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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天机皇妃,暴君的女人-第27部分

小说: 天机皇妃,暴君的女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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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如此,曹炟并没有离开,之后,更是因为贪玩而忽然跌倒,巧不巧的就撞在娘亲拿起的朱砂笔上,手心里微微刺痛,从此就有一颗貌似红痣的东西在手心里了,而且从来不会掉颜色,好似天生就有一样。
    曹炟听信娘亲的话,认为男子被点朱砂是很丢脸的事,所以多年来,他从未以自己的手心示人,直到后来传出手握朱砂者可掌天下的预言。但他并不信这个,他也不需要用这颗虚假的朱砂痣去取信天下人,若是唯一一次想利用这颗痣而争取一个人在身边的话,那么这个人就是——沈婥。
    可惜那时候,他手心里的朱砂点就的痣,已经被无意间看到他手心的曹煜得知,他借口比武,很巧妙地伤了他的手心,那颗痣就那么没了。
    安歌听到这段往事,忽然有种造化弄人之感。
    若当初,曹炟手心里的朱砂痣没有被曹煜设计弄掉,那么她会如何做呢?
    可现在想来,曹煜的痣是假的,只是在糊弄她而已。而曹炟手心里的朱砂痣是无意间朱砂点就的,亦不是天生天养的。他们都不符合师父杨均松告诉她的真龙天子的特定条件。
    那么,真正身负天命的人,到底是谁呢?
    “那么,沈婥要找的那个人,到底是谁呢?”曹炟也喃喃地问出声。
    二人目光对视,安歌发现他眸子里也有淡淡的茫然。
    安歌道:“这些都是陈年往事了,沈婥已经有了自己的人选。”
    曹炟忽然冷笑,“我与当今皇上乃是亲兄弟,我们一起长大,他的手心里有没有握有朱砂痣我再清楚不过。他根本不是沈婥要找的人,然而,他却用小人之计欺骗了她,我想沈婥之所以会死,恐怕是与这件事有关。沈婥活着的时候,我们争锋相对,从未有一次和气地谈过话。
    可是她死了,我却定要为她讨个公道,我想知道她到底为谁而死?我想知道她要找的人到底是谁!”
    他说到这里,手掌微微握紧,眸子里寒光迸射。
    安歌没有再问他,他对沈婥的感情到底如何,有些事此时再说也没有任何的意义了。
    “你想,让我继续寻找真正的真龙天子?”
    曹炟点点头道:“对,我要你完成,沈婥未完成之事。”
    安歌愣了半晌,忽然噗嗤地笑出了声。
    她做为沈婥的时候,受师父之命之完成这件事。如今她已经借尸还魂成为安歌,居然接到了同样的任务。
    这本来也是沈婥临死之前,心心念念记挂着的事,也是她借失还魂之后的首要任务,本来就是安歌决定要做的事。现在既然曹炟要她做,证明她无意间已经得到了一个有力的靠山和助力,她没有理由拒绝。
    “我想,上天让我得到风水堪舆的技能,原就是为了这件事。齐王爷,这件事我定会办好的。只是此事牵系过大,万一真的找出那个手握朱砂的人,那么有可能再次掀起朝堂夺位之争,只怕安歌被卷入其中,性命不保。”
    “所以这件事,只能暗中进行,而且我相信你能自保,否则的话,也没有资格继续这件事。但是我是不会信什么,手握朱砂便有掌管乾坤之语的,现在皇上即登大位,便证明了他的能力。高位能者居之,天经地义,若是说他所犯的错,便是不该杀了沈婥。
    不过,他与沈婥之间的帐,总有一天我会替沈婥清算清楚。我现在想找到的,只是那个手握朱砂之人,想知道他到底是谁,或者是他到底存不存在,还是沈婥,根本就是受到了愚弄!我要查清楚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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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人忧天(二更)
    安歌明白了他的意思,他并不是要寻找出真正的真龙天子去改朝换代,他只是想找出沈婥一直在找的那个人。
    二人心中各自有沉重的心事,一时间都不再说话。
    安歌的手腕抹了伤药,感觉没那么痛了,这时候缓缓地转动着手腕。曹炟又说:“还有一件事,我一直很怀疑夏炚的身份来历。他十岁的时候就已经是安平郡王爷,在此之前,邾国似乎根本没有这样一个人似的,他就像凭空冒出来一般,而且听说他手中有保命的铁卷丹书,可见与我父皇可能有些什么渊缘,请你查出他的身份来历,说不定……”
    说不定什么,曹炟并没有说完,站起身来向安歌继续道:“你放心,在钟氏接你出去之前,没有人再敢来打扰你了。”
    说完,他走了出去钗。
    另一方面,钟氏与苏静清正带着一队奴仆家将走在云山的崎岖小路上,二人原本都是养尊处优的,从未如此辛苦过。可怜到了半山腰,连轿辇都无法行进,只能徒步而行。
    好不容易到了云山寺,只见寺门敞开,一个小和尚在扫院子,香客什么的不见踪影孀。
    这和想象中的大相径庭,名医即寄居于此,云山寺的寺门前应该排了很多等等医治的患者才对。钟氏与苏静清对视一眼,都开始怀疑自己得到的消息是否正确了,进了庙门,便见那小和尚已经放下扫帚,端了碗水给门口一个花白胡子的脏乞丐,“施主您请喝点水吧,鄙庙的确再没有多余的粮食养闲人了。”
    乞丐一把将水碗打翻,“你这个小和尚,想用一碗水打发我?当我是好欺负的!”
