,还有荷花呢,不过现在大多结了莲子了,要不然,等庄先生和王公子他们考出来,你们一道去我家赏景吃菱如何?”元宝兴冲冲的建议起来。
  沈袭玉一听就拍起手称好,这正合她意呢。
  唐云看见沈袭玉好像很喜欢菱角的样子,便心里存了一点想法,待会吩咐胖嫂子,让她叫人多多采些菱角回头给小玉送过去。
  该是回去的时候了,沈袭玉对着满塘的菱角,还有那一点点的晚霞,挥了挥手,“美丽的乡村,改天见噢。”
  沈袭玉的动作总是那样独特,连英虽然没有说话,但是看着沈袭玉,面部表情柔和了许多,元宝则是有样学样,也挥了挥手,“好吃的菱角,改天见噢!”
  唐云本来在这群人中最是年长,则多了一分稳定和老成,他背负着手,微微笑的看着沈袭玉和元宝那孩子气般的语言和动作。
  孟绍还记着刚才的恨哪,不过看他们玩的那样开心,他也在心里补了一句,“晚霞下面能干的小玉,明天见了!”
  原本是打算四小公子一起送沈袭玉回客栈的,结果他们刚到好再来,就看见了孟府上的管家,孟管家一看见自家少爷,赶紧迎了上去,“少爷,您到哪里去了,表小姐找了您一天,都快把我们府里给翻个底朝天了,你赶紧跟老奴回去,好好安慰下表小姐。”
  孟管家嘴里的表小姐,正是孟绍的大姨母家的女儿,国公府的三小姐,李云裳。
  这个李云裳从小就喜欢孟绍,虽然孟县长的职务是低了点,但是有国公府提携,孟长春自己又很努力,相信长迁是不久后的事情,两家大人也是有结亲的想法的。
  只是李云裳从小就被宠坏了,性格刁蛮又任性,孟绍一看见她,就跟耗子见了猫,躲都躲不及,哪里还想去安慰她呀。
  但是老管家都找到这里来了,他嘴上只说把府里找翻天了,恐怕实际情况上,府里的下人已经被她折腾的没活路了吧,唉,孟绍想了想,也只得跟着老管家先回去了。
  唐云索性让元宝和连英赶紧回去,免得家里人担心,而他则称与小玉还有些关于酒楼的事要商量,顺道送她回去好了。
  沈袭玉走进客栈,上楼,开门,请唐云进来,自己先倒了一杯水,喝了一气,走了一路,还真有些渴了。
  唐云坐在桌子旁边,倒也没客气,自己端起茶壶,倒了一杯茶,但并没有喝,手指把玩着杯子,似在犹豫,或是在考虑要怎么说。
  “唐大哥,你刚才说有事跟我商量,是什么?”
  “嗯 ,那个――”唐云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其实唐夫人钟氏原本的话是,让他把姑娘请家里来玩,她顺便相看相看,如果中意的话,就派人上姑娘家提亲去,这么能干的姑娘,可不能便宜了别人家。
  “您没想好,那你先回去想想好再来说吧,今天忙一天,我累死了,我想休息了。”沈袭玉估摸着时间,该去空间里跟着洛一平练习针炙了,便说话也不客气起来。
  唐云脸上飘出一朵诡异的红云,他站起来,“呃,是这样子的,因为酒楼危机是小玉你化解的,所以我娘很感谢你,想要请你到我家中赴宴,不知道小玉意下如何?”
  沈袭玉无语的翻了翻白眼,“不就是想请我吃个饭吗,有那么难开口吗,又不是相亲,好了,我答应了,你定好了日子再通知我吧。”说罢她还伸了个懒腰,作势小小打了个哈欠,相信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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