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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当权-第1部分

小说: 锦衣当权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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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当权》
作者: 长风
 卧底十年,铁血军人孟岩重新活了过来,成为一名锦衣卫。
    一把绣春刀,一身霹雳胆,男儿血,尤未冷,美人随,斗权阉,收漠北,定安南,下西洋,权倾天下!
    小风唯一读者群,入群需验证,谢谢!
归来

    两个月,整整六十天。

    小风携新作《锦衣当权》热血归来,再战起点!

    04年出道,快十年了,一直在扑街的道路上前行着,但我一直有梦想,一直坚信,努力和坚持就会成功。

    小风从一个风华正茂的热血小青年,变成了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大叔,一个人最黄金的十年就这样悄然溜走了,小风不后悔,因为我爱我自己现在从事的这份工作。

    不怨天,不怨地,也不怨人,这是小风自己做出的选择。

    《军魂》让我重拾信心,但是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风**及,小风只能忍痛搁笔,也许将来有机会还会重拾军文写作,但是现在是不行了,在这里我向订阅和关心我的读者表示深深的歉意。

    对不住了,希望你们可以包容,继续支持小风!

    十年风雨相伴,小风希望下一个十年还能有你们一路相随,这样在前进的道路上,小风也不会感到孤单,寂寞!

    敬礼

    下一个十年

    长风



十年,我们再出发!

    写书十年了,一点儿心里话梗在心里,不吐不快,大家就当我吐槽吧。

    在起点,我不算是最扑街的一个,但茫茫数万扑街大军中肯定有我的名字,大家也许不相信,说一个四级写手怎么扑街呢?

    其实只要明白起点这个四级算法,就知道,我其实是熬资历才混到这个四级的,所以我依旧是个扑街。

    这个过程中,我迷茫过,困惑过,甚至退缩过,但最终还是坚持下来了。

    难以说清为什么,总之,这一路走的很艰难。

    每一次开新书,整个人都变得很焦虑,每天不停的刷新网页,找相熟的作者要推荐票,直通,甚至是章推。

    后台每增加一个收藏都能高兴很长一段时间。

    当写手的,出了以此谋生之外,最在乎的还是别人的认同,什么成名,这都是以后的事情。

    写作是一件很枯燥,甚至是无聊寂寞的事情,不被家人、朋友理解,精神上承受很大的压力,更加没有太高的社会地位。

    在这个金钱至上的功利性的社会里,能不能赚钱,能不能给父母妻儿一个富裕稳定的生活,这已经成为衡量一个男人是否成功的标志。

    做写手真的很苦,并不像传说中很轻松的一件事,大浪淘沙,最后能够坚持下来,并且获得一份可宽收入的万不存一。

    没有保障,没有理解,孤独中前行,为了别人的欢笑,收获的确实自己满身的伤痕。

    如何走的更远,小风一直都在思考,答案至今还没有找到。

    也许努力和勤勉会是很多人选择的答案,是的,一个有天分的写手,他如果勤勉的话,肯定能收获成功,成为大神,被人追捧。

    可如果一个没有天分,却又不勤勉的写手,那他肯定会成为传说中的悲剧。

    小风自认是一个天分不高的人,但勤勉还是有的,码字十年,两千万字的写作量,在起点也算是中等水平了,但依旧扑街。

    原因有很多,天分不高,机遇没把握,或者还有传说中的运气。

    小风内心是渴望成功的,成为那种大神级别的写手,这一点丝毫不避讳,人总是往高处走的,我并不是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当然,我是个男人,呵呵。

    下一个十年如何,小风自己也不清楚,不过既然选择了这条路,不走下去,我是不会死心的,为了梦想,为了坚持,也为了自己将来不后悔。

    十年后,小风再出发,你们会支持我吗?



第一章:归来

    大明正统十年,农历十月初六。

    京城第一场雪就像少女的眼泪,羞羞答答的,酝酿了三日之后,终于舍得落了下来,漫天飞舞,宛若千万朵白色的梨花,唯美而又凄冷。

    通向京城官道尽头,一个瘦弱的身影,裹着破棉絮,拄着一根木棍,步履蹒跚的在风雪中艰难的前进着。

    不一会儿功夫,他眉毛和鬓发上都沾满了雪花。

    一个多月的艰难跋涉,还要躲避身后如影随形的追杀,终于可以回家了,却没想到,这一场大雪生生的将他挡在了家门口。

    身无分文,饥肠辘辘,就连这一身的破棉絮,那还是可怜的他路过紫荆关时,一个老猎户送与他的。

    随身的水壶里就剩下最后一口残酒了,他必须的挺下去!

