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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6部分

我老婆是吸血鬼-第3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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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赢政擦了擦脑袋上的汗水:“这孙子挺牛啊,竟然全档我剑法,老娘我今天跟他没玩。打开城门我要与他决一死战。”
“陛下息怒,臣以为此时不宜硬拼,未得对手虚实应静待观望才是。更何况你一人若死倒也无事,连累整个撒巴特的人就不值了。”阿尔巴斯也是郁闷,想不到对手竟然这么强,连三代吸血鬼暴君秦皇都没办法干掉他,现在弄得秦皇都很郁闷。
那只丧尸会使用魔法,这一点基本上已经可以确定。想不到丧尸里面竟然能进化出这样的品种,这倒是让人非常在意。一只丧尸的实力竟然能接下三代吸血鬼暴君秦皇的剑?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不管丧尸再怎么厉害也只是丧尸而已,难道说对方已经不再是丧尸了吗?变成其它的新品种了?
“寡人乃是真龙天子,你信不信我变一条龙给你看?天下苍生哪有寡人不爽重要?”
“陛下,若天下苍生皆死,你作为真龙天子又有什么意义?”
秦皇赢政忽然点了点头:“有道理……爱卿所言甚是,寡人险些闯了大祸,幸爱卿提醒,果然是忠臣也。”
阿尔巴斯擦了擦脑袋上的汗,和这个2b待在一起心脏总有一天会受不了的。虽然不知道赢政说的话里面有多少是真多少是假,但是作为一个三代吸血鬼,他应该都能做到。阿尔巴斯不相信秦皇赢政打不过这只黑人丧尸。但如果把城门打开的话就稍微过分了一点。其实赢政可以直接走下去与黑人丧尸大战一场。估计身边的普通丧尸根本没有办法近赢政的身。
城墙之下。黑人丧尸缓缓的站了起来,深吸一口气随便大叫道:“撒巴特城内所有人听着,丧尸虽然嗜食人类血肉,但我深知若是人类消失丧尸也不再拥有此等快乐,所以我准备让人类好好发展,等人类数量多了之后我就可以每天吃到人肉了。
我在此与撒巴特最高长官谈判,交出‘朗基奴斯之枪’,再交出一百活人以慰我心。这样我便解除围城,让撒巴特安静祥和。丧尸互食,以此减少数量,精炼人数,只为往后有更多的人类血肉为食。我给你们三天的时间考虑,若是不然,我便大举攻城,到时候撒巴特城内鸡犬不留,无一生还。”
在阿尔巴斯和秦皇赢政的耳朵里,黑人丧尸一阵乱吼:“啊~~哦~~~额~~依~~呜~~吁~~~啵~~婆~~摩~~佛~~嘚~~~特~~叻~~呢~~吼吼~~~。”
秦皇赢政点了点头:“原来如此。爱卿你是何意?”
“他说什么?”
“爱卿竟然不解其意,就让寡人翻译于你。黑人说‘限你们三日之内交枪投降。黄军保证你们一生荣华富贵支票大大滴。’”
阿尔巴斯吃惊的看着秦皇赢政,随后又回头看了看黑人丧尸:“万没想到,黑人、丧尸、说日语、带中国风,这关系也太复杂了一点吧。陛下,你是如何听懂丧尸语言?”
