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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9部分

燃烧的海洋-第609部分

小说: 燃烧的海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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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他的部署,只有第四步兵师留在戈兰高地后方。

这下,罗林森的进攻意图就没什么秘密可言了。

早在三天前,蒋博文就注意到了美军的调动,并且向虞世辉做了报告,要求让新到的第二十七集团军守卫南面防线,以便把第十三集团军的主力派往霍姆斯,在贝卡谷地北面狠狠教训美军。

问题是,中国军队内部也存在分歧。

虽然有足够多的迹象表明,美军把重点放在了贝卡谷地,但是虞世辉却认为,贝卡谷地并不适合机械化部队快速推进,因此觉得这里不是主攻方向,美以联军仍然会在戈兰高地与德拉附近发动主攻。

客观的讲,虞世辉的判断也没有错。

要知道,贝卡谷地确实不适合大部队突击,因为太狭窄了,而且道路条件太差,根本支撑不了大部队作战。

此外,还有一个因素。

在仔细分析了战场局势之后,虞世辉觉得有把握打一场战略反击战,即利用新到的第二十七集团军在德拉附近痛击美以联军。当然,这得有一个前提条件,即第十三集团军必须承担大部分防御任务,并且在防线上消耗掉美以联军的进攻部队,挫败其进攻势头,为第二十七集团军创造反击机会。

按照虞世辉的部署,第二十七集团军得留在大马士革附近,充当战略预备队。

所幸的是,蒋博文坚持主见,而且做了大量努力,希望能够说服虞世辉,让他至少能够抽调出足够的预备队来。

二十三日,在反复磋商之后,虞世辉做出让步,给了蒋博文所需的预备队。

按照虞世辉的部署,第二十七集团军将承担德拉方向上的防御任务,因此蒋博文能把部署在该方向上的十二支突击集群抽调出来,加上之前留下的四支突击集群,组建一支规模足够庞大的预备队。

当然,这并不表示可以高枕无忧了。

要知道,虞世辉仍然想打一场反击战,因此第十三集团军依然要承担戈兰高地与贝卡谷地方向上的防御重任。如此一来,就算蒋博文把半数作战部队抽调了出来,他也得在戈兰高地方向上留下一支足够强大的预备队。事实上,这也是虞世辉做出让步的基本条件,即第十三集团军必须掩护第二十七集团军的右翼,阻止美以联军从戈兰高地方向上突破,让第二十七集团军能够安心在德拉方向上围歼美以联军。

结果就是,蒋博文的预备队中,有十支必须留在戈兰高地方向上。

当时,他手里只有六支可以随意调动的突击集群,此外在霍姆斯方向上,还有两支突击集群,即最先与以军交战的那两支部队。

八支突击集群有多少兵力呢?大概一万二千名官兵。

在这支部队对面,两个美军师拥有大约三万四千名官兵,十个以军旅有五万余人,总兵力高达八万五千人。

虽然霍姆斯附近有十二个叙军师,其中一个还是主力装甲师,但是蒋博文与虞世辉都不大指望叙军能做出正面贡献。根据叙军在过去一个多月里的表现,两人只希望不要产生负作用就行了。

要知道,十一月底在德拉北面的一场小规模战斗中,一支被击溃的叙军步兵部队,差点把前来增援的突击集群冲散。如果不是突击集群的指挥官立即采取行动,在前线枪决了两名带队逃跑的叙军军官,恐怕后果将非常严重。后来,这名中国军官得到了叙利亚总统阿萨德亲自授予的勋章。

这就是在二十四日之前,双方在中东战场上的兵力部署情况。

在作战意图上,罗林森做梦都想在贝卡谷地取得突破,攻占大马士革北面的军事重镇霍姆斯,完成战略包抄行动,然后南下扫荡大马士革,从背后攻击中叙军团在戈兰高地与德拉方向上的作战部队。对方,虞世辉早已严阵以待,打算在德拉附近打一场歼灭战,挫败美以联军的锐气。

显然,关键战场就在霍姆斯附近。

只要蒋博文能够守住霍姆斯,就算虞世辉什么都不做,美以联军也会在戈兰高地与德拉发动猛攻,吸引中叙军团的预备队。也就是说,只要蒋博文守住了,虞世辉就能获得梦寐以求的机会。

至于伊朗方向上的战斗,暂时还不在中国军方高层的考虑之中。

根据军事情报局的推断,俄军的大规模战略轰炸至少要持续一周,即便情报有误,也要持续三天以上。

显然,中东战场上的决斗不可能持续一周,也许连三天都要不了。

在二十五日凌晨的决策会议上,牧浩洋采纳了戚凯威的建议,首先在中东战场上挫败美以联军,再挥师伊朗。

牧浩洋得去说服黄瀚林,把对俄宣战时间延迟几天。

只有这样,才能产生突然参战的效果,打俄军一个措手不及。

当然,在此之前,中国军队必须在中东战场上获取一次重大胜利,瓦解美以联军的进攻势头。

第八十三章 一错再错

第八十三章 一错再错

二十四日夜间,美以联军在霍姆斯方向上的进攻非常猛烈。

在充当先头部队的第一装甲师推进之前,美军不但进行了两个小时的覆盖炮击,还动用战略轰炸机,对叙军设在霍姆斯河西岸的防御阵地进行了地毯式轰炸,一百多架从美国本土飞来的战略轰炸机投下了数千吨炸弹。

