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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东京梦华录-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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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出生在田野间的一个猪圈里。
  我从小的志向就是当一名作家,于是我把这个伟大的梦想告诉了我娘。我娘哼哼地叫了一声,睡着了。她貌似没能听懂作家这个名词。
  我爹比较有文化,他对我说:“娃,乃想当作家,这个很不错啊。但乃可知道,市场经济里的作家必须会写工口,不会写工口的作家是木有出路的,乃做好觉悟了?”
  我睁着纯洁的大眼睛,问道:“爹,啥是工口?”
  爹说:“等乃长大了,生了小娃娃,乃就明白啦!总之,作家是需要爱情滋润的!”
  我继续问:“爹,那我到底可不可以当作家?”
  我爹说……
  我爹什么都没来得及说,就被拖了出去。
  爹最后望向我的眼神,仿佛在对我说:“娃,乃一定可以成为作家的,因为,乃是这样的善良。”(作者按:瑾绣把自己当成乔巴了,你们懂的。)
  
  我问我娘,爹去了哪里,什么时候回来。
  我娘只是哭,她越来越瘦,瘦到再也哭不出来的时候,拖走我爹的人又来把我娘拖走了。
  娘临走前挣扎地对我说:“娃,乃爹和俺要去很远很远的地方了,即使没有俺们,乃也要坚强地活下去,成为……”
  
  我抹了抹眼泪,打点好行李,就从猪圈里逃了出来,一个人躲在夜晚寒冷的树林里,又饿又怕地瑟瑟发抖。
  这天,是我两周月的生日。
  我想,我还年轻,即使浪迹天涯,也要找到我的爹娘,然后回到从前的生活。
  
  我在森林里流浪了好几天,遇到了很多从没见过的生物,这让我增长了见闻开阔了视野,思想认识也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为将来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做出贡献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作者吐槽:喂!死猪,你写起入党申请书来还没完了!)并且,他们中大多数对我都很友好,比如猫头鹰蜀黍。
  猫头鹰蜀黍第一次见我时,对我说:“小毛孩,你怎么会在这里?快回猪圈去!”
  我礼貌地问他:“蜀黍,我是逃出来的,你有没有看见我爹和我娘?”
  猫头鹰蜀黍说:“我没有看见你爹和你娘,但是你又饿又渴,我把死老鼠分给你吃。”
  当然也有并不友善的,比如有狼盯着我粉嫩嫩的娇躯眼放绿光时,我就会果断逃跑。
  
  然而有一天,我失算了。
  一个没有见过的狼蜀黍对我说:“小朋友,你是不是迷路了?你家住在哪里?我是你爸爸的朋友,我带你回家好不好?”
  我有些害怕地没有回答。
  狼蜀黍和善地叼了块肉扔在我面前,慈爱地对我说:“快吃吧,你在找爸爸妈妈对吧,吃完了我们一起找好不好?”
  那时候我初入江湖涉世太浅,不懂人心狡诈,还以为自己遇上大好人了,鸡冻得内牛满面地吃完了那片肉,然后我就失去了知觉……
  
  当我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光溜溜地被绑在了棵大树上。狼蜀黍正邪笑地望着我。
  狼蜀黍见我醒了,笑得愈发猥琐:“小朋友,不要怕,要相信蜀黍哦。”
  我一下子明白了,害怕地心脏都要跳出来,歇斯底里地朝他大喊道:“如果你是我爸爸的朋友,怎么可能不知道我们家住在哪里?快放开我,你这个骗子!”
  狼蜀黍眼里寒光一闪:“你还蛮聪明的嘛,最好给我放老实点。反正你那肥猪爹妈早给人宰了,你还是乖乖就范会……”
  “啊——”不等他说完,我放声尖叫起来。
  
  很多年以后,每当初云回忆起我的这一嗓子,都会无限感慨地说:“绣绣,说不定你是个美声天才。”
  
  而此时我这一声尖叫,把邪恶的狼蜀黍彻底激怒了!
  他扑上来恶狠狠地对我说:“叫吧!你就是叫破喉咙也不会有人来救你的!hiahiahia~”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剑眉星目品貌非凡丰神俊秀气宇轩昂玉山倾倒(以下省略)的初云乘着白马出现在了我的面前!(作者按:作为一匹马,初云永远不可能骑着白马来找她的,就满足一下某猪的公主梦吧~无力抚额~)
  在我还没能看清楚的一瞬间,狼蜀黍已如同一只破烂的布偶飞弹了出去!初云站挡我的面前,呼哧呼哧地煽动着鼻翼,眼里满是戒备地看着再次站起的狼蜀黍。
  “莫非,这就是江湖上失传已久的刻蹄无影脚?”狼蜀黍问道,他的眼中似乎渗入了不少惊惧的神色。
  “的确如此!”初云掷地有声地答道。
  “你到底是什么人?”狼蜀黍又问。
  “专业路过,何足挂齿?只是见了这等丧尽天良的事,在下也只得管上一管了!你若肯就此离开,我便饶你一命。不然……”
  不等他说完,狼蜀黍已经逃跑。
  
