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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穿越从靖康之耻开始-第17部分

小说: 穿越从靖康之耻开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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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朝亦有六败。一败于士气,上到皇室,下到百姓,先有恐辽症,后有恐夏症,今恐金症。未战心中生怯。此此症不治,我朝唯有亡国奴,别无他法;二败,文官贪财,武官怕死,军队腐败,文化腐败,官场腐败。三败,我朝危机四伏,金军兵临城下,这只是一灾;二灾在于各地流民叛乱不断,先有川中王小波,后有江南方腊,再有山东宋。女真后方不稳,我朝后方也不稳。攘外必先安内,内部不稳,如何北伐。”
    四败,迁都无路。唐安史之乱,唐皇可逃蜀中避难,可是我朝不可。我朝对蜀人太苛刻,叛乱不断,屠杀不休。关中四塞之地,惜距党项太近,一旦女真破潼关,而党项西面而来,必成瓮中捉鳖之势;迁都江南,亦不可,方腊之乱时,西军军纪太差,多有杀良冒功,劫掠众多,又有花石纲之祸,摩尼教之乱,难也。定都江南,北伐必败。五败,在于我朝不抑商。不抑商,赋税充足,然而拜金盛行,铜臭不断,财货至上。民心不稳,多有卖国叛国之心。六败时间短。二十年北伐不成,必成陈后主,高唱**花,无奈亡国!”
    “六胜六败,宋朝有六道胜机,也有六道败机。唯有充分把我六道胜机,尽量缩小六道弊端,才能克敌制胜,可惜了,宋皇不听他之言!”
    这篇文章,仅仅是千字左右,却以广阔的视野,道出了金过与宋国的实力对比,没有盲目的扩大金国的优势,也没有麻木的贬低宋国,一切都是实事求是,点到两国关键之处。没有太多的华丽辞藻,也没有太多的论据,论证,却是囊括了两国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给人以信服之感。
    如今,金国为跃居巅峰,从上到下,都是洋溢着骄傲之气,似乎顷刻之间,金国将要灭亡宋朝,平灭西夏,最后一统天下,成就秦始皇,汉武帝那样的伟业。可是实际上,金国处在最强,也是最弱。
    金国最强,这一切都是奠定在金军屡战屡胜的基础上;金国也最弱,因为除了强大的铁骑之外,一切都是乱糟糟的。
    内政混乱,粮草缺乏,义军不断,官吏心存二意思,这些都让金军无法招募太多的士兵。这次南下汴梁,只有七万之多,七万之多去攻击拥有二十万守军的汴梁,只有疯子才会干这样的事情。
    孙子兵法上说: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敌则能战之,少则能逃之,不若则能避之。故小敌之坚,大敌之擒也。
    说得是,兵力是敌人的十倍,就可以包围住敌人,围攻敌人的城池。
    用七万军队进攻有着二十万守军的汴梁,可以说是军事上的冒险,可以说极为疯狂的事情。可是这样疯狂的事情竟然成功了,最后竟然敲诈下当年的金银布匹,这太让人吃惊了。
    就连他也感到吃惊,可是最后竟然成功了。
    原本的打算中,他也只是打算在汴梁城下巡游几圈,逼迫宋朝,签订类似于澶渊之盟的条约,多增加一些岁币,减缓经过财政的不足。这些年,经过连续征战,士卒早已经疲惫,大量的天地荒芜,无人耕种;大量的草场空旷,无人放牧。金国击败了辽国,威压西夏,打破宋军,看似无敌,取得了战争的胜利,可是却没有很好的消化了战争的红利。
    而南下宋朝,威逼汴梁,本质上是获取大量财货,更好的弥补财政不足。
    而消化战争红利,是需要一定时间的。在消化战争红利前,不可能发动大规模的战争,这也致使他南下的兵力严重不足。这场战争本身就不是为了灭宋,而是吃饭后,再去摘一些水果消化。
    原本打算是摘些水果,帮助消化,可谁料到竟然是大餐!
    那些条约,在出征时,根本没有提及。那些条约是他临时提出的,有种漫天要价的味道,可是宋朝竟然没有坐地还钱,大部分条约竟然答应了。这又出乎他的意料。
    这时,门外传来了求见的声音,有重要情报禀报。
    “元帅,宋军的援军来了!”一个小将道。
    “那一部分的?”完颜斡离不问道。
    “陕西军,似乎是青涧城一带的,似乎是一个糟老头,叫种师道!”小将禀告道。
    “种师道,有意思!”完颜斡离不,笑了,“人马有多少!”
    “大约三万左右,骑兵三千,只是兵甲似乎有些缺乏。元帅,给末将五千兵马,末将必将这股军马击溃,将那个狗将的人头摘来,做便壶!”那个小将兴致勃勃的道。
    “好,我给你五千兵马,出击种师道。但是要小心,只许胜利,不许败。”完颜斡离不,一挥手将将令取下下,扔了过去,“据细作所言,种师道乃是陕西军少有的名将,为人性格刚毅,出手果断,并非那些书生可比,你要小心!”
