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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梅子黄时雨-第3部分

小说: 梅子黄时雨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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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上也进了一块回锅肉,待他细嚼慢咽完,才听他道:“你与你父亲可也是有趣,头次见到这么针锋相对的一对父与子。”
  我将银筷抵在盘中,眯着眼又灌了一杯酒,苦笑着道:“我才不敢忤逆他的意思,他要我怎么活下去,我就依着他的意思,我可是人人口中啧啧称赞大孝子。”
  许是酒喝得多了,我的醉意总算全数浮了上来,伏在桌前红着眼,絮絮叨叨着我与家父的事情,来来回回只有一句话——原是针锋相对啊,怪不得容不下彼此。
  我发烫烧红的脸颊敷上了清凉的物事,虽是沁人的舒坦,我与忌惮地保持了一定距离。圣上在我耳边道:
  “醉玉颓山。”
  我痴痴一笑,望着他的糊影,清醒又一次被冲走,“是不是又要说喜欢我身上这股文人俊逸无尘的风骨?”
  “你倒是明了朕的心意。”
  我嘲讽地笑笑,讥诮道:“我是俗人,只干些寻花问柳的事情,我是混账,只会玷污了那样风骨。”
  我胡乱地扑着眼前模糊的一团东西,手中却钻过空无一物。画印轩的朱户似被打开,屋外夹着雪的风趁机钻了进来,披在身上的大氅在方才就被我抖掉了,我只觉得彻骨的冰凉,比前几年的腊八还要冷。
  第四年,我还是一个人过的腊八节。
                      
作者有话要说:  高考结束喽~~~~恭喜恭喜~~~~~愿大家都考上自己喜欢的学校~~~~~~~别选师范啊。。。。。。。。。。




☆、第四章

  我徘徊在狭长逼仄的甬道里,身上并没有带好火折子,只能摸着潮湿阴凉的石壁且行且停。指尖偶尔无意擦过绿苔,粘稠滑腻的触感,像是千万只猛兽撩拨着它们的舌头,我不禁觳觫了起来。
  阿虫并没有跟在我身侧,这小子又不知道撇开我和府里哪个丫鬟胡混去了。
  “阿布!”我放声大叫。甬道如空谷,将我的厉声拖沓得悠长凄厉。
  鸡肠独径里只有我一个人的声音。虽然不知甬道的尽头是什么,但我却绝不是坐以待毙的人,步履艰难,仍是迫着自己走下去。严冬肃立的季节,我内里纳了一件玄色的新袄,为了御寒还特地裹了身羔裘。甬道密不透风,乍一进入时,觉得冰天雪地,冻得人瑟瑟发抖,但愈往里深入,才发觉这里的每一寸土地都像有一捧火在熬着。没走多久,我的亵衣已经湿透,千金不换的轻裘也已变成牢牢的桎梏,困住我的手足,而我就是在做困兽之斗。行走更加艰难。
  就算不明前路,我却也想走下去。
  
  突地,足尖抵到一处机关。这是一块湿漉的青石,被生硬地嵌在土里,一脚踏下去,就是松动地摇晃。我蹲身下去,拂了拂青石粗犷的表面,间着袖口擦去了它泛出来的水汽。几乎是没有思量,毅然地将青石挪开。
  果然别有洞天,青石之下是四方的暗格,我甫将手探进其中,前方蓦地灯火通明,将石壁上坑坑洼洼的小孔都照得分外明朗。
  路明华灯起,我扶墙直身,决绝地朝前走去。
  
