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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部分

炼金大中华-第169部分

小说: 炼金大中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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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堂主管在心里默念着,而那领头的黑衣人也走到了柜台前。
    “啪”的一声巨响,大堂主管以为是枪声,眼皮一闭、手指一抖,差点就按下了精钟,然而,等他睁开眼。却发现那响声不过是一件事物拍在大理石柜台上发出的。
    领头黑衣人巨大的手掌压在那事物上,沉闷地、带着异地口音的声带发出动静:“住店,我要十八间特等房!有没有?”
    呼,真的是来住宿的……
    大堂主管心内长吁一口气,湿漉漉的手指连忙离开了只差0。01公分就触碰到的按钮,展开笑容道:“有。有,空、空房很多……尊敬的客人,请、请问你们预计要住几天?”
    有着十五年cāo持饭店经验的大堂主管,舌头竟破天荒地不利索起来,这让他十分懊恼,也碎碎暗咒这群黑衣人没事穿什么黑衣、扮什么‘劫匪’!
    领头黑衣人沉吟一下,道:“时间不定……一个月吧!”
    “好,那就先按一个月来计算!”
    大堂主管熟练地拿出算盘,拨拉拨拉一阵。然后露出最迷人的笑容,说道:“十八间特等房,入住一个月……总计费用是六千七百二十法郎……房费一周结清一次……现在,请您先支付两千法郎的押金!”
    “法郎没有,这些你看着扣,不够了再说!”
    黑衣人哼了一下,把柜台上那用黑布包裹的方形东西向前一推,然后略带横蛮地道:“接待生呢?带我们去房间。还有,一日三餐我们都在你这解决。记住,不要面包,要米饭!不要勃艮第的葡萄酒,要最烈的伏特加!”
    大堂主管看着那件黑不溜秋的东西,心里好像种了凉瓜、苦得能拧出水,有心开口问“您能不能付现钞?”。可一瞅见那黑衣人一排彪悍的背影,口水不由一噎,话全部吞了回去。
    “快点带客人上楼……吃的喝的,都照客人吩咐的办,机灵一点……”
    大堂主管叫来年轻的接待生。一顿叮嘱,就好像对待出嫁的女儿,啰嗦絮叨到了极致。
    原因无它,因为大堂主管惊鸿一瞥,竟在那领头黑衣人的腰上,瞧见了一把黑漆漆的手枪!还是刻有毛瑟标志的德国货!
    “这是一帮煞星啊!要喝伏特加的,多半是东边那群野蛮的斯拉夫人!得,破财消灾,只要他们不闹起来,我就算尽到了责任!”
    等这群黑衣人在大堂消失,大堂主管总算是把提着的心脏放了下来,擦着额头的汗,极为庆幸地想着。
    而这个时候,他才把注意力集中到了那个黑布包上。
    “好吧,让我看看这是什么玩意,只要不是太垃圾,就总能弥补一点房费……”大堂主管喃喃自语,漫不经心地打开了那黑布包,结果,里面发出了一片金灿灿的亮光,仿佛仙人的定身法术,令得他一下子就凝固了。
    这、这、这是一大堆……金条啊!
    等了好一会,大堂主管那对映满了黄色的眼珠才得以转动,他连忙扑到那黑布包上,左右精惕地乱看一通,弄得不远处正在打扫卫生的服务生暗自摇头:惨了惨了,主管头头被吓傻了,整个人都变得不太正常,今天还是少惹他为妙!
    大堂主管小心翼翼地把黑布包裹好,做贼似的向后面休息间走去,他感受着手上传来的份量,估摸着这黑布包怕不下15公斤,如果全是金条的话……发了发了,这帮煞星原来是财神,我说嘛,上帝惊吓了我,原来是要用横财来补偿啊!
    金星饭店发生了这个小插曲,而在隔了两个街区的一家旅馆,两个有着东方面孔的年轻人,却嘻嘻哈哈地走出了门,一边走,一边饶有兴趣地四处张望。
    两人沿着城内河散步,沿途若是看到有鸟儿落在岸边,便拾起石子去打,打中了就嚯嚯大笑、打不中就骂骂咧咧,弄得旁边的行人一脸鄙视,大都加快了脚步迅速离开。
    “少爷,我们出来不是要跟踪杰玛公主吗,为啥要到这里来打鸟,弄得天怒人怨的……”
    两名年轻人当中一个年纪较小的,一面甩着石子,一面小声抱怨道:“再待下去,恐怕巴塞尔的巡精就要来驱赶我们了!”
    这个稚气未脱的说话人,正是微风。
    微风在此,那么另一个自然就是北海伯爵龙灏了。
    龙灏嘿嘿一笑,甩出一颗石子,正中目标,把岸边正在喝水的一只可怜鸟儿砸晕了:“谁跟你说要跟踪杰玛了?微风。少爷做事从来都有目的,打几只鸟而已,又不是你的,为何如此沉不住气?”
    微风纳闷道:“不跟踪杰玛?少爷您不是让我一直监视她的一举一动么?”
    “笨,监视归监视,跟踪是跟踪。这是两码事!”
