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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部分

南风入我怀-第41部分

小说: 南风入我怀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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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知遥没有回答。
  丁小小:“为什么放弃呢?你不是想一直陪着笙笙吗?”
  徐知遥意外地看了丁小小一眼。
  丁小小食指挠了挠下巴,挑眉道,“别这样看着我,你喜欢笙笙,你当我不知道?”
  被揭出心事,徐知遥虽有些意外,倒还算淡定。他奇怪道,“你怎么知道?”
  丁小小翻了个白眼,“因为我不瞎。”
  徐知遥叹了口气,“你都看出来了,她却不知道。”
  “当局者迷呗,”丁小小满不在乎,接着话题转回来,“说你呢,为什么突然不打球了?”
  徐知遥笑了笑,“如果你喜欢一个人,就要努力成为更好的自己。”
  丁小小不以为然,“打网球不能成为更好的自己吗?”
  徐知遥沉默。
  丁小小便有些唏嘘,大概,他心里已经有了答案吧?
  坦白说,遥遥真的不太适合当运动员呢……
  ***
  虽然大家都知道徐知遥就要去上大学了,可是他的训练照旧不误,一直到春节放假。陆笙被南风接了回去,还和去年一样,俩人去逛街买年货,路上一切正常,结果下午回家,回到几乎半点变化也无的客厅,那个她去年向他表白的地方时,陆笙突然有点拘谨了。
  南风也有些不自在,提着一大堆菜走进厨房,一边扬声问道:“你想吃什么?”
  “我不想吃火锅了。”
  “好,那吃什么?”
  “我做火锅。”
  陆笙:“……”
  南风回头看了她一眼,见她嘟着嘴,像是在撒娇又像是在生气,两只眼睛清澈湿润,遥遥地望着他。他便笑了,温声说道,“逗你呢。”
  陆笙也笑了,跟过去说,“南教练,我感觉自己又长高了呢。”
  “我也觉得你个子猛了些,自己去量量。”
  “嗯!”
  客厅贴墙有个自动测量人身高体重的仪器,这东西南风用不着,当然是给陆笙准备的。陆笙站上去,看到她的身高是173。2公分。
  四舍五入是一米七三,她现在比南教练矮15公分,真是完美的身高差。
  就说嘛,他们俩要是不成为情侣,都对不起这样的身高差。陆笙心情大好,跑去厨房报告自己的身高数字,唔,体重就没必要回报了。→_→
  南风也挺高兴。个子高一些,意味着在赛场上更有保障。
  南风今晚亲自下厨做了年夜饭。这也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正式下厨(做火锅不算),算是一个别样的经历。他此前阅读了不少厨艺入门攻略,还练习辨认了各种调料。然后照着在网上下载到的食谱,给俩人整了四个菜一个汤。
  就为了这四菜一汤,他弄出一头的汗,简直太不容易了!
  四菜一汤里有两个菜能吃,另外两个菜不好吃,汤的味道还不错就是太咸。南风机智地往汤里兑进去一些温水,结果整锅汤的味道全变了。陆笙尝了尝,说了一个很不好的比喻:“像刷锅水。”
  莫名其妙,也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这一锅汤只好放弃掉了,他又吭哧吭哧地煮了一次。
  还好刚才在超市里买了点熟食,可以摆盘充数,不用再做菜了,否则他老人家非在厨房过年不可……
  吃晚饭的时候陆笙非要尝一尝刚才在超市买的鸡尾酒。那个鸡尾酒的瓶子很好看,她就拿了不少,南风还以为她是给他拿的,现在看来,好吧他自作多情了。…_…#
  南风不想让陆笙喝酒,可陆笙死缠烂打非要尝尝,后来瞪着眼睛嘟嘴不说话朝他卖萌,他就一下子没扛住,放弃了原则,允许她喝一点。
  好在鸡尾酒的度数也不高。
  哪知道这熊孩子一喝就停不下来,南风一个没注意,她一瓶已经干掉了。再阻止已经来不及了,总不能让她吐出来吧。
  结果这货还挺来劲,喝完一瓶又拿一瓶。
  南风抢过她手中的酒,“陆笙,别喝了。”
  她眯着眼睛,笑得傻兮兮的,“给我嘛,我要喝酒。”
  好么,已经醉了……
  南风自然不会再给她喝了,他把矿泉水瓶塞给她,“喝这个,二锅头,来,一口闷掉。”
  陆笙二傻子一样,听话地捧着矿泉水咕嘟咕嘟喝了好多。
  她松开瓶子,打了个水嗝,说道,“这二锅头不好喝呀。”
  “怎么不好喝?”
  “没味儿。”
  南风闷笑不止,特别想在她红扑扑的小脸蛋上捏一把。他说道,“行,那我给你拿点度数更高的。伏特加,俄罗斯人喝的,要吗?”
  “行,快点儿。”
  南风起身,把鸡尾酒都拿走藏起来了,然后弄了个杯蜂蜜水给她,一边顺口胡说八道:“正宗的伏特加,八二年的,你慢慢喝,不要一口闷掉了。”
  陆笙还觉得他说得有道理呢,用力点头,“不能一口闷,一口闷浪费!”
  “对。”南风捂着嘴巴扭开头,肩膀剧烈地颤抖着。不行,他要笑出声了……
  陆笙喝了几口蜂蜜水,甜丝丝的,细腻又温暖的味道直达喉咙,她眯了眯眼睛,感叹道:“原来伏特加这么好喝呀!”
  感叹完毕一抬头,恰好看到南风正看着她笑。他笑得好灿烂,眉眼弯弯的,整齐洁白的牙齿露出来,像一排璀璨的小贝壳。
  
