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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部分

霸王别姬同人之幸-第68部分

小说: 霸王别姬同人之幸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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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着程蝶衣摇摇晃晃的背影,花清远无奈地摇头。原就没想让他下来的,就是怕吓到他。他自己执拗,一定要跟下来瞧瞧。看,还没等自己动手呢,就吓得败退了吧。

程蝶衣快步走出杂物房,直奔了后面的小厨房,正碰到刚和小翠温存过的小凳子,一脸餍足地笑着从对面走来。

见到程蝶衣后,连忙熟练地行礼,“程爷,我们主子……”

程蝶衣没好气儿地瞪了他一眼,“去,烧些热水来,还有,把你自己也洗得干净些。”

花清远明明叫他拾掇拾掇,再去寻小翠姑娘的,可他这猴急样儿,显然是略过这一关了。去了一趟西郊乱坟岗,死人堆里摸了一圈的人,竟就……

哎,程蝶衣都不知道该说他什么好了。真是有什么样的主子,就有什么样的跟班,都是百无禁忌的。

“好嘞,程爷,这等俗事,不用你操心了,小的这就去。”

小凳子动作兔子似的迅速,程蝶衣还想再吩咐几句呢,他已经快步跑向小厨房了。

程蝶衣抬起的手,撂了下去,瞄了一眼自己和花清远的卧室,又看了一眼自己刚刚出来的杂物房,左右犹豫了一下,还是去了杂物房。

他怕血,也不敢看用刀子剜子弹。过了杂物房,进了地下室后,就站在门口那里。看模样是守门,其实是伸着脖子往花清远这边看的。

花清远一回头,就看到他家宝贝男人,小兔子似的站在门边,一副惴惴不安的可人模样,想往他这边看吧,又有些害怕,可惜又忍不住不看,有一点某些现代人看惊悚恐怖片的感觉,就差拿并不拢的五指捂自己的眼睛了。

看到程蝶衣,花清远心中忽然一轻,连手上的动作都麻利精准许多,要不是满手是血,他已经向程蝶衣微笑挥手了。只想着快快了结这事,好好安抚一下他受惊的心肝宝贝儿。

小凳子烧好的水,一盆一盆地送进来,为了避免外人怀疑,只说是掺了陈醋,洒到杂物房里,去去秽气。

等烧好的水够用了,小凳子就成了程蝶衣的陪客。

程蝶衣站在左边门口,他站在右边门口,他比程蝶衣胆大一点儿,他至少敢远远站着,睁着眼睛看花清远,从花清近的身体里,往外挖子弹。

小凳子对他家爷的敬佩之情,又一次如滔滔之水连绵不绝,上升到了一个不可逾越的高度。

等着花清远把一切都处理好,已经是后半夜了。为了保险起见,花清远又给他五哥打了一针盘尼西林。

如今市面上,这药被疯抢,有市无货,几乎要比黄金还值钱了。

日本人严禁一切帮派势力走私此药,就是怕这种药流入到对方战场,但在中国,古往今来,没有什么是禁止得住的。

花清远洗手的时候,程蝶衣凑了过来,看到一脸盆的血水,皱了皱眉。那腥味冲鼻而来,他只觉得喉头发紧,有什么哽在那里,却还是在花清远洗完手后,适时地递过去一条毛巾。

花清远擦得干净,把毛巾扔到水盆里,吩咐小凳子,“把这些东西都扔到炭盆里,什么都不能留,统统烧掉。”

凡是进入这间地下室里的东西,就不能往外拿了,特别是沾着血腥的,更是必须焚烧得连灰渣都不能有的。

小凳子心领神会,没有花清远的话,他也会想到这层的。瞧见两位主子爷,都流露出疲态来,他连忙说:“主子,你们回房睡一会儿吧,这有小的守着就是了。”

花清远也正有此意,放别人在这里,他不放心,“嗯,一会儿去拿根老参来,放小锅熬着,隔两个时辰,给五少爷喂一小勺,记得不能喂多,这东西劲大,怕他身上的伤口绷不住。”

“放心吧,主子,小的记着呢。”

花清远点头,拉着程蝶衣的手,去了地下室的上面。先是一股子醋味,扑鼻而来。小凳子的戏做得全套,这杂物房里,真让他洒了醋的。

花清远皱了皱鼻子,拉着程蝶衣快步到了门口,推开杂物房的门。外面冷冽的空气,比这醋味更强劲,但却使人的头脑一下子清醒了。

今晚是圆月的日子,照着前夜的积雪,显得小院,越发的明亮刺眼了。

“清远,你还记得去年吗?也是这样的雪,你去赴田中浊三郎的约,我独自在堂屋内,唱戏。”

程蝶衣很爱提起往事,只要他心里有这个人了,他总是能牢牢地记住和这个人的点点滴滴。以前是段小楼,和自己在一起之后,就全是自己了。

“当然记得,你一身盛装,唱得是良辰美景奈何天。”

花清远也记得他和程蝶衣的点滴,不只这一世的,还有前一世的那一眼。苍天见证,历经两世,都无法忘记。

程蝶衣听花清远记得,高兴起来,“这戏,我都好久没有唱了。”

花清远摇头,“哪有,我们昨天晚上,不是还唱过吗?”