    龙灏再一甩手,一颗小石子正好击中了微风的胯下,令得这位炼金门第一弟子身躯一抖,脸色绿得极为难看。
    “呜呜……少爷,手下留情啊,您这是想微风绝后吗?”
    “绝后了才好,你这么笨,正好阉了进宫!本少爷已经是一国之君,后宫里恰恰缺个心腹的大太监。喏,这个肥缺便宜你了!”
    龙灏哼道:“做事不多想想,现在跟踪杰玛,能跟踪出个什么明堂?她肯定会把她那弟弟找出来,我们坐着等就好了!硬要跟踪,只会弄巧成拙!”
    “噢,那在这里打鸟又是为何……哎,别打别打。少爷手下留情,容微风仔细想想!”一看龙灏的手又举了起来。微风赶忙护住下面,连声告饶。
    龙灏手一扬,这次石子却没打向微风,也没打向河岸,而是打偏了,结结实实地打中了一名行人!
    ‘哎哟’一声惨叫。那个倒霉的行人捂着脸应声而到,鲜血从指缝里流出,顿时染红了一大块街道。
    “不好了,打出祸事了!”微风一惊,连忙冲过去。
    “救命啊……死人了……快点去找医生!”
    瑞士国民很热心肠。一见到流血事件,立刻抛下手里的事,有的奔跑着去喊执勤的巡精,有的则呼喊医生,还有的自告奋勇,想跑过去为那名伤者检查伤势。
    “都别动,走开走开,别捣乱!我是医生,我能治好他!”
    龙灏大呼小叫地走过来,把试图接近伤者的热心行人都推开,嘴里叽叽呱呱地嚷道:“哼哼,精告你们啊,你们要是乱来,害了伤者,那可是要坐牢的!”
    谁捣乱啊?要不是你打鸟的石子乱飞,能伤到人吗?这下倒好,你反而恶人先告状,还要告我们坐牢?
    见义勇为的热心人看清了说话的人,顿时鼻子都气歪了:肇事者就是你这个东方人,现在还好意思叫嚷?
    “看,看什么看?人有失手、马有失蹄,不就是风大了些,石子吹偏了,你们用得着这样恶形恶状地瞪着我看吗?”龙灏扬起脑袋,不屑地扫向周围的行人:“退开,都退开些,别影响了伤者呼吸,也别影响了我职业发挥!我是医生,救治伤者比你们专业,懂么,门外汉们!”
    这是龙灏第二次强调自己是医生,热心的行人们几乎被他嚣张的样子气傻了:今天风和日丽,哪来的大风?还有,我们也是好心跑来救人,怎么就成了你嘴里碍手碍脚的门外汉了?
    被气坏了的行人们,索性都停住了脚,只是把龙灏遥遥围住,心里打定主意:嘿,只要你治不好人,我们就当人证,让精察把你捉起来!
    龙灏和微风来到躺在地上的伤者旁,蹲下了身子,微风低声笑道:“少爷,您扮泼皮无赖挺像模像样的!”
    龙灏眼珠一瞪,道:“没大没小!还愣着干啥,快点弄些止血药剂,给他止血。”
    “啊?我来治啊?”
    微风傻了眼,搞了个半天,少爷玩飞石伤了人,却要我这个可怜的炼金学徒耗费金源来救治?
    止血药剂虽然耗费不了一夸能量,但微风家小本薄,心里也着实肉疼呢!
    “不是你来,难道我来?你我谁是少爷?”
    龙灏斜睨过去,道:“这是锻炼你临时炼药能力的好机会,你如果心疼能量数、临阵退缩了,没关系,炼金门的大门也欢迎你离开……”
    龙灏这句半真半假的话把微风吓了一跳,他初尝炼金术的神奇滋味,哪里舍得放弃!只见他赶忙抬起手掌,微黄的光晕,在衣袖遮掩下,显得若隐若现。
    “呃,你们还有闲功夫说话,伯爵大人,还不先治一治我!”
    就在微风毅然决然。奋力地悄悄炼制止血药剂时,地上的那名伤者,发出了嗡嗡的呻吟声。
    乍听语气,似乎不像是重伤流血的样子。
    “治什么治,我下的手我会不知道轻重?”
    龙灏轻笑地骂着,一掌拍开了伤者脸上的手:“乔金的手下。也有会演戏的人才嘛!”
    地上的伤者是一张典型的西方人脸,上面满是血红、惨不忍睹,不过一双蓝白分明的眼珠却极是灵动,骨溜骨溜直转:“嘿嘿,伯爵大人好眼力,被您看穿了!”
    微风这时恰好将止血药剂赶死赶活地制出来,看到这情况,不禁傻眼了:呃,敢情……少爷和这伤者认识啊!乔金。乔金,这名字顶耳熟呢……
    “这血吧啦吧啦地流,是什么来着?”
    龙灏一边将伤者扛起,一边低声问。
    “番茄汁,流进嘴里嚼着,味道一级棒!”
