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宝书库 > 军事历史电子书 > 明枭 >

第212部分

明枭-第212部分

小说: 明枭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前方的鞑子骑兵虽然在火枪手的强大火力遏制下,其冲锋的速度已经得到一定的减慢,但即使是这样他们带给钩枪手的压力却根本没有减慢多少,流血每一秒都在发生,这场战争每过去一秒,就会有人因次而死去,不管是风字营的士卒还是鞑子的骑兵。

“勇士们,给我杀,用我们的铁蹄把眼前的这个纸糊的战阵给我冲破,让他们知道我们的厉害,让他们在我们大清的铁蹄下颤抖,让他们成为我们的奴隶吧!”不知道什么时候巴阿样已经从后方赶到了前方,一边用手势指挥着他的手下,同时还不忘用他那特大号的嗓子,为自己麾下的士卒们加油鼓劲。

在鞑子骑兵的心中,部落中第一勇士的出现,无疑是给他们注射了一剂强心针,他们立即一个个都跟发春的猛兽一样,红着眼睛,嗷嗷叫的开始前方的风字营战争发起猛烈的冲击,这样一来直接导致了钩枪手方阵的压力剧增,伤亡也不禁开始增加了,一旦被骑兵突破,将是一场不可避免的灾难。

“大人,鞑子们疯了,不要命一样,这样下去我们前方的钩枪手方阵是撑不了多少时间的,如果让他们突破钩枪纵队,火枪队就危险了!”就在赵贵一脸皱眉看着前方战情的时候,突然之间耳畔响起了话声。

赵贵在神情紧绷猛一回头,看着身边这个完全陌生的火枪手,大声喊道:“这个我当然知道,但是能怎么办?看见那个鞑子头目没有,这些狗日的鞑子骑兵之所以能够突然发疯,完全是因为那个头目的原因,可惜,隔得太远,火枪够不着。”

赵贵指着骑兵正前方那个身材魁梧高大,金钱鼠尾,露出胸前那两块肌肉,在冲锋的打字后面指挥的家伙,这个家伙很狡猾,地下的失去的鞑子尸体,明显的勾勒出火枪的射程,他一直在射程附近游曳,却是不肯进入射程。

这个火枪手一脸的决然,跟赵贵说道:“大人,我去干掉他!”

赵贵盯着他的年轻的面容看了看,仿佛是要把这张面孔记在心里一样,“好!你去,你若回不来,你的家小有我赵贵!”

明知道可以让这场战争获胜的办法,但是却不能够去执行,不得不说这真是一件遗憾到底的事情,赵贵不过是中庸之才,不是什么勇武只士,有而不是什么大将之才,但是,如何激励士卒,让士卒用命,却是已经历练出来了,这不管这士卒是不是功利心切,在自己身前表现,但是,他能用自己的性命去博,就值得他的敬重。

火枪手整理了下手里的武器,整个人都安静下来,身后的枪声,仿佛一下子离他很遥远,他的双眸闪现着异样的光彩,更是给赵贵一种他无比自信,自信能够回来的感觉。

“你叫什么!”

“大人,标下是广柔二百户的胡光!”

“好,胡光,好小子,我记住了!给他他弄一身甲来!”

“给我拿一套钩枪手的装备来,给这小子穿上。”赵贵对着旁边站着的军官大声的吼道。

军官应声而去,很快便气喘吁吁的跑了回来,手中拿着的正是一套钩枪手的棉价,只是这件棉价上面还有些许的血迹,或许这是他刚刚从死去的兄弟上面扒下来的,但是现在已经没人去在乎这个了。赵贵不在乎,胡光也不在乎,只要可以杀掉那个鞑子头目,这身甲胄的原主人,地下有知,应该也是很欣慰的吧!

胡光也不废话,直接结果棉甲三下两下就套在自己的身上,火枪兵为了行动的便捷,是不着甲的,实际上,他们的负重,包括火枪,弹药和射击用的铁叉,已经远远的超过的钩枪兵的负重。赵贵取下自己的腰间的倭刀,递给他,一句话都没有说。

“我去了,大人!”

胡光丢下这么一句,说完便一脸决然的猫着腰,朝着厮杀正酣的前面阵地跑了过去,赵贵看着他的背影,在阳光中,他的背影仿佛被午时的高升的炎阳踱上了一层金边。

“好儿郎!”看到胡光在钩枪手的队列中,敏捷的钻进钻出,朝着那个鞑子头目接近,赵贵抬手对着前面的敌人放了一枪,然后让后将枪丢给身边的军官,朝着后面走去。身先士卒是激励士气,他是统帅,可不能再这里丢却了统帅的责任,而去当一个士兵。

当他骑在马上,从自己的副手手里接过战场指挥权,看着前面的战场,心下顿时大安。战场上,厮杀的正激烈的地方,正是鞑子的后续部队突进钩枪兵的阵列的地方,而那里,虽然不断的有人倒下死去,但是后面的士兵立即补上了缺口,整个阵列就好像是大海中的一块礁石,而鞑子的骑兵,就像不断冲击礁石的海浪。虽然连绵不断,但是却是无济于事,礁石始终在那里,粉身碎骨的变成泡沫的,都是那些浪花。

