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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遇见-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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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显然,对我而言,对那双手的记忆比对云烁本人的还要多,还要深刻。

我想,我对他,确实没有什么不一样的感情,我只是受的刺激太大了,才会那样的失态。

理清了这段感情,摆正了心态,那双手终于慢慢的在我的梦中消失了,我终于可以安稳睡觉了。

我就说,爱上一个人没有那么容易,一见钟情或者二三四见钟情不是没有,可它不会发生在我身上,因为我的心中,早已牢牢的驻扎了一个依风。

一个多月以后,我正在钱记布庄和钱老板谈生意,清歌气喘嘘嘘的来找我,说云烁来了,依风叫我快点回去。

这个时候云烁来我家,有什么事么?

一种不好的感觉隐隐浮上心头。

急急忙忙的赶回家,走到门口的时候,一大帮人正好从屋里出来,云烁和依风走在前面,边走边说什么,云烁的后面,还跟着一个女人。

她,应该就是云烁的“安排”吧?

那个女人大概二十三四,瓜子脸,柳叶眉,杏核大眼,悬胆鼻,樱桃口,水灵灵的,很是漂亮。身上那套淡紫锦缎的衣服,正是我的杰作,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应该是五百两卖的吧,可见这位小姐的家世也应该不错。

想想也对,云烁这么聪明的一个人,肯定会选择一个条件很好的人来托付终身,他有这眼光,更有这能力。

“回来的正好,云烁哥和宁小姐刚说要走呢,晚一步,你就见不到了。”依风把我拽到云烁和那位宁小姐面前:“宁小姐,这位是我的娘子袁惜。惜,这位是宁可儿小姐。”

僵硬的挤出一个笑容:“宁小姐,你好,云烁公子好!”

云烁没有理我,仍继续和依风说话,倒是那位宁小姐,爽朗的向我行礼:“袁夫人,你好。”

随即又过来攀住我的肩膀,笑嘻嘻的说:“袁夫人,你好厉害啊,能做出那么好看的衣服,依风公子说我身上这件就是你做的呢。”

我笑笑:“谢谢宁小姐夸奖,你身上这件确实是我做的。”

宁可儿挤眉弄眼的,很是可爱:“以后有什么好样式的,一定记得给我留几套,我可喜欢你做的衣服了。”

“一定一定,宁小姐以后不妨多到弱水三千逛逛,肯定会有所收获。”

“不行啊,我家不在天化,我家是浮堰的,离那么远,怎么可能常来呢。”她撅着个小嘴,小脸也垮了下来。

浮堰,离天化城有千里之远,确实不能常来,只是,云烁去那么远的地方干吗?

再想想也就释然了,新的地方,正好有新的开始,何况宁可儿天真烂漫,个性随和,心地应该也不坏,不知比我好多少倍,云烁跟了她,也算是一个好结局。

依风牵住云烁的手,眼角闪闪有泪光:“云烁哥,这回分别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面了,你到了浮堰就给我写封平安信。”

云烁眼圈也有点红,却仍自强笑:“知道了,到了我就写信给你,你也多注意身体,生下小宝宝了,一定要通知我。”看依风的眼光,还是满满的关心和宠溺。

“依风公子,袁夫人,我和云烁还要赶路,你们就留步吧,就此别过。”宁可儿蹦过去攥住云烁的手,向我们告别。

云烁任她握着手,笑望依风:“依风,你多保重。”

在依风的叮嘱声中,两人上了马车。

车声辘辘,绝尘而去,马车渐行渐远,瞬息不见。

云烁,就这样消失在了我的视线中。

自始至终,他都没有看我一眼,也没有和我说一句话。

想起那天他对我说的“再见”,竟然就是与我的最后绝决。

我这才明白,云烁的性格竟刚烈至此,爱就爱的轰轰烈烈,断也断的干干净净,绝不会有一丝的拖拉。

新人物

时间可能是世上最无情的东西,不管别人的欢喜和悲伤,一径的只管流走。

云烁走后的两个月,捎来一封信,说他一切安好,也已经和宁可儿成亲了。

看了信,若说心中一点波澜也不起,那是骗人的。

云烁就象烟花,刚开始只是静静的放在一个角落里,丝毫没有引起我的注意,当点燃的时候,绚烂至极,光彩夺目,美丽的让人窒息,可那只有一瞬,湮灭后,踪迹全消。但只那一瞬间的美丽,就给人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

如果说云烁弹琴想让我记得他,那么他成功了。

如果说云烁说“再见”是想让我忘记他,那么他失败了。

从那以后,我和依风不管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都很少提及云烁,好象我们的生活里,根本就不曾认识这个人一样。

我和依风,变得更加珍惜对方,感情也更加深厚。

我们之间越来越默契,也越来越离不开对方。

有时候我觉得我们不象是才结婚不到一年的夫妻,更象是在一起生活了几十年的老夫老妻。

依风的肚子一天比一天大,怀里就跟扣了口锅一样。

肚里的死小孩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折腾的很厉害,天天在里面拳打脚踢的,弄得依风很是疲惫。

我终于雇到了可靠的掌柜和帐房,他们帮我挡去了大部分的工作,我清闲了许多。

整整一个冬天,我天天窝在家里陪依风,嘘寒问暖,关怀备至。

春天到来之后,憋了一冬天的沉闷心情被春风带走了,我又恢复了以往的活力。

坐在栖凤楼上看着川流不息的人群,懒洋洋的晒着太阳。

清尘端了盘菜,眉开眼笑的放在我面前:“夫人,你尝尝,味道还行吗?”