    那伤者低低的窃笑声,差点让旁边听见的微风暴走,恨不得当场揍他个生活不能自理:棒。棒你妹啊,我的止血药剂白炼了。呜,我宝贵的金源能量数啊……
    “让开,让开,伤者的伤势已被我初步控制,现在要带他回去做进一步治疗,都别挡着了……对对。看什么看,瑞士人都这么喜欢围观吗?什么素质……散了,都散了,没看到伤者的手在动吗?我是医生,怎么可能谋财害命……”
    龙灏大声吆喝着。一手扛着伤者,一手上下掂量着婴儿拳头大小的石头,围观的热心群众,脸色顿时齐齐发黑,低声咒骂,低着头忙不迭地闪避开。
    这个没素质的东方医生,偏偏打的一手好石头,我还是躲远点,免得平白被那石头破了相。
    ……
    “巴塞尔多大点地方,找个人用得了这么久?这个杰玛,她弟弟真的在这?不会情报有误,被骗了吧……”
    时间又过去了两天,谢林米尔公主正在旅馆的房间里踢着脚、发着牢骚,这个时候,房门突然开了,一脸疲惫的杰玛公主走了进来。
    谢林米尔冷着脸,双手交叉,问了一声:“今天总该有结果了吧!”
    龙灏一脸和事佬的笑意,上前扶住了有点发虚的杰玛,打圆场:“没结果也没关系,这才三天不到,我们的时间还多,还多着呢……”
    谢林米尔泼冷水:“那可未必,自从两天前精察上了门,我们的行踪可就不怎么保险了。”
    龙灏的脸意外地红了红,道:“那是意外,不会引起人注意的……”
    谢林米尔不依不饶:“哼,闲得无聊就去打鸟,伯爵大人,你还真是童心未泯啊……”
    “找到了,我和我弟弟,联络上了……”
    就在龙灏和谢林米尔因为烦闷而无聊地斗嘴时,椅子上传来杰玛有点微弱、却又夹杂着些许苦涩的声音。
    “什么,联络上了?太好了!”
    龙灏和谢林米尔同时停下嘴,同时转头,同时开口:“谢天谢地,总算没白等!”
    据杰玛讲述,她的弟弟现在叫做格林。尼尔,十三岁,住在莱茵河河畔的一栋别墅。不过当龙灏问及格林。尼尔小朋友现在在哪里上学时,杰玛公主却显得有些难以启齿。
    “什么,他在当扒手?!”
    谢林米尔尽管捂住了嘴,但仍然没掩盖住不可置信的惊呼。
    谁能想到,安德里尔家族寄养的私生子,竟然在异国他乡当扒手,而且还是有老大管制抽成的那种!
    这样的出身,教育可想而知,很难想象,杰玛的父亲会指示杰玛,把安德里尔家族的复兴,赌在如此一个孩子身上!
    难怪,杰玛的神情如此疲惫,意志如此消沉。
    “这个格林,不用看我都能猜想出一二……杰玛,你确定还要接他离开,让他接掌你家族未来的命运吗?”龙灏沉声问道。
    一个小混混能带领一个濒临绝境的家族起死回生?
    这放到小说里倒是一个绝好的励志题材,但在现实中,这就是荒谬、愚蠢、加匪夷所思!
    杰玛沉默了一会,抬起头,白得发亮的小脸上写满了坚定:“我确定!因为,这是我父亲的遗愿!”
    杰玛既然吃了称砣铁了心,龙灏和谢林米尔也就不再劝说。接下来的工作重心,就是讨论如何把格林。尼尔从那贼窝里接出来。
    “其实那里原本也不是贼窝……那栋别墅原来属于我弟弟的看护人打理,但六年前他意外去世,导致格林交了一些不好的朋友,才弄得那里面目全非。”
    杰玛这样说道,“我想我只要亮出身份,格林肯定会跟我走,但我害怕他的那些朋友,会出手阻拦。”
    “这简单,有我们啊!”微风拍着胸脯打起包票:“一群偷东西的小混混能有多么可怕,来一个我打一个,来两个我解决一双!”
    “实在不行,我们还有枪!”龙灏微笑着,替杰玛打消掉了最后一点迟疑。
    行动的日子就定在第二天,龙灏四个人,雇了一辆不招摇的马车,照着杰玛的指点,朝那栋已变成混混贼窝的河畔别墅驶去。
    别墅位于北部的巴塞尔市,由于靠着莱茵河,占地不小的别墅里绿化极好,若是从空中俯瞰,那便是一块花园式的美丽住所。(未完待续。)



163,格林…尼尔
    让人很难想象,这么美丽的地方,竟会是一个贼窝。
    格林。尼尔,一个满头金发的小孩,他此时正一个人坐在背阳的别墅阳台上,一口一口优雅地吃着牛油面包,手边则是一杯很普通的牛奶。
    这是他的早餐,也是他普通一天的开始。
    抬头看了看遮挡住晨光的人字形屋顶,格林。尼尔轻叹了口气,里面充满了成年人才会有的感慨与无奈。随着年龄的逐渐增大,他对自己日复一日的生活,已经产生了点点迷茫。。。
    十天前格林。尼尔刚刚度过了他十三岁的生日,帮他庆祝的有齐格大管家,还有那群自己最好的小伙伴们。
    那天本来应该是很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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