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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全能小厮养成记-第1部分

小说: 全能小厮养成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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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搬家,新的开始 。。。 
 
 
作者有话要说:希望各位书友给阿糖一盏茶的时间,o(∩_∩)o 
阿糖弯下水桶腰,致谢~~╭(*╯3╰)╮
 
  我叫秦玉,性别:女,今年刚刚高中毕业。
  
  我的父母在我高一的时候,被醉酒驾驶的司机撞死了。我的父母很相爱,他们虽不能同年同月同日生,却是同年同月同日同时死,对他们来说,也勉强算好事了吧,除了,留下孤零零的一个我。
  
  怎么说呢,突然失去至亲的感觉肯定不好受,但我向来擅长自我安慰,所以我下意识地以为他们只是双双度假去了,只是,度假的地点是天堂,而度假的时间,比较长。因为我总觉得他们依旧活着,所以,我也没有太伤心。
  
  不过,我的高中班主任对我这种态度不以为然,她认为我是得了神经臆想症,并且异常积极地询问我是否要申请学校的助学金。
  
  但是,我拒绝了。
  
  倒不是我自命清高,我还没从高一的阴影中缓过神来。那段屈辱的记忆至今刻骨铭心。那时我与实验班的一个高材生双双坠入爱河。年轻的我们就像大人们常说的那般,像温室里的花朵,对外界任何未接触的事物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包括恋爱。
  
  现在想来,这段热恋很可能与老师的推波助澜脱不了干系。其实本来我与那男生也只是非常暧昧的“义兄义妹”的关系,若不是老师采取通知家长的手法,可能我们永远也不会捅破那层窗纸,可惜,老师就那么做了。
  
  于是乎,两个蒙受冤屈的热血青年便顺理成章的越走越近,牵起了手。
  
  与此同时,老是也有凭有据地打击我们这种违反校规的早恋行为。自然,他是高材生,前程似锦;而我,除了英语成绩勉强拿得出手以外,几乎没什么看点。
  
  又有他那尽职班主任大言不惭地宣称,是我三番四次地倒贴上门,使得我成了整个年段老师眼里的“狐狸精”。接着,本是因为我父亲那时身体不好而申请的助学金打了水漂,而我的前男友却破格领到了奖学金。
  
  也是,学校不可能出钱请学生到校谈恋爱。而且,我们这所一级达标高中,向来以成绩说话,自然对于任何影响学习成绩的行为进行打压,自然包括罪恶的早恋行为,无可厚非,不是么?老师们说得对,我们并不适合,至少现在的我也是这么认为的,他的品位兴趣与我相差太多。
  
  有了这次不愉快的助学金经历,我自然不会打助学金的主意,而且,我现在的经济来源是父母生前交的保险理赔。用父母留给我的钱,总能给我一个错觉:瞧,爹娘还健在呢,每个月都会给我汇款,不曾断绝。我不想别的资金破坏了这种感觉,那不值。
  
  再者,班主任不经意地对我流露出怜悯的眼光,教我很不舒服。我不需要同情。我向来要强,别人的怜悯只会教我反感。我活得很自我,很快乐。父母去世的这件事已成定局,我无法改变,活着的人只能努力地让自己过得更好更有尊严点。我没有自杀的勇气,或者说,我勇敢而坚强地选择活下来。
  
  也许是因为父母去世这件事对我的影响,我对任何人都坚持敬而远之的交友原则,因为我对我无法掌握的事物总是产生一种无力感,因为我下意识地觉得,他们总会有一天也如我父母般离我远去,教我痛彻心扉。
  
  所以,我反倒是对自己的私人物品极上心,我甚至能很精准地指出每样东西的确切位置,那种每样东西都在我所能感知的范围内的感觉,让我异常安心,至少那些东西不会出乎我意料地离我而去。
  
  今天是我搬家,没有亲友团的帮忙。一来是我几乎没有好友,也没有了近亲,二来,我并不希望别人碰触打乱我的所有物,那会教我陷入无尽的惶恐之中。
  
  于是,我自己一个人蹲在地板上,细致地将每样东西整整齐齐地收进纸箱里,一一打包好,准备将来搬到我联系好的离大学比较近的住房里面。像我这样情况的人,不喜欢与一群终日聊着美男与衣服、包包的女生呆在一起,对我来说,那些都是早已破灭的梦。
  
  在整理东西的时候,我发现了一本我初中时期创作的言情小说。我苦笑,曾经的我,个性张扬,又自恃文笔在班级里小有名气,便心高气傲,立志要写出一部赶超琼瑶阿姨的言情小说。
  
  书是写了,是一部古代言情小说,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只是因为临近中考,之后的高一学习很吃力、压力又大,后来接踵而至的爹娘故去的打击,使得我雄心壮志的出书计划胎死腹中。
  