而装好了弹在钩枪手的阵列中不时开枪的火枪手,却是一发一发的无情的朝着对面的敌人发射着自己的弹丸,虽然这样散射的威力比不上齐射,但是还是给鞑子造成了不少的伤亡,之所以鞑子还有余力冲锋,这是因为战场的接触面太窄,而鞑子骑兵根本就是一个锥子队形,试图钻穿战阵。

不过,这种情况,已经不会持续多久了,两侧的阵列,已经在他的副手的指挥下,缓缓的朝着中间合拢起来,很快用不了多少时间,所有的鞑子都会抱在这个大包围里面。

“你想全部吃掉他们?”赵贵侧首问道身边的副手,副手叫赵英超,赵家村出来的老人,实际上,当初赵家村出来的人,如今都已经是余风系统中的高官大将了。除了余风的老丈人以外。

“步卒对上骑兵,打输了跑不掉,打赢了追不上,咱们马队可没他们人多,只能用这笨法子了,希望他们的头目没那么聪明,见势不妙就跑!”

“不会,他们骄狂的很,抹不开这个脸的!”赵贵指指远处挥舞着刀叫嚣的巴阿杨,:“你看,他们还想击溃咱们的方针呢?”

胡光从钩枪兵的阵列中钻出来,迎面就是一柄闪亮的马刀,他就地一滚,就以一个漂亮的格挡,挡住了鞑子骑兵那疯狂的攻击,在一个漂亮的反击,手中的倭刀直接一击,从这个鞑子的胸前撩过。心脏和头还有下阴乃是男性的三大弱点之处,一旦遭受到攻击就会马上丧失战斗能力,甚至当场毙命。这个鞑子,也不例外,锋利的倭刀在他的心脏处撩开了一道巨大的刀口,眼见是不活了。

钩枪兵在攻击的时候为了让敌人一击毙命,会用出较大的力道,导致武器一定会深插在鞑子的身体里面,往往不能及时的收回武器,如果这个时候,身边的同袍没有及时出枪,这个时候,就是最危险的时候,他们很有可能被后面冒死补上的鞑子骑兵锋利的马刀砍成两段。

而胡光则不会遇到这种情况,赵贵给他的刀,虽然不是很顺手,但是胜在锋利,他用自己祖传的刀法,在加上自己平时训练时候的技巧,在这个战场上,这种短兵相接的情况下,显得游刃有余。刀光过处,既可以让鞑子骑兵一击丧命,又丝毫不妨碍他可以及时的抽出武器对付下一个鞑子。

这样一来形成了一定的节奏,他就变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杀人机器了,在他的身后,一匹匹驮着主人尸首的马匹,从两侧嘶叫着跑开,而他,竟然不知不觉,距离那个鞑子头目,已经只有四五十步之遥了。

现在这战场中最显眼的,除了那个明显是鞑子头目的巴哈杨之外,就属于这个不断朝着他逼近风字营士卒胡光了,实际上,这个时候,巴阿杨已经发现了这个明军朝着自己接近的企图,不过,他并不在意,这样的散卒,在马队面前,丝毫不构成威胁。尽管,这个明军看起来很是凶悍,已经杀了他们好几个人了。

一山不容二虎,除非一公和一母,这个是至理名言,胡光和巴哈杨是双方阵营里的勇士,这注定他们两人,一旦接触,肯定是有一个会永远都站不起来的。

“兀那鞑子,可敢与我一战!”

胡光距离巴阿杨只有二十步了,而鞑子们的亡命冲锋的锐气,也似乎消减了,随着胡光再喊了两声,战场上双方,几乎看到这一幕的人,都明白了,这是邀战!

战场上逐渐安静下来,所有的目光,就聚拢在这两个人的身上。

第三百三十五章 力遏奔马 斩将夺旗

仅仅二十步,胡光却是知道,只怕他拼了性命,怕是也冲不过去了,那密密麻麻的马身,已经将他所有腾挪移动的空间堵死,更别说,在这些起码的鞑子后面,他分明已经看到,已经有一队鞑子,拿下了背后的大弓,已经在严阵以待了。

再往前冲,那就是对自己的性命不负责,我是拿性命博前程,而不是拿性命当儿戏。胡光站定下来,这个时候,进不可能,退无疑是把自己的后背卖给了对方,他性子一来,索性直接就朝着那个鞑子头目邀战了,那演义里面,两军阵前,斩将夺旗,不就是这样做的吗?

死了,那是自己本事不济,怨不得别人,但是真的如果侥幸胜了,今日一仗的首功,那肯定是非自己莫属,自己在所有同袍面前,这个脸可就露得大了。

他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那个似乎有些听不懂自己的话的那个鞑子,挥舞了一下手中的倭刀,此刻,他倒是希望这个鞑子头目有些胆气,不至于连这个机会都不给自己,而直接叫后面的那些弓箭手把自己射成刺猬,自己身后的火枪兵同袍们,在这个境地,可是救不了自己。

“巴阿杨!巴阿杨!”