    小和尚一脸为难,“您已经在这里半个月了,每日里让我免费供食给你,可你也看见了,现在连续几天都没有任何香火,明天,便是我这个主持,亦要下山去化缘了,施主也请尽早离开吧,千万莫要把自己饿死在庙门口,饿死在菩萨面前,那这罪过便大了。”
    “我偏要饿死在你在庙门口,偏要饿死在菩萨面前,让你这小和尚一辈子修不成大佛。”乞丐很无礼地向小和尚吼道。
    钟氏见状,上前一步道:“你这乞丐好生无礼,主持大师即已经施舍你半个月的饭食,何以你不知感恩,还要如此咒他?”
    乞丐懒洋洋地向她看了眼,粗鲁地哧笑道:“妇道人家,懂得什么。”
    “你——”钟氏气结。
    苏静清见状,向小和尚道:“大师刚才说自己便是这个寺的主持,真是如此吗?”
    “阿弥陀佛!”小和尚向她报了声佛号,又道:“贫僧的确就是这座庙的主持,因为香火不旺,所以本寺原本的大师与弟子都跑光了,如今就剩余我独自一人在这里,因此我便是主持了。”
    苏静清一听这人果然是主持,又道:“这乞丐如此无礼,不如便叫我们的家仆将他赶走好了。”
    钟氏点点头,苏静清得了首肯,马上向仆人家将道:“把这个乞丐赶走!”
    仆人家将们立刻扑到乞丐的面前,就把他抓了起来,往山下拖去。奇怪的是,乞丐这时却又并不喊叫了,任他们将他拖走。到了百余阶梯下,家仆们将他一扔,吼道:“你走吧!别再回来了,也不看这是谁的地盘儿,敢在这里撒野!真是不想要命了!”
    乞丐拍拍屁股,向他们微掬一躬,“其实我早就想离开这破庙了,每天都吃不饱,奈何台阶太高啊,懒得下来。今天谢谢你们把我送下来,再见了。”
    说完,他竟头也不回地哼着小曲下山去了。
    家仆们见状,也只是摇摇头,觉得这老头怪极了。
    再说钟氏,见乞丐已经被赶走,微笑道:“大师,其实本夫人今日来是有要事相求,还请大师帮忙。”
    小和尚同情地看了看已经往远处行去的乞丐,叹了声道:“各位施主请进。”
    这云山寺其实是云山最大的寺了,其他的小寺不必提,早已经成为荒寺,而云山寺自几年前唐椿被荡平之后,不知为何曹煜对这里的风水师素清了一阵,打击迷信及堪舆风水之术,连带着各寺庙受到牵连,云山寺做为最大的寺庙,规模大,寺庙建的漂亮,又是在云山之癫,当时庙中驻僧三百多人,可见其热闹景象。
    如今却是各个房间的门都寂静,长廊斑驳,庭院风过无痕,缺少人气。
    小和尚待客的居室依旧气势恢弘,使站在其中的小和尚更显出几分瘦小单薄,他替钟氏他们斟了茶,便依旧立在那里,并不去坐在主持的位置上。
    “不知各位施主何事请贫僧帮忙?”
    钟氏没说话,先让人奉上二十个银元宝。
    小和尚倒也真修出了几分素养,见到这么多银子,也只是道了声佛号。
    钟氏道:“这是给贵寺的香火钱,希望大师笑纳。”
    “谢谢施主。”
    小和尚也不客气,收下银子,放于佛像面前。
    “这次我们来,主要是找个人。听说当代名医秦越人寄居贵寺,我们是专门来找他的。又听他说脾气怪异,只怕不相识之人难以请动他,所以我们想请大师为我们引见引见,同时为我们郡王府说几句好句,让他给我的儿子看病。”
    “阿弥陀佛!”小和尚道:“的确有位秦施主寄居我寺,便是刚才被夫人的家仆们送下台阶的那位。”
    小和尚的话让钟氏和苏静清都啊了声,二人齐齐地站了起来,快步往门外走去。
    苏静清还埋怨小和尚道:“大师,你怎么不早说啊!”
    其实小和尚又哪里知道他们来到云山寺是找人的?他还没有修到有先见之明的地步,当下只是又道佛号。
    苏静清忍不住多看了小和尚几眼,“就知道念经!”