我挟了一口放到嘴里,嗯,味道还不错,有我八九分的意思了。

“好吃,好吃。”我连声夸奖。

清尘高兴的很,笑的小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线。

他现在是栖凤楼的大厨,手艺嘛,当然是和我学的喽。

以前生意忙,有时不能赶回来给依风做饭,就教清尘做,我不在时,好能应急。

这小家伙也很聪明,学的有模有样的。

林之静自从尝过我做的饭后,就一直缠着我合伙开个酒楼,我笑她太贪心,家里钱那么多,还要开店。

林之静唉声叹气,我这才知道她也有苦衷。

林锦庄是由朝廷支持才有了今天的规模,所得利润林锦庄只拿三成,朝廷拿七成。现在林家人口众多,来往应酬花销很大,而且家里的二世祖们个个都很会花钱,最近几年渐有入不敷出之势。林之静一直都想自己开店挣点钱,这样做朝廷又不允许,所以她把主意打到我头上了,合伙开店,挣了钱五五分成。

看她说的可怜兮兮的样子,心一软就答应了,当听到林之静说要我当大厨的时候,我又反悔了,我哪有那个时间啊,协商半天,让清尘替我了。

生意很好,银子也哗哗进了我和林之静的腰包,林之静那脸烂灿的就和烂菊花似的。

又教了清尘几道菜,我被油烟呛的有点不舒服,坐到二楼靠窗的位置顺顺气。

现在大概是下午四点多,店里还没有上人,伙计们也都在后院准备晚上用的东西。

正在我一个人百无聊赖的时候,楼梯蹬蹬蹬响了起来,上来了一个人。

我抬头一看,是一位年轻的男子。

模样没看清,我先看到这身材了——标准的模特身材。

弄服装的人,对人的身材都比较敏感,我一下子来了兴趣。

这个时代人的身高没有二十一世纪的高,男人一百七十五公分就算高个了,很少能见到一百八十公分以上的,偶尔见过一两个,也是虎背熊腰,没有一点美感。

这个男人不同,身高足有一百八十多公分,肩宽背阔,腰细腿长,绝对是一副好衣服架子。

看着他,我忽然有了灵感,跑进清尘的房间,拿来纸笔,坐在那男人对面开始画图。

正在我画的不亦乐乎的时候,一片黑影挡在我面前。

“哎,让开点,挡着光了。”我不满的出声抗议。

“你画什么呢?”很悦耳的声音来自……前面这个人。

“难得一见的好身材,不画就浪费了。”头也不抬,手忙个不停。

“哦,这样啊,我让你画了吗?”嗖一下,手下的纸被人抽走了。

我拍案而起:“我画画还要争得你同意吗?”

“画我就不行。”他眯起眼睛,闪着危 3ǔωω。cōm险的光。

“咦,你咋知道我画你呢?”我毫不(炫)畏(书)惧(网)的瞪着他,气势也很逼人。

“你还狡辩?”他把纸我桌子上一扔:“你看这是什么?”

我连看也没看,用更大的声音嚷道:“你自己先看好了再说。”

他低下头,看向那张纸,纸上赫然画了一只小猪。

哼,小样,上学的时候,偷着画人被人找也不是一回两回了,我要是还没有准备,就不用混了。

他一下子没了底气,不吱声了。

我得理不饶人:“这位公子真是好奇怪啊,愣说自己长得象猪,在下走过南闯过北,还真没见过人和猪有一腿。”

他瞥了我一眼,忽然笑了:“我叫凌晨,就是太阳初升前的凌晨。”

切,我又没想认识你,自我介绍干吗。

我横了他一眼,自顾自的坐下,仍抽了张纸继续画。

他见我没理他,大喇喇的坐到了我面前,看着我画。

“你叫什么名字?”他问我。

“我叫黄昏,就是把初升太阳拉下山后的黄昏。”随口胡诌,象这种轻浮人,看他不惯。

他又笑了,这回笑的倒有点象早晨初升的太阳。

离的近了,才发现,他长得很不错。

远山眉,桃花眼,直挺挺的鼻子,薄薄的嘴唇,皮肤白皙,头发漆黑,长得很英俊,只不过,总觉得这个人有点邪性,一看就知道,不是个正经人。

“呵呵,咱俩的名字听起来很象一对啊。”桃花眼一闪,飘出好多桃花。

“象不象一对我倒没听出来,我只知道凌晨和黄昏永远也不能见面,也不用见面。”想占我便宜,有那么容易吗?

