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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大漠胡女-第3部分

小说: 大漠胡女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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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虽未见他人,从他做事也能窥见一斑,如此争强好胜,沉不住气,这样的人不嫁倒是福气。”我自语道,“八成是龙昱由不得他不娶,他一气之下买凶欲制我于死地。”

    “不对啊,龙浩怎么请得动权寺出手呢?”布库诺没有忘记那个黑衣人的剑招。

    “晋隆剑法第一的杀手权寺…”我伤重如此就是拜他所赐,虽然还没见过面,但这梁子已经结下了。

    “公主知道权寺?”布库诺吃惊不小。

    “略有耳闻。”我敷衍道,这倒让我想起当日他说了一句什么话的!我闭上眼睛细细回想书上的内容。

    “七爷这回真真失算了。”!!!

    布库诺对我的说辞不甚相信,也是,一个生长在大漠的小丫头,怎么会知道晋隆的事情呢?不过,此刻,我没什么兴致与他计较,“布库诺你且别管我怎么知道,你可知七爷是谁?”

    布库诺的看我的眼神更加怪异,我赶紧补充,“当日权寺杀我时提到过七爷,我想这二人定有关系。”

    “七爷是晋隆王朝当今圣上的胞弟龙厉,厉王爷,因他是先帝的第七子,所以有了七爷的称呼。”布库诺答道,听他的口气可以感觉到他对这个厉王爷颇为不满,“此人生性风流,不务正业,整日流连于花间。对朝堂之事不闻不问,真真一个富贵闲人无差。”

    我对这样的闲散人向来没有好感,“好了好了,布库诺,讲重点!权寺和龙厉二人究竟有什么关系?”

    “权寺视天下如无物,却唯七爷命是从。”布库诺脸上写着大大的可惜二字,他对权寺这样的武林高手是打心底里佩服的,但这样一个人物却任龙厉摆布,简直是对他的侮辱!“有传闻说……”布库诺看着我停了下来。

    “说啊!传闻说什么?”我催促道。

    “传闻说,七爷好男风,他和权寺表面上虽然是朋友,实际上是情人!七爷频繁出入勾栏其实是欲盖弥彰!”布库诺鼓足了勇气继续说道,“这也不见得就是捕风捉影,无风起浪,七爷如今二十有六,府里却还是没有女主人。要知道,晋隆男子婚龄并无限制,行不行弱冠礼倒不见得有多重要,当今皇上像七爷这般大小的时候,太子都十多岁了。”

    “你说龙昱?”太子是龙昱的儿子,那龙昱不会是个老头子吧?我居然忘记了这茬,“龙昱如今多大了?”

    “已过而立之年。”布库诺答道。

    “那太子呢?”我不禁诧异。

    “正值志学之年。”

    “你倒是讲清楚点啊!志学是指多少岁?”平时文绉绉的也就算了,关键时刻冒出的个把生僻词汇让我颇为恼火。龙昱才三十多岁,我要嫁的太子不会是黄口小儿吧!

    布库诺一愣,继而恍然“是臣疏忽了,志学是晋隆的讲法,太子年方十五。”

第八章  相迎

    在城外驻站了整整半个多月,京都的城门才打开。

    显然此刻做公主打扮的不是阿宝黛而是布库娜,阿宝黛则打扮成个丫鬟低眉顺手地跪坐在布库娜身侧。

    一人一马从洞开的城门飞奔至马车前,隔着纱窗,我看不清来人的容貌,隐约看到黄色的披风在风中张牙舞爪,如它的主人般,盛气凌人。虽然隔着马车,我还是能感受到来人身上的扈戾之气。“晋隆太子龙浩代表我们晋隆王朝对公主的到来表示由衷地欢迎!”

    我冷笑,只知道逞一时之快,果然还是稚嫩了点,“我谨代表胡族接受太子殿下这份心意!”我在马车里开口。

    龙浩一怔,一时之间无法反驳。

    布库娜不解地看向我。“傻丫头,他这样说不是不把胡族放在眼里吗?一个小小的公主受到的礼遇竟比一个国家还高?”我在她的脑门上扣下一个爆栗,“而我代表胡族接受他的欢迎意在纠正他欢迎的对象是胡族。”

    “在下布库诺 〃屠列勇见过太子殿下!”布库诺一抱拳,我不知道他面上是什么表情,只是隐约感到他不甚客气。想是埋怨晋隆把我们一行人搁置在城外半月之久的事情吧。

    “传闻胡族屠列勇家的长子是难得的将才,其父更是胡族得力的相国,此次和亲之举便是由他一手策划而成。”龙浩的语气甚是老陈,听不出是夸奖还是不满。

    帝王家的孩子果然可怕。我打定主意,不能嫁给这个早熟的小孩子!