程蝶衣一愣,“我们昨天晚上……”唱戏了吗?怎么会一点印象都没,只记得在床上,翻来覆去来的。哪有戏……

“你唱得是良辰美景奈何天,便赏心乐事谁家院,美貌小姐、海棠小院,多好的景色,可惜无人欣赏,”

花清远前面说得一派正经,很有些愁思,但后面却改了口吻,“戏文里的美景没有人赏,戏文外……咱不是赏了一夜吗?”

程蝶衣反应了一会儿,才觉出花清远这是在调戏他呢,狠狠地白了花清远一眼,刚才从地下室带上来的一路忧愁,一下子全散了。

他狠狠地甩开花清远的手,不在理花清远,大步向卧室走去。

花清远很乖觉,为了以防被自家男人锁在屋外面,连忙快步跟上,总算在程蝶衣关门之前,挤了进去。

老王煨在小灶上的鸡汤,熬到这个时候,应是越熬越有味了。

花清远当然不能放过,程蝶衣晚饭没吃好,这个时辰,吃点夜宵最好不过了。见程蝶衣躺在床上不理他,他悄悄起身,开门去小厨房里取。

程蝶衣脸冲床里面,耳朵却竖得很直,听到了门口传来开门关门的动静,知道花清远是出去了,心口一阵气血起伏。

这个坏蛋,知道他不高兴了,也不过来哄哄他。不哄也就罢了,连陪都不愿意陪,竟转身出去了。

程蝶衣这里自己憋气的时候,门口又传来开门声,他躺在床上躺不住了,一下子坐起来,就看到花清远端着一碗鸡汤,笑眯眯地看着他呢,还说:“蝶衣,来尝尝,这香味正好。”

花清远一双温暖的眼睛,透过那冒着热气腾腾的白色虚雾。程蝶衣心里那些委屈,瞬间消失,好像从来没有过似的。他站起身,迎着花清远走过去。

两个人一起坐到了桌子旁,花清远把盛着鸡汤的碗,推到程蝶衣那边,“这段时间,一直让你为我担心,我心里怪疼的。”

程蝶衣心口窝着的那一把辛酸事,花清远怎么能不知道。最近这接二连三的祸事,一波又一波地闹着。想避都避不过去。

今天又赶巧,碰到他半死不活的五哥花清近。他看不到也就那么着了,但是他看到了,就不能不管。

这必然又令敏感多思的程蝶衣,心里添负担了。这人啊,一颗玲珑心,七窍里外装得都是他。

“我……”程蝶衣本想说‘我没’的,但这两个字到了嘴边,却是说不出来的,他的心里,确实忐忑不安。

“喝鸡汤吧,相信我,没事的,”

花清远无法多说,说得越多,程蝶衣越会担心的,如今这副样子,已经是最好的状况了。

两个人相亲相爱,心里怎么可能不揣着对方,程蝶衣这种表现太正常了。

花清远面上心上,都是喜滋滋的,能被自己爱的人担心,也是一种福气不是。

若不是程蝶衣正小口喝着鸡汤,他恨不能立刻把程蝶衣搂过来,亲上一口。

“清远,有事别瞒着我,我能为你分忧的,”

程蝶衣不想自己在花清远面前太无用,一直以来都是花清远细细地保护着他,他也想为花清远做点什么。

“我知道,”花清远语气很郑重,“蝶衣,你不知道,你已经很好了,”

若没有你,我两世荒凉,花清远在心里默默地说,若没有你,我这一世,没有任何意义。

     

作者有话要说:亲,周末愉快……

☆、

这几天花清远很忙;连他五哥花清近藏身的地下室;都没有时间去看;只交给了小凳子;叫他别的事都不用做,只全心全意照顾花清近就是了。

花清远不在的时候;程蝶衣有空闲,也会去地下室;他的心思比小凳子细,手上动作也比小凳子轻柔,像换药这类的事;他来做,比小凳子做,要好许多。

地下室长期由炭盆熏烤着,温度始终是恒温的。为了避免空气不流通,会造成煤烟中毒,换炭盆的时候,也会开了地下室的暗门,通通空气的。

程蝶衣坐在木床边上,静静地看着躺在床上,一直昏睡着的五少爷花清近。

从小凳子把花清近从死人堆里背回来,直到今天中午,已经整三天了,花清近仍是昏迷不醒着,要不是心跳和气息都有,程蝶衣真会以为这人已经死了呢。

花清近脸上的血污,已经擦干净,露出与花清迈和花清远以及花清迟,都不一样的五官来。

花家的六个儿子,三个女儿,与花清远结天地之合这些年来,程蝶衣也见过大半了。

有过一面之缘的花清逸,无疑是俊美得极其特别的了,而其余的几个,面目上,总有些仿佛相似的地方,说不好具体相象在哪里,但只要他们站在一起,外人一见就能看出他们是兄弟姐妹的。