不知道是哪一个鞑子,口中先喊起来的,这样的喊声,开始零零散散的,很快就从他们的队伍中间,汇合起来变成一股巨大的声浪,“巴阿杨,巴阿杨!”

从发现这些在这里列阵等待的明军,到他们的骑兵开始冲锋,厮杀,虽然每一个人都感觉好像过了很久,但是实际上,这不过最多一盏茶的光景,但是就是这么短短的一会儿,巴阿杨的牛录里的战士,基本上就折损了三分之一。

面对那个明显不弱于自己明军的邀战,巴哈杨身为部落的第一勇士自然是不可能会怯战的,虽然这个明军在他的心中也已经是可以入得了眼的高手了,但是在他的眼前可不会管什么高手不高手,尽办法把你变成手下败将这才是当下最需要做的事情,再说了现在正是两军阵前,如果自己表露出一丝不敢应战的样子的话,自己名头丢了不说,布希还不知道怎么收拾自己呢。

“哼,小鸡仔一样的明狗,竟敢找我邀战?真当是不把自己性命当回事了,既然这样的话,那我就送你一程,要不然的话还真以为蓝天上的苍鹰会怕了你这只草鸡呢!”

巴阿杨大喝一声,拍马朝着胡光所在的位置疾奔而去,虽然这点距离,他胯下的马匹全力跑不起来,但是,他毫不怀疑,这个傻傻站在那里的明军,即便是躲过了他战马的冲撞,也绝对躲不过他这全力使出的雷霆一击,他甚至仿佛已经听到自己身后的士兵震天般的喝彩声。

看着这个鞑子头目驾着马几下就来到了自己的面前,胡光甚至可以感觉到自己身体内的血液都开始沸腾起来了,世上上所有的一切,此刻在他的眼中,仿佛都已经不存在了,他眼中只有这凶神恶煞般冲过来的一人一马!

“习武者最为向往的莫过于当上天下第一,但是得到天下之一后最为无趣的便是没有一个人可以当自己的对手了,所以人生在世不管是做什么,都想要得到一个和自己旗鼓相当的对手,如果可以靠自己的努力战胜这个对手,那将会得到莫大的满足。”

自己父亲给自己授业的时候,经常说的这句话,不过,那那是就当自己父亲是在吹牛,自己父亲那整日里醉醺醺的模样,和天下第一倒是一点关系都扯不上,不过,他对手倒是有,那就是他的酒壶,他整日就好像和酒壶有仇一样,不喝干酒壶中的酒,那是决不罢休的。

不过此刻,他莫名其妙的想起自己父亲的话起来,这个鞑子,会是自己旗鼓相当的对手吗?

在军营里面,在他的周围始终找不到他认为一个可以当他对手的人,而风字营的训练章程,条令,根本让他一身所学,没有任何的用处,你武艺再高有什么用,几十杆钩枪扎过来,就是一个死字,武艺高了不起,就是可以在临时的时候,有机会找个垫背的而已。他很是沮丧。

久而久之在军营的生活中就很少有可以让他显露自己一身本事的机会了,机缘交合之下,他加入了火枪营。火枪这样一个兵种甚至连拿刀拿枪的机会都没有,那些后来的同袍,就更不会有机会去知道他还有这份本事了。

可是当他看到那个鞑子头目在那里人五人六的时候,而一直高高在上的赵大人,又机缘巧合的站在自己身边,胡光沉寂已经的心思开始沸腾起来了,在主帅面前,杀将夺旗,这样的机会,可不是天天有,这得多大的因缘才有这机会啊!所以,他毫不犹疑的选择了毛遂自荐。

啊!!!看着眼前朝着自己快速接近的巴阿杨,胡光双目充血,额头上面的青筋暴起,手中倭刀往腰间一插,顺手捡起一把地下的断掉了枪头的长枪,仰天怒吼一声,整个人犹如一个被人关押了亿万年的魔神,第一次被释放出来一样,是那么的震撼人心。

接着胡光做出了一个让所有人都瞠目结舌的举动,用血肉之躯的他,朝着骑在马上的巴阿杨迎面冲了过去。

此时的巴阿杨也被眼前握着长枪怒吼着朝自己冲过来的胡光给弄糊涂了,用人去撞马,这简直是颠覆了他所有的认知。怎么可能呢?一个步卒,竟然率先朝着骑兵给冲过来了,这人是吓傻了吗?

尽管巴阿杨也不知道这个明军的举动是什么个含义,但是面对对方如此挑衅的动作,对他这个部落的第一勇士已经算是耻辱了,即便此战胜利了,估计也会被人认作是胜之不武,要是输了,呃,我怎么可能会输呢?不能!!!

“砰!”的一声,胡光的身体和巴阿杨的战马结结实实的撞到了一起,但是所有人料想当中的胡光被撞得吐血而飞的场景并没有出现,胡光顶住马匹,脚下滑冰一样连退了十来步,却是没有撞飞,反而是一人一马僵持了起来。

场面奇异的诡静!

这一现象,彻底的让鞑子们的骑兵们傻了眼,竟然还有人可以拿自己的血肉之躯和一个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