  其实也就是一本情节极其老套的三角恋,两个极其优秀的绝美男子争抢一个不谙世事,长得倾国倾城的女子的故事。少女时代写的书,难免有点身临其境的感觉,女主角率真可爱的性子,像极了幼时的我。
  
  男主角是武林世家的二公子,与女主角山盟海誓,好不恩爱。
  
  男二号是唯我独尊又痴情得教人心酸的异教教主,对所有人残暴无情,却每每对女主角另眼相待。我那时极宠爱那对恩爱夫妻,总舍不得虐待那对小夫妻,又为了赚取读者眼泪,所以频频将毒掌伸向悲催无辜的男二号。现在想来,若是真的按计划出书的话,估计我的书将被“男二党”撕成碎片,呵呵。
  
  好吧,一个早已被遗忘的儿时白日梦,我自然乐得将它收入门下。时间不早了,我将所有行礼搬上我预约的taxi里,回到了市中心的住宅——一套我爹娘留给我的房子。
  
  搬去大学附近住,并不意味着我必须将所有家当搬走,毕竟,这里才是我真正的家,如果一件像样的生活品都没有,像什么样子?而且离开学还有一段时间。
  
  将几个箱子原封不动地放在卧室角落里,我将几个打开通风的窗户关好,关掉卧室电灯,锁好门,便一个人去楼下超市买菜去了。为了省电,家里能不开灯的就不开灯,为了省钱,不管多累,我都坚持自己做饭,而且我炒的家常菜并不比外面的厨师逊色多少。




2

2、继续当个二流演员 。。。 
 
 
作者有话要说:挥挥小手绢,希望大家给阿糖一盏茶的时间,( ^_^ )/~~
 
  一个人走在人潮涌动的街道上,熟悉的孤独感再一次将我团团围住。街上的行人是一个集合的,而我独自一人孤军奋战、螳臂当车。
  
  但是,这种感觉很好。
  
  这个世界与我来说更像是一场戏,每个人都是演技卓越的演员,配合我演绎着人生的各种喜怒哀乐,只是我不知道那个躲在暗处的神秘导演何时跑出来喊“cut”,不知道这出闹剧何时曲终人散,完美谢幕,至少我挺好奇那些个煞费苦心的投资商、赞助商为了这出戏花了多少大洋。
  
  拎着一人一餐份量的菜往回走,我铭记我娘的教训,食物不能堆积,否则影响营养,所以我不厌其烦地在固定时刻外出买菜,并且每天的花样绝不重复。在我爹娘的多年熏陶下,我也极重视养生之道。
  
  扫荡完一菜一汤一盒饭,我收拾好碗筷,看了会儿无聊的综艺节目,洗了个澡,我躺在床上准备结束碌碌无为的一天。临睡前,我瞄了眼床头的小说本,心里想着明天得继续修改文章,即便自己得不到幸福,也不该打碎别人获得幸福的美梦,我也想给男二号一个幸福的人生。
  
  依据原本的情节发展,男二号是死在一个烟雨蒙蒙的午后,看着远方恩爱缠绵的男女主角,独自一人凄凉惨淡地死去。小说已经修改多日了,只改动了一半,明天加把劲,再接再厉,让那可怜的男二号摆脱凄惨的命运吧,让他爱上他人也好,让他失去有关那段感情的记忆也好,总之不要让他那么悲惨地死去便可。我不想当令人唾弃的后妈。
  
  在对男二号结局的设想中,我逐渐睡去。
  
  只是我没想到,当我醒来的时候,却是物非人亦非。
  
  睁开眼睛,我躺在一张古色古香的床榻上,独自一人。刚从一个个支离破碎的梦境中醒来,我意识还很恍惚,头还很疼,尤其是喉咙疼得厉害,一时间想不起自己身在何方,也很正常。
  
  只是,为何我闭目养神了半晌,却依旧待在这张陌生的木床上呢?床垫也没家里的舒服,枕头也没家里的香软。
  
  这,怎么回事儿?
  
  生平处事一板一眼,体会到了做丈二和尚的苦恼。事情出乎我的接受理解范围内,我盯着床顶的床幔发起呆来。
  
  此时,有一个梳着总角,长像稚嫩的小男孩端着一个碗进门,见我转醒,立即惊喜地唤道:“公子,您醒啦?谢天谢地,大罗菩萨保佑,阿弥陀佛。”
  
  我原本已经够纳闷的了,被他几句佛号,一句公子的弄得更加莫名其妙。我不认识这个小男孩的,连模糊的印象都没有。我终于从慌神中清醒过来,转过头去,视野里顿时出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木头桌子,几样简单的摆设,还有一个叫我“公子”的男孩。
  
  哦,原来正上演着另一出戏呀,或者说是只是换了个场景的同一幕闹剧?这也难怪,时下正流行的穿越剧,死板老套的清水戏剧寿终正寝了。只不过这个角色难度系数太大了,居然是反串,雷人的“女穿男”?
  