    “元帅,必不辱使命,若是兵败,愿意斩下某头来祭旗!”
    “切记,小心!”
    说完之后,那个小将兴致勃勃的离去了,率领着本部人马,向着种师道袭击而去。
    “河里,你不要让我失望!”
    “种师道,好大的胆子,竟然敢来援救,那我就让你死在汴梁城下。”
    一想到这三个月的情形,完颜斡离不心中就满是怒火。金军战士,擅长的是野战,在平原上与敌人绞杀,冲垮敌人的阵型,然后乘机斩杀。女真人对于攻城一向是陌生的,而攻城一向是以那些汉军、契丹军为主。而这些人也是出工不出力,总是在战斗中,偷奸耍滑,让他恼怒不堪。若不是还要依靠这些攻城,他真会将这些懦夫全部坑杀。
    几个月来,连续攻城还是毫无进展。无奈之下,只好让女真的男儿上前攻城,在损失惨重之后,无奈退去。
    这些天,他已经放弃了攻陷汴梁的决心。汴梁的城池太高大了,在没有取得兵力优势面前,攻陷汴梁是不可能的。只好采取围点打援的计划,以汴梁为诱饵,引动其他宋朝援军,然后一步步吃掉援军,将艰难的攻城战,变为野战。
    只可惜,那些援军太胆怯了。总是徘徊在汴梁的外围,不敢前进一步。一旦金军外出袭击而来那些援军立时仓惶而逃,比兔子还跑得快,让人分外气恼。
    种师道竟然来了,那便用他的脑袋祭旗吧!
    ……
    军营中,人马在整顿,人如龙,马如风,一个个矫健的女真儿郎,跃上快马,向着营寨外奔驰而去。
    “金军出动了!”张邦昌忧虑道,“莫非是要攻城!”
    “不会,你见过骑着马攻城的吗?”赵朴道,“这不是攻城。而是围杀西军而已!”
    “西军来了!”张邦昌脸上带着喜悦道。
    “西军来了,种师道也来了!”赵朴道。
    “种师道来了,城外之围必然解去,金军不久将会退去!”张邦昌分析道。
    “金军必然会退去,但是种师道来了也无用!”赵朴笑道,“那些出动的军马必然去袭击种师道所部。一场大战免不了了!”
    “那谁胜谁负?”
    “金军胜利了,也不会打进汴梁;而种将军胜利了,也无法撼动金军根基,这只是汴梁围困战的一个小插曲而已!”



第26章入城之战
    以唐朝为界限,在前期实行的是府兵制,在后期实行的是募兵制。府兵制,属于是半农半军类型,并非是职业军人,可以说拿起刀剑就是兵,放下刀剑就是民,奉行的是藏兵于民,独特的军制让藩镇割据没有生存的土壤。
    而在唐朝后期,均田制的瓦解,府兵制的崩溃,只能实行募兵制。募兵制,必然滋生任人唯亲,也必然滋生藩镇割据,于是唐末军阀割据,五代十国混乱不堪。
    直到,宋朝时,才采取各种措施,消减了募兵制带来的弊端,但是相应的军队战斗力也是急速的下滑。
    而在金国,如今实行的是猛安谋克制,也是一种半牧半军的制度。
    金国与宋朝的对抗,可以说是非职业军人与职业军人的碰撞,结果是职业军人完败于非职业军人。
    而宋朝,一直奉行的是轻武政策,武人受到轻视,即便狄青屡立战功,位居枢密使,可还是低于同样为枢密使的韩琦。而书生更是说,”状元登第,虽将兵数十万,恢复幽蓟,凯歌而还,献捷太庙,其荣亦不能及矣。”
    也就是武人再有破天的大功,也是不如耍笔杆子的。
    狄青再牛,也不如苏东坡。狄青平灭南方叛乱,忠心卫国,没有人记住;而苏东坡公款吃喝,大肆的嫖妓,没有被双规,反倒是成为了真名士。
    在社会中,更是流行着“好男不当兵,好铁不打钉!”只有那些一无是处,没有一丝特长的家伙,才去当兵混日子。
    在这种氛围之下,宋军的战斗力普遍低下,不论是对抗西夏,辽国,还是镇压内部的流民,往往都是几倍于敌人的兵力出击,还是屡战屡败。以几倍于敌人的兵力,击败对手,那恭喜你了,绝对是名将。名将就是这样诞生的。
    在诸多军队中,最为强大的莫过于陕西军。这并不是说陕西军特别能打,也不是说陕西军纪律特别好,更不是说陕西军的武器特别先进,而是因为陕西军都是乡党组成,有些家族军队的色彩,跟后世的曾国藩的湘军有些相似,凝聚力特别强。又面对西夏,时时刻刻打仗,面临死亡威胁,连续的打上几次战斗,没本事的都死了,而有本事的则是活下来。
    在这种优胜劣汰的情形下,战斗力不强才怪。
    三万种家军此时正在急速的前进,四周的巡骑正在侦查着,种师道骑在马上,手中握着长枪,面色刚毅,花白的胡子一抖一抖,眼睛中闪现出谨慎之色。操控着马,以缓慢的速度前进着。