如此猛烈的火力打击,几乎彻底消灭了霍姆斯河西岸的叙军。

只是,这些打击,都没落到中国军队头上。一是留在霍姆斯的两支突击集群全部以预备队的方式部署在大后方,二是蒋博文手里的六支突击集群在二十四日下午才出发,此时还在赶往霍姆斯的路上。

更重要的是,美军的火力打击,对叙军造成的影响也不是很大。

主要就是,部署在霍姆斯河西岸的叙军只有三个步兵营,兵力不到两千,而叙军的主要防线在霍姆斯河东岸。

结果就是,美军在轻松抵达霍姆斯河的时候,遭到了叙军的第一轮反击。

首先投入战斗的是叙军**卫队的一个装甲旅,算得上是叙军最精锐的部队之一,短暂的反击使美军的渡河行动受到了严重影响。直到二十五日凌晨四点,美军才用炮火与空中打击清除了河对岸的叙军火力点,开始架设浮桥。随后,装上了潜渡设备的美军主战装备开始潜渡霍姆斯河。

可以说,在时间就是一切的进攻中,美军已经慢了下来。

二十五日凌晨两点,部署在霍姆斯的两支突击集群就已到达霍姆斯河东岸。只是,这两支突击集群没有立即投入战斗。在向叙军指挥官了解了前线情况,并且动用小型无人飞机进行侦察之后,两位突击集群指挥官认为,没有必要阻止美军强渡霍姆斯河,而是应该等美军过来之后,再进行反击。

结果就是,叙军装甲旅主动后撤了几公里,把东岸河滩让了出来。

与此同时,两支突击集群向南运动,埋伏在了离美军渡河地点大约十公里的地方,等待最佳反击时间。

在此期间,美军继续对叙军防线纵深地带进行火力打击。

猛列的火力打击,给美军指挥官造成了一个假象,即东岸的叙军已被击溃,根本无力进行反击。

事实上,叙军确实没有进行反击。

按照中叙军团的分工,叙军的主要任务就是坚守阵地,反击行动由中国军队承担,而且中国指挥官拥有优先权。

由此产生的影响就是,美军在天亮的时候就发动了进攻。

此时,到达霍姆斯河东岸的美军只有两个装甲营与三个机械化步兵营,而且只架设好了两座浮桥。按照罗林森制订的计划,美军应该在至少有一个旅已经渡过霍姆斯河、而且架设好了五座浮桥之后再发动进攻。

有意思的是,当时命令美军进攻的就是罗林森。

也就是说,罗林森破坏了自己制订的作战计划。

以当时的情况来看,也许是罗林森发现了正在北上的六支突击集群,认为中国军队的反击即将到来,所以希望及时扩大桥头堡,避免桥头堡遭到攻击,以便让聚集在霍姆斯河西岸的部队安全过河。

当然,也很有可能与叙军没有进行反击有关。

总而言之,罗林森觉得进攻不会遇到顽强抵抗,也就没有必要继续沿用作战计划,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做了调整。

问题是,美军了解的并不是实际情况。

叙军没有反击,不等于没办法反击。

在天亮前的战斗中,**卫队装甲旅的损失并不严重,此时已经集结完毕,手里有一百多辆24C型主战坦克。

更重要的是,第十三集团军的两支突击集群已经部署到位。

八点不到,霍姆斯河东岸的美军突击集群在推进了大约十公里后,遭到了叙军装甲部队的顽强抵抗。战斗打得异常激烈,叙军坦克首先在设置好的阵地里向茫然推进的美军装甲部队开火,在美军阵脚大乱之后,再发起反击。在一些局部战场上,叙军装甲部队甚至逼退了美军。

当然,美军也不是好惹的。

虽然已经快六十年没有打过大规模地面战争了,但是美军一直在学习、特别是在向中国陆军学习。遭到叙军反击之后,美军主动撤退了两公里,随后向两翼运送,扩大了正面战线的宽度。

如果只是与叙军交战,这是绝对正确的战术。

叙军只有一个装甲旅,而美军的第一批突击部队就相当于一个旅,增援部队还在源源不断的赶来。只要迅速扩大战线宽度,就能从两翼包抄叙军,并且能够在两翼方向上形成纵深突破。