  这一路上再没有别的机关,通途平坦无恙,我提步走到了一道石门前。石门虚掩,罅隙之际携来影影绰绰的微光,明暗两极,像预示着门外内两厢天地。
  我只能透过那层虚掩打探里面的实况。微光之中的人,背影柔和,黑发如泻。我脑中浮出一个影像,这让我心跳愈发强烈,汗液已经顺着我的颊边滑落下来,手心里闷出了密汗,彷徨难安,手却不由得将石门向前推了一寸。
  石门擦地磨出一阵振聋发瞶的响声,却敌不过那人的轻轻一声,那是睥睨天下的气度。
  他只说了一句——你终于来了。
  “啊,是。”
  我浅浅回了一句,却听出了自己语气里的失落。
  竟,还不是那人。
  
  里面是一处密室,我环顾四周,一路尽头就止于此。原来安排了这么久的路,只是为了要见到他。
  他始终站在那簇灯光之中,烛火拥着他,将他峻拔的背影衬得纤长柔和。紫色长衫,虽看不真切长袍上的金线纹饰,却心知肚明那人与生俱来的贵气。
  “草民余晖、”
  我话语未尽,他就插话进来,只听他道:“你与朕之间无需多礼。”
  圣上虽是这么说,但我知道君臣之礼不能僭越,日后要是拿这个来说事,家父必又要家法伺候。我稳步走向前去,抱拳作揖道:“皇上。”
  他循声却望,缓缓将身子背过来。灯烛恍惚,圣上投在墙上的影子摆动不已,他在光亮中浅笑,双鬓垂挂的发绺伴着烛火来回摇曳,比起寻常严肃不苟的模样恬静亲和了不少。圣上再迈一步,离我愈发的近。没有压迫,我亦毫不畏惧,直直地盯着他的双目看,莞尔一笑,用尽了平生魅惑。那一笑,烛火黯淡,只剩我扬到颊边的弧度。
  圣上抬起右手,点起我的下颚,力道不浅,强迫着我扬到一个异样的角度。我默默地用己力抵抗,余光瞥见他愈来愈深的笑意。圣上声音冰凉,我贲张的血脉乍然收缩。
  “你知不知道,文人身上我有一样欣赏,一样不屑,你来猜猜这两样为何?”
  我仓促地笑笑,伸手按住他发力的臂膀,渐渐使力将它扣下,“你喜欢文人俊逸无尘的风骨。”
  圣上一瞬愕然,却只是转了转方才使力的手腕,并未指责我一二,看他淡然的样子似乎并未怪罪于我,我心底宽慰不少。
  他又问:“那有一样呢?”
  我昂首望着他,不言不语。秋水不堪剪,双眼被眼前徐徐冉升的青烟迷得睁不开眼。
  见我默不作声,圣上独自说开,“我最看不上的就是文人那股愚昧的倔强,食不果腹衣难蔽体,却还是端着一副自诩风流清高的架子,执着着不是嗟来之食云云。可你知不知道,杜工部最后是怎么死的?这股倔强在吃食面前无用,在我面前更是一堆散沙。”圣上边说边在我周围盘旋,说到最后一句的时候,踱回到我正身前,足尖抵着我的鞋尖。
  我的手攒紧衣服下摆,碰到的却是锦被阴凉的触感,身子不禁一抖。
  
  梦醒。
  方才一段甬道之景只是臆想,可我却清晰地回忆起腊八酒席的最后一段对话,正是梦中我与圣上的几句来回。
  那时我酒劲未褪,虽意兴阑珊,可还是勃勃地回了句——可我不是文人,正如圣上所言,只是像文人。还不忘风骚地抖抖衣袂,朝他不怕死地媚笑。
  圣上的手拂过我脸颊,骨感玉质,仅仅几下,就抽身离去。
  
