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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重返大隋-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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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定情之物?”
“你的随身玉佩!”高明月得意的说道。“易风,你就别得了便宜还卖乖了,我姐姐神仙般的人物,肯看上你是你几世修来的福份,别不知足。好好休息下,可不要误了明天的良辰吉日!”说完,她一拎裙角,环佩叮当的带着那群放下托盘喜物的婆子丫环就走了出去。
一出门,房门立即砰的关了起来,甚至还落了锁!
只留下了凌云一个面对着房间里的那些大红喜服玉带冠帽等成婚用品呆愣当场!


第3章 赘婿

门窗都被紧锁,凌云被困在了这间小小的屋中。
屋中没有椅子,他干脆盘腿坐在了那席上,一手撑着下巴,开始认真的考虑起眼前的处境来。毫无疑问,他现在身处于隋朝,不管是什么原因,这恐怕都是无法改变的事情了。现在要想的,还是如何在这里生存。
首先还是他的身份,虽然换了这个身体,可却没有继承半点记忆,高家姐妹都称为易风,似认定那块玉佩上的字就是他的名字了。可就算他真叫易风,也不知道这易风家在何处啊。更何况,现在他被高家逼着入赘,也走不脱。想到这入赘之事,凌云不觉有几分蛋疼。大好男儿,居然要被逼着吃软饭。
虽说那高浅雪长的不错,可一头白发是怎么回事?他估计,极有可能是种病,说不定就是白化病。要不然,以高家这么的家业,也不太可能逼着一个陌生人入赘吧。哪怕他救人的时候确实跟她有过些肌肤之亲,可古人也有嫂溺叔援这样的权宜之策,高家人不可能不明白。唯一的解释,就是白浅雪因为有病,嫁不出去,所以才逼他入赘。
若是在后世,高家也算是个小豪门了,入赘这样的豪门,倒不会有太大的压力。
可现在是什么时候?开皇十八年啊。如果他记忆的没错,赘婿在这个时代,地位那可是相当的低下的。历史书上可说过,赘婿在秦汉时代,那几乎就相当于家中贱仆,因就婚于主家之女,称“赘婿”。贫民质子于富家,过期不能赎身,遂被招赘。地位低下,被剃去头发,为服役戍边对象之一。秦汉时,官方一直把赘婿当成和逃犯、商贾、犯罪官吏一起对待,属于贱民性质,经常被征发到边远地区去服劳役或者守戍。
到了南北朝时,虽然说赘婿服役戍边的律法取消,可地位却没有提升。
隋朝的府兵,就不要赘婿和倡伶商人,因为府兵只要良家子弟,而赘婿不属于良家子弟。
赘婿不但社会地位低,在家庭中的地位也是极低的。入赘女家,虽然现在不用剃头发了,可生了儿子却得跟着妻子姓,定居于女家的男子。以女之父母为父母,所生子女从母姓,承嗣母方宗祧。甚至有很多地方,入赘之后,男子还得易姓,把原来的姓换成妻子家的姓。他们成婚的礼仪也与一般婚礼不同,甚至有的地方入赘还得签下入赘契约,严格的写明了赘婿的诸多义务,比如明确子女随妻姓,继承女方的宗祧等。
哎,在古代,一般人家,还真的不愿意去做这个上门女婿。
明天就要拜堂成亲入赘了,说不定到时还得签约一纸卖身契约,凌云无比郁闷,心里左思右想,难道自己要逃婚?他此时很想再见高浅雪一面,总觉得高浅雪不似高明月这么刁蛮,应当是个通情达理之人。可惜,高家人事情办的仓促,明天就要成婚,按礼,新娘今天自然就不能再和新郎见面的。
高家庄另一边的院落厅堂上,明天就要成亲的准新娘高浅雪跪坐席上。高明月换了一身紫装跪坐在她的下首,屋内还跪坐着几人,都是半百的老头老太。
“钱叔,他的伤势无碍了吧?”
“嗯,易公子的伤看似挺重,不过都没伤到要害,医治的还算及时,已经没有大碍了。这也是他身体本来就强健,再好好休养下就不碍事了。”白发白胡子的老者钱叔是高家庄府上的大夫,医术很高,凌云身上几处箭伤还有刀伤,加上在江水里泡半天,又在春风里吹半天,结果在他手里,几天功夫,几剂药下去,已经生龙活虎了。“小姐,这个易公子只怕来头不简单啊。”钱叔在高家庄虽只是大夫,可是多年老人了,高家姐妹都是他看着长大的,他不得不提醒,“他身上的刀伤箭伤,那都不简单,而且受这么大伤还能逃出来,就更不简单了。看这人筋骨脉象,那是武艺强健之辈,偏偏还这么年轻。。。”
穷文富武,要想练成一身好武艺,需要的成本极高,在这样的时代里,除了天生神力之类的,高手基本上都是大家族出来的,而年青的高手,就越不简单了,家世非富即贵。可这样的人物,却还惹上了那样的杀身之祸,这里面只怕更加不简单。
高家庄一不小心卷入这样的是非之中,只怕绝非好事。
“对了,这易公子坚持说自己不记得以前的事情了,只说自己叫凌云。”
“钱叔看来他是真忘了还是。。。?”
