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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我的要塞-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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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重要的是,如果将五套铠甲卖给大陆上别的领主,那价格简直是抢劫啊,一套精致铁甲大约100到200金币之间,如果再刻点古诗、古词的(嘿嘿,绝对使用汉字),包装成上古文物,那价格,嘿嘿!

    哎,那都不敢想象,就连心肠无比黑的逸飞都有些不忍心,自己这么凶残的欺骗是不是有些太过份了。

    这时听到五人的宣誓,逸飞立马正经起来,他站起来拿出一把长剑,双手将其捧在郑重地说道。

    “在众神的见证下,我以野狼家族族长的身份,接受你们的忠诚!同时我以野狼家族骑士的身份,册封你们为野狼家族准骑士……”

    对于眼前这一幕,他是从洛奇送来得那些书籍中学到的,这叫神之誓言,又叫骑士誓言。

    神之誓言:在任何家族里,用神之誓言宣誓效忠的人,则是家族的中流砥柱,甚至比一些族人还要可靠。因为不管在任何的情况,他们永远都不会背叛。

    罗宾逊五人听到逸飞的宣誓,激动不已,身穿着破旧皮甲的他们,此时单膝跪在地上,脸上却散发出无法骄傲的神情,齐声说道:“为防卫家族而冒死犯难……”

    他们从来没有想到过,他们竟然会被册封成家族的骑士,虽然还只是准骑士,但是这已经是无比的荣耀了。

    因为他们效忠的对象至今也不是只是骑士的爵位,他能够册封的只有准骑士;正所谓君以国士待我我必国士报之。

    罗宾逊等人此刻真正地将自己当成了野狼家族的一员,在他们的心中,逸飞就是他们主君,就算逸飞命令他们去杀费德烈大帝,他们都不会眨巴一下眼睛。

    这就是骑士誓言的力量,存在于这个世界上所有人心中的一种无形约束的力量,从千万年前流传至今的社会准则。

    “披甲!”

    “授剑!”

    一队仆人走了过来,每个人手中都捧着一套精致的铠甲和长剑,不大一会,罗宾逊五人在仆人的帮忙下,将铠甲穿在了身上,在胸甲上,一个与逸飞戒指上一模一样的狼头图案赫然铭刻于上。

    这就是系统升级后的另一个改变,那就是领地内所有的【十字图案】正式变成【狼头】的图案,本来他想着将图案改成东方神龙的样子,但是系统直接告诉他,图案是与家族信物绑定的

    这时五人又单膝跪在逸飞的面前,双手捧其长剑,郑重地念道:“我的剑放在这里,我将牢记谦卑,怜悯,公正,荣誉,牺牲,英勇,灵性,诚实的美德。我将奉献我的灵魂和我的生命在吾主的脚下。我的血将伴随着荣誉洒在战场上。我的剑放在这里,神祝福它永远锋利。除非它的主人低头,它将永不折断。”

 第三十八章、鼓动

    非常抱歉,设了个自动设定,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乱了,38章补发一下!39改成38,然后39重新发一次!!!

    十几天过去了,逸飞在“诚心”招安了五个“佣兵团”的头目之后,他愉快地看着系统栏中那佣兵数量一下子从255升到了一千多,而且每天数字还在不断地上升中。

    一千多悍不畏死的老兵,让他感觉到自身的安全系数顿时上升了不了,只要他不nc到去撩拨山里的那些蛮人,在叶枫郡,也算得上是个实力不错的贵族了!

    这一天,他如往常一样,在城市里闲逛了半天,然后去金库里享受了一把睡在金山上的滋味之后,继续来到要塞的天台上打发时光。

    “哎,太无聊了,你怎么不造点美女出来呢?”他独自一人如演独角戏一样,在那嘀嘀咕咕该地对着系统数落着,系统也如往日一样,用无尽的沉默回应了他。

    他来到这个世界都快二个多月了,领地的人口也由无到了现在的快四万多了,主要是因为那几个外围村庄的人口数量增长得太快。

    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由一千多人口增长到了快一万的人口,从一个小型村庄发展成为了一个小镇。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他新册封的那五个准骑士的功劳。

    在这个三方势力交汇处的地方,他们几个都混了十几年,暗中与之打交道的盗贼团不知道有多少。

    这时,他们被一个贵族册封为家族骑士的事情一传出去,就如在一群乞丐面前放上一大盆热气腾腾的狗肉一样,他们几个一下成为了盗贼界关注的人物,同时也引起了很多人的羡慕和嫉妒。