“我根本听不懂,我是瞎猜的。不过一般围城之时都会说这种话。”赢政非常有自信的看着远方,虽然说是瞎猜,不过还是猜的**不离十。这也算是身为君主的魄力,当然阿尔巴斯是差点没气疯了……
看着丧尸围城,自己竟然完全没有办法。唯一的希望也就是城墙前50米左右的那条未能开凿完成的河流。如果能把它开凿成功的话,也许能解撒巴特一时之危。但还有好几公里的路程,怎么样才能把这些路给挖开?就算是吸血鬼也必须要倾尽全力,而且需要至少两天的时间,不能有任何的干扰。
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这么大片丧尸不可能不会干扰吸血鬼挖掘河流,人类军队是绝对不可能抵抗住丧尸的进攻。别说是人类了,就算是有30万吸血鬼也不可能抵挡的了这么多的丧尸。
城之下密密麻麻的丧尸让人看着直起鸡皮疙瘩,正在腐烂的丧尸好像挺适应这样的气候,行动并没有减慢而且身体的**也在减缓。不过每一只丧尸都瘦到了皮包骨头,他们非常渴望人类的血肉划过自己的喉咙。
虽然阿尔巴斯认为秦皇是在胡说八道,但是像这样围城的时候还能有什么话说?无非就是让别人绞枪投降。不过这还真是奇怪,太奇怪了,丧尸怎么会有让人类投降的意识?最奇怪的就是他们为什么没有直接进攻?
丧尸根本不会畏惧死亡,如果他们强行攻城的话至少有九成九的把握获得胜利。丧尸可以用他们的尸体堆着楼梯强行进入撒巴特城内,人类和吸血鬼根本无法阻止他们。丧尸攻城也就是半天的时间一定能够成功。拥有如此庞大而又强悍的丧尸军团,为什么那只黑人丧尸还要劝说这边投降?他应该不会在意多出一些牺牲者。
想要将撒巴特高30米的城墙堆出一座尸山心作踮脚之用的话,估计用一百万丧尸甚至更少就能够做到,对于他们的数量来说这也只是九牛一毛而已,为什么要劝说投降,黑人丧尸还有什么考虑吗?
“谁能听懂丧尸的语言就好了,我真想知道那只黑人丧尸到底在说些什么。”
秦皇赢政哼了一声:“何需多言?就让寡人先行一步冲下去取其首级,即时所有问题都能迎刃而解。”
“哥,我错了还不行吗?”阿尔巴斯非常可怜的看着赢政:“哥,现在丧尸没有强行攻城只有一个原因,因为那只黑人丧尸控制着他们。黑人丧尸一定出于某种目的所以没有立刻攻城,但如果黑人丧尸一死。这些普通丧尸没有停止的命令他们就会强行攻城。到那时候我们死得更快。”
“此话倒也有些道理。依爱卿之见……”
阿尔巴斯稍微想了想:“陛下,围城真是以三日为限?三日之内丧尸不会有任何动静?”
“那是自然,寡人征战沙场多年,每当围城都以三日为限劝其主动投降,此乃是国际惯例。”
“我就信你一次。”阿尔巴斯也霍出去了:“陛下,以微臣愚见,能拖则拖。三日就三日,万事等三日后再做定夺。是战是降。是死是活,听天由命。此三日夜夜笙歌,烟火不断,美食美酒,与天同乐。”
秦皇赢政稍微点了点头:“你这是破罐子破摔吗?”