  陆笙于是跟着呵呵傻笑起来。一边笑一边说,“你真好看。”
  “咳。”南风有点不好意思,低头给她夹了点菜,“吃点东西,喝酒的话要有东西垫胃。”
  陆笙却没有提筷子。她放下手中的“伏特加”,起身挪了一下位置,直接坐到了沙发上,他身边。
  一身的酒气,其中夹着丝丝的槐花蜂蜜的香气,陡然欺近,南风条件反射地扶了一下她的肩膀,问道,“怎么了?”
  “嘿嘿嘿嘿。”陆笙一边傻笑,一边钻进了他的怀里。
  南风不明所以,抚了抚她的发丝,“陆笙?”
  陆笙早有点神志不清了,她觉得扭着躯干抱着他这个姿势有点吃力,干脆直接跨坐在他的大腿上,面对着他。
  南风想推开她,又怕她倒下去,他只好一手搂着她的腰,另一手不知道该往哪里放。女孩子的身段天生比男性柔软很多,陆笙还一个劲儿往他怀里钻,她的身躯火热而柔软,紧贴着他,激得他心脏狂跳,血液的流速都加快了。
  整个人感觉像是之身火焰之中,热烈,焦灼,火热的渴望。
  他扶着她,吃力地问,“你想做什么?”
  说出这话之后,他觉得自己太卑鄙。他确实在发问,又何尝不是在引导她诱哄她?诱哄一个醉酒的女孩子?
  陆笙却没意识到这么多,她搂着他的脖子,脸蛋贴着他的脸,亲昵地蹭啊蹭的。她的脸蛋光滑细腻又弹性十足,满满都是胶原蛋白,南风压着心口那股邪火儿,向后仰头躲她,“陆笙,别闹。”
  陆笙却执着地蹭他的脸。她远没有他以为的那样激情如火,而是纯情得不像话,突然把他按在身下,也只是亲昵地蹭他的脸。
  南风便也有些冷静了,他想推开她,她却固执地黏在他身上。
  “我好喜欢你呀,”陆笙搂着他,吐字含混,“你怎么就不喜欢我呢!”
  “陆笙,其实我……”
  陆笙却不理会他,自说自话,“我要怎么做才能让你喜欢呢?”
  突然而至的表白,令他心口一片滚烫。他抚着她的头,柔声说道,“陆笙,再等等,等你再长大一些好不好?你现在还小。”
  “唔,”陆笙瘪了瘪嘴吧,“那你要给我浇水呀,不给我浇水我怎么长大呢!”
  南风:……
  一句醉话让南风莫名红了脸。
  他觉得吧,对这熊孩子来说,“耍流氓”真算是天赋技能点。
  ?

