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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变天-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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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 章

    天色暗了,看起来要下雨,同僚们纷纷放下了手头的鹅翎,准备回家去,高长卿也只能任命地把竹简垒到一边。时间总是不够,他哀叹。这几年在郡府里做抄书吏,让他只能挤出很少的时间来学习。

    他本来打算今天将西府军的名册誊抄完毕,以便挤出更多的时间去研读政令书简。但现在看来,一时半会儿,他没有办法做完手这费时费力的工作。因为西府军的名册,很特别。

    按照周天子的古制,中原诸国自古以来只有上、中、下三军,三军将士由国人轮流服役,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查阅三军名册,只要翻检户籍,看看今年是哪家哪户摊派上徭役,出了几个男丁,就可以了。

    但是西府军不一样。因为西边战事越打越紧,国君采纳丞相的谏言,专门征招军队,驻扎在西面边境。所纳将士不论出身,从卿大夫家的庶子到犯了罪的奴曱隶,只要孔武有力,有心报国,都可以不问前事,加爵一等,成为国之干城。他们平时屯田,战时戍边,尽数归入军籍,全家可免徭役,与其他户籍分类归档,直接上交国府。

    这样做,免去了他们所有的后顾之忧。这支军队经年累月专心武事,战斗力比三军之中的上军还要强,与彪悍的岐人打了十年,非但没有让出寸土,还学会了岐人的马上功夫,是卫相的一件大功劳,但却让高长卿这等郡府小吏很是头疼。原来西府军中多是强人,屡屡有开小差的,国府因此将军户名册送到临近几个郡,让书吏誊抄副本,这样一来,各郡在逮捕流民之后可以更快确认是不是西府军,然后遣回。接下来的事情谁都知道。军法严苛。

    “可怜啊可怜!”他看着手边那叠竹简心生怜悯,“你们为国家出生入死,却像犯人一样被严加防范,国人一提起西府,总当你们是强人!以前可不是这样子的啊。仅仅是十年以前,出征还是如此荣耀的事。各地封君带领封臣组成军队,他们熟悉自己的军队就像熟悉自己的孩子,他们也绝不会怕死,更不会弄出这些繁琐的公务文书……他们靠强力,靠威严,靠礼仪来约束自己的军队,如手指臂,长胜无忌……” 高长卿望着自己浑曱圆的鹅翎,突然出手按在砚台中。啪嗒一声,鹅翎折断了。

    这堆积如山的竹简,这严苛冷漠的法度!自从十年前变法以来,全国各处都是这样精细、僵硬的法令。那些法家,他唾弃已极。但是,偏偏他的工作就是坐在昏暗的房间里,誊抄他们高高在上的命令,他喘不来气。

    同僚们面面相觑,看着他阴郁的脸色,突然扑哧笑出了声。他们互相递着眼色,嘻嘻哈哈推攘出门,将他一人剩在房间里,然后开始对他议论纷纷。高长卿听得一清二楚,脸上却没有半点动容,起身抖了抖自己的衣襟。他的衣袍十分华贵,是十年前国都流行的样式。他坚持不穿书吏的衣袍。因为这个,他的同僚们不喜欢他。当然,还有很多别的事情。

    但是高长卿不在乎。他同样也不喜欢他们。

    那些下等人……

    他们天生是抄书的料,他不是。他跟他们,不一样。

    高长卿的父亲是曾经的丞相。而这整个郡——平林郡——都不过是高家封地的一小部分。从周天子的时代曱开始,高家的家主就是这里无上的主曱宰。高长卿走出房间的时候依稀想起,小时候,父亲也许还带他来过这里。

    只是当时他坐着轩车驷马,大概看都不会看一眼这个小地方。

    但现在,他在这里做一个小小的书吏。

    他看着昏暗的庭院,伸出手去探了探雨。长年在昏暗的灯光下抄书,让他的眼神不大好使。他还没有放下手,郡丞从面前经过,看到他哎呀了一声,拍了拍脑袋:“长卿啊!”

    高长卿向他作了个礼。在郡府里,他是长官。

    郡丞快步走上台阶,面有喜色:“长卿啊,刚到的消息,国君驾崩了……若是新王继位,郡中要向国都举荐人才,这是个好机会啊!”

    高长卿苦笑:“我叔叔……”话在嘴边打了个转,咽回了肚子里。

    郡丞了然,拍拍他的肩膀,叹了口气:“人在屋檐下,哪有不低头的啊。年轻人就应该去外头走走,我是不愿你在这小小的平林郡被埋没啊!”说完似乎不忍再看他出现在这昏暗的庭院里,叹了口气走了。高长卿动容,不禁向他的背影俯身长拜。

    那么,就最后再试一次吧。

    这一天,高长卿回家比寻常早了三刻钟。幸好高妍已经准备好了晚膳。她赶到门口,在油腻的围裙上擦着手,将弟弟迎进来:“我还怕你淋在雨里呢!”说完进屋端出一鼎肉。屋子里立刻飘满鲜香的味道。高妍招呼弟弟快吃,脸上却不自禁飘上愁容:未婚夫带来的肉不多了,不知道吃完这几顿,几时还能再吃上呢?