“你就当是吧。”
其实阿尔巴斯也实在是没有办法了,不过秦皇赢政毕竟是统一过六国的千古一帝,他说丧尸会给撒巴特三天的时间那就三天的时间,反正事情已经这样了,再没有什么退路。与其干等死,还不如把这么多年私藏的东西全部都拿出来。大家开宴会。宴开三天,就算是死也要做一个饱死鬼。临死之前也要让人类和吸血鬼快活一把。
当然秦皇赢政也并没有猜错,至少阿尔巴斯准备破罐子破摔是事实,黑人丧尸t仔确实是准备给撒巴特三天的时间考虑投降的问题也是事实。
其实t仔的要求很少,他只要一百个活人和‘朗基奴斯之枪’。如果阿尔巴斯知道是这么一回事的话,一定会想办法通知白夜把‘朗基奴斯之枪’拿回来,然后送给黑人丧尸。当然一百个活人根本算不了什么,只要把情况说明,别说一百了,就算是一万个活人作为战争赔偿也会有人自愿领死,甚至会有好几万的人类愿意将自己送出去给丧尸开膛破肚。毕竟自己的死如果可以换来整个撒巴特的和平发展的话,绝对值得。
丧尸在拥有智能之后,其中很小的一部分确实有考虑过丧尸的长远发展。其中穿西装的丧尸就是其中的佼佼者,以实力来说在丧尸当中他已经无人能及,而且是尼德霍格的私生子,他拥有的强大力量能与上古大神媲美。但因为他的大部分力量被尼德霍格亲手封印,力量受到限制的他还不及诸位神王。
穿西装的丧尸曾经教育过黑人丧尸t仔,为了丧尸的长远发展所以不能杀光所有的人类,一定要留一些人类让他们和平发展下去,这样才能让丧尸永远流传。因为丧尸无法生育,只有在咬到纯净的人类之后才能让人类变成丧尸,这样丧尸才算是繁殖,种族的实力才会有所提升。而且只有让人类繁华之后,丧尸才能每天都品味人类美味的血肉,这种事情也很容易理解。
t仔是穿西装丧尸的门徒,对于他的理论深信不移。即便是这样的时候,t仔还是希望坚持穿西装丧尸的理论,不要直接消灭所有人类,让人类好好的发展下去,这样丧尸才能永远品尝人类美味的血肉。
很可惜,现在穿西装的丧尸让自己去拿‘朗基奴斯之枪’,而且这件事情关系着他的生命与力量,情况紧急不能再多耽误时间了。t仔抱着最后给人类一次机会的想法,提出了3日之内交出一百个活人与‘朗基奴斯之枪’,如果撒巴特的人愿意交出活人和‘朗基奴斯之枪’的话,就让人类在这里好好的发展,自己带着所有的丧尸离开。让丧尸互食,以此减少丧尸的数量,也可以让更多的丧尸分到人类的血肉。
但是……如果撒巴特不同意交出‘朗基奴斯之枪’和一百个人类的话,也只有攻城了。如果城墙攻破,此后就是一场惨烈的屠城活动,丧尸不会放过任何拥有新鲜血肉的人类,所以人类必将遭受灭亡之灾。到那时候必须要留下一男一女才行,或者多留一些,这样可以让他们慢慢的发展。
虽然事情复杂了一些,但现在穿西装的丧尸急需‘朗基奴斯之枪’,所以就算是让人类先灭绝这一次之后再让他们发展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了……(未完待续。。)


 第五百九十五章 撒巴特战役(四十)

在撒巴特的某个小街道里
三个人傻傻的盯着这里的一切,很无奈,但同样也很幸运。
“太幸运了,竟然没有被那个沼泽吞掉,而且也没有被丧尸啃掉。我都不知道这两天到底是怎么活过来的。”罗杰到现在还惊魂未定。
就在两天之前
也不知道怎么搞的,自己和瓦西里吃完东西之后稍微睡了一下,晚上起来的时候准备出去帮助撒巴特的人砍杀精灵。虽然这段时间吃够了苦,但两个人的身体素质不是一般人可以相提并论的。只要吃饱了饭,而且安稳的睡了一觉,精力马上就恢复了过来。
虽然换上了最新式的武器,不过衣服照样破烂。丽娘虽然有收集武器,但是不可能在自己破烂的小木屋里放男人的衣服,毕竟正值125岁的青春年华,不能让别人认为自己是一个很随便的女人。