    京城在望,可自己能撑到吗?孟岩不停的给自己打气,鼓劲,但双腿越来越沉重,眼皮子在打架,体内的热量迅速的流逝……

    我会被冻死,然后被野狗分尸吗?

    孟岩终于支撑不住倒下了,他甚至都没有力气喝下最后的一口残酒,也许,这会能让他支撑更远的路。

    有些东西必须先藏起来,一旦被追杀自己的人得到,那后果会不堪设想。

    他锦衣卫密探,身负特殊使命,奉命去瓦剌(北元)卧底十年,却不想一次意外,身份暴露,不得不提前返回大明。

    瓦剌铁骑的一路追杀,一直追到了大明境内,要不是怕激怒大明,才不得不放弃,本以为就此安全了,谁知道,又有一伙儿人接力,一路追杀如同跗骨之蛆一般。

    他知道,这些人要的是他从瓦剌带回来的东西,所以他必须回到京城,恢复锦衣卫的身份。

    这是他唯一活命的办法!

    藏好随身物品,做好标记,孟岩耗尽了最后一丝气力,心道,大雪覆盖,恐怕没有人能够发现他藏得东西了。

    那些人当中有追踪高手,他知道自己骗不了他们多久,要不了一个时辰,他们就会追上来。

    如果自己还能活着……

    张开干瘪的嘴唇,承接从天而降的雪花,入口融化,滋润。

    一个哆嗦,渐渐的,孟岩失去了意识,灵魂陷入冷寂之中。

    孟岩身上的积雪越来越厚,即使有人路过,也只会将他当成是路边耸起的一个小土坡。

    陆续有人经过,但是没有人发现路边的雪堆里有一个快要被冻死的人。

    “嘀铃铃……驾……”

    “福伯,慢点儿赶车,小姐身体吃不消!”一道清脆如黄莺般的声音从车厢中飞出。

    “知道了,红姑娘,我这就放慢一些!”赶车的福伯忙答应一声,“吁……”将马车的速度放慢下来。

    “福伯,快停下来,小姐晕车厉害,要吐!”

    “停!”福伯闻言,连忙收紧缰绳,勒令马车停了下来。

    车停稳后,车厢软帘被掀开,一对少女,小姐脸色苍白,丫鬟一脸焦急,虽为主仆,看上去却如姐们一般,服侍亦如寻常人家。

    “福伯,快来,搭把手,扶小姐下车!”那刚才说话的红姑娘对福伯道。

    “红姑娘,外面冷,把披风披上,大小姐身子本来就弱,这万一受了风,可就麻烦了!”福伯忙道。

    “先别管那么多,小姐晕车,要吐了……”

    “噢噢!”福伯忙领会,赶紧转过身去,摆放好下车的凳子,然后与那红姑娘一起将脸色苍白,抚着胸口,难受一场的小姐扶了下来。

    “好大的雪呀!”轻抬臻首,看见满天飞雪而下,小姐紧蹙的眉毛似乎舒展了一下。

    “小姐!”红姑娘赶紧从车厢里拿了一件黑色的大氅给她披上,苍白的脸上突然泛起一丝潮红。

    “小红,快扶我过去……”

    不等走到路边,她就张嘴往外吐了起来!

    可能是连日赶路,身心俱疲,加上吃的不是很多,所以吐出来的东西不是很多,吐出来之后,就感觉好多了。

    “大小姐,喝口水漱一下口!”福伯递过来一个水袋。

    “谢谢,福伯!”

    “大小姐,您跟我还客气!”

    就在主仆三人重新准备上路的时候,忽然,那身着月白百褶纱裙的小姐不经意的回头一瞥,看到了自己呕吐物的下面露出一只手来!

    定是自己吐出的赃物将冰雪融化,这才将下面的东西显露出来。

    “小红,福伯,你们看,那是什么?”

    福伯是见过世面的,看到这样的情况,虽然说也是吓了一跳,但很快就明白了,一个冻死在路边的乞丐被大雪掩盖了。

    这一类的现象其实还是很常见的,乞丐没有家,没有吃的,没有衣服穿,更没有一个遮风挡雨的地方,一到冬天下雪,无家可归,那冻死路边不计其数。

    有的冻死了,深埋雪堆里,到了第二年冰雪融化才发现,这都不是很正常的事儿。

    “大小姐,红姑娘,这就是一个冻死的乞丐!”

    “福伯,这雪是什么时候下的?”小姐在红姑娘的搀扶下,走了过去,观察了一下问道。

    “大约是未时三刻!”福伯仔细回忆了一下。

    “这会儿呢?”

    “申时过半了!”

    “也就是说,这个人可能倒在这里只不大半个时辰!”小姐推测道,“那么他可能还没冻僵。”

    “您的意思是,这个乞丐可能还活着?”福伯有些惊疑道。

    “是的,爹常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咱们既然遇上了,他若还有一口气,咱们就断然不能不救,您说呢?”