    ……
    钟氏一行人匆匆地追下来,却只见山路弯弯,还哪有那乞丐的身影呢?
    让钟氏更想不到的是,后来的几天里,她派人搜遍了云山和安平郡,还是没有把这个像乞丐一般的秦越人神医给找出来。
    五天后的傍晚,牢房的门再次被打开。
    安歌从牢里走了出来。
    当她接触到外面的第一缕阳光时,不由地眯起了眼睛,笑道:“呵,还真是黄道吉日,好天气啊!”
    安歌被请回了郡王府,她的第一个条件,自然去探望夏炚。
    在房间里,发现他果然被照顾的非常好,虽然依旧昏迷不醒,气色却还不错,就像睡着了似的。
    安歌与他到底做了几天夫妻,虽然无夫妻之实,感觉上也不太同的。
    这时不由自主地叹道:“夏炚,你还不快点醒来?你可知你睡在这儿的时候,我又到鬼门关前去溜达了一圈。”
    觉得他的手有些凉,便放在自己的手心里为他暖。
    忽然想起齐王曹炟的话,说是夏炚的身份来历很神秘,又想起之前钟氏拿来给她看的八字……
    心头微微一动,便扳开了他的左手心仔细查看,却发现他的手心里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
    当然是什么都没有,一个郡王爷,再怎么也不可能成为真龙天子呀!
    她将锦被往上扯了扯,盖住他的手,发现他的右手还在被子外面,于是想将他的右手放在锦被里,却觉得右手中有什么东西,她微微诧异,再看时,不由地愣住了,夏炚的右手心里,突起一粒红红的东西,不偏不倚,正中手心里。
    其实她之前也有查看过他的手,确定他的手心里什么都没有,那现在这东西是怎么出来的?
    她只觉得自己的心砰砰砰跳得有些厉害,连忙仔细地查看,才发现那其实是一个小伤口。
    之前在森林里经历了许多打斗,再加上森林里环境恶劣,有这样的小伤口在所难免。这个伤口看起来应该是里头进入了荆棘,没有及时拨出来,因而形成了血泡,后来没有被人发现,荆棘一直长在里头,渐渐地就形成了这样一个深红色的突起物。
    大概过几天就会好了呢!
    看清楚后,她反而庆幸,好在夏炚不是要找的那个人呢,否则……
    否则什么,她也想象不出来了。
    又笑自己杞人忧天,师父明明说,真龙天子的朱砂痣是在左手心里啊!
    *
    深夜,在自己的房间窗前赏月。
    马上就中秋节了,月亮也快要圆满了。
    秋风,却越来越凉了。
    一只袖箭带着张纸条飞入,噗地钉在墙壁之上。
    安歌将箭拔出,打开纸条,看了上面的内容,然后走到榻前,在里头摸索了一阵,找到了那块墨砚。
    之后,又将纸条之上的地址铭记于心,便将它放在火上烧毁了。



☆、以后我们又是姐妹了
    第二日清晨,安歌早早地出门,买了一大篮子馒头,按照纸条上所说的地址,到了一处乞丐盘踞的破庙。
    通透的阳光洒落在院子里,大早上的,乞丐们就懒洋洋地寻个角落躺着了,安歌走进来立刻引起了他们的注意,但他们也只是漠然地看着,并没有因为她的到来而产生什么不同的反应。
    她把馒头放在地上,揭开上面的盖子,热气腾腾的馒头香立刻弥漫开来,有的乞丐开始眼睛发亮,身子欠了欠想要过来了。安歌也不催他们,缓缓拿起一个热馒头充满感情地咬了一口,就在这时,不知道谁喊了声,“有馒头吃!刀”
    刚才还懒洋洋乞丐哗啦全部都冲了上来。
    安歌再向四周打量,几乎所有的乞丐都冲到了装馒头的篮子跟前抢馒头吃,只有一个白发苍然的老乞丐窝在一角继续晒太阳,似乎眼前的事情根本没有影响到他。安歌观察了下那老乞丐的面相,心中便笃定了。
    面带微笑地走过来,向老乞丐道:“您老看起来好像落魄,老迈迂腐,但其实一身身子骨儿好着呢,还能继续活别人的一辈子呢。印堂开阔,眉目慈祥,天生就是要济世救人的,秦神医,小辈安歌在这里给您请安了。”
    安歌说着恭恭敬敬地给老乞丐施了一礼,但他连眼睛都没睁,继续晒太阳。
    安歌笑了笑,叹了口气,把袖中的那方砚墨拿出来,在他的鼻端晃了晃,“秦神医,当年您老说过的话,还算不算数了?”
    就见秦越人终于睁开了眼睛,看了看眼前的砚墨,又看了看笑嘻嘻的安歌,终是道:“小丫头,这是老夫亲自研制的砚墨,是如何到了你的手中的?恍”
    “砚墨既然是到了我的手中,自是我与这砚墨有缘,也您老也有缘。至于这个因,却已经不重要了,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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