“你说话很有趣。”他盯着我,眼中含笑。

“也看对着谁,我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不人不鬼说胡话。”

凌晨一听,笑得更厉害了。

“那你现在说的什么话?”

“还用我说吗,你自己听不出来?正常人我能这样说吗?”

“那在下是鬼啊,还是不人不鬼啊?”

“三分不象人,七分倒象鬼。”

正讽刺的带劲,外面传来一声奇怪的笛声,凌晨脸色一变:“我有急事,先走了。”

话音未落,人已跃窗而出,我忙趴到窗台往下看,已没了他的踪影。

这就是传说中的轻功吧?从二楼蹦下去,一点事没有,而且还那么快。

我看着他行云流水般优美的动作,羡慕的不得了,要是我也会,那有多爽。

“那位公子人呢?”清尘端着饭菜走上楼来,见只有我一人,奇怪的问道。

“刚才刮了一阵风,那位公子变成一朵桃花,咻一下就没影了。”

一个女人

正当我和清尘说笑的时候,楼梯又响了,这次上来了。

大约三十岁左右的年纪,一双炯炯有神的虎眼,神采飞扬,容仪不凡,身上穿了一件白色的九凤裙。

“来点吃的。”她坐在我对面的桌子上,声音清凛如泉水。

“您吃什么?”清尘过去问道。

“随便吧,快就行,我饿死了。”

“你看这份行不,刚才那位客人还没等上菜呢就跑了,这是我刚端上来的。”清尘把手中的托盘放到她面前。

饭菜还都冒着热气,色香味俱全。

“行,就它了。”她挺利索,爽快的答应了。

清尘把饭菜放在桌子上,她拿了筷子就吃,大口大口的吃得挺香,看样子,还真是饿坏了。

不挑剔,好说话,这种人,我最欣赏了。

清尘又坐到我旁边来和我说话。

从栖凤楼开张以来,清尘就搬到这里来住,平时很忙,没有什么时间回家。

“风主子身子还好吗?”他和依风感情很亲近,每次我来他都要问一通。

“这几天还行,那个小P孩没怎么折腾。”也邪了门了,依风那个肚子我不能摸,只要我一摸,里面就连踢带踹的折腾,别人摸就没事,弄得我很没面子,恨的我暗地咬牙,估计生出来也是个冤家。

“我听刘师傅说怀孕的人喝鱼汤好,我已经煲上了一份,一会你回家了给风主子带上。”

“咳……咳咳……”旁边那个女人忽然大咳了起来,我和清尘忙回头看,她正弯着腰咳得眼泪都出来了。

清尘冲过去,倒了杯茶水送到她嘴边,她接过去,一口气喝了。

我也过去,帮她拍拍后背。

她这才顺过气来。

“不好意思,吃得太急了。”

“呵呵,慢慢吃,不用急。”我对她笑笑,又对清尘说:“去给这位小姐盛碗汤来。”

“啊,不用了,谢谢!”她连声推辞。

“没事,这汤不要钱,白送的。”

“你就是栖凤楼的老板吧?”她放下筷子问道。

“是的。”我点点头。

“怪不得栖凤楼生意一直很不错呢,老板果然不简单。”她上上下下仔仔细的细打量了我一番。

“呵呵,都是大家捧场。”

“在下俞锦,请教老板贵姓芳名。”

“在下袁惜。”

“袁老板若不嫌弃,以后我也多多来捧场。”她说的很真诚。

“那可真是感激不尽。”我大喜,没想到一碗鱼汤还弄来个回头客。

说话间,清尘端了鱼汤上来了。

“好喝,比我家的厨子做的好多了,栖凤楼果然名不虚传。”她喝了一口,连声称赞。

“那是,我这栖凤楼可不是吹出来的。”我得意的说。

又说了一些客套应付话,俞锦也吃得差不多了,心满意足的告辞而去。

拎了鱼汤,我也悠悠的回了家。

“今天又去哪逛了?”依风见我回去,迎出了门。

将鱼汤递给旁边的小丫环,我过去挽住他的胳膊:“去栖凤楼了,教清尘做了几道菜。清尘熬了鱼汤给你,一会你得多喝点。”

“恩,这几天生意还行吗?”

“挺好的。”扶他坐在椅子上,我摸上他那圆乎乎的肚子,不出所料,里面又开始闹腾了。

“快别摸了,好不容易安生了一天。”依风将我的手攥住,横了我一眼。

“嘻嘻,这小家伙真有意思,没生出来呢,就会认人了。”我用脚勾过一把椅子,坐在依风面前,把耳朵俯在依风肚子上,听着里面的动静。

“它才多大啊,就会认人,净瞎说。”依风抚着我的头发,温润的看着我笑。

“哎,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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