  “姑娘,你没事吧?”初云转过他坚毅的脸庞,关切地问道。
  我……我……我晕了过去……
  
  当我再度醒来的时候,头上盘旋着一张奇丑无比的脸。
  这时候,我躺在一个温暖的小篮子里,丑人见我醒了,便把我抱起来放在怀里,我好像闻到他身上香香的。
  他就是李言瑾,初云发誓永远效忠的老大。我不知道他和初云之间发生了什么,当然我什么也没问过,毕竟这是男人之间的事情。哎呀,人家好羞射~(作者吐槽:死猪,你不要知道会比较幸福……望天~)
  李言瑾似乎是个很寂寞的人,他抱着我絮絮叨叨地说了一大堆,比我娘都啰嗦,还尽是些鸡毛蒜皮的破事儿,比如他杯具的恋爱。
  隐约中,我听到了元翊这个名字……然后,我睡着了。
  
  李言瑾简直不是人!
  他怎么可以把我扔掉!
  再让我看到他,我一定要把他千刀万剐然后炖猪肉,啊不,炖人肉!
  我蜷着身子躲在某间陌生宅子的后院里,委屈地哭了。外头是不认识的人边骂边拿着扫帚往树丛里捣,想逼我出来。这已经是第三天早上了,我每天都在一边等一边想,李言瑾马上就来接我回去,给我洗澡,让我睡在暖呼呼的小篮子里。
  可是他没有。
  我想到了初云,我再次放声尖叫,却怎么都看不见那个骑着白马的英俊身姿。
  就在这时,外头一个老头说:“少爷,你回来了?”
  那少爷不知道说了些什么,管家就走了。
  “快出来吧,你是言瑾带来的,我不会吃你的。”很动听的声音。
  可我听到李言瑾的名字,就来火,非常排斥地对他说:“你和李言瑾是一伙儿的,都不是好人!”
  他叹了口气,走了。
  我稍微放松了一下神经。
  没一会儿他又回来,香喷喷地推进满满一大碗吃的,就真的走开了。
  
  我很饿,看着这么多好吃的,眼泪又下来了。我从树丛里窜出,狠狠咬住他的衣摆不让他走。
  他诧异地转过脸来,然后笑了。
  他抱起我说:“来,瑾儿,不要闹别扭。”
  我涕泗横流口齿不清地问:“你不会像李言瑾一样对我好,然后把我扔掉么?不会像我爹妈一样,突然有一天就不见了么?”
  他对我说:“瑾儿,我这么不舍得你,你怎么不明白呢?”
  
  这个人就是元翊,而他和李言瑾之间的关系只能用微妙来形容,后来也再没听他说过李言瑾。他给我洗完澡就抱着我睡觉,我都偷偷醒着,想听听看或许他做梦会梦到李言瑾,可是他不是我爹,睡觉的时候不打呼噜,不流口水,不说梦话。
  他没事的时候总是把我放在膝盖上,然后望着窗外定定出神。这种平静让我感到很难过。
  虽然李言瑾是个大坏蛋,但元翊是个好人,我不希望他不开心。
  
  元翊什么事都不告诉他父母,但是会告诉我,我虽然很高兴,却总觉得有什么不对劲。这天一早他对我说了去向,要做什么,就出门了。可惜很多话我都没听懂,似乎那是个很隐蔽的地方,谁都不能知道。
  午觉起来的时候元翊已经回来,满面怒容的,他说李言瑾是个强抢民宅的混蛋。
  之后元翊的情绪很不稳定,我对李言瑾的怨念更深了。结果没多久,他们俩好上了……
  
  这个话题就此打住,还是来讲讲我和初云吧。
  我和初云的罗曼史,就像仙女棒下的魔法一般叫人不可思议。(作者吐槽无力……)
  
  事实上,从被李言瑾扔掉的那天起,我就没见过初云。多少个不眠之夜,我辗转期待和他的重逢,偷偷对着澡盆练习见到他以后应该说的话,努力尝试一个又一个可爱的表情,害得元翊以为我得了眼科疾病。
  可当我再次见到他时,冗长的千言万语什么的,惊悚的小鸟依人什么的,统统没了用处。
  我冲上前结结巴巴地对他说:“云哥哥,我觉得,我好像,那个,我找到了可以帮我成为作家的人!”
  