“看他样子不似说谎,过去也曾有大夫碰到过脑部受创,然后遗忘过去事情的先例,倒不稀奇。一般来讲,有的人过后会自然恢复记忆,有的人可能一辈子也想不起以前的事情,大多数情况下,恢不恢复记忆都不会对身体再有什么损伤。”
“高乙,你去扬州城打听的如何?”高浅雪又转头问武士高乙。
“这几天我带人分头去扬州下面各县,甚至还到西边的和州还有江对面的蒋州一带打听,可都没有发现哪个易姓大族的人家有易风这号人物,我们还打听了凌家,也没有发现叫凌云的,查不到符合他情况的消息。他就好像是突然冒出来的一样,甚至在此之前,根本没有人见过这样相貌的人。”
高明月不信道:“这不可能,那家伙相貌也算堂堂,而且看他的衣物也是不俗,随身的那块玉更是大家族子弟才有的物品。钱叔还说他是练过武的,这定然是哪个大家族的子弟,怎么会打听不到身份?”
“也许他不是江南之人,我听他口音倒是有点北方口音,或者是北方人氏。”老管家高伯道,“打听不到也没关系,正好留下来入赘高家。高乙,你可注意到最近扬州一带有什么打眼的人物,或是官上那边有什么新的动静?”
“那天回来后,我派人去了江边附近查看,可什么也没有发现。”高乙回话。
“这事蹊跷。”
高伯摇头,神色有些郑重,“这反而说明这易风果然来头不小,看来背后伤他的人势力不小,他们隐藏的很好。而且看样子,他们可能不是州县的官差卫士,要不然,也用不着这样小心了。”
“那是谁伤他?”高明月问。
“要么是哪个仇家动手,这个仇家可能是个能调动官差卫士的权贵,要么,就有可能是从外地或者上面来的。”
这个推测让厅上众人都有些面色凝重,这个易风看来有些烫手。
高浅雪沉思了片刻,“再派点人手去更远处打探一下,最好是能查清楚他的身份。另外,如果能查清那天到底是谁伤的他更好。钱叔,他的伤势,还请您老多费心。”
等钱伯高伯等人离去之后,高明月陪着高浅雪回到房间。姐妹俩独处屋中,沉默了许久。
“姐姐,你真的要嫁给他?”
“怎么,那天不是你先提出让他入赘高家,还威吓他不同意就要杀人抛尸吗?”高浅雪坐在镜前,拔下发钗,解散盘起的长发。长发如瀑布般散开,一片耀眼的白。
“可是,这个易风身份有些复杂,未必是个好选择。”高明月小心道。她有些不太明白浅雪此时的想法,那天的落水,她已经弄的很清楚,绝不是失足落水。虽然这事情知道的几个已经被她封口,严禁乱传,但事实就是事实。“姐姐,最近又痛了吗?”
高浅雪拿着梳子轻梳着头发,白皙的脸庞上全是淡然。
“嗯。”
顿了顿,她又道:“那天的事后,我突然明白了许多,之前的二十年生活的太累了。我只想能过几天轻松的日子,只如一个普通的女子一样。”幽幽的叹惜一声,“自出生起,这白发白眉,就被人称为不祥之貌,从小到大,大家都用异样的眼神看我。可是那天,他从江中救起我后,看我的眼神,却没有丝毫的异样,我头一次感觉到了我是一个正常的女人。明月,二十岁了,我也想嫁人,然后生子,做个完整的女人。”
高明月听的心头酸楚,抱住她道:“姐姐不要说了,你想嫁,我们就让他明天就娶你,然后生一堆的孩子。你放心,钱叔医术高超,一定可以让你幸福永久的。”
高浅雪露出微微的笑容,伸手搂着高明月,“你说我这样会不会太自私,会不会让他讨厌?”
“只要姐姐高兴就好,管他呢,等明天黄昏过后,他就是你的人了。”
两姐妹一起笑了起来,高浅雪手心攥着自己银色的长发,心里想,易公子,就原谅我这一次的自私和任性吧。既然你把我从黄泉路上拖了回来,而且你又并不讨厌我这不祥的样貌,还和我有了那样的肌肤之亲,那么,你就再多帮帮我,让我不再孤单,也做一个完整的女人吧。虽然你的身份复杂,也许还会牵连到高家庄,可我愿意保护你。
她抬起头,目光中充满希翼,再有一天,我就要嫁给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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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逃婚

凌云向来不喜欢这种无法掌控的感觉。
在莫名来到这个时代之前,他有自己喜欢的生活。虽不是大富之家,可也温馨幸福,双亲健在,还有个自大学起就相恋的女友,结婚的新房即将装好,眼看着婚期渐近,就要步入生幸福的殿堂。
却突然来到了这里,一千多年前的这里完全是另一番气象。虽然刚到这里就昏迷了数天,现在才醒来,可他却焦燥难安的一分钟也不愿意多呆下去。这里没有电脑没有手机,也没有网络和电视,他甚至除了知道此时是隋朝开皇十八年外,连自己的新身份都还不知道。一个新的身体,一个遗忘了记忆的身体。若仅仅是这样,还不至于让他如此难安。
高家庄的那位须发如雪的钱大夫已经告诉过他的伤情,他晕倒不是因为浸水也不是吹风,而是遇了袭击,受了刀剑之伤。而且还很严重,身上共有五处箭伤和两处刀伤,若非这副身躯强健和救治及时,后果不堪设想。
荒诞,太过荒诞了。
莫名的穿越了,已经很荒诞了。可居然还一来就遇上这么大的危机,就算他是个现代灵魂,可也很清楚,他的这个隋朝身份有麻烦,很大的麻烦。
这个易风究竟是什么人,又是谁要杀他?是遇上盗匪劫财杀人,还是江湖恩怨仇杀?