    高长卿却随手抓了一个面饼咬在嘴里,跳上土墩,在房梁上仔细地摸起来。屋子很大,却只在中央燃着一个小火盆,四面八方都透着一股寒气,房梁更是冻得像冰一样,高长卿感觉手都被冻粘在了上头。但是他很快就摸曱到了想要的东西。

    高妍站在底下仰着头,脸色一变:“长卿,你拿家主印做什么?”

    高长卿跳下椅子,故作轻松道:“给我们那个好叔叔送去。”

    高妍伸手就去抢,高长卿把手擎高,一手顾自抓着面饼咬。高妍蹙着细细的柳眉:“别胡闹!”

    “不是胡闹。”高长卿挡开她的手,“我要将家主印卖给高国仲。”

    “你胡说八道些什么!”高妍意识到他不是在开玩笑,立刻就更用力地去掰他的手,“我们的叔叔是个什么东西,你还不知道么!他抢都来不及,你还送他去!父亲在天之灵,会原谅你么!”女人说到早逝的父亲,眼里浮起了一层雾蒙蒙的水汽。她力气不如弟弟,便坐到土墩上哭起来。

    高长卿何尝不心痛!这个家主印,是父亲留给他仅有的东西了。父亲死后,他年幼无知,见高国仲一副坦诚正气的模样,竟把家财尽数交付给他打点。谁知那个叔叔暗地里却将主家的田材私相授受。等高长卿回过神,家中的家臣、良田以及田客都大抵落在了他手上。这时高国仲便开始原形毕露,对他姊曱弟百般刁难。只是他城府颇深,做的事旁人挑不出错,只有长卿姊曱弟晓得那番有苦说不出的滋味。成年之后,若不是避无可避,高长卿从来不与高国仲走动,即使遇上,也从没给他一个好脸色看。

    但是今天他不能。国君新丧,新君当立,又一轮举荐迫在眉睫。高氏在国中是累世公卿,即使现下境遇糟糕透顶,也是平林郡的大户,可以左右当地清议,决定郡守举荐的人选——只是真正在家中掌权的不是他这个宗子,而是他的叔叔高国仲。若是高国仲愿意帮他,他便不用成日抄书,可以直接去往国都为官,大展宏图。高长卿知道高国仲心胸狭小,不会凭白便宜了他。但是高国仲并不是无懈可击。

    上次高国仲托辞他年幼,问他索要家主印代为保管,他气极,当着众人的面狠狠掴了他一耳光。高国仲表面上宽宏大量,暗地里却与郡中通气,把他整得极惨,自他五年前进郡府做书吏以来,都升迁无望。这一次他想通了。是啊,人在屋檐下,岂能不低头?钱财、名头,那都是死的,人是活的。若是他在国中拼出一番作为,何愁宗族有一天不会重新落在他手里?

    他像是抚摸绵羊一样抚摸着高妍的背脊:“阿姊啊,若是让出家主印,可以摆脱这个鬼地方,不论如何,我都要试一试的。现在,只有高国仲可以让我回国中!只要回了国中,我一定能闯出一番作为的!”

    高妍抹着眼泪,按住了肩膀上弟弟的手:“他不会让你去的……他就是个狼心狗肺的狗贼!你不能靠他!”

    “只是桩买卖。”高长卿自己也不确定,却还是用笃定的口气劝诱着她。高妍抽噎了半晌,问,“你一走,这祖宅……这祠堂……必定全被高国仲占去,我与幺儿也只能跟你去国都。国都何其凶险,父亲……父亲当年在任上暴毙……阿姊不想你也……”

    高长卿拍拍她的手:“不会的。不会的……”

    高妍泪眼迷蒙地看着冒着热气的铜鼎,陷入了沉默。高长卿吁了一口气,转身欲出门,高妍突然扑上来抱住了他的腰:“不要去!长卿!不要去!我们现在这样不好么?你,我,还有小弟,我们一家人,有家田,有祖宅,还有奴客,何必冒天大的风险去蹚浑水?!父亲不会想你对叔叔低头!”

    “父亲也不会希望我们过着这样的日子!”高长卿闭眼。他不用看都知道这个屋子有多暗有多冷有多寒酸。他不用看都知道他的华袍里头有多少补丁。“我连给你制办嫁妆都不能,更不要说给弟弟看病!”