    果然如我所料,迎接使臣的仪式甚是隆重,道路两旁的各自站着一排士兵,像是天安门广场的仪仗队,个个面无表情,我想要是换成迎宾小姐我会更买账一些。虽然路上没有铺上红地毯却是很干净,显然是经过一番清扫的。

    “请使臣和公主今夜就在此处歇息吧!”龙浩率先从马背上跃下,“本太子备了酒菜为来自远方的朋友接风!”

    我打开马车,布库娜按照我的吩咐,走下马车,对着龙浩福了福身子,“太子殿下有礼。”

    龙浩目不转睛地盯着布库娜,突然戏谑地说道,“公主能将丝巾拿下,让本太子一睹芳容吗?”

    “按照我们胡族的规矩,女子的面目只有夫君可看。”布库娜心下对我定是佩服,这不,我的说辞派上了用场。

    我细细地将龙浩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身形颇高,但却不像布库诺那般魁梧。面如傅粉,狭长的凤眼好像从不专注地看一个人。哪像一个十五岁的孩子?

    “罢了,还是先尝尝我们晋隆的美味吧!”说着,大笑着迈步进了大殿。

    布库娜呆呆地站在原地,“哥哥,这个男人真美。”布库诺哭笑不得。

    “去叫人来领公主去卧房,跟龙浩说公主舟车劳顿,身体疲惫,先休息了,晚宴就交给你你应付了。”因着不能引起龙浩的注意我语速较快。

    龙浩听了布库诺的说辞也没有向我们发难,倒是好心地准备了不少清淡的小菜。不过这些都便宜了布库娜。吃了二十多天油腻的羊肉,干干的烙饼,我对着眼前的清粥小菜着实振奋了食欲。奈何有伤在身被布库娜洗劫一空,她自小长在大漠,哪里见过这些精致的小菜。一边大嚼着,还一边没良心地控诉我剥夺了她参加晚宴的机会!

    我无法,唤来碧纾敏换了药,便早早地睡下了。

第九章  医官

    不知道布库娜昨晚是什么时候睡的,我起来时并没有惊动她,简单地洗漱过后,一个人在庭院里转悠了片刻,蜿蜒的石子路两旁栽着不少潇湘竹,有极个别株,花茎顶端正着生上浅蓝色至紫色小花,甚为优美。这个小院名唤“醉竹”倒是十分适合。偶尔几声鸟啼,真真有“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之感。修建这座别院的人也定是极会享受的。我四处观摩后得出这样的结论。

    这样清新的空气我不由贪婪地汲取着,晨露沾湿了我的衣物倒是浑然不觉,直到胸口钻心的痛,才发觉是露水渗到伤口了。

    我慌忙往回跑,却跌进一个坚实的怀抱,来人拿着披风的手僵在半空中。可能是突然接触到温暖,我不自觉地哆嗦了一下,出于本能贪恋突如其来的温暖,更深地钻入来人的怀抱。

    素色的披风落在我的脚边,我如梦初醒般从布库诺怀里钻出来,“对不起,我先去换身衣服。”说着,低着头急急地跑开了,心里暗骂自己脑子秀逗了!

    回到卧房,布库娜还在蒙头大睡,我粗鲁地扯掉她身上的被褥,“快起来!”

    “阿宝黛,我身上不爽利,胸闷的很。”布库娜皱着眉头,蜷缩着身子,喃喃道。

    我这才发现布库娜面色呈现不正常的潮红。“你等着,我这就去叫碧纾敏!”

    见着布库娜躺在我的床上,只微微皱了皱眉便也没有说什么,上前搭了搭脉,“没什么大碍,只是水土不服罢了。”

    看来把脉还真是一门学问。

    “我这就去开些药来。”在我面前碧纾敏从来都是以“我”自称,后来听布库娜解释我才知道原因,心下对碧纾敏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在胡族,医官不是官,而被称为神的门徒。传说很久以前,胡族出了一个青年,他毕生的追求就是救死扶伤,解人于病痛的折磨。当时世人皆传依莲山(胡族的圣山)上的老神仙法力无边。于是,他便孤身一人前往依莲,在山上长跪不起,希望神仙能出来见他一面,将救死扶伤之术授予他。见年轻人心诚,老神仙动了恻隐之心,但是救死扶伤之术若用的好能悬壶济世,若用到邪门歪道上,后果不堪设想。所以,老神仙要年轻人答应他三个不,不仕不富不婚!

    只有如此,人才能没有牵挂,两袖清风,不被外界诱惑,不被他人所胁迫,做个真真正正的医者!

    问题来了,年轻人就算有幸长命百岁又如何,到他驾鹤西去的一天,芸芸众生要如何?