  “晖少爷。”阿布绕着花梨木床架躬身缓步行至我身侧。
  他这一声斩断我思绪,我收拾从容,一如过往。恍若适才,浮华烟云。
  我闻声偏头,与他劈脸相对,闻得他手里一碗汤药更浓的腥草之味。我嫌恶地掩鼻,斥责阿布将碗移走,“这是什么东西!将它撤走!”
  阿布闪身,将手中的青莲瓷碗缩进几分,复又退至我眼前,似晏然而道:“昨晚上天愈发得冷了,晖少爷酒劲上来了,一时支撑不住就伏在石桌上小憩,夫人恐少爷就此落下热疾,特命小的端碗驱寒药来给少爷服下。”
  我愠怒地将双腿架直,右手信意撑于其上,冷眼望着他。原就知道他有人撑腰才敢如此妄为,却不知他也可以愣成这样,做事当面一套背面一套的圆滑之策也一窍不通。
  阿布被我盯得发毛,他浑身上下连小指都在抖着,一席话说得滴水不漏的好听,却难遮他恐慌。我蔑视着他,居高临下地发话道:“你的皮肉倒是紧实了不少,让我抽一顿鞭子,发上一身的汗,恐怕比这些其实难副的药派的上用处。”
  阿布脚底皮了一下,险些就要顺着一盘碗碟向我行顿首之礼。他手中托盘不稳,一碗上好的汤药已被倾洒出来大半。
  “还预备着让我喝吗?你细细瞧瞧碗里还剩了多少?”我掀开锦被一角,双腿套进前年制的一双靴里,起初穿的时候还觉得甚是挤脚,如今已是合衬非凡了。我顺手捞过覆在被上的羔裘披在身上,坐在床沿看着战战兢兢的阿布。
  “晖少爷……”他端着托盘不知如何是好。我无意扫见他唇角一处殷红,定睛打探才知,他双唇皲裂,皱皱巴巴的皮质下百孔千疮。
  不过这又如何呢?我才不会心软,低人一等就活该着被糟践。我听着自己冷酷无情的声音,却莫名有了蹂躏的快感,“叫我名字就有用了吗?夫人那里如何交代?我这里你又准备如何糊弄过去?”
  一连三问,阿布越来越底气不足。他步步后退,头越埋越低,只管着噤若寒蝉。我分明只是坐在床沿边,却把他生生逼到了犄角旮旯里。
  “要想解决也没有那么困难。”阿布初来乍到,惹我烦心却是在行。我击掌三声,这是我与阿虫约定俗成的暗号,一旦不愿意动动嘴皮子,我且需劳劳双手,将他唤来即可。
  阿虫手捧着大氅,样式新颖,看样子似曾相识,我回忆良久,才记起那是昨日圣上送来的见面之礼。我见阿虫一脸倦怠,眉头紧蹙,严声道:
  “你领着阿布出去,受一顿笞刑也就作罢吧。”
  “少爷、少爷……笞刑?”阿虫支支吾吾,难抑质疑之意。我确实素日里矜贵了些,骄纵了些,但处置下人却从来没有动过刑罚,阿布是头一个,上来便是一顿抽打。
  我点头而道,不可置否:“怎么?我说的还不够明朗。只要能长记性就好了,三五下打发打发就行了。一切都按规矩来办吧。”
  我每一句话都说得云淡风轻,但阿虫的脸色是愈发的青黄。没错,只有在府上呆的久了才明白这其中的厉害。正如圣上所说,余家家法是出了名的严苛,闻者生畏。
  