    “我……我不用嫁妆。”高妍擦干眼泪,强颜欢笑,“你姐夫……你姐夫不要我的嫁妆……”

    高长卿干笑了一声。

    他回头,拉住高妍的手。高妍从弟弟的触碰上感觉到自己的粗糙。她觉得很羞耻。

    “他不会娶你的。”高长卿一字一顿地说,看着姐姐的脸色在刹那之间变得煞白。

    “他……他不是这种人。”高妍颤抖着指着案桌上的鼎,“前几天他才来过一趟。十年来,他一直给我们送米送肉不是么?再说,再说……父亲在时,就把我许配给他了……”

    “可是你二十五岁了,阿姊。”高长卿突然淌下眼泪,“他不会娶你,因为你的弟弟是平林郡的一个书吏,每个月的月俸还喂不饱自己。他不会娶你,因为你做丞相的父亲十年前就死了。”

    高妍突然陷入了死一样的沉默。

    “阿姊,你不该这样等下去。你还记得么?你十三岁那年,全国都的贵曱族子弟都像你递了婚书。你还记得么?”高长卿恸哭道,“那时候你的手是这样子的么?那时候全国都都知道容国的第一美人是高妍!你会穿成这样在庖厨里忙活么?你不会,你要帮父亲管理上百顷封地!那还只是我们家产的一部分……你每天起床不是忙着去后院看鸡鸭,而是对着一个箱子挑你今天要戴的发钗——阿姊,那样的日子,你真的不愿意回去么?你老实告诉我,你真的不愿意么?!”

    见高妍面有松动,高长卿上前一步跪下:“阿姊,再这样下去,你就要下地种田了!叔叔说不定还会把我送去行贾!那种下曱贱曱人做的事情……我宁可去死,也不要做的!我们生来,不就是为了享受最好的么!”

    高妍的泪水终于淌了下来。十年来的委屈让她不止是心酸。世态炎凉让这个过早当家的女人连希冀都不敢有。但是她知道弟弟说的都是真的。

    “去吧。”高妍背过身去擦了擦眼泪,“去吧。阿姊在这里收拾东西,你回来,咱们就走。”

    高长卿将家主印掩进了怀里,连伞都不及打,就匆匆走出门去。外头下起了小雨,连绵的大宅笼在青灰色的天色里,死气沉沉。多年无人修缮经营,檐角爬着无数湿得发黑的青苔,让这七进大宅更像一座活墓。高长卿走在狭窄的甬道中,觉得周遭有无数双眼睛在默默看着自己。那是列祖列宗的眼睛。他努力把脊背挺直些,好让自己看上去不那么狼狈。

    高国仲就住在隔壁,新翻修的大院还透着未干的胶漆味道,澄浆对缝的外墙拦到老宅墙根,还高出一尺有余,给老宅凭添了一层阴影。高长卿心凉不已,身上的衣着也不知为何,觉得愈发单薄,赶紧低头穿过了老墙根。一滴冷雨滴答打在他的后颈,让他瑟缩。

    一穿过门,就是另外一番热闹的场景。前院车马辚辚,奴婢往来相闻。只是一见到他来,奴婢们都小心翼翼地让道避嫌,不敢抬头,偌大的宅邸,他走到哪里,就带来一片沉静,只有后院传来的丝竹弦歌,填补着难堪的寂静。

    高长卿受惯了冷眼,并不以为意,一路穿行到院中,刚巧碰上他堂兄高盾。高国仲的长子出门,自然是前呼后拥。避无可避,高长卿便不情不愿地施了个礼。高盾斜睨他一眼:“哟,宗子今日转性了啊?”说着打了个酒嗝,歪歪斜斜地与他回礼,大概是喝高了,差点一脚踩空摔在地上。

    高长卿最不待见的就是那副被酒色掏空了的嘴脸,但是今时不同往日,与他客套几句,便伸手指了指堂屋:“叔父可在?”

    有个机灵的奴僮,就要去替他通报一声,醉醺醺的高盾却一脚把奴僮踢倒在地,“里头可是有贵客,吃得好着哩!你个狗奴才忙什么!——你说是不是啊,宗子?”

    高长卿看屋外有两双鞋,点点头,踱到廊下抖了抖淋湿的衣衫。高盾又阴阳怪气地笑:“宗子啊,古礼上说,屋外有两双鞋,隔着门又听不到谈话声,那一定是密谈,君子这个时候就应该避嫌。宗子怎么好隔门偷听呢?”

    高长卿看他一眼,最终垂下没有温度的眼睛,道了声“有理”,面色不动地挪到廊外。雨水渐渐大了,将华袍晕湿,他像是浸泡在冰水里一样冷,竟是连堂兄何时大笑着离去都不知道。

    这几年,高长卿的脾气渐渐被生活磨光了。若是从前,大概几次三番都想掉头离去。曾经他不想为任何事情低下他高傲的头颅,可现在,他明白了,人有时候为了最重要的东西,要懂得忍。不仅是忍,有些时候还得舍。

    于是他就这么安安静静地端立在平林郡的新雨里。天暗了,屋里头点上了连枝灯,高国仲的影子和着乐伎的翩跹舞影投在窗纸上,显得格外醒目。隐隐的,有笑声传来,混着容国绵曱软的乡间俚曲,觥筹交错,宴饮相酬。但是高长卿在雨里垂眼敛目,看不到,也听不到,似乎他只是刚刚才到来,等得耐心而从容。

    来来往往的婢女捧着珍馐经过他身边,都好奇地偷偷打量这位宗子。几年不见,曾经孱弱却坚刚的少年,变成了眼前这个阴郁的贵公子。虽然俊美,身上却有什么东西,让人不敢亲近了。

    高盾临门口,回头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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