花清近亦然。只不过,细看来他没有花清迈、花清迟与花清远在长相上,更相近罢了。

花清远曾和程蝶衣说过,花清近的母亲是家里一个婢女,不像花清迈和花清迟他们的母亲是他们父亲花盛璋的表妹秦若然。

虽说一表三千里,但花盛璋和秦若然这对表兄妹,在血缘关系上还是很近的。在某些方面有些仿佛。所以他们的孩子,在相貌上,看起来更偏随花盛璋,其实则是他们的父母本来就相似。

而花清远则是他母亲这一系里,生下的几个孩子中,长相最似他父亲花盛璋的。因此他们三个站在一起,看着更像些。

人家都说‘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从花清远昨天晚上念给他的家信里,得知了在花家长子花清辽开赴战场之后,他们那个从来都非常惜命,极其不着调的爹花盛璋,竟然也跟着去了,还说是给花清辽做参谋,哎,用花清远的话说,别参谋出乱子就好。

像他们家这样的家信,涉及战场的时候,因着有一方在敌占区,都会有自家设计的一套密码,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这套家庭内部密码,完全出自于花家鬼才花清逸之手。

他们家除了铁杆要和日本人混在一起的花清迟不懂,家里的几个男人全明白是什么意思,外人是绝计看不懂的。

明天就是花清迈的七七了,花清远这几天早出晚归的,不知道在忙些什么,程蝶衣几次开口想问,都不知如何问起,只怕问得不对,会给花清远更添心烦。

花清远最近几天的所有忙碌,几乎都是围绕着两个女人和一个地方的。

在这两个女人身边,和出现于这个地方,他都会显得不突兀和不起眼。两个女人当然是静子和信子,那个地方自然是宪兵队里。

自从上次把静子惹得哭着跑出去,花清远就有了与静子亲密接触的绝好理由,美其名曰:负荆请罪。把静子约出去‘请罪’的同时,自然不能忘记间谍信子小姐。

在宪兵队里,花清远会趁着上班时间,拿出自备的烟酒糖茶,挨个日本军官办公室里,闲逛。说是拉近与同事之间的感情,大都聊着吃吃喝喝的话题,绝不引人注意。

甚至还有几次去找田中浊三郎玩围棋,哪怕看出田中浊三郎心不在焉,似乎有什么急事,也下棋沉稳,装作完全看不出来。

表面上,做为一个非常坚持的纨绔子弟,花清远自然有纨绔子弟的功底,至少哄得静子和信子,晕头转向,根本分不清东南西北。

这四九城里,能玩能乐的,能吃能喝的,犄角旮旯的地界,没有花清远找不到的东西,于是,两位东洋来的女人,自以为很懂得中国文化历史的女人,傻眼了。

当然,花清远虽然付出了时间和金钱,还有一点点他并不稀罕的感情,却换来了,他想要得到的东西。

这天晚上,再好不过了。月,半缺半盈,夜风冷冽。流动的黑色乌云时而飘过,遮得夜色,半明半暗。

室内一片淡雅的清香,花清远一身黑色的紧身衣,迎着洒在窗前的一点月光,如青松般站立。

他顺手拿起立在窗台边的那个木头盒子,里面装着他自己组装过的狙击步枪。这枪只能用一次,用过后的一分钟之内,既会爆炸。

他不想在这一世里,留下前一世任何现代装置。这种逆天的行为,是要受到天谴的。

因为他不知道他所在身体这个人的命运,既然他来了,定然要按他的想法而来。他的到来,无意中改变许多人的命运,但这是上天的安排,不置可否。

花清远准备从窗口离开时,忍不住回头望了一眼。

床里面,程蝶衣缩成一小团,安安静静地睡着。长长密密的睫毛,在眼下形成一份厚重的阴影,床头暗灯的晃照下,显得越发清晰。

花清远周身的肃杀冷冽,在看到程蝶衣后,一片柔软。他把狙击枪放到窗口,大步走过去,慢慢俯□,温柔地在程蝶衣的脸颊上亲了亲,极轻的声音说:“宝贝,等我回来。”

做这种事,花清远手道擒来。别说那位日本亲王世子,怎么打迷雾弹,也别说他身边有多少人保护。前一世,科技那么发达,只要被他花清远盯上的目标,还没有哪个能逃得过的。

花清远觉得杀人不过是件最简单的事,爱人才比较复杂。他这一生,都在学着怎么好好地爱程蝶衣,如此努力还怕做得不够,希望可以功德圆满。

花清远提着枪,从窗口跳出去,直奔了自家房檐。

来这一世这么多年,他从未疏于练功。这身子与前一世的怪异体质,虽无法相提并论,但这么多年下来,也算小有成就。

飞檐走壁这种事,为刺客基本功夫。花清远完全过关,毫无压力。

花清远只知道前方有一个人等着他去索命,而并不知道身后有双眼睛,在他转身的那一刻睁开,默默地看着他离去。

程蝶衣的手指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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