☆、第 62 章 番外之往事

?  陆维维从小就长得好看。
  人的美貌也分很多种,有人美得温婉,有人美得端庄,还有人美得柔弱。陆维维的美,偏偏是最不受待见也最受嫉妒的那种。
  ——妩媚又夺目,特别接近于狐狸精的那一款。
  漂亮的女孩子都喜欢时尚,陆维维上高中的时候,打扮特别特别新潮,大卷发,黑墨镜,蝙蝠衫,收脚牛仔裤,走在街上,男女老少的目光都往她身上飘。
  啧啧啧,打扮成这样,一看就不是正经姑娘。
  这样的话她不知听过多少遍。
  陆维维有点难过,难过不是因为别人轻而易举地用“性”攻击人,而是因为,他们不懂她。
  没有人懂她!
  学校里老师和同学都用怪异的目光打量她,竟然还有人背后传她勾引数学老师的谣言,以至于那个学期她都不敢和数学老师说话。还有一次,校外几个小混混来勾搭她,陆维维认都不认识他们,结果教导处主任没骂小混混,倒是把她揪过去批评一顿。
  总之如果姑娘和不正经的男人有牵扯,那么首先被讨伐的肯定是姑娘。
  陆维维就觉得她周围的人都有点不可理喻。
  哦,包括她爸妈。
  爸爸妈妈都是国企工人,低调本分,长得也勉强算中上之姿,没料到生出这么一个人间妖孽。爸爸有心脏病,陆维维当面不敢和他顶嘴,背后我行我素该做什么做什么。妈妈性子软的很,陆维维拿捏得住,更不受管束了。
  就这么上完高中,陆维维没考上大学。从此以后好几年,她一直作为反面教材被老师们广为传播。就是“不好好学习光想着吃穿打扮到最后没考上大学”的经典案例。
  其实那个年代,能考上大学的人少之又少。
  高中毕业后的陆维维在小学当了一段时间的代课老师,后来觉得与学校的氛围格格不入,她就没再继续。父母托关系帮她在国营商场找了个卖衣服的工作。国营商场的衣服很难看,售货员上班时间打毛衣说闲话,对着顾客鼻孔朝天。陆维维和她们实在没有共同语言,辞职了。
  她爸爸很生气:“你到底要干什么?干什么?!”
  陆维维被问得很迷茫。是啊,她到底要干什么呢?她也不知道啊……找个稳定的工作赚工资打毛衣说别人闲话就这么一辈子过去吗?
  更可怕的是有人给她介绍对象了,她要嫁人生孩子从此一辈子相夫教子吗?
  不,不要!
  陆维维的人生陷入了纠结的十字路口,她站在路口惊慌地四下张望,不知道该迈那条腿,朝着哪个方向。
  周瑾瑜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
  周瑾瑜长得一表人才,理着郭富城那样的中分发型,穿白衬衣和天蓝色的牛仔裤,干净得像是歌里唱的少年。
  他第一眼见到陆维维时说,“你很漂亮。”
  陆维维知道很多男人喜欢她,但她这是第一次从男人嘴里听到这四个字。许多男人觊觎她的美貌,却又极其吝啬于对她的赞美。又或者那些男人表达爱慕的方式会是:我给你好吃的好穿的,你跟我走吧……
  跟他走去哪里呢?最好的结果也不过是结了婚,她一辈子做个“贤妻良母”。
  陆维维面对周瑾瑜这样的赞美时很害羞,脸红了一下。
  他们两个很快“谈朋友”了,看起来似乎莫名其妙,细想一下又仿佛天注定一般。陆维维生活在爱情的滋润里,整个人像是一株充满生机的玫瑰花。
  陆氏夫妻对女儿的男朋友是不太满意的。
  其一,周瑾瑜没有正当工作,是个“个体户”。个体户在他们眼中,可以与“游手好闲”划等号。
  其二,周瑾瑜不是本地人。不是本地人,就不能知根知底,谁知道他在家乡是个什么样的人呢?又不好打听。再者说,如果在家里能好好的,怎么会远走他乡呢?综上原因,周瑾瑜大概不是好人。
  但是女儿的一颗心全扑在周瑾瑜身上,陆氏夫妻只好做了一点让步,允许她带周瑾瑜来家里做客,未来的岳父岳母可实行进一步的考察。
  那天,周瑾瑜把自己的身世老老实实跟陆维维一家人交代了。听完他的交代,陆氏夫妻更加不能同意他们的婚事了。
  原来周瑾瑜自小父母双亡,他跟着奶奶长大的。他十六岁那年,奶奶也死了。他独自一人生活,直到今天。然后他还表达了一下他会永远对陆维维好的决心。
  这是天煞孤星吧?一个人把全家人都克死了……
  就算我们相信科学破除迷信,不去想天煞孤星的事,可这样一个人还未成年亲人就死光了,他的家教很成问题啊!
  虽然现在看不出什么问题,可知人知面不知心呢!谁知道结婚后会怎么样呢?到时候就晚了!
  就这么着,客客气气地送走了周瑾瑜,陆氏夫妻把自己的想法和女儿说了。
  陆维维自然不干。让她和周瑾瑜分开,怎么可能?!不行!就不行!非他不嫁!
  那天,陆爸爸打了陆维维。
  她从小到大,爸爸骂过她很多次,这是第一次打她。
  陆维维哭着跑出去了,她不知道该恨谁,好像谁都不能恨,又好像谁都可恨。外头下着大雨,她在雨中跑了一会儿,冷得浑身打颤。
  但她是绝不会回家的,于是去找周瑾瑜。
  陆维维霸占了周瑾瑜的床,周瑾瑜打地铺。她也不管别人的闲言碎语,就住在这里了。反正她从小到大经历的闲言碎语已经车载斗量,她要是在意,早就呕血死了。
  她感冒了一个星期,周瑾瑜就在她身旁照顾了一个星期。
  他那么好啊!虽然话不多,但做事很温柔。他给她做饭,煮粥总是晾温不烫嘴了才端给她,给她削苹果,薄薄的苹果皮垂在地上,削完之后她一扭脸说我不吃了,他就默默地自己吃掉,等她想吃的时候再给她削。
  陆维维觉得,他那么好,她这辈子大概再也不会喜欢别人了。
  一个月后,陆维维回到家,向她的爸爸妈妈宣布:我怀孕了。
  陆爸爸气得心脏病犯了。
  去了医院抢救。
  抢救无效,死亡。
  陆维维整个人都懵了。她无法相信,不敢相信。她伏在爸爸的遗体前痛哭,妈妈指着她,浑身哆嗦,边哭边说,“都是因为你,都是因为你……”
  办丧事的时候,陆维维听到三姑六婆们背后说她。说她是个“贱货”“丧门星”,说她害得自己父亲早亡,说死的怎么不是她。
  陆维维听过那么多闲言碎语,都够车载斗量的了,唯有这一次,她无力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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