还有这个高家庄,处处透着股诡异古怪,还步步紧逼要他入赘。
头痛,凌云现在真的是很头痛。
他现在面临着两难的抉择,留下来,就得被迫入赘高家庄,给那个白化病美人做上门女婿,弄不好,还得从此改姓高。按他对这个时代赘婿的了解,这个软饭会很不好吃,以后估计可能会过的很窝囊。或者,他能想办法逃离这里,可他虽然继承了这副隋朝身体,却没有这身体的记忆。除了一块写着易风二字的玉佩,其它的一无所知。他是谁,易风是不是就是他的名字?最危机的还在于,是谁伤了他,他此时出去,会不会自投罗网?
留,不留,不留,留。。。。。。
这是个带着三月阴暗潮湿的房间,昏螟木屋寂然独立庄园一角,看的出这似乎是一件幽静独立的客居,最要命的是,这个幽静的客居竟然是修建在庄园一角的宽阔的水池之中,只有一条水榭小廊连接岸上。小屋无摭无蔽,完全暴露在开阔的视野之中,屋外的水榭小亭里的家丁,将这里盯的死死的。如果是夏天,水池里碧荷接天,荷花绽放,这里定然是个赏莲吹风的好地方,可此时,这里更像是一个牢房,散发着深沉寂静和窒郁阴暗,而在其中的他,更是一个囚徒。
但他知道,若决定要离开,那么今晚就是最后的机会。等明天天一亮,他想走也走不了了,而待到明天黄昏,他就要被带入大堂,与一个认识不过一面之缘,才说了数句话的女子成亲。
离开还是留下?
这是一个艰难的选择,凌云心中煎熬犹豫许久,最后还是决定离开。也许外面是危险的,但留下也不见得是什么好选择。对高浅雪他并不太反感,可也无法随随便便和一个陌生人成亲。更何况,这个高家庄还处处显得那么不同寻常。
房间坐落在水池中央,门和窗都被封锁,外面还有家丁守着,唯一通往岸上的木板道更守的死死的。凌云仔细的观察过后,最终放弃了从正面逃离的想法。不过让凌云高兴的是,这是座建在水上的木屋,这座小屋全部由木头做成。他虽然不能插翅从天上飞走,却可以试试从下面离开。
一直等到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估摸着已经是夜里十点过后时,睡了一觉养足精神的凌云立即睁开了眼睛。他悄悄起身,先是蹑手蹑脚的走到门窗前仔细侧耳聆听了下外面的动静,确认守卫此时都在那个屋外板道小亭里打着瞌睡时,才满意的走到先前早已经选定的一角。
屋中的地板铺的是松木板,小木屋其实是如同一个吊脚楼一样建在水上。凌云的脚下,掀开那榻榻米似的厚草席,下面就只剩下了一层松木板,只要他想办法掀开一两块木板,就能从水下逃离小楼。松木板钉的很结实,不过这难不倒凌云。他有一本小刀,那是随晚餐一同送来的割肉小刀。虽然晚餐的烤羊肉没有孜然调味,太过腥膻,他几乎没有动过。可那本切肉的小刀却被他好好的收藏了,此时正是他赖之逃离的工具。
凌云的动作认真而又小心,终于在花费了大约两个小时后,他终于在地板上掀开了一个可以让他离开的口子。将几块拆下的木板还有枕头一起放在被子里,伪装成他正蒙头大睡的样子后,他又打量了一眼屋子,一切如常后他掀开帘子,扒子洞口的木板把身子放入洞中,最后还不放将席子又放下来盖住了洞口。最后,他略带着几分紧张的心情,绷紧了身体,尽量让自己落水时压出最小的水花,发出最小的声音。
“砰!”寂静的夜里,水花声突兀的响起,凌云一动不动的站在水中,直等了大约五分钟时间,当听到头顶上木板响起吱吱的脚步声,还有守卫家丁来而复返时的嘟嚷声,确认守卫虽然起身查看,可被他事先用木板和枕头做的伪装骗过后,他才松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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