    这时这五位刚刚由黑洗白的家族骑士,为了报答逸飞的恩情,更是将逸飞发布给他们的任职书和告示等等,直接派人去熟悉的盗贼团那里去展示。

    用他们几个的话来说,他们这是为了显示领主大人的仁慈和其伟大的光辉形象,但是对于那些还在靠着生死搏命换取生存的盗贼们来说,这就是赤·裸·裸的炫耀。

    但是这结果呢对于缺乏安全感的逸飞而言,却变成了一个好事情,大量的盗贼携家带口的开始投奔到那几个村落中去,心甘情愿成为他麾下的百姓。

    对于这一幕,逸飞也是大肆欢迎,甚至出台一个告示,凡是愿意加入野狼领的人,一律不追究以往罪过,但是在以后的日子里,必须服从帝国的法规和领地的法规!当然,那个告示上他依然不会忘记盖上家族的印章。

    自从他了解了有关家族徽章的事情之后,那家族印章使用频率是越来越高了,再加上他那假冒的门罗族族人的身份,让那些告示的可信度达到一个无比的高度。

    ……

    相比较逸飞这边幸福快乐的日子,在叶枫城中,一群人却是气死了!

    在叶枫城中,身为伯爵的西里尔在府中这时是气得想吐血,看着站在眼前的几个人,他是恨得牙痒痒的。

    “废物,你们这群废物!让你们将野狼领地的消息传到血狼盗贼团那里去,你们究竟传到了没有。”

    “大人,我们保证,我们已经将消息传到了血狼那边去了,而且我们为了让他们放心,我们还特意让人卖了战具给他们。”

    “大人,我们愿意用家族的荣誉来保证,您吩咐的事情我们全部都办到了!”看着西里尔的眼神,几人又信誓旦旦地说道。

    听到几人的话,西里尔也不再怀疑了,他站在那里来回不停地走动着,不停地在那嘀咕着,心里感到非常疑惑。

    “md,那群**养的家伙,为什么这次不动手呢?”

    随着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主家吩咐他的事情,他不仅没有办到,反而看到那个乡巴佬越过越好,他不由越发着急。

    “大人,也许是因为那个乡巴佬最近实力大增,让血狼他们有些胆怯了!”这时站在那的一位男子突然小声地说道。

    “是啊,大人,那个乡巴佬最近一个月都收编了好多盗贼团。”

    “md,那个可恶的乡巴佬只配跟那些肮脏的贱民在一起……”听到两人的话,西里尔在那狠狠地骂道。

    骂着骂着,他突然眼前一亮,急忙大声地喊道:“快,快,快点去喊马文子爵过来!”

    “遵命,大人!”

    过了一会,一位身穿华丽长袍、脸色有些苍白、脸色没有一丝胡须的男子走了进来。

    “马文见过伯爵大人!不知大人召唤在下过来是有什么事情吗?”

    “子爵阁下,你还记得那个罗宾逊吗?”西里尔笑着问道。

    “罗宾逊,他现在在哪里,那个可恶的刽子手,那个肮脏的贱民……”马文听到西里尔的询问,顿时激动了起来。

    就是那个可恶的贱民,竟然敢伤害自己,造成如今自己现在这个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一听到他的名字,马文就恨得直咬牙。

    “呵呵,子爵阁下,不要激动,不要激动,前段时间听人说,野狼家族收编了一个苍狼盗贼团,其中他们的团长就是个叫罗宾逊的人。我就想起阁下先前拜托我们各家的事情,所以就派人请阁下过来,问问阁下知不知道这件事情?”西里尔一脸“诚意”地说道。

    “野狼家族,伯爵大人您说的就是那个假冒野狼家族的门罗人?”马文急忙问道。

    “是的,就是那个乡巴佬!”

    “谢谢伯爵大人提供的消息,我就不打扰伯爵大人……”在得到肯定的答复之后,马文急忙恭敬地朝着西里尔行了一个礼;,就准备马上离去。

    “子爵阁下稍等下,如果那个人就是阁下要找的人,阁下准备怎么办?”看着马文着急的样子,西里尔暗暗在心里笑了起来,但是表面上却很有诚意地问道。

    “如果真的是他,我会亲自去野狼城拜访他,想必他们野狼家族应该会给我们风鸟家族一个面子。”听到西里尔的询问,马文想了一下说道。

    “呵呵,既然阁下已经有了决定了,那就祝阁下能够心想事成。”西里尔笑着说道。

    “感觉伯爵大人,马文有事先走了!”马文再次行了一个礼,转身离去。

    “大人,那个罗宾逊不是已经成为野狼家的家族骑士了吗?”就在马文走出去没几步,站西里尔身旁的一个人突然用疑惑的语气说了一句话。

    西里尔看着刚刚走出大门的马文的身形突然顿了一下,不由笑了起来,对着一旁刚刚发出询问的男子点了点头表示赞扬。

    马文回到府上,直接喊来了家族的侍卫长,询问有关野狼家族和罗宾逊的问题,几分钟之后,房间里响起了乒乒乓乓的声音。

    随后一脸怒气的马文直接拉开大门,大声喊道:“威尔逊,备车,准备去野狼城!”

    ps:不喊下,什么都没有,推荐票了?!!!!!