  那一天,我们在灿烂星光下,依偎在了一起。
  从一开始,初云就知道我在元翊家,可是他被缰绳套着不能来救我,拼命和李言瑾摆事实讲道理,哪晓得李言瑾那挨千刀的死活没搞清楚初云在说什么,还找了个姓刘的庸医来给他治疗狂躁症。喝下庸医给的药的第一天,初云就开始掉毛,李言瑾才放过初云,让他一个人上山减缓压力。
  初云当然直奔元府。
  上帝果然在这段朱玉般的爱情里设置了重重关卡,当初云抵达元府时,才知道原来元翊已经离家出走了,带着一只猪,也就是我。
  初云很着急,他必须在一天之内找到我,于是初云到处问路,谁知道元翊住在哪里。这是很辛苦的一件事,因为初云可以问的只有小鸡小猫小狗,毕竟城里的动物还是很少的。
  折腾了一整天,初云总算找到了我。
  初云是个嘴很笨的人,这样的人却对我说:“我心里想着你,即使在千里之外也能感觉到你的味道,然后我就找到了你。”
  我看着他暗淡下来的鬃毛,痛并快乐着。
  
  回到家的时候,元翊正坐在桌前等我,我心虚地走了过去。
  “瑾绣,你去了哪里?”他也没有生气的样子。
  我不敢说话。
  元翊把我抱起来,突然发现我脖子挂着一块玉,问道:“这不是初云的挂饰么,怎么会在这里?”
  完了,早恋被发现了。
  元翊继续道:“瑾绣是去找言瑾了吧,也是,比起我来,你肯定会更喜欢他。要不我明天进宫的时候把你还给他怎么样?”
  谁会去见李言瑾啊喂!我疯狂地摇头,扑地扎进元翊怀里。
  
  之后我又和初云那样约了几次会。他每次出来都要喝当初庸医给他开的药。虽然李言瑾早不让他喝那个了,可是他那天自己偷偷留了一点,一喝就掉毛,李言瑾就会放他出来。
  我觉得这样不行,不可以拿初云的身体健康作为我们约会的代价,于是,在一个炎热的午后,我对他说了很过分的话。
  “我已经厌倦你这匹掉毛的劣马了,如果你不能抛下李言瑾和我在一起的话,我们就分手吧。”我强忍着泪说。
  初云忧伤地望着我,他说“绣绣……”然后什么也没接下去。
  
  失恋后没多久,元翊就看出我不正常了,他担心地问:“瑾绣,怎么这两天都不见你去找言瑾?怎么了么?”
  我哑着嗓子道:“谁,谁要见他啊,我虽然是自由身,可是我不能进宫,不能进宫我就不能见云哥哥,我们被李言瑾那个大魔头拆散啦!呜哇~~~”
  元翊温柔地对我说:“瑾绣不要难过,我明天去给宫里的守卫说一声,你就可以随时进宫看言瑾了。”
  然后他在桌子前写了个便条:“此猪名唤瑾绣,是八殿下寄养于落之处的。若它欲进宫,便请放行并带到殿下宫中。元翊。”等墨迹干了他就把便条叠好,塞进我上衣的小袋子里,顺便一提,上衣也是元翊给我缝的。
  “这样就没问题了。”元翊笑着对我说。我抽搐地觉得这情况好像父母离异的孩子在两头跑……
  
  和初云将误会解开,我们幸福地一起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
  这期间,我会偶尔吃点小醋,适时发个小嗲,初云都是那种很难应对却很开心的样子。我真觉得这是最好的人生了,除了偶尔要碰上讨人厌的李言瑾外。
  
  虽然是跨物种的爱情,但受到元翊种种腹黑的熏陶成为李言瑾所谓的混世魔猪的我,还搞不定那几个偷偷暗恋初云的小丫头片子?谁敢勾引我家云哥哥,哼哼~
  我戳,我戳,我戳戳戳!
  于是,初云身边还是处的母马在一夜之间消失,(作者按:哺乳动物里只有人类女性和母马有那层膜。)留下的都是色衰爱弛的黄脸婆,于是初云更加爱水灵灵的我了。又鉴于元翊和李言瑾的情况,就是公马我也不会放松警惕,呃,做的那些事情自己想想都蛋疼,虽然我没有蛋……总之,一切都是那么的和谐。
  
  破坏这种和谐的,还是李言瑾。
  我已经不知道该怎么骂他了。
  
  有一天,他兴冲冲地牵着一头大肥猪跑来找元翊。元翊当时在屋里,没看到他,我却看到了,那黑黝黝的公猪还色迷迷地和我打了个招呼!
  我惊叫一声冲进屋里,躲到了元翊身后。现在想来,真是一辈子的心理阴影啊。
  就在元翊还不明所以的那当口,李言瑾已经带着黑猪冲了进来 
 20、番外·一只猪的爱情 。。。 
 
 
  。
  黑猪说:“小美女,不要跑嘛!哥哥我很温柔的~MUA~”
  我再度尖叫。
  元翊看了那猪也吓了一大跳,脸色瞬时变得煞白,他向后退一步,坚定地对李言瑾说:“不许过来!”
  李言瑾很郁闷地说:“落之,你怎么回事?我带小黑来可是为了小绣好啊,她年纪也差不多了,自己还不着急着找个对象怎么办呢,咱们得帮她计划计划不是。”说完,李言瑾又向前跨了一步。
  “我现在大脑极度缺氧一时也说不清楚,你可不可以先把这,这个东西弄走,然后我们再好好谈谈?”元翊厌恶加恐惧地瞥了黑猪一眼。
  我和李言瑾都明白了,他居然怕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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