    他苦恼了很久,终于想到了两全的办法。一方面他云游四海,救死扶伤,另一方面他又暗中寻找和他有着相同志向的年轻人,将其收为弟子,但同样的,他的弟子也必须要遵守三不原则。长此以往,医官便久而久之地成为了这类人的代称。这个官字绝非摆设,胡族只有正规的医者体系才被授予官字。法律条文里还有“伤医官者抵命。”这样的规定,为的就是保护医官的生命安全,让他们能顺利的完成他们的使命,不至愧对九泉之下授予他们医术的师父。

    每每想起,我越发能理解布库诺因着我质疑碧纾敏那一回对我的斥责,同时曾经对碧纾敏人格的怀疑倒是显得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第十章  宝黛

    “既然你身体不适就不要进宫面圣了,我应付得来。”

    布库娜听我如是说,急着强撑起来,“不行,我要去,我一定要去!”

    对她表现出来的固执我本不甚理解,可细想,这个计划她也是一直参与下来的,如今想看看结果也属情有可原便不再反对。

    “我这就起来!马上替你好好打扮打扮,让晋隆的凡夫俗子们瞧瞧,什么叫仙女下凡!”布库娜倒是马上行动起来,匆匆爬下了床。

    “停!停!停!”我赶紧拦住她,“我对这里的胭脂水粉过敏。”

    我可不愿阿宝黛白净的皮肤遭受非人的折磨。

    “阿宝黛,你真美!”布库娜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来。

    我朝她露出灿烂的笑靥,而目光潜意识里转向了窗台的铜镜上,精致完美的瓜子脸上镶嵌着深蓝色宝石般的大眼睛。把这种小学时用来形容洋娃娃的比喻句用到这里,虽然老土却非(http://。。)常贴切。微卷的黑发不细看倒与晋隆女子无异。阿宝黛的身高有1。65上下,就算不跟同龄女子比,她也算是高挑的,在加上她身无几两肉,身形越发显得高了。纤细的腰肢尚不足盈握,白老色鬼的诗,“樱桃樊素口,杨柳小蛮腰。”用在此处无差。

    胡族贵族服饰的织物颜色以暖色为多,尤其以黄红为主,间有棕色与褐色。女性服饰与晋隆宽衣博带式服装,有很大的区别。裙装至膝,下配皮靴,行动起来甚是灵便。

    我选择了水红色的衣服,翻领,对襟,窄袖,锦边。腰间系有革带,革带中还有若干条小带下垂。这种样式的革带叫“蹀躞带”。

    胡族女子对头发的处理也全然没有晋隆那么麻烦,可以就这样披在双肩,更多的是编上十来个小辫子。我仔细地编了一个大麻花,发尾用一根红绳系住。最后不忘戴上丝巾。

    布库娜傻傻地看着我,想指责我的不是,但却没有哪里不是。我知道她希望我能大肆打扮,而如今我这样草草了事着实让她不满意。

    “要是细细打扮起来,丑八怪也会有几分颜色。化妆是为了弥补不足,遮丑用的。”我开导她,“都说人靠衣装,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忽视她高高撅起的嘴唇,我拉着她走出了卧房。迎面碰到了布库诺,只见他头戴貂皮冠;上身穿左衽、窄袖合身的短袍襦;下身着裤;腰间系有革带;带的一头装有带钩。腰带上还饰有一把别致的弯刀。这是一把没有杀气的刀,似乎死在它的利刃下是件美事。脚上穿着皮革制成的长靴。真真英气逼人。

    “啧啧啧,阿宝黛说的没错,果然是人靠衣装啊!”布库娜围着布库诺前后左右转了个遍。

    见我也瞅着他看,布库诺颇为局促。我狡黠一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他腰间的弯刀取下,“归我了!”说着,急急地跳开恐布库诺追我夺回弯刀。

    布库娜神色微变,但却没有出声。想是她也觊觎这把美丽的弯刀不得,心下有些不痛快吧。

    布库诺倒是个爽利之人,他淡淡地笑道,“公主要是喜http://。345wx。欢,只管拿去便是,又不是什么价值连城的东西。”

    我想布库诺也不是会反悔的人,便细细地将弯刀端详了一遍,越看竟是越爱不释手了,“这把刀没有名字吧,以后它就唤宝黛!”

    宝黛…宝黛…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春流到夏!

    这个巧合在若干年后,我依然会在某个午后想起,拿着宝黛的手微微颤抖,心隐隐作痛。

    或许冥冥之中真的存在所谓的天意。

第十一章  谒见

    龙浩派来接我们进宫的马车较之胡族的马车小了许多,真真如一婉约美人,让人瞧着便是享受,这才是我印象里的马车,想当初我看着蒙古包般的大马车(胡族对代步的车,统称为马车)时,不由要为拉车的骆驼叫屈,太虐待动物了!

    坐在马车里,透过纱窗,外面各式各样的小摊位上摆着琳琅满目的商品,布库娜疯了般嚷着这个好看,那个没见过,我心里也是雀跃不已。京城的人自然多是官家子弟,对我们一行身份特殊的人并不亲近,马车所到之处,大家都自然地避开,当然也不乏好事者,朝着隐隐透明的纱窗往里张望。

    七弯八拐将近半个时辰,我们一行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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