 第三十九章、血狼一族

    在叶枫郡南面的安纳巴山脉中,有一个大型盆地,里面错错落落的坐落着一连片木制房子,一群面黄肌瘦的小孩们,穿着一身粗制的麻衣,光着脚丫子围在篝火旁,眼巴巴地看着篝火上烤着的黄橙橙的肥羊。

    在他们的旁边,有着几俩大马车,一群披甲大汉正在兴高采烈地从马车上玩地上搬运着一桶桶美酒,在他们的胸甲上,赫然刻着一个狼头。

    在那一片木房子中有一个房子里,曾经的盗贼,如今的准骑士希拉里穿着一身精致的锁链甲,正坐在那里,手中捧着一大杯啤酒,正在大口畅饮着。

    “痛快!”在喝下一大口啤酒之后,他大声地喊道。

    “谢谢你,我的兄弟,谢谢你送来的这些食物!”坐在希拉里对面的一个大汉非常感激地说道。

    “泰勒,我们这么多年兄弟了,你就不要跟我客气了,今天我们不醉不休!”

    “好,不醉不休!”

    。。。。。。

    “希拉里,难道贵族中真的还有好人?”

    “那当然了,我们大人就是天大的好人,你看看我们现在!”

    “那他是不是有别的目的呢?那些贪婪的贵族们什么时候这么好过?”

    “我说泰勒,你小子就是多疑,我们这些贱民们除了一条烂命,还有什么?你认为大人花了这么多金币,就是为了骗我们这些贱民?呵呵,当年如果有人愿意给我一千枚金币,我都愿意把命卖给他,可是有谁搭理过我?”说道这里,有些喝醉的希拉里突然变得非常伤感起来。

    他大口地喝完杯中的酒,然后脸红脖子粗地对着泰勒喊道。

    “血狼,该说的我都说了,你小子到底决定了没有,这么好的事情从哪里找啊,难道你们真准备一辈子生活在这不见光的日子里?”

    “霸虎,你小子少催老子,你以为我们跟你个混蛋一样,孤家寡人一个。你跟我说说,我要如何去跟他们说,难道你要我告诉他们,我要带领你们去投靠一个贵族?”这时同样也喝得有些醉醺醺的泰勒在听到希拉里的话之后,突然站起来,拍着桌子指着屋外大声地质问道。

    对于此前卡其德山区那边发生的事情,他怎么会不清楚呢,他还没有蠢到分不清好歹的地步,但是他无法说服他的族人。

    不是血狼军团的人怎么会知道血狼军团的难处呢,别看在外面,他们血狼盗贼团拥有几千悍不畏死的血狼战士,风光无限。

    但是这一切的这一切荣誉,都是身后无数族人用生命换来的。

    这么几年来,无数的族人用生命的代价维护了血狼军团不怕死的风格,让血狼军团在外面留下了一个很有威慑力的名声,其目的不就是为了养活这一地的孤儿寡母。

    他还记得以前,他们血狼一族虽然人数不多,但是因为一手饲养战狼的技术,他们一直都幸福快乐地生活在安纳巴山脉里,这个他们一族世世代代生活的地方。

    然而有一天,一个从叶枫城来的官员送来了一封当时城主的告示,告诉他们血狼一族从那天起,每年需要的上交的血狼从一千只改为一万只。

    虽然这个条件很过分,但是为了保住族人稳定的生活,他们咬牙同意了。

    然而第二年,那些贪婪的贵族却又提高的他们血狼一族的税率,从一万只增加到二万只。

    接到这个告示之后,他们顿时再也忍不下去了,每年上交二万只驯养好的血狼,这根本是没有办法完成的事情。

    当时他的父亲,也就是血狼一族的族长亲自去叶枫城拜见城主,希望城主能够收回先前发出的命令。

    谁知道,几天后他等回的竟然是父亲的人头,和那个混蛋的更恶劣的要求。

    父亲的血仇和族人的生存,他直接杀了城主派来的使者,宣布血狼一族脱离帝国的管辖!

    三千骑士,整整三千骑士,可不是一般的骑兵,而是骑士,最低都是青铜骑兵的精锐骑兵

    那个混蛋,也真是看得起他们血狼一族,竟然一次性出动了三千骑士和三万多辅兵来征讨他们。

    装备简陋的他们,硬是凭借着血肉之躯和求生的意志,在安纳巴山脉里凭借着地形跟他们周旋了一年零三个月,硬生生地让他们全部都安息在了安纳巴山脉,而他们血狼一族付出的代价是六万一千六百三十七条生命。

    虽然在那一战之后,血狼一族的战名是打了出去,但是付出的代价也极其严重,几乎户户戴孝,本来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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