  也罢,反正我平时死板得没有女人味,变成男子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我依旧没有自杀的勇气,或者说,我勇敢而坚强地选择活下来。
  
  嗯,我是个称职本分敬业的二流演员。
  
  正当我的思维陷入混乱当中,那小男孩用一手拿着托盘,一手狠狠地拍了自己脑袋一下,嘴上囔道:“哎呀,青儿真该死!让青儿伺候您喝药吧。”说着便自作主张地将托旁放在床头柜上,左手端着药,一手用汤匙舀起一勺子黑乎乎的汁液,伸到我嘴前。
  
  我皱了皱眉,勉强使用起我那破锣嗓子,费力吞了几口唾沫,声音粗哑地问道:“这是何物?”
  
  不说还好,一说这小娃子便啪嗒、啪嗒了流起眼泪来。我感叹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更比一代强,这小娃娃的演技正好,很有前途哇。
  
  却听那小娃娃嚎啕大哭,声音断断续续地说道:“公子……呜呜……公子您为何如此……如此想不开哇?人……人家说……好死……死不如赖活着……到了这里虽……虽不如意……也别起了轻生的……的念头哇……你这么去了……叫青儿一个人……一个人可怎么活呀?哇呜呜……”
  
  我这人最不擅长的事情就是安慰别人,所以我手忙脚乱出言安慰的结果是:那小子哭得更凶了。
  
  得,请了这么个演技超群的主,连我原本就不曾起的轻生念头都一并扼杀在……受精前期——绝!
  
  于是乎,我便随遇而安地和这个叫做青儿的小男孩生活了下来。
  
  根据青儿的说法,我是因为被班主卖到这里当男宠,所以才悬梁自尽的。我现在的身份是教主从戏班子里买来的戏子,名字叫做芳官,以前是唱花旦的。而青儿自小跟着我,情分很不一般。
  这芳官还真有骨气,因不愿做男宠而自尽,我佩服他所拥有的我所缺失的勇气。
  
  我颤巍巍地站起身子,坐到梳妆台前,瞧了瞧脖子,果然有一条长长的勒痕,淤青一大片呢!不过还好,脖子后面没有淤青,除去了被杀的可能性。
  
  再瞧瞧自己的长相,有点不妙。十三岁的身子还没长开,雌雄莫辨的,不愧是唱花旦的,模样也比别人的俊俏许多。只是我现在完全没有能力自保哇,这么一张祸害的脸蛋,恐怕早晚会惹祸上门的。不妙!不妙!
  
  我现在生活还算过得很滋润,为了挽救自己混饭吃的嗓子,早中晚都得喝蜂蜜水,喝清澈见底的稀粥,喝温水,尽量不开口说话,没事儿就躺床上挺尸。
  
  看着眼前的那碗犹如不慎掉了几粒大米的白开水,我默默流泪,再看到桌上几盘清淡的青菜,我的胃口全无。我为自己的穿越生活默哀。青儿多年和“我”生活在一起,感情深厚,向来是与我同甘共苦的。
  
  最终,我看到他那碗同样惨淡的“稀饭”,心理平衡了些,犹如帕金森症患者般,颤巍巍地执起筷子,用筷子……喝水。
  
  这次第,怎一个惨字了得?




3

3、晴天霹雳,此乃书中世界 。。。 
 
 
作者有话要说:表要急哈,一盏茶的时间还木有到滴~~~
 
  “公子,公子……”不见其人,先闻其声,如此高调,除了青儿再无他人。
  
  其实我这人性子喜静,最是忌讳大声喧哗,所以一般这种情况下,青儿都会遭受我无视的精神制裁。
  
  院子里比较空旷,除了几个盆栽,只有几条通往各个屋子的鹅卵石路。几块土地也长了杂草。毕竟是自己将来很长一段时间的居住场所,所以我成天琢磨着等我身体恢复了,就自己动手,改善下生活环境。
  
  今天的阳光很好,我在自己的小院子里种花。因为成苗我们买不起,所以我原本打算托关系要了点花籽。自然其中受了不少人的白眼,戏子的身份已经够卑微的了,结果我还雪上加霜,成了男宠,也难怪芳官要自杀了。
  
  一个身份卑微的男宠,却不安分守已,想种花邀宠?那时青儿气得眼眶都红了。我无奈一笑,在现代生活了那么长的时间,平等自主的思想深入我骨髓,一时间,我还不懂得现在的身份地位在这个时代该如何自处。
  
  最终还是青儿去买了一小袋花籽回来,名贵的花,太昂贵了,暴殄天物,我可养不活,买了点四季常开的两三种植物种在院子里,也不错。我也不懂什么培育花朵,最多就是每天浇浇花,除除草,却绝对不抓虫子,大家混口饭吃,都不容易,不是么?
  
  我现在呆在这个冷清的园子里,拿着月例,当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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