可惜的是,美军遇到的不仅仅是叙军。

九点过,叙军装甲旅的指挥官让通信员打出了三枚红色信号弹。

这是给突击集群的进攻信号,也是叙军快要坚持不住的信号。虽然叙军已经用无线电台发出了请求,但是担心无线电通信受到干扰,所以叙军旅长还是按照要求,使用了最原始的通信手段。

事实上,当时中叙军队的无线电通信确实受到了严重干扰。

更重要的是,美军拥有很强的反信息作战能力,不但出动了专门用来搜集无线电信号的无人侦察机,还有专门的火力压制部队负责打击双方的通信设备,特别是师旅一级的远程无线电设备。

要知道,在地面战场上,定向通信系统往往派不上用场。

直到这个时候,两支突击集群才投入战斗,而且立即产生了决定性的作用。

在接下来的一个半小时内,由两支突击集群的八十多辆反装甲平台组成的两股装甲突击部队就像两把尖刀,刺入了美军的右翼战线。一把尖刀对准了美军锋线侧翼,另外一把尖刀对准了美军的桥头堡。

根据第十三集团军的作战报告,这场战斗中,两支突击集群歼灭了六个美军营,击溃了另外四个美军营,击毙美军官兵一千八百余人、伤三千余人、俘一千四百余人,摧毁了包括一百八十八辆主战坦克在内的四百多辆主战装备,并且在桥头堡附近的战斗中,俘虏了美军第一装甲师的一名上校旅长。在战斗结束的时候,突击集群还呼叫远程炮火,炸掉了美军刚刚架设好的浮桥。

这场旋风般的战斗,打得美军魂飞魄散。

在桥头堡的战斗中,美军阵亡了一千多名官兵,其中至少有四百名官兵是在逃跑的时候掉入霍姆斯河淹死的。

与之相比,突击集群的损失微乎其微,而且很多受损装备随后都被修复。

有趣的是,直到这个时候,罗林森仍然没有意识到,攻打霍姆斯十分困难,反而认为已经看到了胜利的希望。

原因只有一个:第一装甲师在汇报战况的时候,说是遭到中叙军团主力部队反击。

也许,这与战斗结束前,第十三集团军的远程炮兵发威有一些关系,才让美军前线指挥官产生了错觉。

根据这条情报,罗林森认为中叙军团的主力已经集中到了霍姆斯河东岸。

结果就是,美军在二十五日进行了长达十个小时的火力打击。因为制空权仍然在激烈争夺之中,所以美军很难搞清楚河对岸的情况,在火力打击中大量使用炮兵,航空兵也主要使用防区外弹药。

也就是说,在这十个小时的火力打击中,美军并不知道打击区域内没有敌人。

要知道,在十一点之前,中叙军队就再次主动撤退了。

虽然两天之后,美军在重新核对了作战报告与战场情报之后,断定第一装甲师师长汇报的情况有误,但是罗林森并没因此改变初衷,而是觉得美军的凶猛火力打击,已经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决定继续攻打霍姆斯。

事实上,在二十五日夜间,美军就再次渡过了霍姆斯河。

这次,美军没有遭到凶猛反击,因为美军改变了战术,不再急于扩大桥头堡,而是在足足两个旅过河之后,才开始稳步推进。更重要的是,蒋博文已经赶到霍姆斯,开始亲自指挥作战行动。在对局势做出了全面分析之后,蒋博文觉得在河滩上小打小闹没有意义,还有可能使美军打退堂鼓,因此决定把战场扩大一些,给美军一些希望,然后再打一场有决定意义的歼灭战。

由此产生的影响是,刚到二十六日凌晨,在两个美军旅渡过霍姆斯河之后,罗林森认为美军已经在霍姆斯河东岸站稳了脚跟,随即给巴拉姆发起消息,让以军在戈兰高地与德拉方向上发动进攻。

必须承认,罗林森在战术策划上确实有点才能。

他没有让佯攻部队先出动,而是让主攻部队先出动,就是想让对手做出错误判断,从而在佯攻开始之后,把主力派往南面。

问题是,这个巧妙战术必须具备一个前提条件,即敌人的预备队不可能同时在两个方向上作战。从兵力对比上看,罗林森的判断应该没错,因为中国陆军的两个集团军只有不到十万人,而美军与以军投入了近三十万地面部队。

可是,兵力并非决定战斗力的唯一因素。

如果把装备性能、官兵素质等因素算进去的话,虞世辉手里的兵力不但能守住所有主要战线,还能在某个方向上发动反击。

结果就是,罗林森的巧妙战术根本派不上用场。

第八十四章 战将

第八十四章 战将

虽然从一开始,巴拉姆就认为罗林森的进攻计划不可能实现,也反对发动进攻,但是作为职业军人,巴拉姆必须服从命令,而最终决定发动进攻的不是罗林森,批准进攻计划的也不是罗林森。

二十六日凌晨两点,德拉方向上的以军投入了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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