    “小姐,咱们必须在天黑之前赶到宛平县,如果救人的话……”红姑娘道。

    “小红,我平时是怎么教你的,难道你都忘了?”

    “是,小姐!”

    “大小姐就是心地善良,可惜身子太弱了,这老天爷怎么就不知道心疼好人呀!”福伯叹息一声。

    除去积雪,福伯与红姑娘两人将只剩下一口气的孟岩从给拉了出来。

    一看装束,主仆三人一致将他当成是乞丐了!

    久病成良医,这位小姐自幼体弱多病,要不是家里还有些财力,恐怕早已夭折了。

    “小姐,我来吧……”

    “我这是给他把脉,你会吗?”小姐眼眸淡淡的一扫,外弱内刚,自有一股难得的威严。

    “还有脉搏,这个人应该还有救,福伯,你把车上的烈酒取下一坛子来,按照我说的,先把他的衣服脱掉!”认真起来的小姐,看不见丝毫的柔弱。

    “脱掉衣服,那他岂不是会冻死?”福伯和红姑娘都是一呆,这那是救人,不是害人吗?

    小姐是不是晕车晕糊涂了?

    “我这叫以毒攻毒,还不快点儿,难道你们非要看着他冻死不可?”小姐轻斥一声。

    孟岩就这样毫无知觉的被人脱的只剩下一条**。

    “福伯,小红,你们用雪擦拭四肢,注意,动作要迅速均匀,一直擦到皮肤泛红为之……”

    “是,小姐!”

    “小姐,你看这个人的身上……”红姑娘惊叫出声。

    小姐循着手指望去,也惊的伸手掩住了红唇,露出一抹惊骇之色,纵横交错,伤痕累累,有刀伤,也有箭伤,从伤口的情况看,老伤不多,大多数都是新伤。

    “小姐,这人会不会是强盗吧?”红姑娘紧张的问道。

    “不太像,从他身上的伤口看,倒像是被人追杀!”有些经验的福伯道。

    “小姐,这人咱们还是别救了……”

    “大小姐,说实话,我也不建议救人,毕竟这人来历不明,万一……”福伯也一脸忧色的建议道。

    “小红,福伯,既然咱们都把人从雪堆里扒出来了,如果不救的话,咱们的良心何在?”

    “小姐……”

    “都别说,你们不救,我来救!”

    红姑娘跟福伯都叹息一声,小姐虽然身子弱,可性格刚强,决定的事情,轻易不得更改。

    大约过了一炷香的时间,孟岩的气息增强起来,呼吸从原来的时断时续变得有规律起来。

    擦拭的白雪也换成了浸湿烈酒的白棉絮,这样又过了一盏茶的时间,经过检查,孟岩的脉搏已经差不多恢复过来,气息也平稳了,一条命算是从鬼门关上转了一圈,被拉回来了。

    但是人还是昏迷不醒。

    “福伯,车上有爹的旧衣服,给他换上吧,然后抬上去!”小姐舒了一口气,能够亲手救回一条性命,对她来说,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

    “看不出来,这年纪轻轻的,居然做了乞丐!”

    “小红,不要这么说,人家也许有自己的苦衷也说不定呢!”车厢本来就要,现在增加一个人,可活动的空间就更小了。

    “能有什么苦衷,小姐,他不是随身有一个皮囊吗,我们看看里面……”

    “不行,小红,虽说我们救了他,可这是人家的东西,我们不能擅动,一切等他醒来再说!”

    “小姐,我只是说说而已。”红姑娘撇了撇嘴道。

    主仆三人继续上路,现在车上又多了一个昏迷不醒,来历不明的“乞丐”,虽然耽搁了一些时间,但总算在天黑之前赶到了宛平县。

    就在在她们上路不久,一队冒着风雪狂奔而来的黑衣骑士。

    “大人,前面不远就是宛平城了,再往前就是京城了,到了京城,就不太好动手了!”

    “这小子还真是难缠,比泥鳅还滑溜,伤了我们好几个弟兄,不把他抓住,大卸八块,难消我心头之恨!”那带队的黑须虬容大汉怒道。

    “大哥,这小子什么来头,怎么这么厉害?”

    “不该问的别问!”

    “是!”

    “大哥,快看,这里有车辙印?”

    “下马,过去看看!”

    “大哥,是他,我闻到他的味道,他应该在这里停留过!”一名黑衣人过去,趴在地方闻了一会儿,肯定的起身道。

    “这小子一定是上了某辆进京的马车,走,咱们追上去,一定要在他到达京城之前截住他!”带头大哥翻身上马,一声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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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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