刚准备好就感觉地面稍微有一些奇怪,罗杰和瓦西里的直觉虽然不如科特迪瓦那么强,但这几个月也训练出来了,完全不懂什么原因但他们还是抱着丽娘就开始往洞外狂奔而去。
“你们干嘛?我就知道帅哥都不是什么好东西,我请你们吃饭,给你们武器,你们竟然想要绑架我。快放手,我还是125岁的青春年华,被男人这样抱着会嫁不出去的。”
罗杰和瓦西里根本没有心思去听丽娘的话,因为他们的危机感越来越强,立刻冲破山洞往外跑去。但一直没有安全感。此时也只有疯狂的往前跑。拼尽自己性命甚至宁愿肺部被炸烂也要用自己全身所有的力气往前狂奔。
紧接着,身后的沼泽范围越来越大,就连整座山都给吞了进去。不知道什么原因,只知道非常危险,甚至连回头看的心思都没有,必须要全力向前奔跑。
“你们两在干嘛,跑快一点,不用担心摸到我的什么部位了。用力跑,使劲跑,要被沼泽吞噬了。”
丽娘也看见后身沼泽的威力,根本不敢考虑自己正在被两个英俊又强壮的男人抱着,如果被那片沼泽吞噬的话,恐怕以后也没有这个机会了。
不过沼泽扩散的速度非常快,人类的奔跑速度是有极限的,虽然罗杰和瓦西里拼尽了全力,但还是比不上沼泽的速度。眼见就要被沼泽吞噬掉了,罗杰和瓦西里都快要绝望了的时候……
丽娘忽然用力的吹了一下口哨。声音过后一个笤帚忽然飞了过来,罗杰和瓦西里根本没想太多。立刻抓住笤帚……
三个人的双脚离开地面,眼看着沼泽瞬间吞噬掉自己刚才跑过的路,满身汗水不止是极速奔跑之后的反应,更有被那片沼泽吓坏的惊魂。
笤帚支持着三个人的体重在空中勉强的飞行,飞行的高度也只是勉强支持着三个人双脚离开地面而已。不过总算是没有碰到沼泽,至少活了过来。
“吓死我了,如果不是这根笤帚的话我们就死定了。丽娘这是你的东西吗?”瓦西里不停的深呼吸,说话都有一些吃力。因为刚才的极速奔跑让肺部的压力非常大,但当时那种速度除了奔跑之外也没有其它的什么办法了。
“废话,不是我难道还是你们俩吗?这片沼泽太诡异了千万不要碰它,我担心会被吞噬。你们看见这个范围了吗?简直无法想像这到底是谁的魔法?就连我这个125岁的青春年华都不可能使出如此强大的力量。”
“不用想了,这个范围这么大,笤帚应该无法支持我们三个人飞到安全的地带去吧。我认为现在我们应该……去旁边的湖里吧,水应该没有问题。暂时待在水里,不要碰到沼泽就可以了。我们尽可能游到对岸去,丽娘你就骑着你的笤帚,我们俩没这么容易挂的。”
丽娘点了点头,再次吹响口哨:“宝贝,去贝加尔湖。”
笤帚像是有生命一样,头部忽然点了一下,然后努力的向贝加尔湖的方向飞去。罗杰和瓦西里都有心向这根笤帚鼓掌,但现在必须要用一只手支持着自己的身体才行。不过这根笤帚好像挺聪明的,而且看上去非常可爱。
看得出来,笤帚也是用尽了全力。努力的飞到了贝加尔湖的沿岸,罗杰和瓦西里才跳进贝加尔湖里,这才算真正的安全了。
贝加尔湖夜里的湖水冰寒刺骨,虽说暂时安全了不过罗杰和瓦西里都感觉自己撑不过今天晚上。
“好冷啊~我们先游到对岸去吧,不然的话一定会死在这里的。”
“有道理。”罗杰立刻点头,与瓦西里待在一起这么久,这句话是最有建设性的。
丽娘就在他们头顶,一行三人慢慢的往远处游。游了大概半小时,终于游到了对岸。罗杰和瓦西里全身的骨头都快要变成冰块了,如果是普通人类的话早就挂了,还好这两个壮男的身体素质好。
‘呜~~’
刚准备上岸,忽然感觉有一些不对劲。岸上一对对无神的眼睛盯着水里,激动的身体不停的前后摆动。仿佛他们立刻就要冲下来与自己大战三百回合似的感觉,这些阴影,这些眼睛,这些拥挤的身体……
乌云散去,月光从天空中洒下来,在贝加尔湖沿岸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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