    距离汴梁城,已经不足三十里了,只需要半天的时间,就可以达到了。可是越是接近,越是危险。金军不会看着汴梁的援军到来,而无一丝动作,擅长野战的金军,必然会将宋军围歼在郊外。
    而在郊外,骑兵对于步兵有着天然的优势,只要金军有一万铁骑出击,四周游走,种家君就极度危险。
    三万人,最后又有多少能进入汴梁。
    “传令全军,放缓行军速度,全军戒备,小心敌袭!”种师道传令道。传令兵骑着马,急速的奔驰,传送着命令。
    一个时辰后,距离汴梁已经二十里了。
    这时,种师道眼神陡然一紧,只见两里之外,传来一阵清脆的响箭声,刺耳又尖锐。
    “敌袭,快速警戒。全军变为圆阵,车震在外,长矛手紧随其后,削刀手护卫,弓箭手卧射……”一道道命令快速的传递下去,大阵瞬间变化,由原来一字长蛇般的行军阵型,快速的变为了卷曲,盘旋的猛蛇,蛇头高举,蛇信吐出,随时要对猎物发出攻击。
    这个过程很快——
    可是敌人更快,两里之外的金军铁骑开始快速的冲锋。
    速度,是铁骑横行的最大本钱。
    铁骑杀戮步兵,最大的优势就是凭借狂猛的速度,以秋风扫落叶般猛烈的冲垮步兵的阵型。当步兵的阵型被冲垮时,那时只需要挥动武器,大肆屠杀就足够了。
    而步兵对抗骑兵的最大优势,则是消减骑兵的速度。失去了速度的骑兵,跟等待宰杀的牛羊没有什么区别。
    胜负往往在一线之间,那个能把握住胜机,谁就胜利了。
    两里地对于急速奔驰的战马,几乎在瞬息之间,在步兵刚刚布置好战车阵,长矛手刚刚布置妥当,削刀手还来不及护卫时,金军的铁骑就冲击到了。那些弓箭手刚刚凌乱的射出几箭,金军的铁骑就杀到了。
    巨大的战车挡在了金军铁骑面前,高约一丈,上面满是铁刺,短矛的战车阵。
    撞击在上面,即便是铠甲质量再好,也是变成血葫芦。
    冲锋在前的金军铁骑,面色不动,没有一丝畏惧,催动战马,战马发出一声厉啸,一跃而起,越过一丈高的战车阵,破袭向金军战阵。几乎在眨眼之间,有几十匹马,高高跃起,越过了战车阵,杀向了种家军的长矛手,竟然没有一人马失前蹄摔倒在地。
    而后面的骑兵马力似乎稍弱,无力越过高高的战车,但是却用手中的长戟挑开战车,露出巨大的豁开,一些骑兵急速的奔驰而入。
    “杀呀!诛杀南狗!”
    “种家儿郎,灭杀胡虏!”
    很快宋军的步卒,挥动着长枪刺杀向了金军的骑兵,而金军骑兵则是挥动着手中的长刀肆意的砍杀。这是铁与血的碰撞,金军铁骑要冲垮宋军的圆阵,而宋军则是要消减金军铁骑的速度,进而绞杀骑士。
    长矛林立,十几把长矛整齐划一,从四面八法刺杀而来,发出清脆的响声,击打在骑兵和马上的铠甲上,发出震耳欲聋的响声,却是被甲叶挡住了,难以造成大的伤害。
    而金军骑兵驾驶着马,好似风一般,急速的向前冲击,挡在前面的长矛手不是被战马撞击而死,就是被金军骑兵的长刀砍杀。
    大量的骑兵一拥而上,形成排山倒海的气势,挡在前面的长矛手,失去战车的缓冲,几乎是在瞬息之间,就大量的被杀死,几乎来不及反应,木头作的枪杆就被锋利的长刀削断,然后是人头落地。
    大量的铁骑几个呼吸之间,冲垮了车阵,然后在十几个呼吸之间,击溃了长矛阵,原本防御严密的步兵阵型,几乎在刹那之间,有着奔溃之兆。
    “该死的,这就是金军的战斗力吗?”种师道脸上冒出了冷汗。步兵对抗骑兵本身就带着巨大的劣势,步兵只能结成严密的阵型防御,而骑兵却可以随时的攻击,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跑。战争的主动权一直在骑兵手中。
    而历代,步兵对抗骑兵,十次战斗能够有三次胜利就不错了。而每次步兵大破骑兵,都要付出惨重的代价。
    种家历代镇守边关,历次要对抗骑兵,也让家中积累了丰富的战斗经验。而这次战斗前夕,种师道一再的高估金军的战斗力,可到了现在还是发觉低估了金军的战斗力。
    无声无息的接近,巧妙的解决侦骑,大量的侦骑被杀死,直到在两里时,一个侦骑才报信,而这时,想要结阵时间已然不足。然后金军强势突击,迅速的破阵,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发出猛烈攻击,冲击尚未阶层阵型的种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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