  之所以府上还有知道,全是因为那顿家法落在了我身上。
  而我,却是因为那人。连在梦中我都不曾忘过的人,可他却是再未出现过。无论是我身旁,还是梦里。
  
  三年前的京城,宋默如的名字谁人不知。
  宋默如宋大人是新近状元,才思敏捷出口成章,有关朝纲之见也是独辟蹊径,走常人难觅之路。可圣上打小就在皇城这种波云诡谲的地方生存,这一切逼着他只能走上中庸之道。宋默如的想法固然别致,却也冒进。他的谏言,听闻从未被采纳过。一日复一日,原本夺目的状元才俊在庙堂这般高处不胜寒的地方逐渐没落。
  星辉黯淡,月色皎若琉璃。我正式遇见宋默如就是在那样的一个夜里。
  枯藤老树边,这一位文质彬彬的新近状元应景地颓然着。他抱着一坛醇香,长衫前襟都扑上了一层烈酒。这位宋大人也曾到府上来拜见过家父一二,他这张脸见过一次只怕毕生也难忘了。我带着阿虫四处闲逛,无意撞见了借酒消愁的此人。他在名利场上的不幸我有所耳闻,此等败兴之景不作兴多看,我横了慢慢腾腾的阿虫一眼,快步走过宋默如面前。
  “余公子?是余公子吧。”我被他一声绊住,只好勉强地别过头去,寒暄一句。
  宋默如冰骨玉肌的脸上因酒气染上一层薄红,他星眸朦胧,唇边笑意似有似无。寒草河边茕立,宋默如走到对过,折下一枝红梅递到我面前,道:“一番薄礼,不成敬意。”
  阿虫上前替我纳入袖中。我嘉奖地望着他,此举颇有气度。
  “宋大人人情练达,想必余晖在此也不过是多言,聒噪之人而已,那便就此别过。”我拱手而道,语气恳切婉转。我嘴上是这么道来的,心知肚明他那绝世之容,我再瞧上几许,只怕是真的再也割舍不掉了。
  宋默如酒意浓了,他甩手将坛子扔到一边。坛子也是坚/挺,骨碌骨碌一周而已,滚进了小川当中。他亟亟上前拦住我的去路,身上的酒味熏人得很。娘亲自幼关照过,万不得和醉酒之人费口舌,全当吃闷亏避之不及。
  宋默如却是了然,他眼疾手快,方看见过准备绕过他就截下我的衣袖,紧紧地攒在手里。他温热的气息离我的脸愈发的近,“前日在府上未能同余公子一叙实为憾事,不如今日我们开怀畅饮夜聊至天明?”
  我不动声色地抖掉他的手。家父素来不喜欢我和朝廷中的人有什么牵连,我不愿为了宋默如再与他起争执,坦言拒绝道:“道不同不相为谋,我与宋大人本就是两路人,怕是没有相见恨晚这样一说。”
  宋默如当时看我的眼神繁杂,我猜不透他的心思,自然也辨不出其中味道。他的手复又想捉我的衣袖,我提防地缩手。他尴尬地停在空中,我们默了良久,才听得他一句——冒犯了。
  仰天长啸,他挥挥长袖,迈步而走,留给我一个单薄无依无靠的背影。那时的我,看到这样的他,却想到了在家父面前的自己。宋默如尚能借酒消愁,而我却还要一直一直地伪装下去,没心没肺下去。
  我知道,对宋默如,一瞬而已,起了恻隐之心。
                      
作者有话要说:  改动了些许。。。。。




☆、第五章

  其实,今日我与他应当要行一遭的。后来我便就后悔了,因为这地广人繁的京城之地,没有一处是要留我的。
  我没有朋友,也没有疼我爱我的爹爹。
  
  我出生不凡,官宦之子,家父是当朝丞相,服侍了两代君主,官场中人待家父都是满满的钦敬之忱。我是含着金汤匙降生的人,骨子里的血液就是一股傲劲。我承认我是那些觊觎之人口中的“狗仗人势”,但可惜即便把他们算作个把人,也不及我这条狗来的尊贵。
  遇到家父的同僚,遇到同为官宦子弟的人,我的态度都是一视同仁的轻蔑。那群人恨我恨到牙痒,时时刻刻地算计着我,以便好让他们也来作践一把。
  唯独和我交好的,也只有王太傅家的公子王匡了,和我一样的臭名远扬。我和他并非因惺惺相惜而聚在一起,他的接近与示好有着他的目的,而我只是不想再这么一个人过下去。有金挥霍,有时虚待,还不及有个伴作,总比只有一群小厮紧跟身后的漂亮。
  
  三年前的那夜,还差一日就要够上腊八节了。 
  所以,在这样灯火话平生,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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